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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新加坡世锦赛成绩汇总

    2025年新加坡世锦赛竞赛日程 7月27日 星期日 上午10:00 女子200米混合泳预赛 男子400米自由泳预赛 女子100米蝶泳预赛 男子50米蝶泳预赛 女子400米自由泳预赛 男子100米蛙泳预赛 女子4×100米自由泳接力预赛 男子4×100米自由泳接力预赛

    晚上19:00 晚上19:00

    1、男子400米自由泳决赛,卢卡斯·马尔滕斯 Lukas Martens 3:42.35夺冠,塞缪尔·肖特 Samuel Shor 3:42.37亚军,金禹旻3:42.60季军,张展硕3:44.82再次刷新PB得第五名,2025年新加坡世锦赛游泳比赛 7月27日

    2、女子100米蝶泳半决赛,格雷琴·沃尔什 Gretchen Walsh 与 鲁斯·范诺特迪克 Roos Vanotterdijk 56.07并列第一,张雨霏56.84位列第六晋级,余依婷57.11位列第八晋级,2025年新加坡世锦赛游泳比赛 7月27日

    3、男子50米蝶泳半决赛,马克西姆·格鲁塞 Maxime Grousset 22.61 ,诺亚·庞蒂 Noe Ponti 22.72,本杰明·普劳德 Benjamin Proud 22.74,2025年新加坡世锦赛游泳比赛 7月27日

    4、【亚洲纪录】女子400米自由泳决赛,萨默·麦金托什 Summer McIntosh 3:56.26夺冠,李冰洁3:58.21打破亚洲纪录夺得银牌(最后50米28.67全场最快),凯蒂·莱德基Katie Ledecky 3:58.49铜牌,杨佩琪4:06.47第七名,2025年新加坡世锦赛游泳比赛 7月27日

    5、男子100米蛙泳半决赛,覃海洋58.24第一名晋级,董志豪59.43小组第五与1组选手并列第十名,2025年新加坡世锦赛游泳比赛 7月27日

    6、女子200米混合泳半决赛, 亚历克斯·沃尔什 Alex Walsh 2:08.49,12岁于子迪 2:10.22刷新PB小组第五位列第七晋级,余依婷2:10.63总排第九名,还是考虑晚点接力呀,2025年新加坡世锦赛游泳比赛 7月27日

    7、女子4×10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澳大利亚 3:30.60夺冠(2棒梅格·哈里斯 Meg Harris 51.87),美国3:31.04亚军(2棒凯特·道格拉斯 Kate Douglass 51.90),荷兰3:33.89季军(4棒玛丽特·斯汀伯根 Marrit Steenbergen),中国队3:34.17第四名(程玉洁53.42 柳雅欣53.93 余依婷53.88 吴卿风52.94),2025年新加坡世锦赛游泳比赛 7月27日

    8、男子4×10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澳大利亚3:08.97打破赛会纪录夺冠(凯尔·查默斯 Kyle Chalmers 46.53),意大利3:09.58亚军,美国3:09.64季军(开棒杰克·阿莱西 Jack Alexy 47.24),中国队3:11.15第五名(陈俊儿48.58 王浩宇47.91 刘吴狄48.03 潘展乐46.63),2025年新加坡世锦赛游泳比赛 7月27日

    7月28日 星期一

    上午10:00 彭旭玮 万乐天 徐嘉余 唐钱婷 杨畅 李冰洁 杨佩琪晋级

    1、女子100米仰泳预赛,里根·史密斯 Regan Smith 58.20,凯瑟琳·博卡夫 Katharine Berkoff 58.55,凯莉·麦基翁 Kaylee McKeown 58.57,彭旭玮59.34 ,万乐天59.35晋级今晚半决赛

    2、男子100米仰泳预赛,约翰·恩多耶·布鲁瓦尔 Yohann Ndoye Brouard 52.30晋级,俄罗斯KK 克利缅特·科列斯尼科夫 Kliment Kolesnikov 52.57,共9人53秒内,徐嘉余53.73位列14名晋级,半决赛要发力了,汪顺 54.31位列27名无缘半决赛。

    3、女子100米蛙泳预赛,唐钱婷1:06.45位列第7晋级,杨畅1:06.83与意大利选手并列第10晋级。

    4、男子200米自由泳预赛,奥运会冠军大卫·波波维奇 David Popovici 1:45.43第一名晋级,张展硕1:46.17位列第9晋级,潘展乐1:47.46无缘半决赛。

    5、女子1500米自由泳预赛,凯蒂·莱德基Katie Ledecky 15:36.68,李冰洁16:02.31位列第五晋级, 杨佩琪16:08.19位列第八晋级。

    7月28日 晚上19:00

    1、男子100米蛙泳决赛 ,覃海洋58.23夺冠,为中国队夺得手金,尼科洛·马丁内吉 Nicolo Martinenghi 58.58亚军,吉尔吉斯斯坦丹尼斯·彼得拉绍夫 Denis Petrashov 58.88季军,2025年新加坡世锦赛游泳比赛 7月28日

    2、女子100米蝶泳决赛 ,格雷琴·沃尔什 Gretchen Walsh 54.73夺冠并刷新赛会纪录,张雨霏 余依婷

    3、男子100米仰泳半决赛 ,徐嘉余

    4、女子100米蛙泳半决赛 ,唐钱婷 杨畅

    5、男子50米蝶泳决赛

    6、女子100米仰泳半决赛 ,彭旭玮 万乐天

    7、男子200米自由泳半决赛 ,张展硕

    8、女子200米混合泳决赛,于子迪

    7月29日 星期二

    上午10:00

    男子50米蛙泳预赛

    女子200米自由泳预赛

    男子200米蝶泳预赛

    男子800米自由泳预赛

    晚上19:00

    男子200米自由泳决赛

    女子1500米自由泳决赛

    男子50米蛙泳半决赛

    女子100米仰泳决赛

    男子100米仰泳决赛

    女子200米自由泳半决赛

    男子200米蝶泳半决赛

    女子100米蛙泳决赛

    7月30日 星期三

    上午10:00

    1、女子50米仰泳预赛 ,万乐天 鲁星辰

    2、男子100米自由泳预赛,潘展乐 王浩宇

    3、男子200米混合泳预赛,汪顺 张展硕

    4、女子200米蝶泳预赛,于子迪 马永慧

    男女4×100米混合泳预赛,中国队

    晚上19:00 男子800米自由泳决赛 女子200米自由泳决赛 男子100米自由泳半决赛 女子50米仰泳半决赛 男子200米蝶泳决赛 男子50米蛙泳决赛 女子200米蝶泳半决赛 男子200米混合泳半决赛 男女4×100米混合泳接力决赛

    7月31日 星期四

    上午10:00 女子100米自由泳预赛 男子200米仰泳预赛 女子200米蛙泳预赛 男子200米蛙泳预赛 女子4×200米自由泳接力预赛

    晚上19:00 女子200米蝶泳决赛 女子100米自由泳半决赛 男子200米混合泳决赛 男子100米自由泳决赛 女子200米蛙泳半决赛 女子50米仰泳决赛 男子200米蛙泳半决赛 男子200米仰泳半决赛 女子4×20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8月1日星期五

    上午10:00 男子100米蝶泳预赛 女子200米仰泳预赛 男子50米自由泳预赛 女子50米蝶泳预赛 男子4×200米自由泳接力预赛 女子800米自由泳预赛

    晚上19:00 女子100米自由泳决赛 男子100米蝶泳半决赛 女子200米仰泳半决赛 男子50米自由泳半决赛 男子200米蛙泳决赛 男子200米仰泳决赛 女子200米蛙泳决赛 女子50米蝶泳半决赛 男子4×20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8月2日星期六

    上午10:00 女子50米自由泳预赛 男子50米仰泳预赛 女子50米蛙泳预赛 男女4×100米自由泳接力预赛 男子1500米自由泳预赛

    晚上19:00 女子50米蝶泳决赛 男子50米自由泳决赛 女子200米仰泳决赛 女子50米蛙泳半决赛 男子100米蝶泳决赛 女子50米自由泳半决赛 男子50米仰泳半决赛 女子800米自由泳决赛 混合4×10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8月3日 星期日

    上午10:00 男子400米混合泳预赛 女子400米混合泳预赛 男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预赛 女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预赛

    晚上19:00 男子50米仰泳决赛 女子50米蛙泳决赛 女子50米自由泳决赛 男子1500米自由泳决赛 男子400米混合泳决赛 女子400米混合泳决赛 男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决赛 女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决赛

  • 2025年全国体校U系列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5年全国体校U系列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支持单位: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厦门市游泳协会
    协办单位:厦门润翔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高能威波力(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举办地点:厦门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白海豚游泳馆
    举办时间:2025年8月16日—8月20日
    三、竞赛项目(男、女)
    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200米仰泳;
    50米、100米、200米蛙泳;
    50米、100米、200米蝶泳;
    200米、400米个人混合泳;
    注:U9、U10组别不设置400米、800米、1500米自由泳项目。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组别
    U9-U10组: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出生;
    U11-U12组: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出生;
    U13-U14组: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生;
    U15-U16组: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
    U17-U18组: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二)身体健全且健康状况良好(无不适合参加游泳比赛疾病)的适龄青少年运动员须以省市各级各类体校为单位报名参赛,报名表由体校盖章。承担本地区游泳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基地、中心等单位可由当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参赛,报名表由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三)运动员必须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参赛证原件检录参赛。
    (四)香港、澳门运动员应在报名时征得所属协会同意,签署并提交《同意参赛承诺书》。
    (五)各单位最少报名运动员人数为3人,不满3人不予报名,每人报项不限。
    (六)各单位须报领队1人,领队不占官员名额。官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等)人数与运动员人数按照1比3的比例报名。例如:1-3名运动员可报1名领队和1名官员,4-6名运动员可报1名领队和2名官员,以此类推。
    (七)组委会有权对参赛运动员进行骨龄检测,骨龄检
    测费用自付。凡骨龄检测超标的运动员,取消本次比赛参赛资格,同时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八)若组委会在赛事中开展兴奋剂检查,相关要求按照反兴奋剂管理办法执行。
    (九)不符合本次比赛年龄组规定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对于违反年龄组规定的运动员,取消全部成绩并禁止所属单位及运动员本人参加当年及次年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主办的游泳比赛。
    (十)所有参赛运动员在进行网络报名时,须签署《运动员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和《运动员自愿参赛责任书》,工作人员须签署《辅助人员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并上传,完成参赛报名。
    (十一)运动员代表单位出现争议时,由相关单位协商解决。
    (十二)本次比赛有效成绩达到“2025年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比赛(总决赛)”参赛标准(请关注总决赛相关通知)的运动员,可报名参赛。
    (十三)在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举办的“中国城市青少年游泳公开赛”和“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青少儿游泳巡回赛”中成绩达到3级标准的运动员可优先晋级参加本次锦标赛(仅限锦标赛开设组别和项目)。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界泳联最新竞赛规则。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三)400米混合泳、400米、800米、1500米自由泳项目设置比赛关门时间,如运动员在比赛中未在关门时间内游完全程,执行总裁将给予哨声示意,请运动员立即起水,并按照运动员未游完全程进行处理。具体标准如下:
    1.男子400米混合泳:6:01.00(50米),5:55.00(25米)
    2.女子400米混合泳:6:51.00(50米),6:45.00(25米)
    3.男子400米自由泳:5:36.00(50米),5:29.00(25米)
    4.女子400米自由泳:6:16.00(50米),6:09.00(25米)
    5.男子800米自由泳:11:32.00(50米),11:18.00(25米)
    6.女子800米自由泳:13:02.00(50米),12:48.00(25米)
    7.男子1500米自由泳:22:15.00(50米),21:50.00(25米)
    8.女子1500米自由泳:25:45.00(50米),25:20.00(25米)
    (四)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视情节进行处理。
    (五)处罚
    凡出现以下违规行为的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个人(全队)参赛成绩、取消个人(全队)参赛资格、禁止个人(全队)参加联合会相关比赛的处罚。
    1.报名后未到赛区报到。因病、因伤除外,但须出示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书并发送至邮箱:394559462@qq.com。
    2.开赛后运动员无故弃权。因病、因伤弃权除外,但须出示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书。
    3.运动员故意慢游。比赛成绩慢于报名成绩10%,判定为故意慢游。
    4.运动员在比赛池或热身池佩戴划水掌和脚蹼。
    5.运动员在比赛池或热身池未按泳道标识进行游进和冲刺练习。
    6.违反《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违反竞赛规程及相关通知要求,干扰、影响赛事正常进行、运动员参赛、裁判员执裁的相关人员等。
    (六)各项比赛成绩的动态排名将实时更新,请参赛运动员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

    六、录取与奖励
    本次比赛录取各项目各组别前八名颁发奖状,前三名颁发奖牌。如参赛人数不足8人(含8人)只录取前三名;如参赛人数只有3人,减1录取;如参赛人数不足3人,只计取成
    绩,不录取名次。以上参赛数据均以全部报名结束后,竞赛分组表中的各项人数为准。
    本次比赛设团体总分奖,团体总分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团体总分以单项得分累计相加,排列名次。各队运动员获得第一名积8分,获得第二名积7分,以此类推,获得第八名积1分,第八名后不积分。总得分并列队伍,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次并列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公示
    参赛队伍名单以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官网及报名平台公布为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2025年8月10 日 前 扫 描 下 方 二 维 码进行报名或电脑端登录https://pc.vswim.cn,搜索“2025年全国体校U系列游泳锦标赛”进行报名。
    在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技术人员联系:郑肖娜 15854768050

    (三)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成功的运动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报名信息修改,过时不再接受修改。
    (四)报名成功的运动员如不能参赛,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取消报名操作(删除报名信息即可),伤病或特殊原因除外,须出具有效书面证明。
    (五)报名截止后,如果有取消报名情况,组委会将统计取消报名的运动员数量,根据排队报名时的提交时间,对未报名成功的运动员按顺序进行替补通知,并自动默认报名成功;如果无运动员取消报名,将不进行替补工作。
    (六)所有报名成功的参赛单位,须在网络报名结束后,打印出报名表,按要求加盖相关单位公章,于开赛前7天将报名表原件邮寄至赛区,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龙荷二里15号,华侨大学集美政产学研基地B座903吕老师收,联系电话18382007023。
    (七)各参赛单位请于开赛前1天到达赛区报到,报到信息请见《补充通知》(另行通知)。《补充通知》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赛事已纳入 2025 年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可达一级运动员等级。相关要求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游泳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九、技术官员
    技术代表、裁决委员、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2025年吉林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5年吉林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吉林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吉林省体育局水上与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辽源市体育局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8月16日至19日
    地点:辽源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
    五、参赛单位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县(市、区),各级各类体校、游泳学校、游泳俱乐部、游泳馆、中小学校均可组队报名参加。
    六、竞赛分组与项目
    (一)竞赛分组
    1.甲组:
    男:15-18岁(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女:14-18岁(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2.乙组:
    男:13-14岁(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女:12-13岁(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3.丙组:
    男:11-12岁(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女:10-11岁(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
    4.丁组:
    男:10岁及以下(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9岁及以下(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竞赛项目
    1.甲组
    (1)竞赛项目: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800米(限女子)、1500(限男子)。
    蛙泳:50 米、100米、200米。
    仰泳:50米、100 米、200 米。
    蝶泳:50 米、100 米、200 米。
    混合泳:200米、400米。
    (2)报项要求:每人限报4个项目。
    2.乙组
    (1)竞赛项目:单项:自由泳:200米、800米。蛙 泳:200米。灰泳:200 米。
    泳:200米。
    混合泳:400米。
    自由泳全能:50、100、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蛙泳全能:50、100米蛙泳,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仰泳全能:50、100 米仰泳,400 米自由泳,200 米混合泳。
    蝶泳全能:50、100米蝶泳,400米自由泳,200 米混合泳。
    (2)报项要求:每人全能限报1个项目,单项不限。
    3.丙组
    (1)竞赛项目:
    自由泳全能:50、100、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蛙泳全能:50、100 米蛙泳,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仰泳全能:50、100米仰泳,400米自由泳,200 米混合泳;蝶泳全能:50、100米蝶泳,400 米自由泳,200 米混合泳;(2)报项要求:每人限报2个项目。
    4.丁组
    (1)竞赛项目:
    自由泳全能:50、100、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蛙泳全能:50、100米蛙泳,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仰泳全能:50、100米仰泳,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蝶泳全能:50、100 米蝶泳,400米自由泳,200 米混合泳;(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2个项目。
    七、参赛办法
    (一)所有运动员须在吉林省体育局注册,甲、乙组参赛运动员须在全国注册,没有全国注册不允许参赛,并持二代身份证及参赛证参赛。外省户籍运动员须具有吉林省代表资格在全国注册6年及以上(不满16 周岁的运动员注册到 16周岁当年年底)。
    (二)各项目报名不足3人,组委会将取消该项目比赛,运动员不得跨组别参赛。
    (三)参赛单位须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及往返比赛地途中),运动员须签属《参赛声明》(附件),承诺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主办、承办单位和其他参赛人员免责。
    (四)所有运动员所报参赛项目报名成绩须填真实成绩。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使用50 米标准泳池。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二)全能项目中各项均进行一次性决赛。四项全能计分办法按《成绩评分表》查出4个项目的分数,相加后除以4,如总分数相等,以小数点后3位数大小决定名次,如仍相等,以个人混合泳成绩优者名次列前。
    (三)各单项均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确定排名。(四)处罚
    1.运动员如弃权,取消余下所有项目的参赛资格,全能项目取消已参加比赛成绩及全能名次。
    2.比赛期间运动员如因病弃权,须出示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书,可免于上述处罚。
    3.运动员未游完全程或比赛成绩慢于报名成绩 10%,判定为故意慢游,取消该项目的比赛成绩。
    4.400 米、800 米、1500 米自由泳项目设置比赛参赛标准,如运动员在比赛中未在参赛标准内游完全程或明显不能按规定时间内游完比赛,执行总裁将给予哨声示意,请运动员立即起水离开,并按照运动员未游完全程进行处理。具体标准如下:
    400米:
    甲组:06:00.00
    乙组:06:30.00
    丙组:07:00.00
    丁组:08:00.00
    800米:
    甲乙组男子:11:00.00;
    甲乙组女子:12:30.00;
    1500米:20:45.00。
    5.运动员训练热身时,不得佩戴划水掌和脚蹼,否则取消参赛资格。由此造成他人伤害的运动员取消参赛资格,同时已获得的比赛成绩全部取消,并禁止参加当年及次年我中心举办的比赛。
    6.运动员训练热身时,必须按要求游进和冲刺练习,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7.比赛期间如出现异议,由运动员所属单位的领队或教练员在该项比赛结束30分钟内向组委会提出。
    8.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扰乱赛场秩序、不服从管理、违反竞赛规程及相关通知要求、无理取闹的参赛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家长等,组委会将取消相关个人运动员参赛单位所属全体运动员的全部比赛成绩,同时禁止参加当年及次年我中心举办的比赛。
    (五)组委会设立的摄像记录资料,作为唯一官方视频记录资料参考依据。
    九、录取与奖励
    (一)所有比赛项目(包含全能内项目)录取前8名,不足8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录,一至八名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团体总分按照各参赛队成绩统计。
    (二)组委会设有“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评选比例为运动队 5:1,运动员 10:1。
    十、报名与报到
    (一)每单位可报名领队1名,教练员、运动员人数按照1:10 配备,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本次比赛采用华创运动网上报名方式或微信登录华创运动小程序扫码报名,各参赛队应于7月21日至29日17:00登录网址:https://swim.org.cn进行报名,过时不予补报。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报名表以报名系统导出为准,由上级主管单位训练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7月30日 17:00 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jilinshuishang@126.com,报名表原件邮寄至吉林省体育局水上与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吉顺街 1202号速滑馆三楼,刘双涛收,电话:0431-88638344、15500115058。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联系人:刘玮,17627858152。
    (三)各运动队、裁判员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运动队所有人员提交《参赛声明》。
    (四)参赛资格审查及领队教练员联席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领队、教练员负责管理好本单位参赛人员,出现任何问题自行负责;
    (二)赛会不提供统一食宿,请各参赛单位自行安排,就餐时请注意反兴奋剂有关规定;
    (三)往返差旅费、食宿费及市内交通费自理;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本次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吉林省体育局水上与游泳运动中心所有。

  • 2025年全国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5年全国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与地点
    2025年9月5日至12日,成都东安湖体育公园游泳跳水馆。
    二、竞赛项目
    (一)单项(34项)
    男子、女子: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仰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0米、200米蝶泳;200米、400米个混合泳。
    (二)接力(7项)
    1.男子、女子:4×100米自由泳接力、4×2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2.男女:4×100米混合泳接力。
    三、参赛资格
    参赛运动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2025年度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运动员注册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含确认)的运动员。
    (二)符合《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公布2025年度游泳赛事参赛标准的通知》中关于全国游泳锦标赛相关要求的运动员。
    (三)2025年全国游泳锦标赛参赛标准与2025年全国游泳冠军赛一致。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项目参赛标准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竞技比赛项目设置的通知》要求执行。
    (四)按照《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游泳项目体能测试方案》和《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游泳项目体能测试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体能测试并合格的运动员。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界泳联最新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报名成绩为2024年巴黎奥运会、2024年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2025年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2025年全国游泳冠军、2025年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中的最好成绩,无报名成绩的项目按编排原则自动安排泳道。
    (三)200米及以下单项进行预赛、半决赛、决赛。400米及以上单项及接力项目进行预赛、决赛。各项不足8人(队)时只进行决赛。
    (四)各单位各项报名人数不限,每人报项不限,接力限报1个队。
    (五)双重注册运动员在全国冠军赛、全国锦标赛、十五运会决赛中的代表单位须一致。
    (六)赛时运动员须携带参赛证,用于检录和兴奋剂检查。
    (七)运动员如预赛弃权(重赛除外),应在技术会上提交弃权申请;如半决赛或决赛弃权,应在该项目预赛或半决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弃权申请。超出上述规定时间外的弃权,须交纳弃权费500元。运动员如因伤病原因弃权,应出示组委会医疗组或正规医院证明,可免交弃权费。弃权费上交赛事组委会。
    (八)报名后因故未到赛区者,其相关赛事费用不予退还。
    (九)处罚
    凡出现以下违规行为的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与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个人(全队)参赛成绩、取消个人(全队)参赛资格、禁止个人(全队)参加我中心相关比赛的处罚。
    1.报名后无故未到赛区。
    2.故意延误比赛。
    3.出发时故意抢跳。
    4.运动员故意慢游。慢游判定标准:400米及以下单项比赛成绩慢于报名成绩10%,800米及以上单项比赛成绩慢于报名成绩8%。
    5.在比赛池或热身池训练期间,运动员未按要求使用呼吸管、脚蹼、划水掌和牵引等辅助器材,或未按泳道标识进行游进和冲刺练习。
    6.运动员无故不参加颁奖仪式或新闻发布会。
    7.违反《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违反竞赛规程及相关通知要求,干扰、影响赛事正常进行、运动员参赛、裁判员执裁的相关人员等。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项目前3名进行颁奖仪式并颁发奖牌,前8名颁发奖状。
    六、报名与报到
    (一)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向各参赛队配发注册账号,各参赛队应于7月14日8:00至7月16日17:00登录http://39.107.109.130/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资料后即报名成功。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于7月18日17: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wimming@aquatics.org.cn,原件在技术会上提交。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联系人:
    陈达杨,联系电话:18906563463;
    杨瑞昭,联系电话:13730017255。
    (二)各参赛队工作人员与运动员按照1:3的比例报名。
    (三)各参赛队于9月3日报到,参赛队人员差旅费及当地食宿费自理。兴奋剂检查官于9月4日报到。交通及食宿费用由中国反兴奋剂中心负担。费用标准、报到信息以比赛补充通知为准。
    七、颁奖与采访
    (一)颁奖仪式应由获奖运动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二)参加颁奖仪式时应着领奖服和领奖鞋。
    (三)各项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经混采区退出比赛场地,获奖运动员须按照组委会要求出席新闻发布会。
    (四)运动员在领奖时须按组委会要求佩戴号码布。违反上述规定的运动员,按照本规程第四条竞赛办法中第九款处罚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八、赛风赛纪与反兴奋剂
    (一)为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严肃赛风赛纪,维护公平竞争的比赛环境。所有参赛队人员需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和《文明参赛承诺书》,并于技术会上交。
    (二)本次赛事已纳入中国反兴奋剂中心2025年度赛事检查计划,并由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开展兴奋剂检查。如出现兴奋剂违规事件,按照反兴奋剂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本次赛事将在赛前进行《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知识测验》,低于80分(不含)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九、其他
    (一)本次赛事已纳入2025年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可达一级和运动健将等级。相关要求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游泳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二)本次赛事为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资格赛。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2025年全国体育传统学校游泳联赛竞赛规程

    2025年全国体育传统学校游泳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体育总局青少司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游泳协会
    承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呼和浩特体育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二、时间、地点
    2025年全国体育传统学校游泳联赛将于2025年9月19日至2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
    三、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小学组:
    自由泳:50米、100米
    仰 泳:50米、100米
    蛙 泳:50米、100米
    蝶 泳:50米、100米
    200米个人混合泳
    2、初中、高中组: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
    仰 泳:50米、100米、200米
    蛙 泳:50米、100米、200米
    蝶 泳:50米、100米、200米
    200米个人混合泳
    (二)集体项目
    1、4×50米自由泳接力
    2、4×50米混合泳接力
    3、男女4×50米自由泳接力(男2人、女2人)
    4、男女4×50米混合泳接力(男2人、女2人)
    四、参加单位
    本次比赛以各体育传统校为单位报名。参赛学生应为各级各类游泳传统校学生。非传统教育部门学校(包括各类运动学校、体校等)、以及企业、协会、俱乐部等报名单位不符合本次比赛报名相关规定。
    五、参加办法
    (一)各省市专业队运动员(指实际取得体工队编制的专业队运动员,包括未办理退役手续的专业队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二)凡在2023、2024、2025年度内参加过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凡违反者取消其所有比赛成绩,并对该代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本次比赛设男子小学组、男子初中组、男子高中组,女子小学组、女子初中组、女子高中组6个组别。要求各参赛单位报名不得少于4人参赛,参赛运动员需为本校学籍学生;每个组别报名人数,男、女各不得超过25人。本次比赛参赛运动员人数1300-1400人。
    参赛运动员应为长期从事游泳训练的学生,具备1000米连续游泳能力及完成参赛项目的能力。
    (四)每单位必须设有领队及工作人员。要求各参赛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运动员与工作人员4:1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随队参赛,无领队和教练(工作人员)的参赛队不予报名。
    (五)报名参赛运动员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本次比赛要求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卡与身份证信息、所代表参赛学校保持一致。要求各参赛学校严格管控运动员报名信息,凡代表本校参赛的运动员应为真实的本校在读学生。凡冒名顶替、非本校学生一律不得代表本校参赛。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校团体成绩和该运动员的所有比赛成绩,并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六)年龄要求
    1.小学组年龄应为2016年8月31日以前至201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2、初中组年龄应为2013年8月31日以前至201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2、高中组年龄应为2010年8月31日以前至200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七)本次比赛将按照运动员就读的年级分别按照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以及年龄分组。在单项比赛中,如运动员实际在初中就读,就应参加初中组单项比赛,以此类推。但如个别运动员的年龄超出本组别的年龄范围则须参加上一个组别的比赛(如运动员实际就读小学,但是出生年龄在2013年8月31日之前,则应参加初中组比赛,以此类推)。相反,如运动员在初中就读,但是年龄在小学组范围内,则仍须在初中组参赛。接力项目仍按照之前报名组别参赛。请各队提前告知本队有关队员。
    (八)每名参赛学生只能代表一个代表队参赛,只能代表一个组别。
    (九)各参赛单位每个组别每人参赛限报2个单项,接力项目不限;集体项目各项限报1队,男女混合接力项目每队男、女各2人参加。
    (十)参赛学生须品学兼优,有正式学籍,开具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的身体健康证明(赛前20天内),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方可参赛。
    (十一)本次比赛可达游泳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的一级。
    (十二)为了弘扬正能量,凡有纹身者需自行进行遮盖,否则不得参赛。
    (十三)本次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情况进行兴奋剂检查。凡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取消已获的成绩和名次,取消本队所有团体分数和名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达标运动等级相关要求
    (一)申请达级运动员在检录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籍卡并接受现场照相识别。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申请达等级的运动员,游完全程大屏显示成绩达到等级后,起水立即在终点达等级摄像处,手执本人身份证和学籍卡,进行拍照(不参加拍照者,不予开据成绩证明)。大会可提供统一打印正面为成绩证明、反面为本人手执身份证和学籍卡照片的成绩证明证书。
    (三)本次比赛仅接受运动员在单项比赛中的达级申请。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二)所有项目均为一次性决赛。
    (三)比赛检录时,参赛者须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学籍卡。
    (四)运动员如赛前弃权,须在赛前技术会议上提出。否则需交纳每项300元人民币的弃权费。无故弃权者,取消该运动员在比赛中所取得的成绩,并不得参加当日及次日各项比赛。
    (五)比赛期间的罚款上交组委会。
    (六)本次比赛将严格执行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对于蓄意干扰比赛、恶意犯规、打架滋事、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向违纪者所属省市教育和体育管理部门进行通报。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比赛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证书。
    (二)分别录取小学组团体总分、初中组团体总分、高中组团体总分前八名,颁发奖杯。
    (三)计分办法
    1、个人项目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
    2、集体项目前八名按18、14、12、10、8、6、4、2记分。
    3.小学组团体总分、初中组团体、高中组团体总分应按本队男、女运动员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得分累计相加,排列名次,如团体总分相同,则以获得各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九、相关活动
    (一)比赛结束后组委会将举行团体颁奖仪式。
    1、团体总分颁奖仪式。
    2、根据比赛成绩推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最佳运动员男、女各2名,颁发奖杯。
    (二)组委会将组织各队领队、教练员进行专题座谈会,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待报到时通知。
    (三)组委会将颁发优秀裁判员奖。
    十、报名
    (一)报名方法:本次比赛以集体形式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网上报名方式:各队指定专人统一进行报名。请各参赛队报名时登录http://www.yue716.com/网站,选择本次比赛,然后点击【去报名】进行报名(第一次使用本系统的代表队请先登录微信小程序“水马运动”,并用手机号码进行登录)报名;或在微信小程序“水马运动”中选择本次比赛,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可以在报名中查看,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531-81602556。本次比赛报名限报参赛运动员1300-1400人,报满即停止报名。特别声明,如报名参赛总人数(含参赛运动员、工作人员、教练员等)超过本次赛事接待能力将即时停止报名,而不受报名参赛运动员人数限制。
    关于规程和规则有关问题请与总局游泳中心社会活动部联系,电话:010-67170581。逾期或不按规定报名者,不予安排参赛。请参赛队在9月8日前完成网上报名。请符合资格的各参赛代表队采用集体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成功后必须将下载报名表,并以邮件形式发送组委会指定邮箱:zatiyu88@163.com
    (二)网上报名完成后,各代表队需打印出报名表,将报名表原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学生信息表(在相应位置按照盖章要求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自愿参赛责任书、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于9月8日前邮寄至赛区。报名资格确认将以盖章的报名表为准。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新华汇A座1113
    收件人:王敏
    电话:18586206184
    (三)请各参赛队于9月8日前将本队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的电子版一寸照片(请注明参赛人员姓名、参赛单位)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zatiyu88@163.com),制作竞赛ID卡。该卡为赛事期间参赛人员出入比赛场馆、就餐、乘车的唯一有效证件,逾期未交照片而影响参赛,责任自负。
    十一、报到
    (一)各参赛队于9月17日15:00前到呼和浩特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组委会有偿提供接、送站服务,如有需要请于9月10日前将抵达呼和浩特的具体日期、航班或车次、人数以邮箱的方式告知组委会。
    邮箱:zatiyu88@163.com ,联系人:吴捷
    十二、裁判员
    (一)赛会技术代表、裁判长由中国游泳协会指派,其他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无执行裁判长签字的成绩册,运动员成绩无效。
    十三、其他
    (一)活动经费
    各参赛单位参赛费用自理。为保障赛事安全,所有参赛人员(含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领队等)需集中统一食宿。参赛人员收取食宿费每人每天400元人民币(9月17日至21日,共5天)。因届时呼和浩特市正值旅游旺季,所有酒店需要提前预定缴纳定金,如中途离会或逾期报到者、未报到者概不退款,请各队理解。
    本次比赛参赛人员应缴纳赛事服务费135元/人(包括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领队),及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5元/人及参赛包。组委会为本赛事投保公众责任保险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本次比赛以集体形式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请个人勿直接付款。请各参赛队于9月8日前将本参赛队食宿费、赛事服务费和保险费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具体汇款账户信息另行补充通知。

    (二)联系方式
    游泳中心社活部 联系电话:010-67170581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5年7月1日

  • 2025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5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预通知稿,最终版以福建省体育局正式发布文件为准)
    一、主办和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福建省游泳协会
    三明市体育局
    将乐县人民政府
    二、竞赛日期与地点
    2025年7月19日至23日,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
    三、参赛单位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建省游泳协会团体会员单位;有关学校。
    四、竞赛组别和项目
    本年度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对标2028年洛杉矶奥运会新增项目,甲组和乙组增设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三个项目。
    (一)组别和项目
    参考报名系统
    (二)全能项目设置
    参考报名系统
    五、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以设区市为单位报名参赛
    (1)以设区市为单位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福建省注册运动员。
    (2)17-18岁组参赛运动员不限定参赛条件。甲组、乙组、丙组、丁组参赛运动员需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俱乐部联赛获得省锦标赛参赛资格;
    ②在2024年福建省游泳俱乐部U系列联赛下半年两站赛事综合排名获得省锦标赛参赛资格;
    ③在2025年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中达标;
    ④在2025年福建省游泳俱乐部U系列联赛上半年两站(任意一站)中达标。
    (3)除达标运动员之外,各参赛单位机动参赛名额为:泉州、漳州各5人(不限组别、性别);龙岩、三明、南平、宁德、莆田、平潭各10人(不限组别、性别)。以机动参赛名额参赛的运动员,由各参赛单位选拔和确定,并在比赛报名工作开始前提交《以机动名额参加2025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运动员名单》(附件二)。
    2、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
    (1)以学校为单位的参赛运动员不需要进行注册。
    (2)在2024年福建省中学生游泳联赛中,比赛成绩达二级运动员标准者,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3)以学校为单位的参赛运动员的参赛组别和项目,与以设区市为单位的参赛运动员相同。
    3、以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赛
    (1)参赛俱乐部必须是福建省游泳协会注册的团体会员。
    (2)以俱乐部为单位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福建省注册运动员。
    (3)代表俱乐部参赛的运动员,其所代表的俱乐部,必须是该运动员“省级注册”的设区市所辖的俱乐部。
    (4)17-18岁组参赛运动员不限定参赛条件。甲组、乙组、丙组、丁组参赛运动员需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2024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俱乐部联赛获得省锦标赛参赛资格;
    ②在2024年福建省游泳俱乐部U系列联赛下半年两站赛事综合排名获得省锦标赛参赛资格;
    ③在2025年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中达标;
    ④在2025年福建省游泳俱乐部U系列联赛上半年两站(任意一站)中达标。
    (5)以俱乐部为单位的参赛运动员的参赛组别和项目,与以设区市为单位的参赛运动员相同。
    4、其他资格事项
    (1)为切实做好省队优秀竞技后备人才“选星计划”工作,由省中心提名10人(不限组别、性别)代表相关设区市、俱乐部直接参赛。
    (2)甲组、乙组、丙组、丁组参赛运动员名单,具体按照《2025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参赛运动员名单》执行。
    (3)在省队集训和在省少体校训练的适龄运动员,代表原单位参赛,占原参赛单位名额。
    (4)省队正式和试训(报调)运动员不得参赛。
    (5)参赛运动员必须参加并通过赛前文化测试,未通过者取消参赛资格。
    (二)各组别年龄规定
    组别 年龄组 出生日期范围
    17-18岁组 17-18岁组 2007.01.01—2008.12.31
    甲组 15-16岁组 2009.01.01—2010.12.31
    乙组 14岁组 2011.01.01—2011.12.31
    丙组 13岁组 2012.01.01—2012.12.31
    丁组 12岁组以下 2013.01.01以后出生
    (三)正编人员和超编人员
    1、以设区市为单位的参赛运动员,在2025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甲组、乙组、丙组、丁组各项目比赛中获得前五名的运动员为正编人员。
    2、以学校为单位的参赛运动员,在2024年福建省中学生游泳联赛各单项(不含接力)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为正编人员。
    3、以俱乐部为单位的参赛运动员,在2025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甲组、乙组、丙组、丁组各项目比赛中获得前五名的运动员为正编人员。
    4、除上述正编人员(运动员)之外,各设区市参赛单位可选派领队1名、教练员5名作为正编人员参赛;各学校、俱乐部参赛单位可选派领队1名、教练员1名作为正编人员参赛。
    5、正编人员之外的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均为超编人员。
    (四)保险、体检和安全责任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报名参赛的所有人员(含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办理参赛期间的个人意外保险。
    2、参赛运动员必须进行赛前个人体检,其中心电图必检。体检报告必须是赛前90天以内。各参赛单位必须认真检查、核验参赛运动员的体检报告,确定运动员身体状况适合参赛的,方可报名参赛。
    3、各参赛单位于赛前10天,向组委会提交盖公章的《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承诺书》(附件一)。因未进行赛前个人体检(含体检不合格)或未办理个人意外保险而产生的任何情况以及在参赛期间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4、各参赛单位是所属参赛人员安全管理、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加强队伍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5、对于在比赛过程中,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赛风赛纪和兴奋剂违规的参赛单位、领队、主管教练员、运动员和其他个人,按照责任认定情况,将实施禁赛处罚。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和报名成绩
    1、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运动员参加各单项比赛的报名成绩,应是本年度个人最好成绩。
    (二)报项规定
    1、17-18岁组、甲组、乙组参赛运动员,每人可报1-3项。
    2、丙组、丁组参赛运动员,每人可报1个全能,或者1个全能和1个单项。
    3、接力项目各参赛单位限报1支队伍。
    (三)参赛规定
    1、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赛。
    2、全能项目成绩得分,按照世界泳联计分评分表执行。
    3、所有竞赛项目实行分组决赛。
    4、各项目报名参赛人数不足3人时,取消该项比赛。允许更改补报1项。
    (四)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次比赛已列入《国家体育总局2025年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比赛成绩可评定运动员技术等级(含全能项目中的小项)。
    (五)弃赛、弃权规定
    1、参赛人员(含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报名参赛后,不得无故弃赛(指参赛前弃赛)、弃权(指参赛中弃权)。无故弃赛、弃权,属违反赛风赛纪行为,将翻倍扣减该代表队在下一年度的省锦标赛参赛名额,并视情节通报全省;对无故弃赛的参赛人员实施禁赛处罚;对无故弃权的参赛运动员,取消参加本次比赛已取得的成绩和名次以及继续参加本次比赛的资格。
    2、参赛人员报名参赛后,因事弃赛、弃权的,须缴纳弃赛弃权费800元,并在本次比赛结束前缴纳。未缴纳弃赛弃权费的,按无故弃赛、弃权处理。
    3、参赛运动员赛前、赛中因病弃赛、弃权的,须向竞赛组提交区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经省中心批准后,可免交弃赛弃权费。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
    1、各组别的各单项(全能)、各接力项目录取前8名。
    2、全能中的小项录取前8名。
    3、各组别的各单项(全能)不足9人减1录取名次。
    4、接力项目不足9队的,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名次。
    (二)计分办法
    1、各组别的各单项(全能)名次得分,按照9、7、6、5、4、3、2、1计分。
    2、各组别的接力项目名次得分,按照20、18、17、16、15、14、13、12计分。
    3、全能中的小项,不计入团体总分。
    4、团体总分分别录取男、女前6名。计分办法按照各参赛单位获得各组别单项、全能、接力名次的得分之和进行计算。得分高的参赛单位,名次列前;得分相同以获得第一名多的参赛单位列前,以此类推。
    (三)带分带牌
    1、年度赛成绩带入省运会,按照省体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超编人员中的甲组、乙组、丙组、丁组参赛运动员,计个人成绩、名次、团体总分、省运会带牌带分。
    3、以学校、俱乐部为单位的参赛运动员,计个人成绩和名次。但不计入团体总分,不计入省运会带牌带分。
    4、17-18岁组参赛运动员,计个人成绩、名次,但不计入团体总分,不计入省运会带牌带分。
    八、教练员计分排名
    1、各参赛单位在进行比赛报名工作时,必须真实填报每名参赛运动员的主管教练员姓名。
    2、每名参赛运动员只能填报一名主管教练员。
    3、省队和省体校教练员不参与排名。参赛运动员是省队集训运动员或省体校队员的,填报各地市输送单位的输送教练员。
    4、比赛秩序册中,必须标注每名运动员的教练员。
    5、教练员计分方式,按照所属运动员在比赛中获得的名次及分值进行累加计算。
    6、分值计算方式为:运动员获得各组别、各单项第一名的计30分;第二名12分;第三名10分;第四名6分;第五名5分;第六名4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
    7、比赛成绩册中,须对全体教练员进行计分排名。排名按照累积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排名中须有教练员所属的参赛单位的名称。
    九、技术官员
    比赛技术官员(竞赛监督、仲裁、资格审查、技术代表、执行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统一选调;比赛志愿者由设区市、县(区)承办单位选派。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本次比赛采用数智体育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单位于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微信小程序“数智报名”进行报名。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管理员:高中乐(数智),电话号码:17753781280,微信同号。
    2、在报名结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纸质版报名表。以设区市为单位报名参赛的代表队报名表及承诺书(附件一)须由各设区市体育局审核后盖章,以学校、俱乐部为单位报名参赛的代表队报名表及承诺书(附件一)需由各参赛单位审核后盖章,于2025年7月13日前分别寄达: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5号福建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联系人:吴莎白,电话:0591-87806933;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天泉路273号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杨绍杰,电话:13906908054。如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邮寄报名表为准,逾期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报名者不予安排比赛。
    (二)报到
    1、资格审查、技术代表、执行总裁判、编排裁判、自动计时裁判于赛前3天报到(7月16日)。
    2、竞赛监督、仲裁、其它裁判员、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天报到(7月17日)。
    十一、经费
    1、各参赛单位差旅费、交通费自理。
    2、正编人员食宿由赛会统一安排,每人每天缴纳伙食费80元。
    3、超编人员食宿由赛会统一安排,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关于举办2025 年第⼆⼗三届⼴州市成⼈游泳分龄邀请赛通知

    关于举办2025 年第⼆⼗三届⼴州市成⼈游泳分龄邀请赛通知

    成⼈游泳俱乐部各分部及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国家全⺠健身号召,全⾯落实《全⺠健身条例》。喜迎粤港澳⼤湾区“第⼗五”届全国运动会的举办。
    进⼀步推动⼴州市群众游泳运动项⽬普及,游泳健身活动⾼质量发展,增强⼴⼤市⺠体质,营造全⺠参与体育强市的良好氛围,促进成⼈游泳爱好者的⼴泛交流,加强成⼈游泳活动的有序⼴泛开展。我俱乐部拟于2025 年10 ⽉18、19 ⽇在荔湾区⻄郊游泳场举⾏“2025 年第⼆⼗三届⼴州市成⼈游泳分龄邀请赛”。
    该赛事在⼴州市游泳协会指导下,⼰举办了⼆⼗⼆届,得到了⼴⼤市⺠游泳爱好者的喜爱,也是年度重要参与赛事之⼀。
    ⻄郊游泳场建于1930 年,是⼴州最早期的三⼤游泳场所之⼀,⽬前⼴州市规模最⼤的游泳场馆之⼀,也是市内⾸个的城市沙滩游泳场。作为荔湾区属公共体育场馆,⻄郊游泳场历来是荔湾区开展全⺠健身和全国“游泳之乡”建设的主阵地,深受⼴⼤群众的喜爱,游泳在这⾥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深厚的群众基础,凝聚了很多⼴州市⺠尤其是⽼荔湾⼈的集体回忆。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州市游泳协会
    (⼆)承办单位:⼴州市游泳协会成⼈游泳俱乐部
    (三)协办单位:⼴州市荔湾区⻄郊游泳场、⼴州市体育基⾦会、⼴州君迪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赛事名称、时间、地点
    (⼀)⽐赛名称:2025 年第⼆⼗三届⼴州市成⼈游泳分龄邀请赛
    (⼆)⽐赛时间:2025 年10 ⽉18、19 ⽇
    (三)⽐赛地点:⼴州市荔湾区⻄郊游泳场
    三、参加单位
    ⼴州市游泳协会成⼈游泳俱乐部所属各分部,市或区各泳馆、泳场、学校团体、企业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兄弟友好游泳协会、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不接受任何个⼈报名参加⽐赛)。
    四、竞赛项⽬
    50、100、200 ⽶⾃由泳
    50、100、200 ⽶蛙泳
    50、100、200 ⽶仰泳
    50、100 ⽶蝶泳
    200 ⽶个⼈混合泳
    4×50 ⽶⾃由泳接⼒
    4×50 ⽶混合泳接⼒
    五、参加办法
    (⼀)参加年龄组规定
    18-24 岁组(2007 年⾄2001 年)
    25-29 岁组(2000 年⾄1996 年)
    30-34 岁组(1995 年⾄1991 年)
    35-39 岁组(1990 年⾄1986 年)
    40-44 岁组(1985 年⾄1981 年)
    45-49 岁组(1980 年⾄1976 年)
    50-54 岁组(1975 年⾄1971 年)
    55-59 岁组(1970 年⾄1966 年)
    60-64 岁组(1965 年⾄1961 年)
    65-69 岁组(1960 年⾄1956 年)
    70-75 岁组(1955 年⾄1950 年)
    1、所有参赛⼈员都是⾃⼰的健康第⼀责任⼈,请根据⾃身的身体状况选择项⽬参加⽐赛。
    2、60 岁及以上组别的运动员要密切关注⾃⼰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出现身体不适症状,请⽴即停⽌⽐赛。
    3、70-75 岁组只能报50 ⽶项⽬(50 ⽶⾃由泳、50 ⽶蛙泳、50 ⽶仰泳、50 ⽶蝶泳)。
    (⼆)接⼒项⽬
    1、以4 名运动员年龄累计相加设置:
    100-119 岁组别
    120-159 岁组别
    160-199 岁组别
    200-236 岁组别
    4×50 ⽶⾃由泳接⼒
    4×50 ⽶混合泳接⼒
    2、60 岁(含60 岁)以上年龄组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接⼒⽐赛。
    3、接⼒项⽬各代表队限报1 队,每队运动员须是2 男2 ⼥,每场⽐赛开始前30分钟截⽌提交接⼒棒次表。
    4、各代表队,参加接⼒的运动员必须有报名参加个⼈⽐赛项⽬,⽆报名参加个⼈⽐赛项⽬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接⼒。
    (三)本次⽐赛限报600 ⼈,每队不得超过50 ⼈(但可分为多⽀队伍参赛,且队名不能重复)。
    (四)按照年龄组的要求,不得越组或跨队报名,本⼈只能代表⼀⽀队伍参赛。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需递交本⼈签字的《⾃愿参加⽐赛责任书》以及需要直系亲属签字+电话号码,并缴纳参赛服务费均可报名。
    (六)现役专业注册运动员不得参赛,如发现⽴即取消成绩和所有参赛资格(若弄虚作假按第⼋条处理)。
    (七)参赛者饮酒后不能参加⽐赛,所有参赛运动员将进⾏酒精测试,BAC 应为0%(完全未饮酒),不达标者将不允许参赛,并不退还参赛费。
    (⼋)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所有⽐赛成绩及该队所涉及团体总分成绩。
    (九)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作。
    (⼗)各代表队设:领队1 名,教练2-3 名(不得超过3 名),领队需签署《领队职责责任书》。
    (⼗⼀)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游泳竞赛是⼀项负荷强度较⼤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选择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赛:
    1、先天性⼼脏病和⻛湿性⼼脏病;
    2、⾼⾎压和脑⾎管疾病;
    3、⼼肌炎和其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律不⻬;
    5、⾎糖过⾼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赛中,因个⼈身体及其它个⼈原因导致的⼈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承担责任。
    六、竞赛办法
    (⼀)⽐赛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游泳竞赛规则》执⾏。
    (⼆)所有⽐赛只进⾏⼀次决赛,以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
    (三)⼤会将根据报名情况,采⽤并组⽐赛,按年龄组录取名次的⽅式进⾏。
    (四)⽐赛顺序按照先⼥后男、先⼤后⼩和报名⼈数进⾏编排。
    (五)所有接⼒项⽬,各队需2 男2 ⼥运动员组成。
    (六)运动员⽐赛可选择出发台上、台下或⽔中出发。
    (七)个⼈⾃由泳项⽬可使⽤任何泳姿(接⼒项⽬除外)。
    (⼋)本次赛事将采⽤半⾃动计时系统,并辅以⼈⼯计时作为备⽤。
    (九)运动员参赛时,请按规定时间到检录处检录,需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和本⼈有效身份证件,⽆证者不得参赛。
    (⼗)⾹港、澳⻔、台湾地区运动员参赛时,需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和本⼈有效身份证件,⽆证者不得参赛。
    七、关于判罚及申诉
    (⼀)⽐赛只接受参赛队领队或教练的咨询或申诉。
    (⼆)本次⽐赛不采⽤任何视频资料作为判罚依据。
    (三)各队如对判该队⽐赛中的犯规判罚有疑问,在该项完赛后30 分钟内,可向竞赛问题咨询处咨询,如仍有异议,可按程序提出申诉,仲裁组的判决为最终判决。
    ⼋、奖励办法
    (⼀)各年龄组单项、接⼒录取前8 名,颁发⼤会统⼀制作的竞赛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
    (⼆)男⼦个⼈项⽬、⼥⼦个⼈项⽬、接⼒项⽬的总分相加录取前8 名,由组委会颁发奖杯。
    (三)计分办法
    1、单项1 ⾄8 名按9、7、6、5、4、3、2、1 计分。
    2、接⼒项⽬按18、14、12、10、8、6、4、2 计分。
    3、名次并列,按所获名次得分计算。
    4、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以第1 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 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九、报名与报到
    (⼀)⽹上报名
    本次⽐赛不接受个⼈报名,各队需指定专⼈于8 ⽉25 ⽇12:00 后统⼀将报名表发送⾄报名邮箱78908807@qq.com(邮件主题:2025 年第⼆⼗三届⼴州市成⼈游泳分龄邀请赛+俱乐部名称),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在⼯作时间(周⼀⾄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李⽼师13631303930。逾期或不按规定报名的队伍,不予安排参赛,请参赛队伍在9 ⽉25 ⽇24:00前完成⽹上报名。本次⽐赛限报参赛运动员600 ⼈,报满即关闭报名系统。
    (⼆)请各代表队于报名截⽌⽇期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在⽹上报名显示成功后,必须⽤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若⽆公章,则需领队签名+电话号码),与个⼈身份证复印件,领队和本⼈都签名的《⾃愿参加⽐赛责任书》、《领队职责责任书》原件邮寄⾄承办单位:⼴州市⼴州⼤道中599 号泰兴商业⼤厦C 区3 楼银杉俱乐部;联系⼈:⻰志⽣13622267079。
    (三)逾期报名不予安排⽐赛,如⽹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致时,以报名成功后打印出并加盖公章(若⽆公章,则需领队签名+电话号码)的报名表为准。
    (四)报名截⽌后,若因个⼈原因不能参加⽐赛,则该分部(队)不可替补其他参赛⼈。
    (五)各代表队需提交参赛运动员近三个⽉内(9 ⽉25 ⽇)在⼆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检查体检报告书(内含:本⼈姓名、⼼电图、⾎压数据、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六)请各队指定专⼈于9 ⽉25 ⽇24:00 前递交所需的资料给承办⽅,便于报到时,领取运动员参赛证并办理参赛相关⼿续。
    (七)请各队的领队和教练于10 ⽉17 ⽇16:00 时办理报到⼿续,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会议地点:⼴州市荔湾区⻄郊游泳场。
    ⼗、经费
    (⼀) 竞赛服务费
    1、已注册在市成⼈游泳俱乐部分部的参赛运动员,须缴纳赛事服务费每⼈125元(含参赛者⼈身意外保险)。
    2、⽆注册在市成⼈游泳俱乐部代表队的参赛运动员,须缴纳赛事服务费每⼈150元(含参赛者⼈身意外保险)。
    3、赛事服务费已涵盖个⼈两个单项,如需增加⼀项则加收50 元,但个⼈单项不得多于四项(接⼒除外)。
    4、接⼒项⽬每项120 元。
    5、报名费请于9 ⽉25 ⽇前汇⾄承办单位账户,未汇费⽤,不予安排⽐赛。
    开户名称:⼴州君迪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中信银⾏⼴州北京路⽀⾏
    账号:8110 9010 1140 0599 697
    俱乐部账户⼆维码:

    (⽀付宝账户) (微信账户)
    6、各代表队请领队收⻬后统⼀转⼊,注明代表队名称+参赛⼈数。
    (⼆)⼤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理。
    ⼗⼀、赛⻛赛纪要求
    (⼀)为端正赛⻛,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单位及全体参赛⼈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组委会制定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州市体育局等相关单位管理要求严肃处理。
    (⼆)各参赛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遵守赛事组委会的各项管理规定,转发告知参赛⼈员关于竞赛规程、竞赛通知、⽐赛场地情况可能出现的⻛险等赛事管理要求。根据参赛⼈员的参赛意愿,本着⾃愿、公开透明的原则报名参赛,做到⾃愿、安全、⽂明参赛。⼀经报名,即视为服从赛事各项管理规定,并予以配合!
    (三)⽐赛过程中遇到问题按⽐赛规则和技术要求,合理合法提出咨询或申诉。不得⽆故弃权、闹赛罢赛;不得采⽤不理智不⽂明的⾔语⾔⾏发泄个⼈情绪或不满,严禁诱导、组织观众滋事闹事,⼲扰⽐赛正常秩序。
    (四)各代表队相关⼈员不得在⽐赛场馆(含看台、泳池周边等区域)悬挂或展示与本届游泳⽐赛⽆关的⼴告、政治性⼝号或其他⽆关内容的宣传物料。违反上述规定者,组委会有权要求⽴即撤除相关物品,情节严重者将取消该代表队参赛资格,并将违反规定者转交相关部⻔处理。
    ⼗⼆、交通住宿指南
    1、市内有多条地铁线路及公交,到达⽐赛场地,请⼤家⾃⾏查询交通⽅式。
    2、周边有多个停⻋场地供⾃驾⻋辆停放(但停⻋费⽤需⾃理)。
    3、⽐赛场地周边有多家住宿酒店,可⾃⾏查询或预订(住宿费⽤需⾃理)。
    ⼗三、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和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四、承办单位做好“2025 年第⼆⼗三届⼴州市成⼈游泳分龄邀请赛”赛事总结及活动宣传报道等汇总上报市游泳协会、市体育基⾦会。
    ⼗五、未尽事宜,另⾏通知!
    ⼗六、本赛事(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承办单位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愿参加⽐赛责任书
    附件3:领队职责责任书

    ⼗七、竞赛⽇程表
    10 ⽉18 ⽇上午9:00 第⼀场
    1、⼥⼦50 ⽶⾃由泳
    2、男⼦50 ⽶⾃由泳
    3、⼥⼦200 ⽶仰泳
    4、男⼦200 ⽶仰泳
    5、⼥⼦100 ⽶蛙泳
    6、男⼦100 ⽶蛙泳

    10 ⽉18 ⽇下午14:00 第⼆场
    1、⼥⼦50 ⽶蝶泳
    2、男⼦50 ⽶蝶泳
    3、⼥⼦100 ⽶仰泳
    4、男⼦100 ⽶仰泳
    5、⼥⼦200 ⽶⾃由泳
    6、男⼦200 ⽶⾃由泳
    7、4×50 ⽶混合泳接⼒

    10 ⽉19 ⽇上午9:00 第三场
    1、⼥⼦50 ⽶蛙泳
    2、男⼦50 ⽶蛙泳
    3、⼥⼦100 ⽶⾃由泳
    4、男⼦100 ⽶⾃由泳
    5、⼥⼦200 ⽶个⼈混合泳
    6、男⼦200 ⽶个⼈混合泳

    10 ⽉19 ⽇下午2:00 第四场
    1、⼥⼦50 ⽶仰泳
    2、男⼦50 ⽶仰泳
    3、⼥⼦100 ⽶蝶泳
    4、男⼦100 ⽶蝶泳
    5、⼥⼦200 ⽶蛙泳
    6、男⼦200 ⽶蛙泳
    7、4×50 ⽶⾃由泳接⼒

  • 2025年安徽省中小学生游泳联赛竞赛规程

    2025年安徽省中小学生游泳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安徽省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0-11月(待定)
    地点:蚌埠市
    四、参赛单位
    安徽省各中、小学校
    五、竞赛项目(共设102项)
    (一)高中组
    男子: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
    混合:男女混合4×10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混合4×100米混合泳接力。
    (二)初中组
    男子: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
    混合:男女混合4×10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混合4×100米混合泳接力。
    (三)小学甲组(四年级至六年级)
    男子: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4×100米混合泳接力;
    混合:男女混合4×10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混合4×100米混合泳接力。
    (四)小学乙组(一年级至三年级)
    男子: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4×50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50米蝶泳、100米蝶泳、50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4×50米混合泳接力;
    混合:男女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50米混合泳接力。
    六、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所在单位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学籍。报名及比赛时,均为在校、在读学生。
    (二)运动员身体健康,并具有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所在地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运动员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赛:
    1.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聘用的运动员。
    2.不执行省体育局规定,拒绝省优秀运动队集训、试训或选招决定的运动员。
    3.不执行省体育局规定,拒绝代表安徽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和有关体育协会注册备案的运动员。
    4.未经省体育局同意,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外省市)注册或代表外省市(行业体协)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
    5.身份证号码行政区划代码为非安徽省的运动员,未经省体育局同意,在2024年1月1日以后代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任何单位参加任何比赛。已代表安徽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或有关体育协会备案的运动员除外。
    (五)为保障竞赛组织秩序,维护比赛严肃性,运动员参赛年龄、代表外省市参赛问题的举报,截止时间为比赛组委会召开会议前,比赛组委会议后不再受理此类问题申诉和举报。
    (六)根据教育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教体艺〔2015〕3号)规定,组织学生参加跨地区体育比赛,应当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告知书,获得家长同意学生参加比赛的书面反馈意见。家长的书面反馈意见,由参赛学生报名单位负责保存。
    七、参加办法
    (一)参赛人数规定
    各参赛队运动员人数不得少于4人,不得超过20人。报名领队、教练、工作人员,按4:1比例(即每4名运动员可报1人)。运动员家长不得担任领队、教练,领队必须由报名单位在职人员担任。
    (二)报项规定
    1.参赛报名成绩需达三级游泳运动员技术标准以上。
    2.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不得跨组别报名参赛。
    3.各参赛单位每组别限报一个接力队参赛。
    4.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学籍表,否则不予比赛。
    (三)服装要求
    各参赛队参加开赛仪式、颁奖仪式,必须统一服装。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取一次性比赛的方式进行。
    (三)各组别报名及比赛时不足3人或队的,取消该组别比赛;大会通知运动员报名单位改报其他小项。
    (四)根据比赛报名情况,400米自由泳每条泳道可编排2名运动员。
    (五)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比赛成绩,通报其参赛主管单位,并视情节进行处理。
    (六)报名时需填写参赛运动员近期个人最好成绩,以便编排。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竞赛规定,运动员未游完全程或慢游(低于报名成绩10%),按故意慢游处理,取消其当日及次日参赛资格。
    (七)本次比赛部分项目设置关门时间,过时执行总裁吹哨,运动员必须立即起水,成绩按故意慢游犯规处理。具体关门时间如下(男女各年龄组通用):
    200米混合泳3:30.00
    400米自由泳6:00.00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与办法
    1.各单项录取前8名。按13、11、10、9、8、7、6、5计分;单项、全能只有8人和不足8人,不减一录取,按高限计分。
    2.接力项目只有8队或不足8队,按实际参赛队伍数录取名次,双倍计分。
    3.单项和接力项目按成绩录取名次,全能项目按分值录取名次。若出现全能项目分值相等,以200米混合泳成绩好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400米自由泳成绩好者名次列前。
    (二)团体总分计算办法
    1.设“团体总分奖”,分别录取前8名。团体总分为各单位运动员名次得分之和。团体总分如出现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此类推。
    注:高中组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类奖项
    优秀裁判员,最佳男、女运动员,顽强拼搏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以补充通知为准
    十一、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员选派按《安徽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办法》,由安徽省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比赛组委会)负责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赛事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直接或可能与赛事举办相关联的突发情形的,由组委会启动“熔断”机制,中止比赛。
    十三、在本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本规程由安徽省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2025年全国中学生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5年全国中学生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二、执行单位
    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中小学游泳分会
    三、承办单位
    枣庄市游泳运动协会
    四、合作伙伴
    枣庄名珠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025年7月23日18点前。
    2.竞赛时间:2025年7月25日-29日。
    3.离会时间:2025年7月30日12点前。
    4.比赛地点:枣庄新城文体中心游泳馆。
    六、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赛项目
    1.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
    2.蛙泳:50米、100米、200米
    3.仰泳:50米、100米、200米
    4.蝶泳:50米、100米、200米
    5.个人混合泳:200米、400米
    6.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7.男女混合接力:男女4×100米自由泳接力(2男2女)、男女4×100米混合泳接力(2男2女)
    (二)竞赛分组
    1.高中组(男、女)
    满足高中学籍要求,2006年9月1日(含)之后至2009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者。
    2.初中组(男、女)
    满足初中学籍要求,2009年9月1日(含)之后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者。
    注:鉴于本届锦标赛于暑期举办,关于学籍界定以报名时(2025年上半年)学籍为准。
    七、参赛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报名时应具有所代表学校学籍的普通中学学校学生。
    (三)香港、澳门运动员应在报名时自行征得所属协会同意,签署并上传《港澳运动员同意参赛承诺书》(见附件4)。
    (四)参赛单位必须赛前为所有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开具体检证明,证明适宜参加所报竞赛项目。
    (五)思想进步、在校文化课考核合格,遵守反兴奋剂相关管理规定。
    (六)未参加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的运动员(以上以秩序册名单为准)均可报名。
    八、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和要求
    1.每所参赛学校可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含教练员和队医)人数与运动员人数按照1比3的比例报名。例如:1-3名运动员可报1名官员,4-6名运动员可报2名官员,以此类推。(注:参赛单位所报领队或教练必须为学校在职人员,运动员家长、裁判员不得兼任)。
    2.各参赛学校最少报名运动员人数为3人,不满3人不予报名。
    3.每所学校可报名参加对应组别比赛,每个组别限报15人(其中男、女运动员数量各不得超过2/3),如果学校为十二年一贯制或者完全中学,可按学校各学段设置报名参加对应组别比赛。
    4.各参赛单位参赛运动员需认真填写参赛项目报名成绩,报名成绩为个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的最好成绩,没有报名成绩的运动员作为成绩最差的运动员进行编排。
    5.每个比赛项目各参赛单位限报3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接力项目不限;接力项目各项限报1队,男女混合接力项目每队男、女各2人参加。
    6.如报名参赛组别不足3人或3队,则取消该设项,组委会将提前通知相关参赛单位,可按照竞赛规程更改参赛项目。
    7.本届比赛参赛名额依据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准入,运动员人数限定为1000人,报满后不再接受报名。
    8.运动员必须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参赛证原件检录参赛。
    9.所有参赛运动员在进行网络报名时,须签署并上传《运动员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1),工作人员须签署并上传《辅助人员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2)并上传,完成参赛报名。
    10.运动员代表单位和运动员参赛资格出现争议时,由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组织相关单位协商解决。
    11.本次比赛有效成绩达到“2025年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比赛(总决赛)”参赛标准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总决赛。
    (二)报名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微信小程序“数智报名”平台,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即可进行报名。报名开放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7月1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技术支持:高中乐:电话:17753781280

    注:在“数智报名”微信小程序完成报名后,需下载报名表经单位盖章连同成绩证明一并扫描PDF文件后发送至报名邮箱ztxyyfh@126.com。联系人:高冰洁,13699228919。
    2.各参赛单位需将全队合影(5寸彩照,统一穿着,包括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参赛人员(领队、教练、队医、运动员)照片(2寸标准证件照,每张照片须标识姓名、身份),学校介绍(200-300字),学校旗标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文件名为:XXXX学校2025年全国中学生游泳锦标赛报名信息)发送至报名邮箱。
    3.各参赛队在报名结束后,如运动员不能按时参赛,须由所在学校出具说明材料提交至组委会,同时不能进行人员递补,如有无故弃赛情况,将取消所在学校各奖项评选资格。
    (三)反兴奋剂要求
    本次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情况进行兴奋剂检查。凡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及兴奋剂违规人员将取消已获的成绩和名次,取消本队所有团体分数和名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界泳联最新竞赛规则。
    (二)50米、100米项目采用预决赛,其它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分组决赛。
    (三)处罚
    凡出现以下违规行为的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与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个人(全队)参赛成绩、取消个人(全队)参赛资格、禁止个人(全队)参加联合会相关比赛的处罚。
    1.报名后未到赛区报到。因病、因伤除外,但须出示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书并发送至邮箱:ztxyyfh@126.com。
    2.开赛后运动员无故弃权。因病、因伤弃权除外,但须出示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书。
    3.运动员故意慢游。比赛成绩慢于报名成绩10%,判定为故意慢游。
    4.运动员在比赛池或热身池佩带划水掌和脚蹼。
    5.运动员在比赛池或热身池未按泳道标识进行游进和冲刺练习。
    6.违反《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违反竞赛规程及相关通知要求,干扰、影响赛事正常进行、运动员参赛、裁判员执裁的相关人员等。
    十、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
    1.各组别均录取前8名。
    2.如参赛组别不足8人或8队(含),则按实际参赛数量减一录取名次。
    3.按总分分别录取高中组总团体、高中男子组团体、高中女子组团体前八名,初中组总团体、初中男子组团体、初中女子组团体前八名。
    (二)团体总分计分办法
    1.比赛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
    2.如团体总分相等,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三)奖励办法
    1.获得前8名的运动队(员)颁发成绩证书;获得前3名的运动队(员)颁发奖杯(牌)。
    2.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并颁发荣誉证书,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一、报到
    (一)报到地点
    1.报到地点:薛城人才公寓(枣庄市薛城区疏港路薛城医疗智谷大健康产业园4号楼)。
    2.联系人:李昊轩15965128106。
    (二)交验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报名表原件。
    3.参赛运动员电子学籍卡原件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中学)。
    4.保险单据(各参赛代表队所有人员须自行购买关于本次比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内容包括:意外身故和残疾(保额不低于10万);意外医疗(包含门急诊和住院费用,保额不低于2万);保险有效期时间须包括往返途中。)
    5.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6.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3)。
    7.本校2号(160cm*240cm)校旗两面。以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赛。
    十二、开闭幕式、颁奖仪式、联席会须知
    各参赛队伍须按组委会要求参加开幕式、闭幕式、颁奖仪式及领队、教练员赛前联席会,无故不参加者,取消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十三、技术官员
    由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与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共同选派技术官员,其余不足部分由赛区推荐选派。
    十四、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赛事已纳入2025年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可达一级运动员等级。相关要求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游泳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十五、经费
    1.食宿费:根据2025年6月1日起执行的《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赛事活动食宿费收费标准指导意见》,为保障赛事安全,本次比赛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由提供食宿服务单位自行收取并开具发票,参赛人员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为280元/人/天,超编人员不予接待。赛会期间产生单间房差,请自行缴纳。
    2.申诉费:参赛单位提出申诉时,须向纪律监督委员会交纳申诉费2000元,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由组委会代收后上交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3.保证金:为加强对参赛队伍的管理,保证赛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须交纳保证金,每队3000元,在比赛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代表队,将如数退还保证金。
    4.其他费用自理。
    十六、赛风赛纪
    1.各参赛学校应加强赛风赛纪管理。
    2.组委会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赛会相关规定对违反赛风赛纪规定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3.赛会期间如对参赛运动员资格问题有异议,可向纪律监督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相关材料、申诉费。
    十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昊轩(赛区联系人),电话:15965128106。
    高冰洁(中小学游泳分会联系人),电话:13699228919。
    田博(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电话:010-66093732。
    森犇(体育总局游泳中心),电话:010-67170587。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 2025年安徽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竞赛规程

    2025年安徽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安徽省体育局安徽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安徽省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0-11月(拟定)
    地点:蚌埠市
    四、参赛单位
    各市级体校、俱乐部。
    五、竞赛项目(共120项,其中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
    项目100项,以下划线标注)
    (一)16-18岁组(2007年—2009年度出生)
    男子: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女子: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二)14-15岁组(2010年—2011年度出生)
    男子: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女子: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三)13岁组(2012年度出生)
    男子: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
    女子: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
    男女混合:男女混合4×100米混合泳接力。
    (四)12岁组(2013年度出生)
    男子: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
    女子: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
    男女混合:男女混合4×100米混合泳接力。
    (五)11岁组(2014年度出生)
    男子: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女子: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男女混合:男女混合4×50米混合泳接力。
    (六)10岁及以下组(2015年以后出生)
    男子: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蝶泳全能、4×50米自由泳接力;
    女子: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蝶泳全能、4×50米自由泳接力;
    男女混合:男女混合4×50米混合泳接力。
    注:4种泳式全能比赛项目为:50米、100米蝶/仰/蛙/自+200米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男女混合接力项目竞赛办法:2男2女、棒次不限。
    六、等级认定规定
    (一)授予条件
    1.一级运动员:达到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一级运动员的成绩标准。
    2.二级运动员:达到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二级运动员的成绩标准。
    3.三级运动员:达到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三级运动员的成绩标准。
    (二)有关说明
    1.比赛接力项目第一棒达到单项成绩标准的,可按单项成绩授予相应等级称号。
    2.同一比赛同一小项多次达到成绩标准的,只按最好成绩授予一个等级称号。
    3.游泳全能项目单项达到成绩标准的,可按单项成绩授予相应等级称号。
    4.比赛须使用自动计时计分设备,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七、运动员资格
    (一)按省体育局有关规定完成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手续。
    (二)运动员身体健康,并具有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所在地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运动员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赛:
    1.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聘用的运动员。
    2.不执行省体育局规定,拒绝省优秀运动队集训、试训或选招决定的运动员。
    3.不执行省体育局规定,拒绝代表安徽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和有关体育协会注册备案的运动员。
    4.未经省体育局同意,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外省市)注册或代表外省市(行业体协)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
    5.身份证号码行政区划代码为非安徽省的运动员,未经省体育局同意,在2024年1月1日以后代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任何单位参加任何比赛。已代表安徽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或有关体育协会备案的运动员除外。
    (五)为保障竞赛组织秩序,维护比赛严肃性,运动员参赛年龄、代表外省市参赛问题的举报,截止时间为比赛组委会召开会议前,比赛组委会议后不再受理此类问题申诉和举报。
    (六)根据教育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教体艺〔2015〕3号)规定,组织学生参加跨地区体育比赛,应当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告知书,获得家长同意学生参加比赛的书面反馈意见。家长的书面反馈意见,由参赛学生报名单位负责保存。
    八、参加办法
    (一)参赛人数规定
    各参赛队运动员与工作人员(领队、教练、队医等)配比比例按4:1执行(每4名参赛运动员可报1名工作人员,依次类推)。其中领队必须由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在职在编人员担任。
    (二)报项规定
    1.参赛运动员必须达到运动员技术等级中三级运动员成绩方可报名。报项不限,另可兼报接力。
    2.运动员不得跨组别报名参赛。
    3.各单位每项接力限报1队。
    4.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赛。
    (三)服装要求
    各参赛队参加开赛仪式、颁奖仪式,必须统一服装。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取一次性决赛的方式进行。
    (三)根据比赛报名情况,400米自由泳每条泳道可编排2名运动员。
    (四)报名时需填写参赛运动员近期个人最好成绩,以便编排。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竞赛规定,运动员未游完全程或慢游(低于报名成绩10%),按故意慢游处理,取消其当日及次日参赛资格。
    (五)本次比赛部分项目设置关门时间,过时执行总裁吹哨,运动员必须立即起水,成绩按故意慢游犯规处理。具体关门时间如下(男女各年龄组通用):
    男子:200米混合泳2:50.00;400米自由泳5:28.00。
    女子:200米混合泳3:05.00;400米自由泳5:50.00。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与办法
    1.各单项录取前8名。按13、11、10、9、8、7、6、5计分;单项、全能只有8人和不足8人,不减一录取,按高限计分。
    2.接力项目只有8队或不足8队,按实际参赛队伍数录取名次,双倍计分。
    3.单项和接力项目按成绩录取名次,全能项目按分值录取名次。若出现全能项目分值相等,以200米混合泳成绩好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400米自由泳成绩好者名次列前。
    (二)团体总分计算办法
    1.设“团体总分奖”,分别录取前8名。团体总分为各单位运动员名次得分之和。团体总分如出现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此类推。
    注:16—19岁组成绩不计入团体总分。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类奖项
    优秀裁判员,最佳男、女运动员,顽强拼搏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报名和报到
    以补充通知为准。
    十二、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员选派按《安徽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实施办法》,由安徽省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比赛组委会)负责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赛事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
    全事件等直接或可能与赛事举办相关联的突发情形的,由组委会启动“熔断”机制,中止比赛。
    十四、在本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本规程由安徽省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