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澎湃计划”2026年天津市青少年游泳U系列比赛(第一站)竞赛规程
一、组织单位
(一)指导单位
天津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二)主办单位
天津市游泳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奥林匹克中心
(四)支持单位
三六一度(中国)有限公司
天津泛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鸿禹浩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莞市英发运动服饰有限公司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6年3月28日-29日
地点:天津市奥林匹克中心游泳跳水馆
三、参赛办法
(一)参赛组别
U7-U8组: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出生;
U9-U10组: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出生;
U11-U12组: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出生;
U13-U14组: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
U15-U16组: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
U17-U18组: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
(二)竞赛项目
1.U7-U8岁组:
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
2.U9-U10岁组:
50米、100米蝶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3.U11-U12岁组、U13-U14岁组、U15-U16岁组、U17-U18岁组:
50米、100米、200米蝶泳,50米、100米、200米仰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三)各年龄组接力项目
4X50米(男2女2混合)自由泳接力
4X50米(男2女2混合)混合泳接力
各年龄组单项比赛竞赛项目:附件1
(四)健康状况良好(无不适合参加游泳比赛疾病)的适龄青少年运动员,需由单位统一报名:
1.凡在天津市游泳运动协会办理2026年入会的会员单位,已办理参赛证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2.运动员持有参赛证检录参赛(二代身份证备查),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持有协会统一制作的证件方可进入场馆。
(五)不符合本次比赛资格规定的运动员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取消该运动员全部成绩并禁止参加当年协会组织的比赛。
(六)运动员代表单位出现争议时,由相关单位协商解决。
(七)所有参赛运动员在进行报名时,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运动员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八)各参赛单位须对参加本次比赛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如遇意外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界泳联最新竞赛规则。
(二)所有年龄组按比赛项目合组比赛,名次按年龄组录取。
(三)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四)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组委会将通知相关参赛单位,相关运动员可更改项目。
(五)各年龄组运动员最多限报4项(接力项目除外)。
(六)根据比赛报名情况,各年龄组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比赛可采用人工计时,每条泳道编排2名运动员。
(七)运动员报名成绩为上一年度赛事的最好成绩,无报名成绩的项目按编排原则自动安排泳道。
(八)本次比赛不予申请运动员等级。
(九)400自由泳项目设置比赛关门时间,如运动员在比赛中未在关门时间内游完全程,执行总裁将给予哨声示意,请运动员立即起水离开,并按照运动员未游完全程进行处理。具体标准如下:
1.男子400米自由泳:5:30.00
2.女子400米自由泳:6:15.00
(十)处罚
凡出现以下违规行为的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个人(全队)参赛成绩、取消个人(全队)参赛资格、禁止个人(全队)参加我协会相关比赛的处罚。
1.开赛后运动员无故弃权,其报名费不予退还。因病、因伤弃权除外,但须出示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书。
2.运动员故意慢游。慢游判定标准:400米及以下单项比赛成绩慢于报名成绩10%。
3.运动员在比赛池或热身池佩戴呼吸管、划水掌、脚蹼。
4.运动员在比赛池或热身池未按泳道标识进行游进和冲刺练习。
5.违反《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违反竞赛规程及相关通知要求,干扰、影响赛事正常进行、运动员参赛、裁判员执裁的相关人员等。
(十一)比赛实时成绩可通过“赛况助手”小程序进行查询。
五、录取与奖励
(一)所有比赛项目录取前八名并颁发证书,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
(二)所有参赛代表单位均计算团体总分,团体前8名颁发奖状。
(三)如参赛人/队数不足8人/队(含8人/队)减2录取;如参赛人/队数只有3人/队,减1录取;参赛不足3人/队的,该项目比赛取消。
(四)计分办法
1.所有项目按照世界泳联计分方式进行计算得分。
2.所有个人比赛项目名次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名次按18、14、12、10、8、6、4、2计分。
六、报名和报到
(一)本场赛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单位(于2026年2月27日上午9:00至3月5日12:00前截止)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vchine.com/vchine/match,找到本场赛事后登录报名(首次使用需要注册),报名过程中如有网络技术问题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16039。
(二)所有参赛代表单位须在网络报名结束后,打印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上传邮箱,报名截止后报名表不得更改和补充。《报名表》、《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意外伤害保单》电子版于2026年3月10日发送到天津市游泳运动协会邮箱即可。
邮箱:tjyyxh_zcb@126.com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164069300
(三)本次比赛报名费:个人单项比赛200元/项,已报满三项运动员第四项不收取报名费(600元封顶),团体接力项目不收报名费。各代表队按最终与协会核对后确认报名表人员及项目后统一将报名费汇款至协会账户(备注代表单位名称)。
七、裁判员选派
仲裁、技术代表、总裁判、裁判员,由天津市游泳运动协会选派、裁判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八、领队会时间和地点
2026年3月25日上午10:00召开各参赛单位领队会议。
地址:天津市奥林匹克中心游泳跳水馆新闻发布厅
九、申诉
比赛中若发生争议,必须在本场比赛结束30分钟内,以参赛单位名义提出申诉。凡申诉者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人民币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胜诉将申诉费原数退还,如败诉则不予退还。
十、因突发事件造成无法进行比赛,组委会有权暂停、推迟或取消比赛。
十一、本竞赛规程报组委会批准后,由游泳协会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市游泳运动协会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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