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华东十城市青少年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2025年华东十城市青少年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华东地区城市体育工作促进会
承办单位:温州市体育局
执行单位:
二、比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2025年4月25-28日
比赛地点:温州体育中心
三、参加单位
杭州市、福州市、南昌市、上海虹口区、无锡市、温州市、青岛市、合肥市、南京市、黄山市以及温州市相关游泳训练单位。
四、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运动员24人(各组别男女各限4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每项限报2人。
(二)资格要求
1.参赛运动员凭运动员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参赛。
2.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必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3.各组别年龄要求:
10岁组: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出生者。
11岁组: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内出者。
12岁组: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4.运动员凭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参赛;同时提交各代表队人员(领队、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比赛往返中及赛事期间的有效“人身意外伤害险”凭证、一个月内街道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单(必须包含心电图报告)。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项目
(1)10岁组:男女:50m、100m自由泳;50m、100m蛙泳;50m、100m仰泳;50m、100m蝶泳;200m个人混合泳4x50m自由泳接力;4x50m混合泳接力。
(2)11岁组:男女:50m、100m自由泳;50m、100m蛙泳;50m、100m仰泳;50m、100m蝶泳;200m个人混合泳4x100m自由泳接力;4x100m混合泳接力。
(3)12岁组:男女:50m、100m自由泳;50m、100m蛙泳;50m、100m仰泳;50m、100m蝶泳;200m个人混合泳4x100m自由泳接力;4x100m混合泳接力。
2.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及补充通知。
3.比赛采用一次出发。
4.各项目均直接决赛,按计时成绩决定名次。5.运动员不得无故弃赛(包括赛中),如赛中因伤弃赛需由大会医生证明,并经裁判长批准,否则取消成绩。
六、录取名次与计分方法
(一)个人名次
个人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分计入代表队团体总分,接力录取前八名,得分按2倍计算,计入代表队团体总分,参赛人数(队)不足八人(队)则按实际参赛人数(队)录取。
(二)团体总分名次
团体总分名次录取前八名,团体总分按各队运动员所获得名次得分总和计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其余类推;参赛队数不足八队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本次比赛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2025年4月17日下午17: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或电脑端登录https://pc.vswim.cn,搜索“2025年华东十城市青少年游泳”进行报名。在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技术人员联系:高中乐17753781280。请各参赛单位下载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18日下午17:00前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件和电子稿发送至641389916@qq.com邮箱,联系人:余游,联系电话:13868650200。
(二)报到
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见补充通知。报到需携带资料:
1.运动员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
2.运动员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3.已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安全协议书》。(附件1)
(三)领队与教练员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比赛裁判员
裁判长和裁判员由温州市体育局选派。
九、经费
各代表队往返交通费自理,每人每天自缴费120元,其它经费由赛事执行单位统一负责。温州相关参赛队伍费用自理。
十、安全
参赛代表队要做好训练和比赛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