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体育局
主办单位:广东省社会体育和训练竞赛中心
承办单位: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汕头市海帆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广东省体育总会
广东省体育彩票中心
协办单位:广东省游泳协会
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
汕头市豪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参加单位
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汕头市的代表队或各级各类学校、俱乐部、社会团体或组织等。
三、竞赛项目(共 68 项)
(一)13-14 岁组(男、女共20 项):
男、女子:5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1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200 米混合泳;400 米自由泳;
(二)11-12 岁组(男、女共20 项):
男、女子:50 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1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200 米(混合泳、自由泳);
(三)9-10 组(男、女共16 项):
男、女子:50 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1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
(四)13-14 岁组接力(男、女共4 项):
男、女子:4×100 米混合泳接力、4×100 米自由泳接力;
(五)11-12 岁组接力(男、女共4 项):
男、女子:4×100 米混合泳接力、4×100 米自由泳接力;
(六)9-10 岁组接力(男、女共4 项):
男、女子:4×100 米混合泳接力、4×100 米自由泳接力。
四、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3年10月20-22日
比赛地点:汕头市体育产业基地游泳馆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年龄:参赛运动员以身份证(中国香港游泳总会代表队、中国澳门游泳总会代表队运动员以有效证件)年龄参赛:
13-14 岁组:2010-2009 年出生者;
11-12 岁组:2012-2011 年出生者;
9-10 岁组:2014-2013 年出生者;
运动员必须按实际年龄组参赛,不得跨组。
(二)参赛运动员须凭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参赛,港澳运动员凭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参赛,比赛现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
(三)参赛运动员须持有经县以上(含县级)医疗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证明(或香港、澳门有效健康证明);各参赛单位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报到、离会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大会提交保险凭证及健康证明复印件;如报到时未能提供,不予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若报名参赛的各竞赛项目报名单位不足3个、参赛人数不足 3 人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三)所有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四)根据编排情况,同项目可以进行并组比赛。
(五)违规行为及处罚
1.比赛期间,不得无故弃权。凡无故弃权,取消该运动员已取得的竞赛成绩;如因病弃权,须出示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书,可免于上述处罚。
2.凡在比赛中被判为有意犯规或延误比赛者,取消余下所有项目参赛资格,已获得的比赛成绩全部取消。
3.运动员训练热身时,不得佩带划水掌或脚蹼,否则取消参赛资格。运动员训练热身时,须按要求游进和冲刺练习,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4.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扰乱赛场秩序、违反竞赛规程及相关通知要求等,组委会将视情节取消相关个人运动员、参赛单位所属全体运动员的全部比赛成绩。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单项比赛录取前八名并颁发奖状,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如参赛人数不足八人如数录取。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并颁发奖杯,团体总分按各项名次得分累计相加排列名次;得分相等,以第1 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个人项目前八名按:9、7、6、5、4、3、2、1 计分;接力项目按18、14、12、10、8、6、4、2 计分。
八、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按报名人数15:1比例评选。
(二)设“优秀裁判员”奖:按裁判员参加人数10:1比例评选。
(三)设“优秀教练员”奖:按参加单位3:1比例评选。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在网上进行报名(公众号:gd_xjzx“粤赛通”关注后选择小程序“GBA系列赛”)。报名时间以补充通知为准。报名技术联系人:赵鹏,13548781306;王可望,18717243725。网上提交报名表后,请将下载的报名表加盖单 位 公 章 并 进 行 扫 描 , 于赛前8 天发电子邮件至:hyp@sxzx.gd.cn,联系人:何悦平,电话:020-83709469。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
2.各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按参赛运动员人数 1:8 配置;各单项参赛运动员限报2 人,接力限报1队,每名运动员不限报项。
3.各代表队自行组队,并向组委会提交报名表参赛,具体安排以赛事报名通知为准。
(二)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十、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大会统一选派,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一、经费
各参赛单位交通费自理,食宿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十二、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单位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国家体育总局和广东省体育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可查阅“广东省社会体育和训练竞赛中心”网站(gdxjzx.org)中“粤港澳大湾区系列赛”专题网站。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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