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十四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中山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广东省社会体育和训练竞赛中心、广东省学校羽毛球协会、广东省学校啦啦操协会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5年7月在中山市举行。
五、参赛单位
以各地级市为单位组团参赛。省属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代表所在地市参赛。
六、项目设置及竞赛分组
(一)项目设置: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啦啦操、跳绳、定向运动共12个大项。
(二)竞赛分组:田径、游泳、武术、定向运动分高中组、初中组,排球只设高中组,其它项目不分组。
七、竞赛项目(节选游泳部分)
(二)游泳(68项)
1.高中组(36项:男、女子各17项,男女混合接力2项):
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0米、200米仰泳;50米、100米、200米蝶泳;200米、4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 4×10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100米自由泳接力; 男女4×100米混合泳接力。
2.初中组(32项:男、女子各15项,男女混合接力2项):
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0米、200米仰泳;50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50米混合泳接力。
八、各项目比赛日期(另行通知)
九、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学生须持来往內地(大陆)通行证〕,在2024年12月1日前具有广东省戶籍和所代表地级市学籍,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审核的在校在读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参赛时必须在中职学段)。非广东省户籍学生,须由所代表地级市提供该运动员 2024年12月1日前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学籍证明,并加盖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中职学校指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幼儿师范学校、职业高中学校,不含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体育运动类专业学校等同等性质的学校。
(二)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并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
(三)参赛年龄(节选游泳部分)
3.田径、游泳、武术、定向运动项目参赛运动员:
(1)高中组为200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高中、中职学生。
(2)初中组为200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初中学生。
(四)体育运动类专业学校学生,以及休学( 学、退学)、毕业(结业、肆业)和补习班学生均不得报名参赛
(五)分类性赛事。凡在本届运动会闭幕前曾代表各省份、职业俱乐部、行业体协(不含学生体协)、企业参加过下列赛事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以上秩序册或成绩册为准)。运动员在中学阶段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下列赛事可报名参加比赛但对此类参赛者,各代表团必须在第二次报名截止前,主动将相关运动员的参赛情况(含《运动员曾参加分类性赛事明细表》、赛事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等),发送到gdszyh2025@126.com.未发送或逾期发送不得参赛;经查实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取消相关运动员比赛资格和成绩,取消该项目代表队及所属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1.田径
全国田径锦标赛(含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半程马拉松);
全国田径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全国田径项群赛(包
括短跑、跨栏、跳跃、中长跑、投掷等项群赛)。
2.游泳
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
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
赛。
……
十、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各单位各项目各组别各限报1队。
……
(三)游泳
1.高中组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男、女子运动员共16人(男、女子各不得超过10人)。初中组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男、女子运动员共14人(男、女子各不得超过8人)
2.运动员每人可报名参加2个单项,并可兼报1个接力项目;各单位各组别各单项限报男、女子各2人;各单位各组别接力项目各限报1队;男女混合泳接力,必须为2男2女参赛。
……
十一、竞赛办法
各项目比赛均执行由国际各单项体育组织、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或全国各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部分项目竞赛办法如下:
(一)田径、游泳
1.比赛器材由大会提供,一律不准使用自备器材。
2.比赛使用电子计时计分系统。
3.游泳比赛中所穿游泳装备必须符合游泳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相关条款要求。
……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
以下所述均指各比赛项目最终录取名次、奖励。
(一)各组别各项目均按成绩分别录取、奖励前8名。不足8人(对、队)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对、队)数录取。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颁发金、银、铜牌和成绩证书:获得其他名次的只发放成绩证书。
(二)在各项目颁奖仪式上为前3名运动员(队)颁发奖牌时,同时为其所对应的1名主管教练员颁发证书。
(三)田径、游泳
1.分别设田径、游泳高中组、初中组团体总分奖。
2.各单位各组别团体总分按照运动员在相应组别的各项目名次得分和破纪录(田径、游泳)得分计算总和。
……
(六)奖杯、奖牌、成绩证书由大会统一制作,赛区颁发。
十三、计分办法
(一)田径、游泳
获得各组别各单项前八名者,分别按13、11、10、9、8、7、6、5分计分,接力项目、全能项目双倍计分。打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中学组)田径、游泳纪录者追加26分,打破全省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游泳纪录者追加13分;同时打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中学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纪录者,只计一个最高加分;在同一项目(含各轮次、赛次)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计一次加分。
十四、其他奖项设置
(一)代表团团体总分计分及奖励
1.代表团团体总分构成和排序
(1)按照《广东省中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积分办法》,各代表团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承办、自办学生体育赛事和参赛积分,以及承办本届省中运会的承办积分总和,按15%折算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2) 各代表团在本届运动会中获得的竞赛得分,按85%折算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3)团体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按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中学组)田径、游泳纪录(项、人、次)破全省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游泳纪录(项、人、次)数量,以及本届运动会获田径、游泳第一、二、三名数量的顺序确定。
2.代表团团体总分奖励。代表团团体总分设一、二、三等奖:团体总分前8名为一等奖、9-16名为二等奖、17-21名为三等奖。对获得团体总分一、二、三等奖的代表团,分别颁发奖杯。
(二)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设团体奖和个人奖(具体通知另发)。
(三)设代表团、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发)。
(四)对积极承办、协办和认真组建代表团参加本届运动会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牌匾。
十五、赛风赛纪
(一)为严肃赛风赛纪,体现学生运动会“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办会宗旨,突显教育特色,各市教育局须按照本规程总则的规定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认真进行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发生。
(二)本届运动会将设立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队(员)、领队教练员、技术官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资格及赛风赛纪监督工作,并将建立投诉举报及申诉处理机制。对本届运动会参赛运动队(员)的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向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提交经代表团秘书长签字的书面申诉和详尽的支撑材料(公示期间须加盖地级市教育局公章)。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对违纪、违规队伍、人员的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决定。
(三)对于冒名顶替、跨市跨组组队等弄虚作假的代表团,经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查实后,组委会将追加如下处罚: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成绩,取消该代表队相关运动员、教练员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按涉及到的运动员人数,在代表团竞赛总分中扣除26分/人。组委会将视具体情况,保留追加其他处罚的权利。
(四)运动员资格检查
1.赛前。第二次报名结束5天后,至比赛报到前7天,各代表团报名名单将在本届运动会官网上公示两周(具体以通知为准)。请各代表队根据竞赛规程再次认真核查本队运动员参赛资格,并相互查看、监督同组及其他代表队运动员的参赛资格。仅在公示期间接受对运动员资格的有关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运动队申诉时须提交由代表团秘书长签字、地级市教育局盖章的书面申请和详尽的支撑材料,发送到gdszyh2025@126.com。公示期间申诉如属实则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并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非公示期內不再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的有关申诉。
2.赛中。比赛期间(本项目报到之日始),主办单位仅受理冒名顶替情况的运动员资格申诉。运动队必须在当场比赛结束30分钟内进行申诉,过时不予受理。申诉时须提交由代表队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请和详尽的支撑材料,递交给赛事仲裁,同时交纳2000元申诉费作为调查取证经费,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作为调查取证费用不予退还(出具调查费发票)。
3.主办单位将随时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抽查,如查实运动员不符合参赛资格,将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成绩、名次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及收回证书,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教练员及收回证书,并参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取消违规运动员成绩、名次后,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规定,确定其他运动员(队)所获名次是否递补。
(五)冒名顶替行为处理办法
1.取消替赛和被替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不得参加后续比赛,取消违规运动队团体总分和各项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对替赛和被替赛运动员、违规运动队领队和教练员处以禁赛2年的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
2.其他追加处罚视违规情况另行决定。
3.其他处理办法详见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
十六、报名日期、办法
(一)第一次报名(项目报名)
1.报名时间和资料要求。各地市代表团必须在2024年9月30日12:00前将第一次报名表的电子版和盖章后的扫描件(或拍
照)发送到 gdszyh2025@126.com,邮件标题和报名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市第十四届省中运会第一次报名表”。逾期不予受理。 2.篮球、足球、排球项目报名后不得更改、调整或补充,无故退赛将取消代表团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二) 第二次报名(团部人员、代表队具体名单) 1.各代表团于2025年4月进行第二次报名(暂定),具体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2.报名时须交资料 (1) 各代表团团部和各项目第二次报名表(盖章原件一式二份,含电子版)。 (2)代表团团部人员、各队领队、教练员、队医、工作人员、运动员必须交大一寸蓝底数码照片(拍摄时间应在2025年3月1日后)。每张照片以“项目+组别+队内职务+姓名”命名,且以地级市、项目、组别为独立文件夹整队存放。 3.第二次报名结束后,择期进行有关比赛项目的抽签(通知另发)。 十七、报到事宜 (一)技术代表、正副裁判长、编排长等人员在比赛前三天报到,其他裁判员在比赛前两天报到。 (二)各代表团团部人员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各项目运动队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三)各代表队必须在报到当天的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事宜,领取秩序册、号码布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大会不提供别针,请田径、乒乓球和定向运动参赛代表队自备别针(每人不少于8枚),用于固定运动员号码布、道次号码布和人名布等。 十八、联席会议 (一)裁判长、领队和教练员联席会议将于报到当天在赛区召开,各参赛队伍必须派领队或教练员依时出席并签到,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出席。 (二)领队和教练员均未出席联席会议的各代表队(以联席会议签到表为准),将取消该队各项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且仅接受该队对冒名顶替情况的申诉。 (三)篮球、排球和足球项目须提交《参赛运动员确认名单》,登记及核对比赛服装、袜子和训练背心颜色。《参赛运动员确认名单》提交后不得更改,如有错漏,责任自负。未按要求提交的队伍,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教练员评选资格。 十九、经费 (一)主办单位选派的裁判员、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的差旅费、劳务费、食宿费、保险、交通和服装等有关费用由大会负责。 (二)各代表团往返差旅费自理,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收取部分伙食费(具体标准另行通知,超编人员费用全部自理)。 二十、代表团团部 各地市代表团团部人员不超过12人。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联络员1人,工作人员4人。 二十一、服装 (一)各代表队比赛服装必须符合各运动项目规则要求,且统一服装。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队医和工作人员要尽量统一服装,比赛及参加规定的集体活动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 (二)领队、教练员、队医和运动员一律不得留怪异发型、染发和纹身。 (三)各队比赛服装、领奖服装如出现商业性广告、标志或文字,必须在赛前20天将加盖地市教育局公章的书面申请(注明原因、内容、形式和涉及单位简介等),以扫描件(或拍照)形式发邮件到 gdszyh2025@126.com(邮件标题和申请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代表团项目运动队服装广告申请”)。发送邮件后,收到邮箱自动回复视为发送成功,无需电话确认。服装广告须经大会邮件或电话同意后方能印制,否则队伍不能穿着印有该广告的服装比赛、领奖,并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教练员评选资格。 二十二、运动队资料查验 (一)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各代表团在第二次报名截止后5天内,以代表队为单位,将以下资格审查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邮件到gdszyh2025@126.com,邮件标题和压缩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省中运会市项目组资格审查资料”。
1.运动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或拍照)。
(1)运动员信息汇总表须提供运动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就读年级班别、入学时间、学籍何时从何校转入本校等。
(2)学校盖章后,初中须加盖县(区)教育局负责学籍部门公章,高中须加盖市教育局负责学籍部门公章。
2.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参赛运动员的详细学籍信息表(每名运动员单独一张,必须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学校、入学时间、所在班级、学籍变动情况等信息),打印后加盖学校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再彩色扫描(或拍照),以“运动员姓名+学籍表”命名该扫描件(或照片),且每个文件(或照片)大小为600K-1M.
3.将运动员身份证有头像一面,或港、澳、台学生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有头像一面进行拍照,以“运动员姓名+身份证”命名该照片,且每张照片大小为400K-600K。
4.每个组别单独一个文件夹(以“项目+组别+地级市”命名文件夹),然后对文件夹进行压缩,再分组别发邮件到指定邮箱。
5.运动员信息汇总表、学籍证明材料和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盖章后的原件,一律按照运动员信息汇总表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再分项目、组别,在第二次报名截止10天内,快递给大会查验(大会不予退还),具体收件地址另行通知。诺书
(二)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与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
1.每名运动员1份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必须由领队、运动员及其监护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人1份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分别由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及其监护人签名。
2.各代表队在第二次报名截止后10天内,将签名并加盖公章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拍照或扫描件,以及所有人员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拍照或扫描件,以代表队为单位以压缩包形式发邮件到zs2025szyh@163.com。邮件标题和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省中运会市项目**组风险告知书等”。未提交的单位不允许参赛。
二十三、比赛检录
每场比赛运动员凭《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证明表》、身份证等原件进行检录,部分项目还将结合人脸识别进行检录。
(一)请统一在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网站的“中小学体育”专栏下载《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证明表》,电脑填写(不接受手写)所有内容打印一式两份后,粘贴运动员2025年4月1日后拍摄的大一寸蓝底证件照,再加盖学校或教育局公章,且公章必须要压盖在照片的一角(没有压盖照片视为无效),最后将《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证明表》(一式两份)原件过塑后,带到赛区进行比赛检录。
(二)首选使用二代身份证检录,临时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护照、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和来往內地(大陆)通行证,其原件和电子身份证可以等同于二代身份证进行检录。为避免因遗失证件不能检录,建议可携带2种有效证件到赛区备用。
(三)人脸识别检录时,运动员按顺序排队,摘取眼镜和帽子后,逐一将面部朝向人脸识别仪停留3-5秒,听到机器提示“比对通过”语音后,视为完成一名运动员人脸识别程序,下一名运动员重复以上操作。
二十四、比赛监督、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裁判员等由主办单位选派,辅助裁判及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十五、执行《反兴奋剂条例》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二十六、其它规定
(一)保险
1.参加本届运动会各代表团的所有人员,必须办理对本次赛事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将保险凭证复印件带到赛区以备查验。
2.主办单位选派的裁判员、工作人员及各有关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负责购买。
(二)各代表团自备团旗(2米×3米)两面,颜色不限。代表团团旗除标明代表团名称(xx 市)外,不得出现其它文字、图案等标志。
(三)运动会开、闭幕式及各项目比赛的开赛仪式、颁奖仪式等集体活动,各代表团、代表队务必按要求出席(一律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凡不按要求出席开、闭幕式和颁奖仪式的队伍,将不予发放奖杯、奖牌及成绩证书,并取消各项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二十七、未尽事宜由承办或协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广东省社会体育和训练竞赛中心、
广东省学校羽毛球协会、广东省学校啦啦操协会。
校对人: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