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苏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竞赛规程

2026年江苏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
南通市体育局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6年5月14日—21日在南通海安市举行
四、参加单位
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宿迁市
五、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15-17岁组: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
13-14岁组: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
11-12岁组: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出生。
(二)竞赛项目
1.15—17岁组(男、女各24项)
(1)男、女16—17岁(12项):50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400米(自由泳、混合泳)
(2)男、女15岁(12项):50米、100、2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2.13—14岁组(男、女各14项):
50米、100、2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混合泳)
3.11—12岁组(男、女各24项)
(1)男、女12岁(14项):50米、100米、2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2)男、女11岁(10项):50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注:*本次比赛为计时达标制,各年龄组的各单项与接力第一棒可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评定运动员技术等级。
六、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资格执行《江苏省级青少年体育竞赛运动员和教练员注册管理办法》和省体育局有关规定。
(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即为运动员参赛年龄。
(三)必须完成2026年度江苏省青少年体育竞赛运动员和教练员注册或者完成二十一届省运会注册。
(四)凡未经省体育局同意,代表外省市或体育协会等参加全国注册或登记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五)年满13周岁运动员(按照自然年度计算)“纯洁体育”学习积分合格即可报名;不合格者报名前在“纯洁体育”上进行准入考试,考试合格后可报名。
七、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队医报名人数不限。
(二)根据2025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总分成绩,公费名额如下:第一至第六名常州、苏州、南京、南通、无锡、徐州各18人;第七至十三名淮安、镇江、盐城、连云港、扬州、泰州、宿迁各12人。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三)各单位运动员不限报名项目。
(四)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居民身份证和保险凭证,以及参赛承诺书和免责声明。
(五)运动员不得跨组别参加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设总团体,分别按各队各小项得分总和计算团体总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金牌多者名次列前。
(三)检录时运动员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并进行核验,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
(四)比赛报名不足3人且不足2队的小项将取消比赛。
九、录取名次、奖励与计分办法
(一)各项目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牌,录取名次均颁发证书给予奖励,报名不足8人或队,按高限录取名次。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发。
十、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单位于赛前30天将报名数据通过《江苏省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联赛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盖章(签字)后的报名表、保险证明、免责声明(个人和单位)、赛风赛纪承诺书(个人和单位)、反兴奋剂承诺书(个人和单位)。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各代表队须向大会核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保险证明、交验免责声明(个人和单位)、反兴奋剂承诺书(个人和单位)、赛风赛纪承诺书(个人和单位)。否则不予参赛。
十一、裁判员、仲裁委员、赛风赛纪监督员和选材小组名单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江苏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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