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体育彩票杯”暨“洲克杯”山东省公开水域游泳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山东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游泳运动协会、淄博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洲克体育(福建)有限公司、淄博市体育运动学校、淄博市游泳运动协会
四、竞赛项目及组别
男女U14-16岁组(2009.1.1-2011.12.31出生者)
5公里个人赛
五、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0月26日
地点:淄博市体育中心游泳馆
六、参赛单位
各市代表队
七、参赛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或无故拒不参加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组织的集训或选调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省年度和省运会比赛。
(二)运动员参赛的其他要求:
1、在2025年山东省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男、女U14-16岁组个人赛中获得前12名的运动员方可报名参赛。
2、如未报满,各组别最多可报至10人,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三)运动员报名参赛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组别参赛。报到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及自愿签署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
(四)作为一个报名条件,运动员在提交报名时也就表示了认同:运动员本人及其代理人、管理人和继承人将放弃一切针对山东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等比赛授权单位的索赔权,无论索赔是何种方式、性质和类型,包括旅途和参赛过程中发生于过去、现在或将来的损失和伤害。
(五)报到时须出示运动员参赛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供组委会留存)。保险对象为运动员本人,有效期至少可覆盖赛前3天至赛后1天。未办理者,不能参加比赛。
八、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世界泳联最新《公开水域游泳竞赛规则》。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录取男、女前8名颁发奖状,前3名颁发奖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本次比赛采用华创运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代表队于10月19日前登录报名网址:www.swim.org.cn进行报名。请在赛事列表中找到本场赛事,登录报名即可(首次使用需要注册,具体报名要求见比赛规程);或微信登录华创运动小程序,扫码报名。报名过程中如遇系统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22-23301616;技术咨询:刘老师17627858152。省游泳中心联系人:陈倩0531-89657725,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各参赛人员请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
十一、比赛服装与器材
(一)运动员比赛期间不得佩戴耳环、项链、戒指、腰饰等有可能会对运动员造成伤害的饰物,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二)队员可以戴眼镜和隐形眼镜比赛,但风险自负。
十二、申诉、纪律和处罚
(一)申诉
对裁判组的判决有异议时,其领队或教练可先口头向执行裁判长提出询问。如仍有异议,须在该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填写《申诉书》,由领队签名后交“编排记录组”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如胜诉,退还申诉费)。所诉问题将由仲裁委员会进行复议和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二)处罚
1、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赛区的运动员,组委会将视为自动放弃比赛,并按弃权处理。
2、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扰乱赛场秩序、违反竞赛规程及相关通知要求、无理取闹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家长等,组委会将取消相关运动员/参赛单
位所属全体运动员的全部比赛成绩及成绩证明,同时禁止参加当年及次年我中心主办的全部比赛。
3、省冠军赛结束后,省队不定期进行集训,不参加集训或不服从选调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及其主管教练第26届省运会周期内我中心主办的所有比赛参赛资格,并扣除该市10个公费参赛名额;以协会、学校、企业及个人创办的游泳俱乐部参赛者,不参加集训或不服从选调的运动员将取消该代表队参加我中心主办的所有比赛参赛资格。
十三、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
本赛事未列入国家体育总局2025年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赛事名录,故不可达运动员技术等级。
十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
各参赛单位全体运动员、教练员和其他辅助人员应在赛前参加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活动,并扫描以下二维码参加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线上考试,合格成绩后方可参赛。
1.扫描二维码,关注“山东省反兴奋剂”公众号
2.点击平台入口,选择教育拓展
3.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考试入口点击进入,填写个人信息,开始答题,答完后点击提交。
4.成绩80分为合格,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证书,点击保存;如不合格,可点击重新答题,共三次答题机会。兴奋剂检查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体育局的相关规定执行。性别检查根据有关规定、遵循必需和必要的原则进行。
十五、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执行裁判长及部分骨干裁判员由山东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所有裁判员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地点请见《补充通知》<另行通知>)、仲裁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
(三)仲裁、裁判员名单另文通知。
十六、经费
编制内运动员每人每天自交食宿费60元,其余部分由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负担;教练员和其他编外人员费用自理。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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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体育彩票杯”暨“洲克杯”山东省公开水域游泳冠军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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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中国体育彩票杯”暨“361°杯”山东省铁人三项冠军赛竞赛规程
2025 年“中国体育彩票杯”暨“361°杯”山东省铁人三项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山东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山东省游泳运动协会、淄博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山东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淄博市体育运动学校、淄博市游泳运动协会
四、竞赛项目及组别
男女 U15 以下组:个人赛(游泳:1.5 公里、跑步:5 公里)
五、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5 年 10 月 26 日
地点:淄博市体育中心游泳馆
六、参赛单位
各市代表队
七、参赛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或无故拒不参加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组织的集训或选调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省年度和省运会比赛。
(二)运动员参赛的其他要求:
1、在 2025 年山东省铁人三项锦标赛男、女 U15 以下组个人赛中获前12 名的运动员方可报名参赛。
2、如未报满,各组别最多可报至 10 人,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三)运动员报名参赛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组别参赛。报到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
(四)运动员需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报到时将承诺书原件交组委会。
(五)作为一个报名条件,运动员在提交报名时也就表示了认同:运动员本人及其代理人、管理人和继承人将放弃一切针对山东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等比赛授权单位的索赔权,无论索赔是何种方式、性质和类型,包括旅途和参赛过程中发生于过去、现在或将来的损失和伤害。
(六)报到时须出示运动员参赛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供组委会留存)。保险对象为运动员本人,有效期至少可覆盖赛前 3 天至赛后1 天。未办理者,不能参加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铁人三项协会审定的《中国铁人三项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着装、器材按规则规定执行。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
(二)不足 2 人不予比赛;不足录取名次的按实有参赛人(队)数录取。
十、报名和报到
(一)本次比赛采用华创运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代表队于10 月19 日前登录报名网址:www.swim.org.cn 进行报名。请在赛事列表中找到本场赛事,登录报名即可(首次使用需要注册,具体报名要求见比赛规程);或微信登录华创运动小程序,扫码报名。报名过程中如遇系统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22-23301616;技术咨询:刘老师17627858152。省游泳中心联系人:陈倩 0531-89657725,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各参赛人员请于赛前 1 天到赛区报到。
十一、比赛服装与器材
(一)运动员比赛期间不得佩戴耳环、项链、戒指、腰饰等有可能会对运动员造成伤害的饰物,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二)队员可以戴眼镜和隐形眼镜比赛,但风险自负。
十二、申诉、纪律和处罚
(一)申诉
对裁判组的判决有异议时,其领队或教练可先口头向执行裁判长提出询问。如仍有异议,须在该项比赛结束后 30 分钟内填写《申诉书》,由领队签名后交“组委会”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 500 元(如胜诉,退还申诉费)。所诉问题将由仲裁委员会进行复议和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二)处罚
1、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赛区的运动员,组委会将视为自动放弃比赛,并按弃权处理。
2、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扰乱赛场秩序、违反竞赛规程及相关通知要求、无理取闹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家长等,组委会将取消相关运动员/参赛单位所属全体运动员的全部比赛成绩及成绩证明,同时禁止参加当年及次年我中心主办的全部比赛。
3、省冠军赛结束后,省队不定期进行集训,不参加集训或不服从选调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及其主管教练第 26 届省运会周期内我中心主办的所有比赛参赛资格,并扣除该市 10 个公费参赛名额;以协会、学校、企业及个人创办的游泳俱乐部参赛者,不参加集训或不服从选调的运动员将取消该代表队参加我中心主办的所有比赛参赛资格。
十三、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
本赛事未列入国家体育总局 2025 年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赛事名录,故不可达运动员技术等级。
十四、反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各参赛单位全体运动员、教练员和其他辅助人员应在赛前参加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活动,并扫描以下二维码参加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线上考试,合格成绩后方可参赛。- 扫描二维码,关注“山东省反兴奋剂”公众号。
- 点击平台入口,选择教育拓展。3. 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考试入口点击进入,填写个人信息,开始答题,答完后点击提交。
- 成绩 80 分为合格,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证书,点击保存;如不合格,可点击重新答题,共三次答题机会。兴奋剂检查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体育局的相关规定执行。性别检查根据有关规定、遵循必需和必要的原则进行。
十五、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执行裁判长及部分骨干裁判员由山东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不足名额
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所有裁判员于赛前 2 天到赛区报到(地点请见《补充通知》<另行通知>)、仲裁赛前 1 天到赛区报到。
(三)仲裁、裁判员名单另文通知。
十六、经费
编制内运动员每人每天自交食宿费 60 元,其余部分由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负担;教练员和其他编外人员费用自理。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归山东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2025 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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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补充通知
2025年安徽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补充通知
各市体育行政部门、俱乐部:
2025年安徽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将于11月在蚌埠市举办,为确保比赛圆满顺利,现将补充通知具体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3-7日;
地点:蚌埠市游泳馆。
二、报名
(一)请各参赛单位严格按照本次比赛竞赛规程进行报名。
(二)本次比赛采用网上微信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2025年10月18日前登陆手机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并注明运动员近期最好成绩。
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管理员:高中乐(17753781280微信同号)
(三)打印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及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公章,扫描成PDF文件,于10月18日18时前发送至电子邮箱:ahtyqsb001@163.com。电子邮件请注明文件名为“某市+单位+2025年安徽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报名表”。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大街1号安徽体院田径馆 电话:62888939
逾期报名或报名表录入不规范不予受理。凡网上报名与盖章版PDF扫描件不符,以加盖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公章的PDF扫描件为准。纸质报名表不用再邮寄,电子报名表发出后请电话确认。
联系人:孙朝阳 18919678006。
(四)报名表不得涂改,报名后不得换人换项与增人增项。凡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取消该项比赛(将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原报该项目运动员可更改参赛项目)。报名时,各队领队必须由各市体育行政部门在编在岗人员担任。运动员家长不得担任领队、教练及工作人员。
(五)运动员有以下情况的不得报名参赛:- 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聘用的运动员。
- 不执行省体育局规定,拒绝省优秀运动队集训、试训或选招决定的运动员。
- 不执行省体育局规定,拒绝代表安徽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或有关体育协会备案的运动员。
- 未经省体育局同意,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外省市)注册或代表外省市(行业体协)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
- 身份证号码行政区划代码为非安徽省的运动员,未经省体育局同意,在2024年1月1日以后代表其他省、自治区、省辖市的任何单位参加任何比赛。已代表安徽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或有关体育协会备案的运动员除外。
(六)为保障竞赛组织秩序,维护比赛严肃性,运动员参赛年龄、代表外省市参赛问题的举报,截止时间为比赛组委会召开前,比赛组委会后不再受理此类问题申诉和举报。
(七)竞赛日程与竞赛分组表将于赛前发布。届时请各代表队及时下载仔细核对,并于赛前技术会上将核对结果反馈。
(八)各参赛单位在报名后因故无法到赛区报到,请于赛前及时与省田游中心青少部联系。
(九)报名时需填写参赛运动员近期个人最好成绩(未达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三级成绩的不得报名),以便编排。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竞赛规定,运动员未游完全程或慢游(低于报名成绩10%),按故意慢游处理,取消其当日及次日参赛资格。
(十)本次比赛部分项目设置关门时间,过时执行总裁判长吹哨,运动员必须立即起水,成绩按故意慢游犯规处理。具体关门时间如下(男女各年龄组通用):
男子:200米混合泳2:50.00 400米自由泳 5:28.00
女子:200米混合泳3:05.00 400米自由泳 5:50.00
(十一)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否则将取消其后续所有项目的参赛资格。
(十二)运动员出发故意犯规、无理由未游完全程将给予黄牌警告,累计2张黄牌取消该运动员后续个人项目的参赛资格。
(十三)请各参赛单位加强对报名成绩的审查,故意慢游、超过关门时间人数多的代表队将视情况扣除团体总分,并不得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
(十四)凡担任裁判工作不得兼任教练员、领队和工作人员,反之亦然。
三、报到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 技术代表、执行总裁判、编排长、竞赛管理人员,于10月31日12时之前报到。仲裁及省派裁判员,于11月1日12时之前报到。
- 各参赛队于11月1日到赛区报到(大会不安排接送站)。报到时统一缴纳食宿及交通费用。报到具体住宿酒店可于赛前3天致电大会后勤组了解。
联系人:曹玲玲,电话:13855250306
吴晓慧,电话:18112591029
(二)报到注意事项 - 各参赛队报到和比赛检录时,参赛运动员必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原件(经省有效注册审核通过)。
- 运动员身体健康,并提供二级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游泳是一项竞技性较强,且有一定运动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有参加游泳训练的基础。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①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②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③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④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⑤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⑥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 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所在地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件印(含往返赛区途中和比赛期间)。含多险种的保险合同,必须在保险合同原件上注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加盖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专用章。
- 以上材料(体检报告、保险合同、参赛承诺书)请在10月25日前寄到赛区,以便提前进行审核,优化报到流程。
收件人:崔玉珍,电话:18119866788
收件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体育路58号游泳跳水馆 - 根据教育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教体艺(2015〕3号)规定,组织学生参加跨地区体育比赛,应当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告知书,获得家长同意学生参加比赛的书面反馈意见。家长的书面反馈意见,由参赛学生报名单位负责保存。
四、经费
(一)各单位运动员包干补助经费名额,根据2025年安徽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总团体总分进行分配(共计400人): - 合肥70人、芜湖55人、安庆45人、马鞍山40人、宣城30人、蚌埠25人、黄山20人、池州15人。
- 滁州、淮南、六安、铜陵、宿州、亳州、淮北、阜阳各5人。
- 基地奖励名额:合肥、芜湖、安庆各20人。
(二)补助名额内运动员,每人缴纳伙食費90元/天,一次性交通费50元。
(三)其他超编人员,每人缴纳食宿费200元/天,一次性交通费50元。
(四)各参赛队参赛费用于报到时一次性交清,中途不办理食宿退费。
五、相关要求
(一)赛区要求 - 各市代表队往返赛区路途中要做好安全与防护,并提前联系赛区接待人员。
- 比赛期间所有参赛人员必须遵守赛区参赛管理规定,严禁私自外出、严禁购买外卖食品。如需请假离开赛区,须由各队领队报告组委会同意后方可离开驻地、赛场。
(二)赛风赛纪及相关要求 - 各市代表队报到时提交《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家长书》《反兴奋剂责任书》《赛风赛纪保证书》。
- 凡在比赛期间出现赛风赛纪问题,将依据《安徽省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皖体规〔2025〕1号)进行处理。
(三)领队要求
各参赛队领队为参赛队伍安全工作、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第一责任人,赛区不允许请假,必须履行管理职责直至比赛结束返回。如确需请假,须在报到前向组委会提交加盖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公章的请假报告,并在报到人员中明确替代人选。
六、在本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家长书 - 反兴奋剂责任书
- 赛风赛纪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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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届中国大学生游泳锦标赛(南方赛区)竞赛规程
第24届中国大学生游泳锦标赛(南方赛区)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集美区人民政府
二、执行单位
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大学游泳分会
三、承办单位
摩尔赛(厦门)文化体育有限公司
四、合作单位
厦门市集美区文化和旅游局
五、支持单位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体育局
六、协办单位
厦门市游泳协会
七、比赛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025年11月7日18点前。
2.竞赛时间:2025年11月8日-12日。
3.离会时间:2025 年 11月 13 日 12 点前。
4.竞赛地点:厦门市奥体中心。
(一)竞赛项目
1.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限女子),1500米(限男子);
2.蛙泳:50米、100米、200米;
3.仰泳:50米、100米、200米;
4.蝶泳:50米、100米、200米;
5.个人混合泳:200米、400米;
6.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4×20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 4×10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 4×100米混合泳接力,4×50米自由泳接力(限甲、乙组),4×50米混合泳接力(限甲、乙组);
7.甲、乙组不设8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400米个人混合泳和 4×200 米自由泳接力。
(二)竞赛分组
甲组、乙组、丙A组、丙B组、丁组。
九、运动员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名时应具有所代表学校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不得报名。
3.参赛单位必须赛前为所有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于赛前15 天内开具包含脉搏、血压、心电图在内的体检证明,证明适宜参加所报竞赛项目
思想进步、文化课考核合格,遵守学生守则、运动4.员守则和有关反兴奋剂管理规定
(二)分组办法
1.甲组(普通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正常录取,且未享受任何与体育有关优惠政策的本科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乙组(高职高专组):入学时未享受任何与体育有关优惠政策的高等职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3.丙A组(高水平组):参加普通高校高水平游泳项目招生考试入学的学生;参加运动训练招生考试入学的学生。
4.丙B组(体育院校组):体育专业、享受体育加分政策(含高职体育专业特长单招)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5.凡曾经参加过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游泳协会举办的分类性比赛包括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的学生只能参加丁组比赛。
6.在入大学前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过分类性赛事或入大学后参加分类性赛事的学生可报名参加丙A组和丙B组比赛,且符合丙A组或丙B组参赛资格。
十、参赛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每单位各组别限报1队。
2.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队医1人,每个学校各组别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
3.各参赛运动员需认真填写参赛项目报名成绩,报名成绩为个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的最好成绩。
4.每单位各组别各单项限报2名运动员,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个人项目,每名运动员限兼报2项接力项目;男女混合接力项目为2男2女。
5.比赛项目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比赛,组委会将提前通知相关参赛单位,可按照竞赛规程更改参赛项目。
6.北方赛区仅限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山东、安徽、湖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宁夏、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西藏所在地大学报名。
7.南方赛区仅限上海、广东、广西、海南、福建、香港、澳门、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湖南、江西、浙江所在地大学报名。
8.各参赛单位如遇特殊原因可向大学游泳分会提出更换赛区申请,审核通过可更换赛区。
9.凡已取得总决赛资格,且无故放弃参加总决赛比赛的运动员将取消报名参加下一年度南方赛区的资格。
10.获得总决赛接力项目资格的各代表队可在赛前更换该项目参赛运动员名单,更换的运动员需符合运动员资格。
11.报名方式: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10月31日前扫描下述二维码关注“星奥云”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报名,或电脑端登录“星奥云”平台https://sports.singolym.com/games?orgid=211进行注册报名。在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平台技术人员联系。平台技术服务热线:17775862890。十一、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执行世界泳联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和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竞赛相关规定。
2.50米、100米项目采用预、决赛,其它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分组决赛。
3.南、北赛区甲组和丙A组各单项前12名,乙组和了组各单项前8名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如各组别参赛人数不足12人(甲、丙A组)或8人(乙、丁组),按实际参赛人数参加总决赛。
4.凡代表中国参加巴黎奥运会、杭州亚运会的运动员;获得2025年度分类性赛事各单项(不含接力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代表各省(市)参加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游泳项目比赛比赛,且成绩超过南、北赛区男、女子各组别、各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可代表所在学校可直接参加第24届中国大学生游泳锦标赛总决赛相应组别的比赛。
5.丙B组运动员不参加分区赛,直接报名参加总决赛。
6.总决赛报名、报项:凡获得总决赛参加资格的运动员可重新报2项个人项目,参加总决赛接力项目的运动员必须为参加过当届南、北赛区游泳锦标赛的运动员和符合9.4条规定的运动员。
十二、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
1.各单项录取前八名。
2.按总分分别录取各组别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女总团体前八名。
(二)团体总分计分办法
1.比赛前八名分别按 9、7、6、5、4、3、2、1 计分。
2.接力项目录取前八名,按18、14、12、10、8、6、4、2 计分。
3.创全国大学生游泳比赛赛会纪录者,一次加计 10分。(同一项目只计1次)
4.如团体总分相等,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三)奖励办法
1.获得前八名的运动队(员)颁发成绩证书;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员)颁发奖杯(牌)。
2.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并颁发荣誉证书,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三、报到
(一)报到地点报到地点:厦门晶邦大酒店(厦门集美区杏林北二路22号
(二)交验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2.报名表原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保险单据(各参赛代表队所有人员须自行购买关于本次比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内容包括:意外身故和残疾(保额不低于10万);意外医疗(包含门急诊和住院费用,保额不低于2万);保险有效期时间须包括往返途中。
5.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6.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件)
7.本校2号(160cm*240cm)校旗1面。
以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赛。
十四、开闭幕式、颁奖仪式、联席会须知
按组委会要求各参赛队伍须参加开幕式、闭幕式、颁奖仪式及领队、教练员赛前联席会,如无故不参加的有关人员将取消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十五、技术官员
根据《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裁判员选派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试行)》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等由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选派。
十六、经费
1.食宿费:为保障赛事安全,本次比赛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参赛人员食宿费自理,由提供食宿服务单位自行收取并开具发票,收费标准为310元/人/天,超编人员不予接待。
2.申诉费:参赛单位提出申诉时,须向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交纳申诉费2000元,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申诉费由会组委会代收后上交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3.保证金:为加强对参赛队伍的管理,保证赛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须交纳保证金,每队3000元,在比赛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代表队,将如数退还保证金。
4.其他费用自理
十七、赛风赛纪
1.各参赛院校应加强赛风赛纪管理
2.组委会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赛会相关规定对违反赛风赛纪规定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3.赛会期间如对参赛运动员资格问题有异议,可向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相关材料、申诉费。
十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曹 巍(游泳分会联系人),电话:13661062001。
胡京敏(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电话:13911822466。
汪佩容(承办单位联系人),电话:13606001886。
十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附件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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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向黄金海岸·2025-2026国际青少年游泳挑战赛(成都站)暨澳大利亚青少年游泳冠军赛中国区选拔赛竞赛规程
游向黄金海岸·2025-2026国际青少年游泳挑战赛(成都站)暨澳大利亚青少年游泳冠军赛中国区选拔赛竞赛规程
澳大利亚青少年游泳冠军赛(AUSTRALIAN AGE CHAMPIONSHIPS)由澳大利亚游泳协会主办,为澳大利亚境内最高级别的青少年赛事,每年举办一次。2026年赛事将于4月11日至18日,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黄金海岸市举办。比赛地点为:黄金海岸水上运动中心(Gold CoastAquatic Sports Center)。
“游向黄金海岸”2025-2026国际青少年游泳挑战赛系列赛事为澳大利亚青少年游泳冠军赛唯一海外分站选拔赛,旨在促进中澳青少年体育文化交流,为两国青少年游泳运动员提供竞技平台。
中国大陆境内,仅在该系列赛事取得的完赛成绩可视为2026年澳大利亚青少年游泳冠军赛报名成绩。若成绩及年龄达标(13-18岁),可获得直通名额。如选择跟团统一赴澳参赛,参赛报名费用将由Experience Gold Coast(澳大利亚黄金海岸市旅游教育及体育活动局)提供赞助支持。
该系列赛事总积分榜男子、女子前3名,共计6人,将由ExperienceGold Coast(澳大利亚黄金海岸市旅游教育及体育活动局)提供全程赞助支持(含机票、酒店、参赛报名费等),代表中国青少年赴澳参赛。
该系列赛事于2025年11月至2026年2月,分别在四川省成都市(2025年11月22-23日)、广东省深圳市(2026年1月3-4日)、浙江省杭州市(2026年1-2月,待定)举行。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Experience Gold Coast
主办单位:华润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以诚卓荦纽扣(青岛)校园文化服务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润安(成都)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单位:四川极速力量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荣耀赞助商:Speedo
二、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2025年11月22日-23日
三、比赛地点
比赛场馆:东安湖体育公园游泳跳水馆
场馆地址:龙泉驿区东安街道体育公园路18号
四、参加单位
全国各级各类体校、学校、俱乐部、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只接受单位代表队参赛。
五、比赛项目
(一)个人单项
7岁组(2017年11月23日-2018年11月22日出生者):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自由泳;
8岁组(2016年11月23日-2017年11月22日出生者):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
9岁组(2015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22日出生者):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10岁组(2014年11月23日-2015年11月22日出生者):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11-12岁组(2012年11月23日-2014年11月22日出生者):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13-14岁组(2010年11月23日-2012年11月22日出生者):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200米自由泳、200米蛙泳、200米蝶泳、200米仰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15-16岁组(2008年11月23日-2010年11月22日出生者):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200米自由泳、200米蛙泳、200米蝶泳、200米仰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17-18岁组(2006年11月23日-2008年11月22日):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蝶泳、50米仰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200米自由泳、200米蛙泳、200米蝶泳、200米仰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二)接力项目
11-12岁组、13-14岁组、15-16岁组、17-18岁组:男女4X5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X50米混合泳接力。
六、报名方式及须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2025年11月07日21:00前扫描小程序二维码或电脑端登录https://pc.vswim.cn/race/11474同步报名。报名时请上传运动员近半年免冠证件照。
(报名二维码)
联系方式:
赴澳参赛相关问题:乌老师:15210990414
竞赛咨询相关问题:郭老师:13678120024。
报名通道技术问题:郑老师:15854768050。
七、参赛费用
(一)竞赛服务费:个人项目300元/2项;超出2项的,按照100/项收取赛事服务费(含个人意外险);团体项目200元/项。报名不限制运动员报名个人项目的数量,请根据个人情况以及良好的健康条件下合理安排报项。
(二)请在小程序报名并确认信息无误后缴纳赛事服务费用,缴费截止日期为11月07日24:00,过期视为放弃报名。
(三)比赛报名截止后不接受退赛和退费申请,运动员遇特殊情况如生病、受伤等因素导致无法参与比赛,请提供二甲以上医院证明给组委会方可退费,申请退费将扣除50元服务费(退费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0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退费),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比赛延期或停赛,运动员可直接申请退费。
八、参加办法
(一)比赛分为8个组别(7岁组、8岁组、9岁组、10岁组、11-12岁组、13-14岁组、15-16岁组、17-18岁组)。运动员参赛年龄以比赛当天(11月22日)计算。
(二)各参赛单位需报领队1人,教练员人数按运动员参赛数量的1:5报名(不足1人四舍五入),未报名人员不发证件。
(三)请所有游泳运动员报名时提供所报项目的比赛成绩(若无历史赛事的官方成绩,可接受手掐计时成绩)。
(四)每个代表队运动员人数不得低于3人。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比赛。
(五)每个接力项目每个代表队只允许报一支队伍,男、女配比为2男2女,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六)比赛当天不允许额外加项,只接受弃权。
(七)运动员必须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检录参赛。
(八)建议参赛运动员经二级乙等以上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适合参加游泳运动。
(九)参赛运动员需递交由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参赛声明》(附件1),请各领队统一收集后,拍照打包,以邮件的形式发给赛事专员。
邮箱地址:3924748921@qq.com
请在标题注明:比赛名称+代表队名称+人数
(十)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九、奖项和积分
(一)计分:各项目录取前八名,按10、7、6、5、4、3、2、1得分计入团体总分,比赛1-3名将获得奖牌一枚、赛事名次证书一份,由黄金海岸市旅游教育及体育活动局提供的纪念玩偶一只。比赛第4-8名,获得赛事名次证书一份。。
(二)接力项目录取前八名,按18、14、12、10、8、6、4、2得分计入团体总分,1-3名团队的每名选手都将获得奖牌一枚,赛事名次证书一份,由黄金海岸市旅游教育及体育活动局提供的纪念玩偶一只。
(三)团队积分前3名:将获得第1-3名团体奖杯一座。
(四)俱乐部支持计划——团队积分前8名将分别获得由Speedo赞助的游泳装备支持,包含将获得Speedo赞助的游泳装备支持,包含泳帽,泳镜,竞速泳衣,运动背包,团队服等。
十、运动员支持计划——系列赛个人总积分榜奖励办法
(一)系列赛个人总积分榜男子、女子前3 名,共计6 人,在满足年龄(13-18 岁)及成绩要求的前提下。将获得由澳大利亚黄金海岸市旅游教育及体育活动局提供全程赞助支持(含机票、酒店、参赛报名费等),代表中国青少年赴澳参赛。
(二)系列赛个人总积分榜男子、女子前8 名,共计16 人,将获得由Speedo 赞助的游泳装备支持,包含泳帽,泳镜,竞速泳衣,运动背包,团队服等。
十一、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世界泳联最新竞赛规则。
(二)所有竞赛组别可按比赛项目并组进行比赛,按竞赛年龄组别分录取名次。
(三)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四)如各年龄组接力项目参赛少于3队时,则不立项。
(五)凡违反体育道德、有不正当行为、年龄、报名成绩存在弄虚作假或发生赛风赛纪违规行为者,将视情况取消比赛成绩和资格。
(六)对裁判有异议时,各队领队或教练员先向竞赛问题咨询台提出询问(咨询台设在游泳池检录处),由该项比赛执行总裁进行最终解释。
十二、仲裁与裁判
本场比赛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他裁判员
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5-2026国际青少年游泳挑战赛(成都站)
暨澳大利亚青少年游泳冠军赛中国区选拔赛组委会
2025年10月15 -
2025年“长三角”成人游泳公开赛竞赛规程
2025年“长三角”成人游泳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安徽省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二、主办单位
安徽省游泳运动协会
三、承办单位
合肥先民体育活动策划有限公司
四、赞助单位
合肥市逆上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25年11月15-16日
地点:合肥先民游泳俱乐部(青阳路馆)
六、竞赛项目
(一)单项赛
21-30岁组:50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31-40岁组:50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41-45岁组:50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46-50岁组:50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51-55岁组:50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56-60岁组:50米、100米(仰泳、蛙泳、自由泳)
61-65岁组:50米、100米(仰泳、蛙泳、自由泳)
特邀组:
60岁以下组:50米、100米(蛙泳、自由泳)
61-65岁以上组:50米、100米(蛙泳、自由泳)
(二)接力比赛
450米混合泳接力(2男2女年龄相加≥130周岁) 450米自由泳接力(2男2女年龄相加≥130周岁)
450米混合泳接力(2男2女年龄相加≥160周岁) 450米自由泳接力(2男2女年龄相加≥160周岁)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年龄
21-30岁组:(2004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
31-40岁组:(1994年1月1日-1985年12月31日)
41-45岁组:(1984年1月1日-1980年12月31日)
46-50岁组:(1979年1月1日-1975年12月31日)
51-55岁组:(1974年1月1日-1970年12月31日)
56-60岁组:(1969年1月1日-1965年12月31日)
61-65岁组:(1964年1月1日-1960年12月31日)
(二)适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但不得跨组别报名参赛。
(三)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心脑血管疾病及皮肤病,并提交体检报告。
(五)各单位每项接力限报1队;男女混合接力运动员为:2男2女、棒次不限,参赛人员年龄相加应符合接力赛年龄要求。
(六)所有参赛选手需参加赛前酒精测试。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如规则与规程发生矛盾时,按规程执行。
(二)比赛采取一次性决赛的方式进行。
(三)检录时,运动员必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赛。
(四)报名人数单项不足3人或队的项目,取消该项比赛。将提前通知报名单位,换项不换人。
(五)报名时需填写参赛运动员近期个人最好成绩,以便承办单位编排。
(六)所有参赛人员,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比赛成绩,游泳协会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七)各参赛队报名除运动员、教练员外,应配足其他工作人员(包括不限于:领队、队医等)。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双倍计分。
(二)单项只有8人和不足8人,减一录取,按高限计分;接力项目只有8队和不足8队,按实际参赛队伍数录取名次。
(三)各单项前三名颁发奖金,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五、六名颁发奖品。
(四)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颁发团体奖杯,参赛人数500人及以下前六名颁发团体奖金: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名1000元、第六名500元;参赛人数500人以上前六名奖金为:第一名8000元、第二名6000元、第三名4000元、第四名3000元、第五名2000元、第六名1000元。团体总分为各单位运动员名次得分之和。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2025年11月8日前扫描二维码关注“游泳信息化平台”选择“2025年“长三角”成人游泳公开赛”进行报名,在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技术人员联系。平台技术联系人:高中乐17753781280
2.各单位须用电脑按统一格式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上必须注明运动员的出生年月日),并加盖单位和医务部门公章,将扫描件于11月10日前发送至赛区邮箱,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邮箱:3547109729@qq.com
联系人:夏鹏15056595009
(二)报道要求
1.各参赛队应于11月14日18:00到赛区报道。
2.各参赛队报到时需提交《参赛队参赛健康安全承诺书》、《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反兴奋剂责任书》、《赛风赛纪保证书》及运动员体检报告。
地址:合肥先民游泳俱乐部(青阳路馆)
联系人:夏鹏15056595009
十一、报名费
1.报名费(含保险费)收取标准:150元/人,报名超出两项每增加一项缴费50元。
2.报名费缴纳方式:由各领队申请二维码后,在小程序报名成功后自行缴费。
缴费平台技术联系人:高中乐17753781280
3.报名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11月8日
十二、裁判和仲裁
(一)裁判员选派由协会裁判委员会负责选派工作。
(二)仲裁委员会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和安徽省体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参赛队参赛健康安全承诺书;
2.自愿参赛责任书;
3.反兴奋剂承诺书;
4.赛风赛纪保证书;
5.体检报告 -
2025年第二十三届广州市成人游泳分龄邀请赛
2025年第二十三届广州市成人游泳分龄邀请赛
成人游泳俱乐部各分部及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国家全民健身号召,全面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喜迎粤港澳大湾区“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的举办。
进一步推动广州市群众游泳运动项目普及,游泳健身活动高质量发展,增强广大市民体质,营造全民参与体育强市的良好氛围,促进成人游泳爱好者的广泛交流,加强成人游泳活动的有序广泛开展。我俱乐部拟于 2025 年 10 月 18、19日在荔湾区西郊游泳场举行“2025 年第二十三届广州市成人游泳分龄邀请赛”。
该赛事在广州市游泳协会指导下,己举办了二十二届,得到了广大市民游泳爱好者的喜爱,也是年度重要参与赛事之一。
西郊游泳场建于 1930 年,是广州最早期的三大游泳场所之一,目前广州市规模最大的游泳场馆之一,也是市内首个的城市沙滩游泳场。作为荔湾区属公共体育场馆,西郊游泳场历来是荔湾区开展全民健身和全国“游泳之乡”建设的主阵地,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游泳在这里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深厚的群众基础,凝聚了很多广州市民尤其是老荔湾人的集体回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游泳协会
(二)承办单位:广州市游泳协会成人游泳俱乐部
(三)协办单位:广州市荔湾区西郊游泳场、广州市体育基金会、广州君迪体育
科技有限公司
二、赛事名称、时间、地点
(一)比赛名称:2025 年第二十三届广州市成人游泳分龄邀请赛
(二)比赛时间:2025 年 10 月 18、19 日
(三)比赛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郊游泳场
三、参加单位
广州市游泳协会成人游泳俱乐部所属各分部,市或区各泳馆、泳场、学校团体、企业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兄弟友好游泳协会、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不接受任何个人报名参加比赛)。
四、竞赛项目
50、100、200 米自由泳
50、100、200 米蛙泳
50、100、200 米仰泳
50、100 米蝶泳
200 米个人混合泳
4×50 米自由泳接力
4×50 米混合泳接力
五、参加办法
(一)参加年龄组规定
18-24 岁组(2007 年至 2001 年)
25-29 岁组(2000 年至 1996 年)
30-34 岁组(1995 年至 1991 年)
35-39 岁组(1990 年至 1986 年)
40-44 岁组(1985 年至 1981 年)
45-49 岁组(1980 年至 1976 年)
50-54 岁组(1975 年至 1971 年)
55-59 岁组(1970 年至 1966 年)
60-64 岁组(1965 年至 1961 年)
65-69 岁组(1960 年至 1956 年)
70-75 岁组(1955 年至 1950 年)
1、所有参赛人员都是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请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选择项目参加比赛。
2、60 岁及以上组别的运动员要密切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出现身体不适症状,请立即停止比赛。
3、70-75 岁组只能报 50 米项目(50 米自由泳、50 米蛙泳、50 米仰泳、50 米蝶泳)。
(二)接力项目
1、以 4 名运动员年龄累计相加设置:
100-119 岁组别
120-159 岁组别
160-199 岁组别
200-236 岁组别
4×50 米自由泳接力
4×50 米混合泳接力
2、60 岁(含 60 岁)以上年龄组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接力比赛。
3、接力项目各代表队限报 1 队,每队运动员须是 2 男 2 女,每场比赛开始前 30分钟截止提交接力棒次表。
4、各代表队,参加接力的运动员必须有报名参加个人比赛项目,无报名参加个人比赛项目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接力。
(三)本次比赛限报 600 人,每队不得超过 50 人(但可分为多支队伍参赛,且队名不能重复)。
(四)按照年龄组的要求,不得越组或跨队报名,本人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需递交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以及需要直系亲属签字+电话号码,并缴纳参赛服务费均可报名。
(六)现役专业注册运动员不得参赛,如发现立即取消成绩和所有参赛资格(若弄虚作假按第八条处理)。
(七)参赛者饮酒后不能参加比赛,所有参赛运动员将进行酒精测试,BAC 应为0%(完全未饮酒),不达标者将不允许参赛,并不退还参赛费。
(八)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及该队所涉及团体总分成绩。
(九)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十)各代表队设:领队 1 名,教练 2-3 名(不得超过 3 名),领队需签署《领队职责责任书》。
(十一)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游泳竞赛规则》执行。
(二)所有比赛只进行一次决赛,以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
(三)大会将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并组比赛,按年龄组录取名次的方式进行。
(四)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五)所有接力项目,各队需 2 男 2 女运动员组成。
(六)运动员比赛可选择出发台上、台下或水中出发。
(七)个人自由泳项目可使用任何泳姿(接力项目除外)。
(八)本次赛事将采用半自动计时系统,并辅以人工计时作为备用。
(九)运动员参赛时,请按规定时间到检录处检录,需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无证者不得参赛。
(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运动员参赛时,需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无证者不得参赛。
七、关于判罚及申诉
(一)比赛只接受参赛队领队或教练的咨询或申诉。
(二)本次比赛不采用任何视频资料作为判罚依据。
(三)各队如对判该队比赛中的犯规判罚有疑问,在该项完赛后 30 分钟内,可向竞赛问题咨询处咨询,如仍有异议,可按程序提出申诉,仲裁组的判决为最终判决。
八、奖励办法
(一)各年龄组单项、接力录取前 8 名,颁发大会统一制作的竞赛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
(二)男子个人项目、女子个人项目、接力项目的总分相加录取前 8 名,由组委会颁发奖杯。
(三)计分办法
1、单项 1 至 8 名按 9、7、6、5、4、3、2、1 计分。
2、接力项目按 18、14、12、10、8、6、4、2 计分。
3、名次并列,按所获名次得分计算。
4、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以第 1 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 2 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九、报名与报到
(一)网上报名
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各队需指定专人于 8 月 25 日 12:00 后统一将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 78908807@qq.com(邮件主题:2025 年第二十三届广州市成人游泳分龄邀请赛+俱乐部名称),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李老师13631303930。
逾期或不按规定报名的队伍,不予安排参赛,请参赛队伍在 9 月 25 日 24:00前完成网上报名。本次比赛限报参赛运动员 600 人,报满即关闭报名系统。
(二)请各代表队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在网上报名显示成功后,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若无公章,则需领队签名+电话号码),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领队和本人都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领队职责责任书》原件邮寄至承办单位:广州市广州大道中 599 号泰兴商业大厦 C 区 3 楼银杉俱乐部;联系人:龙志生 13622267079。
(三)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报名成功后打印出并加盖公章(若无公章,则需领队签名+电话号码)的报名表为准。
(四)报名截止后,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比赛,则该分部(队)不可替补其他参赛人。
(五)各代表队需提交参赛运动员近三个月内(9 月 25 日)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检查体检报告书(内含:本人姓名、心电图、血压数据、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六)请各队指定专人于 9 月 25 日 24:00 前递交所需的资料给承办方,便于报到时,领取运动员参赛证并办理参赛相关手续。
(七)请各队的领队和教练于 10 月 17 日 16:00 时办理报到手续,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会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郊游泳场。
十、经费
(一)竞赛服务费
1、已注册在市成人游泳俱乐部分部的参赛运动员,须缴纳赛事服务费每人 125元(含参赛者人身意外保险)。
2、无注册在市成人游泳俱乐部代表队的参赛运动员,须缴纳赛事服务费每人 150元(含参赛者人身意外保险)。
3、赛事服务费已涵盖个人两个单项,如需增加一项则加收 50 元,但个人单项不得多于四项(接力除外)。
4、接力项目每项 120 元。
5、报名费请于 9 月 25 日前汇至承办单位账户,未汇费用,不予安排比赛。
开户名称:广州君迪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账 号:8110 9010 1140 0599 697
俱乐部账户二维码:(支付宝账户) (微信账户)
6、各代表队请领队收齐后统一转入,注明代表队名称+参赛人数。
(二)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十一、赛风赛纪要求
(一)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单位及全体参赛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组委会制定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广州市体育局等相关单位管理要求严肃处理。
(二)各参赛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遵守赛事组委会的各项管理规定,转发告知参赛人员关于竞赛规程、竞赛通知、比赛场地情况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赛事管理要求。根据参赛人员的参赛意愿,本着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报名参赛,做到自愿、安全、文明参赛。一经报名,即视为服从赛事各项管理规定,并予以配合!
(三)比赛过程中遇到问题按比赛规则和技术要求,合理合法提出咨询或申诉。不得无故弃权、闹赛罢赛;不得采用不理智不文明的言语言行发泄个人情绪或不满,严禁诱导、组织观众滋事闹事,干扰比赛正常秩序。
(四)各代表队相关人员不得在比赛场馆(含看台、泳池周边等区域)悬挂或展示与本届游泳比赛无关的广告、政治性口号或其他无关内容的宣传物料。违反上述规定者,组委会有权要求立即撤除相关物品,情节严重者将取消该代表队参赛资格,并将违反规定者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十二、交通住宿指南
1、市内有多条地铁线路及公交,到达比赛场地,请大家自行查询交通方式。
2、周边有多个停车场地供自驾车辆停放(但停车费用需自理)。
3、比赛场地周边有多家住宿酒店,可自行查询或预订(住宿费用需自理)。
十三、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和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四、承办单位做好“2025 年第二十三届广州市成人游泳分龄邀请赛”赛事总结及活动宣传报道等汇总上报市游泳协会、市体育基金会。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赛事(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承办单位广州市游泳协会成人游泳俱乐部
2025 年 6 月 26 日
附件 1:报名表
附件 2: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附件 3:领队职责责任书
十七、竞赛日程表10 月 18 日上午 9:00 第一场
1、女子 50 米自由泳
2、男子 50 米自由泳
3、女子 200 米仰泳
4、男子 200 米仰泳
5、女子 100 米蛙泳
6、男子 100 米蛙泳
10 月 18 日下午 14:00 第二场
1、女子 50 米蝶泳
2、男子 50 米蝶泳
3、女子 100 米仰泳
4、男子 100 米仰泳
5、女子 200 米自由泳
6、男子 200 米自由泳
7、4×50 米混合泳接力
10 月 19 日上午 9:00 第三场
1、女子 50 米蛙泳
2、男子 50 米蛙泳
3、女子 100 米自由泳
4、男子 100 米自由泳
5、女子 200 米个人混合泳
6、男子 200 米个人混合泳
10 月 19 日下午 2:00 第四场
1、女子 50 米仰泳
2、男子 50 米仰泳
3、女子 100 米蝶泳
4、男子 100 米蝶泳
5、女子 200 米蛙泳
6、男子 200 米蛙泳
7、4×50 米自由泳接力 -
深圳市龙华区第三届“龙华文体杯”青少年游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深圳市龙华区第三届“龙华文体杯”青少年游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游泳协会、
深圳市龙华区游泳协会。
二、主办单位
奥尔维斯(深圳)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深圳市古德菲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英凡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
深圳市鹭湖文体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五、参赛形式
深圳市内以学校、公司、俱乐部或各类社会团体为单位组队参赛,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六、比赛日期和地点
1、比赛日期:2025年10月25日至10月26日
2、比赛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文体中心游泳馆
七、竞赛组别
1、U14—U18组:2007年—2011年
2、U12—U13组:2012年—2013年
3、U10—U11组:2014年—2015年
4、U9组:2016年出生
5、U8组:2017年出生
6、U7组:2018年出生
7、U6及以下组:2019年及以后出生
八、竞赛项目
1、U14-U18(男、女共20项):
男、女子:200米混合泳、5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1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男女混合4X50米自由泳接力(2男2女)、男女混合450米混合泳接力(2男2女); 2、U10-11组、U12-13组(男、女共40项): 男、女子:200米混合泳、5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1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男女混合4X50米自由泳接力(2男2女)、男女混合450米混合泳接力(2男2女);
3、U8组、U9组(男、女共36项):
男、女子:5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1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男女混合4X50米自由泳接力(2男2女)、男女混合4*50米混合泳接力(2男2女);
4、U7组(男、女共24项):
男、女子:50米(自由泳腿、蝶泳腿、蛙泳腿、仰泳腿);5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1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
5、U6及以下组(男、女共16项):
男、女子:50米(自由泳腿、蝶泳腿、蛙泳腿、仰泳腿);5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
九、运动员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学生须持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
2、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恪守体育道德。
十、报名规定及办法
1、以学校、公司、俱乐部、各类社会团体为单位组队参赛报名。
2、报名规定
2.1、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按该组运动员人数10∶1配置。
2.2、若领队、教练员人数不按规定填报,该队所有领队、教练员名单不得出现在秩序册中,并取消该队优秀教练员奖评选资格。
2.3、报名表上须注明所报项目的近期最好成绩,以便较合理编排,未填写报名成绩或不按要求填写者,按游泳竞赛规则的有关办法进行编排。
2.4、组委会只接受各单位各组别的首次报名材料(重复提交无效),请各单位务必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报送报名材料。
3、报名流程以及资料
3.1、网上报名,各参赛单位登录http://swiminfo.cc网站,点击“比赛报名”图标进行报名。报名操作方法请点击网站右上角“操作说明”链接。报名技术问题请加微信号“cyc287”(加微信时注明龙华文体杯青少年游泳邀请赛)。报名成功后,请导出报名表发电子邮件至953671709@qq.com。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
3.3、联系人:刘英华电话:13802557535;
杨莎电话:13717027707;
向军坪电话:18123797659;
十一、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比赛使用人工计时计分系统。
3、所有比赛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根据报名情况,部分项目将采用并组比赛,按竞赛分组录取名次。
4、参加混合泳的运动员自由泳必须用爬泳游完全程。
5、游泳比赛中所穿游泳装备必须符合游泳竞赛规则及本次赛事组委会相关条款要求。
十二、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
1、录取名次
1.1、所有比赛项目录取前八名并颁发奖状,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如参赛人数不足八人如数录取。
1.2、单项比赛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2、计分办法
2.1、单项:第1至8名分别按9、7、6、5、4、3、
2、1计分;
2.2、接力项目:第1至8名按16、14、12、10、8、
6、4、2计分;
3、奖励
3.1、比赛设定团体总分奖。对获得团体总分前八名的队伍颁发第一至第八名奖杯。
3.2、团体总分按每个参赛队的个人单项和接力项目得分相加排列名次,团体总分得分相同,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3、比赛设优秀组织奖(报名人数≥30人)
3.4、比赛设优秀教练员奖团体积分前3名的队伍,推荐优秀教练员2名;团体积分第4-8名的队伍,推荐优秀教练员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200元/人。
3.5、比赛设个人MVP奖(个人单项总积分前8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具体如下:第一名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400元、第四至八名200元
十三、经费
1、参赛者每人交纳竞赛服务费60元/项,接力项目120元(4人)。各领队收集本单位报名人员竞赛服务费后统一联系杨莎(电话:13717027707)缴纳;一经报名,概不退费,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比赛则顺势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各队参赛经费自理,各代表队为参赛运动员购买意外保险,组委会只负责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发生的应急医疗处理费用,如需进一步治疗,所需费用由各代表团负责。
十四、赛事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各报名队伍必须查阅本章程附件赛事风险告知书并在赛前现场签署。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
2025年黑龙江省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5年黑龙江省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黑龙江省田径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黑龙江省游泳协会
大庆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大庆市游泳协会
四、竞赛时间与地点
2025年10月4日-7日
大庆市游泳馆
五、参加单位
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
六、竞赛项目
1、男子13-14岁组、15-16岁组、17-18岁组: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
蛙泳:50米、100米、200米;
仰泳:50米、100米、200米;
蝶泳:50米、100米、200米;
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个人混合泳。
2、女子13-14岁组、15-16岁组、17-18岁组: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
蛙泳:50米、100米、200米;
仰泳:50米、100米、200米;
蝶泳:50米、100米、200米;
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个人混合泳;
男女4×10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100米混合泳接力。
3、7-8岁组、9-10岁组、11-12岁组:
自由泳:50米、100米、400米;
蛙泳:50米、100米;
仰泳:50米、100米;
蝶泳:50米、100米;
200米个人混合泳。
七、参加办法
(一)参加人数:
运动员自愿参赛,各单位需报领队1人,须全程跟队负责队伍管理工作,各年龄组人数不得互串。
(二)年龄规定:
17-18岁组: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15-16岁组: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
13-14岁组: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生;
11-12岁组: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出生;
9-10岁组: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出生;
7-8岁组: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出生。
(三)运动员报项规定:11-12岁组、13-14岁组运动员必游项目为200米个人混合泳,各年龄组每名运动员限报6项,13-14岁组、15-16岁组、17-18岁组可兼报接力;男女混合接力项目每支队伍上场运动员为2男2女,接力顺序不限。
(四)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五)按照《黑龙江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规定》要求,在黑龙江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系统中注册审批通过的运动员。
(六)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运动员,须符合《关于开展2025年度游泳、铁人三项项目运动员全国注册的通知》要求,在2025年度进行全国注册方可参赛(未注册名单见附件2)。
(七)各单位限报1队,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八)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参赛运动员购买参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本次比赛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测,不参加检测的运动员取消比赛成绩。
(十)2014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参赛运动员,须在2025年黑龙江省游泳冠军赛、黑龙江省青少年游泳系列赛(第2站)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最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游泳项目三级或三级以上等级标准,方可获得2025年黑龙江省游泳锦标赛参赛资格。
(十一)根据《黑龙江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竞技项目竞赛规程总则》要求,凡参加本年度省游泳冠军赛或省游泳锦标赛的运动员,所报项目须与第十六届运会游泳比赛的参赛项目一致。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认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
(三)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
(四)本次比赛采用一次性出发。
(五)各项目所报人数不足三人时,不予进行比赛编排。
(六)各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七)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
(八)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赛。
(九)如报名后因故未到赛区者须提交书面证明,因病弃权须出示医院诊断证书。
(十)运动员如单项弃权须在该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提出书面申请,因病弃权须出示医院诊断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弃权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该场比赛,否则取消该运动员已获得的所有比赛成绩。
(十一)训练热身时必须按照要求游进和冲刺练习,不得佩戴划水掌,由此造成他人伤害的运动员,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罚。
(十二)对运动员参赛资格、年龄提出异议申诉,申诉单位须向赛会组委会缴纳500元申诉费并提供相应的举证材料,赛会组委会经过审查,若申诉成立退还此款,若申诉与事实不符申诉费不予退还。
九、奖励办法
单项和接力按成绩排列名次,录取前八名,颁发锦标赛“获奖证书”。
十、仲裁委员会、裁判员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及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员必须按时报到,逾期报到不予安排工作且经费自理,各队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不得兼任裁判员。
十一、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各项赛风赛纪规定,所有参赛人员坚决做到不使用兴奋剂、不违反赛风赛纪规定。对出现冒名顶替、罢赛、打架等赛风赛纪问题的参赛单位和个人,取消相关人员比赛资格同时取消已获得的名次和全部比赛成绩,并通报参赛单位的当地主管部门或政府。
(二)各参赛队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大会以及比赛期间组织的反兴奋剂教育活动,并按要求签订反兴奋剂责任书,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在比赛中,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确实有违反规定的或发生兴奋剂违规事件的,取消该项目个人参赛资格和全部比赛成绩,并参照国家、省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所属参赛单位进行全省通报,同时通报该单位当地政府。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按照报名时间,统一进行网络报名,所报成绩须为该运动员12个月内的最好成绩,并将纸质版报名表加盖公章,在网络报名截止1日内邮寄至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28号,黑龙江省田径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代表队参赛报名时间截止至9月10日12:00,报名截止后不允许更改项目,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
(二)报到:
1、各参赛队请于赛前2天报到。参赛前各代表队需提供参赛运动员近六个月内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检查体检报告书及在有效期内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否则不予参赛。
2、领队会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18646178543
十三、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属黑龙江省田径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
2025年世界泳联中国游泳日游泳比赛(深圳主会场)(成人组) 9月26日
2025年世界泳联中国游泳日游泳比赛(深圳主会场)(成人组) 9月26日
竞赛规程
2025年世界泳联中国游泳日游泳比赛(深圳主会场)
报名通知(成人组)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
润粤商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二、时间和地点
2025年世界泳联中国游泳日游泳比赛(深圳主会场)将于9月26日(周五)上午9:00在深圳市龙岗大运中心游泳馆举办。
三、竞赛项目
个人项目:50、100米自由泳,50、100米仰泳,50、100米蛙泳,50、100米蝶泳。
接力项目:男女混合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混合4×50米混合泳接力。
四、参加单位
全国范围内游泳俱乐部(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2025年世界泳联中国游泳日游泳比赛(深圳主会场)设青少年组和成人组,参赛俱乐部可同时参加该两组别的比赛。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年龄组规定
G组:19-24岁组(2001年1月1日以后至200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H组:25-29岁组(1996年1月1日以后至200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I组:30-34岁组(1991年1月1 日以后至199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J组:35-39岁组(1986年1月1 日至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K组:40-44岁组(1981年1月1 日以后至198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L组:45-49岁组(1976年1月1日以后至198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M组:50-54岁组(1971年1月1 日以后至1975年21月31日至以前出生);
N组:55-59岁组(1966年1月1 日以后至197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二)接力项目
1、以4名运动员年龄累计相加设置100-119岁组、120-159岁组、160-199岁组、200-239岁组别。
2、各组别每个接力项目各代表队限报1支接力队,每接力队限报运动员2男2女。每名运动员可以分别参加男女自由泳接力、男女混合泳接力项目的比赛,但是该运动员在一个接力项目中只能参加一个年龄组的比赛。
例如本队的一名运动员参加男女自由泳接力比赛,则在自由泳接力比赛中该运动员只能参加100-119岁组年龄组别的比赛,不能跨组参加其他年龄组别的比赛;同时,该运动员还可参加男女混合泳接力比赛,并可以参加其他年龄组的比赛,例如200-239岁组的比赛,但是只能参加一个年龄组比赛。
(三)本次比赛成年组限报300人,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四)参赛运动员需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均可报名。
(五)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六)做好健康防护
1、所有参赛人员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坚持按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距离。
2、参赛者饮酒后不能参加比赛。所有参赛运动员将进行酒精测试,不达标者将不允许参赛,并不退还参赛费。
(七)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八)现役专业注册运动员不得参赛。
(九)按照年龄组的要求,不得越组报名。
(十)为给青少年做出良好示范,凡有纹身者请自行在赛前进行遮盖(可使用遮瑕粉底液等),否则不得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四)运动员参赛时,需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赛。
(五)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运动员参赛时,需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无证者不得参赛。
(六)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及该代表队所涉及的团体总分排列名次。
七、奖励办法
(一)各年龄组单项、接力录取前八名,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作的竞赛证书。
(二)所参赛的运动员每人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作的赛事的纪念证书。
(三)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颁发奖杯。
(四)计分办法
1、单项1至8名按13、11、10、9、8、7、6、5记分,9至12名每人记取3分,13名以后每人记取1分;
2、接力项目前八名按18、14、12、10、8、6、4、2计分。
3、团体总分按个人项目和接力项目得分累计相加,排列名次;团体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4、如有俱乐部同时参加了青少年组和成人组比赛,则团体总分按照青少年组和成人组分别计算。
八、报名与报到
(一)网上报名
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各队指定专人统一进行报名。请各参赛队报名时登录网站http://www.yue716.com,选择本次比赛对应的入口(注意:青少年组和成人组入口不同),然后点击【去报名】进行报名(第一次使用本系统的代表队请先登录微信小程序“水马运动”,并用手机号码进行登录);或在微信小程序“水马运动”中选择本次比赛对应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可在网站中查看,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531-81602556。
关于规程和规则的问题请与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联系,电话:0755-83792626。请参赛队在9月1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逾期或不按规定报名者,不予安排参赛。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9月15日17点
(二)本次比赛限报参赛运动员300人,报满即关闭报名系统。
(三)请各代表队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在网上报名显示成功后,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领队和本人都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邮寄至承办单位: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游泳跳水馆主馆二楼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办公室。联系电话:程女士13316438587(微信同步),邮编:518000。
报名邮箱:1183374729@qq.com
(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五)报名截止后,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比赛,则该俱乐部(队)不可替补其他参赛人。
(六)报到时,各代表队需提供参赛运动员近三个月内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检查体检报告书(内含:本人照片、心电图、血压数据、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七)请各队指定专人于9月25日15:00前到深圳市游泳跳水馆主馆二楼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联系人:程女士 手机:13316438587(微信号同步)。
九、经费
(一)竞赛服务费
参赛者每人交纳竞赛服务费110元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5元。按相关通知汇至赛区指定账户。
名 称:润粤商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深圳滨海支行
银行账号:7559 7333 4010 008
用 途:各代表队请领队收齐后统一转入,注明参赛队名称+参赛人数。
(二)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三)组委会可提供参赛人员的市内交通、食宿等服务,所需经费自理。
十、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指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