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十一届“市长杯”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杭州市第十一届“市长杯”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杭州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杭州市游泳协会
三、协办单位
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杭州全民健身中心
四、日期和地点
2025 年 11 月 29 日至 30 日在杭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杭州全民健身中心举行,11 月 28 日召开组委会会议、技术会议(具体时间见《补充通知》)。
五、参加单位
杭州市各区、县(市)代表队
六、参赛组别和项目、竞赛日程
分组和项目设置表详见附件 1,竞赛日程详见附件 2。
七、参加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参加过 2025 年杭州市“市长杯”青少年(儿童)游泳分站赛两站及以上,且至少一站中获得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
2.符合参赛年龄的杭州籍省队集训运动员;
3.锦标赛参赛资格名单见附件 3。
(二)各代表队设领队 1 人,教练员人数不得超过运动员人数的10%。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如运动员代表单位有争议,则由相关单位自行协商解决;如仍有争议,取消该运动员参加本次比赛资格。
(五)各运动队可根据条件统一服装参赛,自带队旗。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世界泳联最新游泳规则。所有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
(二)个人单项如报名不足 3 人,则不立项,允许运动员改项,改项须在技术会议前提出。
(三)各年龄组接力报名不足 3 队,则不立项。
(四)在比赛中,若运动员无故弃权、出发故意犯规或未游完全程的,每项 200 元竞赛服务费不予退还,并不得参加当日及次日任何项目的比赛。
(五)在比赛中,若运动员成绩差于报名成绩的 110%、或 200米个人混合泳和 400 米自由泳项目的比赛成绩差于参赛标准 105%
(附件 4),上述情况将被判定为故意慢游,每项 200 元竞赛服务费不予退还并取消该项名次。
(六)弃权人数多的运动队不得参加“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七)运动员训练热身时,不得佩戴划水掌等辅助工具。由此,造成他人伤害的运动员将不得参加当场比赛,并可对其所在单位罚款500 元,同时视情节作出其他相应处罚。
(八)运动员训练热身时,必须按要求进行游进和冲刺练习,否则将对每名运动员每次罚款 200 元。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录取个人单项和接力前八名,颁发市级体育竞赛获奖证书,前 3 名分别授予金、银、铜奖牌。个人单项前 3 名颁发奖品。
(二)如个人单项和接力报名人数不足 8 人/8 队(含 8 人/8 队)则以报名人数减 1 录取名次。
(三)团体总分录取前 8 名,颁发奖杯。
(四)计分办法
1.个人单项 1 至 8 名按 9、7、6、5、4、3、2、1 计入团体总分;
2.接力项目 1 至 8 名按,按 18、14、12、10、8、6、4、2 计入团体总分;
3.名次并列,按所获名次得分计算;
4.团体总分计分方法:
(1)各年龄组单项和接力名次得分、累计相加记取团体总分。
(2)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以第 1 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 2 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五)优秀教练奖:根据分站赛和锦标赛运动员获得的单项前八名的积分之和(1 至 8 名按 9、7、6、5、4、3、2、1 记分),取前八名颁发奖杯、证书和奖品。如有并列按运动员取得单项第一名人次为先,以此类推。
(六)设立优秀组织奖:8 个。评选标准:遵守竞赛规程规定和各项竞赛规则,组织有序、保障有力,自觉维护公正竞赛、公平竞争的原则,参赛人数比例较高,参赛项目较多。
(七)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根据代表队运动员及裁判员在比赛中的表现,评选一定数量的“体育道德风尚个人”。评选办法详见附件 5。
十、报名和报到
(一)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代表队于 2025 年 11 月21 日 17 点前扫描小程序二维码或电脑端登录 https://pc.vswim.cn同步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71)85186888、88315011。报 名 过 程 中 遇 到 技 术 问 题 请 随 时 联 系 管 理 员 : 高 中 乐(17753781280 微信同号)。本次报名须上传参赛人员彩色证件照含领队和教练。
(二)裁判员报到另行通知。
(三)各代表队报到另行通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统一办理。
十一、赛事费用
(一)所有人员参赛费用自理。
(二)本次比赛须缴竞赛服务费 2000 元/队,请各代表队于 2025年 11 月 21 日前汇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杭州市游泳协会,支付宝账号:hzswim88@163.com,备注用途:**队竞赛服务费)。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杭州市体育局。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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