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体校U系列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5年全国体校U系列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支持单位: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厦门市游泳协会
协办单位:厦门润翔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高能威波力(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举办地点:厦门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白海豚游泳馆
举办时间:2025年8月16日—8月20日
三、竞赛项目(男、女)
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200米仰泳;
50米、100米、200米蛙泳;
50米、100米、200米蝶泳;
200米、400米个人混合泳;
注:U9、U10组别不设置400米、800米、1500米自由泳项目。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组别
U9-U10组: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出生;
U11-U12组: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出生;
U13-U14组: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生;
U15-U16组: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生;
U17-U18组: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二)身体健全且健康状况良好(无不适合参加游泳比赛疾病)的适龄青少年运动员须以省市各级各类体校为单位报名参赛,报名表由体校盖章。承担本地区游泳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的基地、中心等单位可由当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参赛,报名表由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三)运动员必须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参赛证原件检录参赛。
(四)香港、澳门运动员应在报名时征得所属协会同意,签署并提交《同意参赛承诺书》。
(五)各单位最少报名运动员人数为3人,不满3人不予报名,每人报项不限。
(六)各单位须报领队1人,领队不占官员名额。官员(教练员、工作人员等)人数与运动员人数按照1比3的比例报名。例如:1-3名运动员可报1名领队和1名官员,4-6名运动员可报1名领队和2名官员,以此类推。
(七)组委会有权对参赛运动员进行骨龄检测,骨龄检
测费用自付。凡骨龄检测超标的运动员,取消本次比赛参赛资格,同时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八)若组委会在赛事中开展兴奋剂检查,相关要求按照反兴奋剂管理办法执行。
(九)不符合本次比赛年龄组规定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对于违反年龄组规定的运动员,取消全部成绩并禁止所属单位及运动员本人参加当年及次年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主办的游泳比赛。
(十)所有参赛运动员在进行网络报名时,须签署《运动员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和《运动员自愿参赛责任书》,工作人员须签署《辅助人员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并上传,完成参赛报名。
(十一)运动员代表单位出现争议时,由相关单位协商解决。
(十二)本次比赛有效成绩达到“2025年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比赛(总决赛)”参赛标准(请关注总决赛相关通知)的运动员,可报名参赛。
(十三)在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举办的“中国城市青少年游泳公开赛”和“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青少儿游泳巡回赛”中成绩达到3级标准的运动员可优先晋级参加本次锦标赛(仅限锦标赛开设组别和项目)。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界泳联最新竞赛规则。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三)400米混合泳、400米、800米、1500米自由泳项目设置比赛关门时间,如运动员在比赛中未在关门时间内游完全程,执行总裁将给予哨声示意,请运动员立即起水,并按照运动员未游完全程进行处理。具体标准如下:
1.男子400米混合泳:6:01.00(50米),5:55.00(25米)
2.女子400米混合泳:6:51.00(50米),6:45.00(25米)
3.男子400米自由泳:5:36.00(50米),5:29.00(25米)
4.女子400米自由泳:6:16.00(50米),6:09.00(25米)
5.男子800米自由泳:11:32.00(50米),11:18.00(25米)
6.女子800米自由泳:13:02.00(50米),12:48.00(25米)
7.男子1500米自由泳:22:15.00(50米),21:50.00(25米)
8.女子1500米自由泳:25:45.00(50米),25:20.00(25米)
(四)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视情节进行处理。
(五)处罚
凡出现以下违规行为的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个人(全队)参赛成绩、取消个人(全队)参赛资格、禁止个人(全队)参加联合会相关比赛的处罚。
1.报名后未到赛区报到。因病、因伤除外,但须出示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书并发送至邮箱:394559462@qq.com。
2.开赛后运动员无故弃权。因病、因伤弃权除外,但须出示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书。
3.运动员故意慢游。比赛成绩慢于报名成绩10%,判定为故意慢游。
4.运动员在比赛池或热身池佩戴划水掌和脚蹼。
5.运动员在比赛池或热身池未按泳道标识进行游进和冲刺练习。
6.违反《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违反竞赛规程及相关通知要求,干扰、影响赛事正常进行、运动员参赛、裁判员执裁的相关人员等。
(六)各项比赛成绩的动态排名将实时更新,请参赛运动员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

六、录取与奖励
本次比赛录取各项目各组别前八名颁发奖状,前三名颁发奖牌。如参赛人数不足8人(含8人)只录取前三名;如参赛人数只有3人,减1录取;如参赛人数不足3人,只计取成
绩,不录取名次。以上参赛数据均以全部报名结束后,竞赛分组表中的各项人数为准。
本次比赛设团体总分奖,团体总分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团体总分以单项得分累计相加,排列名次。各队运动员获得第一名积8分,获得第二名积7分,以此类推,获得第八名积1分,第八名后不积分。总得分并列队伍,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次并列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公示
参赛队伍名单以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官网及报名平台公布为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2025年8月10 日 前 扫 描 下 方 二 维 码进行报名或电脑端登录https://pc.vswim.cn,搜索“2025年全国体校U系列游泳锦标赛”进行报名。
在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技术人员联系:郑肖娜 15854768050

(三)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成功的运动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报名信息修改,过时不再接受修改。
(四)报名成功的运动员如不能参赛,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取消报名操作(删除报名信息即可),伤病或特殊原因除外,须出具有效书面证明。
(五)报名截止后,如果有取消报名情况,组委会将统计取消报名的运动员数量,根据排队报名时的提交时间,对未报名成功的运动员按顺序进行替补通知,并自动默认报名成功;如果无运动员取消报名,将不进行替补工作。
(六)所有报名成功的参赛单位,须在网络报名结束后,打印出报名表,按要求加盖相关单位公章,于开赛前7天将报名表原件邮寄至赛区,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龙荷二里15号,华侨大学集美政产学研基地B座903吕老师收,联系电话18382007023。
(七)各参赛单位请于开赛前1天到达赛区报到,报到信息请见《补充通知》(另行通知)。《补充通知》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
八、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赛事已纳入 2025 年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可达一级运动员等级。相关要求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游泳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九、技术官员
技术代表、裁决委员、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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