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二届“湾区杯”游泳俱乐部联赛规程
洲克·2025年第二届“湾区杯”游泳俱乐部联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赛事指导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游泳协会
联合主办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青少年游泳协会
深圳市福田区游泳协会
中国香港冬泳总会
联合承办单位:
深圳市英凡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玩去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申珑(深圳)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体产培训发展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福田区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深圳市云顶学校
赞助单位:
中国洲克控股有限公司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竞赛时间:2025年03月29日
竞赛地点:深圳市游泳跳水馆
三、参赛单位
第一届“湾区杯”已注册通过单位。
第二届“湾区杯”邀请注册单位。
四、竞赛组别及项目
五、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按参赛运动员1:6配置。
(二)第一站不限制报名人数及项目数,
(三)每人100元/项 赛事服务费,接力项目400元/队,每单位最多可报两支同项队伍。
(四)运动员必须凭持有带照片湾区杯运动员证参赛。无参赛证凭个人有效证件参赛。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单位负责保存凭证。
(六)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时必须向赛事组委会出示医生证明,并经竞赛部门同意,否则作无故弃权处理,取消全部成绩
(七)所有参赛运动员需提供半年内有效健康证明,各单位自行收取(需有心电图)。
(八)若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时必须在联席会议时向赛事组委会提供情况说明,赛事服务费一经确认,不予退还。
(九)接力项目为两男两女,两个年龄组混组比赛,每个接力项目每个代表队仅限报名两只接力队伍并注明xx单位 1.2.队。
(十)所有参赛均以俱乐部单位,体育公司,学校或团体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一次性出发,所有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三)打腿项目在水中池壁出发。
(四)根据比赛情况,同项目可以并组比赛。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小项均录取前十六名,参赛人数在16人(含16人)以下的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获得各小项前三名者,分别颁发“湾区之环”金、银、铜牌、获得前十六名次者,分别颁发奖状,破记录者并设置年龄组记录,十六名次以外者颁发赛事参与奖状。
(三)获得小项前十六名分别按 30、26、25、24、23、22、21、20、18、16、14、12、10、8、6、4 计分。接力项目前十六名,分别按四倍单项分计分。凡小项成绩项目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所得分值。
(四)破纪录运动员加20分。
(五)每报名成功一项,该运动员记个人总分 10 分同时记团体总分10分,因病弃权需提交区级以上证明,否则不予记录团体及个人积
分。
八、颁奖
1、单项,团体接力前三名颁发湾区之环奖牌,前十六名颁发湾区杯奖状,所有参赛运动员颁发完赛奖状。
2、单项破纪录并获得冠军运动员发奖金。
九、报名事项办
(一)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按竞赛规程填写报名表后,加盖单位公章于赛前10天发电子邮件至347009653@qq.com,联系人:尤老师:13760456039 韦老师:13632816689 技术部:吴老师:13246602444 承办方:刘老师:13802557535 逾期报名,不子受理。
(二)所有参赛单位必须自行收取《保险单》《自愿参赛责任书》、《体检表+心电图》原件或扫描件留底,主办方需要存查时单位要有留底,否则出现问题各单位负责。
(三)报名时间:03月15日-03月18日
(四)单位及运动员注册时间:2025年02月26日起
(五)因病弃权需提交区级以上医院证明于联席会议前提交至组委会否则赛事服务费不予退还。
(六)请各参赛单位根据竞赛规程要求进行报名。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电子邮件至赛事组委会邮箱,报名截止后将不得更换运动员名单。
(七)扫描下方小程序二维码报名
或微信小程序搜索:深圳市福田区青少年游泳协会小程序
十、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属福田区青少年游泳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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