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攀枝花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规程

2025年攀枝花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攀枝花市体育场馆中心(牵头承办单位)
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博翔体育文化盐边县综合运动馆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5月17日-18日
(二)地点:盐边县综合运动馆
五、参加单位
全市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含中职)、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
六、比赛项目
比赛项目附后
七、参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持有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攀枝花本地学校学籍证明,
(二)参赛运动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赛区和途中)。各代表队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目比赛者。各单位领队和教练应对本队队员健康状况严格把关,加强安全管理,如比赛期间出现伤病或其他健康事故,由各队自行负责。
(三)各参赛队不限运动员报名人数。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按参赛运动员实有人数6:1配备。运动员不限报名参赛项目
(四)参赛运动员年龄组别规定
1.小学组 A 组(一年级)
男子:2018年1月1日以后
女子:2018年1月1日以后
2.小学组B组(二年级至四年级)
男子:2015年1月1日以后
女子:2015年1月1日以后
3.小学组C组(五年级至六年级)
男子:2012年1月1日以后
女子:2012年1月1日以后
4.初中组。
男子:2009年1月1日以后
女子:2009年1月1日以后
5.高中(中职)组。
男子:2007年1月1日以后
女子:2007年1月1日以后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规则,
(二)所有项目一次性决赛
(三)根据运动员报名成绩按项目进行编组比赛
(四)参加接力赛的运动员名单于本场开赛前30分钟交编排记录处,过时视为自动弃权。
(五)运动员如在比赛时无故弃权或有意延误比赛,取消后续赛次所有项目比赛资格。
(六)本次比赛采用八根泳道进行比赛,
(七)比赛项目报名参赛人数不足两人或两队(含两人或两队)不予立项。
(八)本次比赛采用采用网上报名和电子编排,各代表队在规定网址认真填写报名表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采用一次性决赛,以成绩排名,取前八名成绩
(二)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每个组别评选两队(男、女各1队)。各组别评选4名优秀教练员(男、女组各2名),按6:1的比例评选优秀裁判员。
十、报名
(一)参赛运动员须由单位统一报名,必须提交电子报名表(按照规定格式),组委会时提交纸质报名表

报名方式: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2025年4月29日前扫描二维码关注“游泳信息化平台”选择“2025年攀枝花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进行报名。或电脑端登录https://pc.vswim.cn 同步报名。在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技术人员联系
报名小程序管理员:张学思15020549455(微信同号)
(二)4月29日前,各参赛单位登陆进行报名并打印,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邮箱:76459838@qq.com。逾期不报不予受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联系人:李晨(18782328288)
(三)参加联席会时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
2.学籍证明。
3.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比赛前30天内)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
5.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参赛时交验原件)。
十一、申诉
比赛中如有申诉问题,在该项目比赛结束后半小时内,需申诉的单位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向仲裁委员会交纳600元申诉费。超过申诉时间或违规进行申诉的将不予受理。如败诉,申诉费不退还。
十二、其他事宜
(一)5月12日15:30,在市教育和体育局六楼会仪室参加领队、教练、裁判长、承办单位负责人联席会(不再另行通知)。
(二)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由市教育和体育局选派。5月16日15:30,裁判员在盐边县综合运动馆学习(不再另行通知)
(三)各代表队参赛所需费用自行解决,差旅费按有关规定回单位报销,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联席会协商解决。
(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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