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省大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2025年四川省大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教育厅
二、执行单位
四川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三、承办单位
乐山师范学院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6月13日
(二)比赛地点:乐山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游泳馆
五、竞赛项目
高水平组(19项目):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10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100米混合泳接力

体育专业组(14项目):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50米混合泳接力

校园组(14项目):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50米混合泳接力

高职高专校园组(14项目):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50米混合泳接力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分组
高水平组:本科入学按照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及运动训练专业大学生。
体育专业组:本科入学按照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非运动训练专业的体育专业大学生;以及按照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体育专业、体育单招单考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大学生。
校园组:本科入学按照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非体育专业及未按教育部阳光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条件录取的普通大学生。
高职高专校园组:按照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非体育专业、体育单招单考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大学生。
若高职高专校园组报名参赛队少于6队时,则合并到校园组参赛。
(二)报名规定
各参赛院校、各组别限报一支队伍,高水平组报名人数总数不超过24人(男、女分别不超过12人)。体育专业组、校园组、高职高专校园组报名人数分别≤20人。
各参赛单位参赛运动员需认真填写参赛项目报名成绩,报名成绩为个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的最好成绩。
各参赛院校可报领队1至2名,教练员1至3名,工作人员1名。
每名参赛运动员限报2项个人项目;每单位每单项限报2人(甲组可报3人),另可兼报接力项目;各单位男女混合接力项目为2男2女;运动员不得跨组别参赛。
比赛项目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或报名选手均为同一参赛单位时,取消该项目比赛,组委会将通知相关参赛单位,按照竞赛规程更改参赛项目。
(三)竞赛规则
1.本次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和相关规定。
2.高水平组50米、100米单项采用预决赛,其他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体育专业组、校园组、高职高专专业组、高职高专校园组所有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
七、参赛运动员资格
(一)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并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的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则根据本科入学的入口参加不同组别的比赛。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2025年5月25日 前 扫 描 以 下 二 维 码 进 行 报 名 或 电 脑 端 登 录 以 下 网 址(https://pc.vswim.cn),选择“2025年四川省大学生游泳
比赛”进行报名。
在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技术人员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高中乐,17753781280。
报名表:报名后下载报名表,打印出来经参赛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格式电子版,以参赛学校为单位发送至邮箱826107069@qq.com,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18381660898。
(二)报到
报到时间:2025年6月11日 9:00-13:00;
报到地点:乐山人才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苏稽大道与苏棉大道交汇处北100米)。
(三)报到须知
1.根据相关要求,各参赛队需提前在学校所在地保险机构为全体人员办理阶段性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向赛会交验保险单据,未办理者,不能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招生办公室盖章的招生录取表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保险单、体检表、报名表及《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2),证件携带不全者将不允许参加比赛。
3.各参赛院校报到时交学校校旗1面(2号旗)。
九、参赛费用
(一)食宿费
比赛期间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标准间收费标准200元/人/天(包含早中晚三餐),单间收费标准320元/人/天(包含早中晚三餐),超编人员食宿自理,食宿费按报到人数收取,提前离会不予办理退费。
(二)各参赛院校报到时需缴纳比赛押金1000元。运动员如在单项比赛中弃权(重赛除外),扣除弃权费200元;接力项目每弃权一项扣除弃权费500元;未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或未按时提交报名表的院校(给承办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等),扣除押金500元。
(三)费用缴纳方式
所有费用由乐山师范学院统一收取,由乐山师范学院出具明细名为“赛事服务费”的发票。请各单位于5月30日前将比赛的食宿费和比赛押金分别转至以下账户,赛务工作人员在收到汇款后,及时开具发票,并带至比赛现场发放。
汇款信息如下:(汇款留言很重要,请务必按要求填写)
账户名:乐山师范学院
银行账号:5100169860805150267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乐山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105665008085
汇款留言:XXX 单位比赛食宿费/XXX 单位比赛押金。
(联系人及电话:罗丽,18781416580)
十、比赛录取名次
(一)单项比赛
各单项参赛超过8人(队)录取前八名,等于和不足8人(队)时,递减一名录取。获得名次者,颁发证书。
(二)团体名次
各组别分别录取男子团体和女子团体前八名。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
1.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评奖名额按相关人(集体)数的20%评选。
2.大会设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奖,评奖名额均按相关人数的20%评选。
十一、比赛计分办法
(一)各单项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
(二)接力项目前八名,分别按18、14、12、10、8、6、4、2计分。
(三)打破四川省大学生游泳比赛赛会纪录者,一次加计10分;打破全国大学生游泳比赛赛会纪录者,一次加计20分。同一项目只计1次。
(四)团体名次按该组运动员得分之和排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积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以
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十二、运动员资格审查
(一)各参赛院校需对本校参赛运动员进行严格把关。
(二)参赛运动员报名确认后,仅限参加本组比赛,不得跨组参加任何项目比赛,违者以弄虚作假论处。
(三)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严肃赛风、赛纪,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大会资格审查由组委会负责,将严格按照规定,在赛前、赛中和赛后对参赛运动员资格随时进行审查。如查出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相关规定处罚。
(四)赛会期间如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公示无异议运动员除外)问题有异议,可向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和相关材料,并交纳申诉费1000元,胜诉者申诉费归还申诉单位。
(五)各参赛院校报到时,需签署比赛诚信承诺书。
十三、技术官员及裁判员
竞赛官员、仲裁、技术代表、执行总裁判、编排记录长、电动计时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和执行单位负责选派,其余裁判员、工作人员、志愿者等由承办单位选派,费用均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主办单位。
附件:2025年四川省大学生游泳比赛竞赛项目
四川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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