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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公布2025年上海市市级青少年体育重要赛事申办结果的通知

    沪体青〔2025〕6号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市级有关单项体育协会,有关单位:

    为提升本市青少年体育重要赛事办赛质量,规范赛事管理,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市级青少年体育重要赛事申办工作的通知》(沪体青〔2024〕155号)精神,经公开申报、专家评审和名单公示,现将202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足球比赛总决赛暨上海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等61个项目137个市级青少年体育重要赛事的承办单位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相关赛事承办单位根据市体育局2025年竞赛计划、竞赛规程等要求,规范承办各项赛事,切实提升办赛质量,突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效益,营造良好青少年体育社会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上海市市级青少年体育重要赛事申办结果名单

           上海市体育局

    2025年2月21日

    上海两达级赛事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游泳运动中心上海市游泳协会承办:
    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游泳比赛第二站 暨上海市青少年游泳冠军赛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游泳比赛总决赛 暨上海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

    体育总局:2025年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赛事名录,游泳达级赛事名录完整版本

  •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体青〔2025〕9号

    各区体育行政部门、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各相关协会:

    现将《202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本年度青少年体育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25年2月24日

    202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工作要点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和上海基本建成全球著名体育城市之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将紧紧围绕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促进青少年体质提升两大重点任务,推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深入推进体教融合重点工作

    (一)提升“一条龙”学校课余训练水平。会同市教委进一步推进落实《上海市“一条龙”学校课余训练工作管理办法》,加强课余训练指导。以三大球、田径、游泳、羽毛球、网球、武术等项目为试点,组织布局学校开展训练研讨、公开课观摩、教练员培训等,举办“一条龙”布局学校系列挑战赛。推动“一条龙”布局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推进制定学校教练员培训大纲。

    (二)积极服务学校体育发展。推进体校、社会俱乐部和普通学校加强合作办训,选派更多专业教练员进校园,普及专项运动技能。结合退役运动员社会实践需求和学校专项体育师资需求,组织开展退役运动员入校实训工作。会同市教委推动实施学校体育教师公益培训千人计划,开展教练员资质培训。继续举办“我的冠军老师”优秀运动员进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

    二、着力完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优化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以寒暑假为重点,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夏令营、暑期青少年体育社区配送,丰富活动内容,覆盖更多人群。支持各区继续做好小学生爱心暑托班(寒托班)体育培训课程配送工作,应配尽配,提升配送质量。充分挖掘体育育人的多元价值,在普及推广运动项目的同时加大项目文化宣传力度,加强体育精神培育和体育文化传播。

    (二)深化青少年体育品牌赛事。举办第七届MAGIC 3上海市青少年三对三超级篮球赛,完善赛事体系,提升赛事内涵。以双休双假为重点,做大做强上海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上海市少儿体育联赛,举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公益开放日、青少年运动生活嘉年华。支持社会各界举办新民晚报杯暑期中学生足球比赛、青少年传统体育项目比赛、小伙伴快乐运动等赛事活动。鼓励各区体育部门创设深化“星耀普陀”“光启未来”等区域青少年品牌赛事,整合活动资源,创新赛事形式,丰富教育内涵。积极组队参加全国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展现上海青少年风采。

    (三)推进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支持上海市青少年体育协会充分发挥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作用,提升服务能力,凝聚引导更多体育社会组织参与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青少年业余训练和学校体育活动。推动更多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依法依规申请办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促进规范化发展。

    (四)加强青少年科学健身指导。结合各类赛事活动,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青少年科学健身指导,提升家长对青少年运动的正确认识和重视程度,指导青少年科学健身,养成终身锻炼习惯。围绕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心理亚健康等问题,加强防控知识技能普及,促进健康成长。

    三、持续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一)夯实重点后备人才阵地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部署,做好新一轮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申报评审工作,以评促建,加强分类指导,促进本市重点青训单位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管理,提升效益。开展本市青少年高水平运动队中期检查,以检促建,引导运动队提升科学训练水平,提高人才培养效益。

    (二)推动传统体校改革发展。推进市级体校持续改善训练机制,优化集中办训、场馆办训和社会办训三种模式,有效整合资源,促进融合发展,提升训练效益。继续推进杨浦、闵行等区级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建设,加快构建复合型团队,提高科学训练水平,加大开放办训力度,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三)提升社会力量办训能级。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社会培养基地”“青少年智力运动精英培训基地”的规范管理和扶持引导,组织开展管理人员和教练员专题培训班。开展新一轮“青少年足球精英培训基地”申报评审工作,完善评估指标,提升基地质量。

    (四)提高科学训练水平。充分发挥各项目中心教研组作用,规范运行机制,定期开展活动,强化交流合作,促进一二三线训练体系贯通。组织开展综合督导督训,促进市区两级青训单位完善训练机制,强化科学训练,提升人才效益。优化“青少年运动员科学训练监控系统”功能定位,拓展更多项目青少年训练场景应用,强化青训全过程负荷监控管理。深化推进“青少年选材育才示范点”实践工作,探索后备人才“精选优育”培养路径。继续举办青少年运动员跨项选材大会,优化选材标准,增加选材项目,扩大选材范围。

    (五)促进三大球项目发展。着力优化全市三大球项目布局,完善赛事体系,全面夯实三大球项目后备人才培养基础。牵头构建“角逐未来”长三角青少年三大球联赛体系,举办首届长三角青少年篮球联赛和长三角青少年足球联赛,搭建三大球区域性青少年赛事平台。以上海建设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为契机,全面推进青少年足球工作,重点做好上海市青少年足球联赛组织工作。会同市教委指导推进普陀区、闵行区做好义务教育学段人才选拔、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和青训中心共建试点工作。

    (六)夯实青训教练员队伍。加强青训教练员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加大统筹力度,引导各市属训练单位、各区体育部门、单项协会规范开齐开足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时,采用多种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质量,强化科学训练意识。进一步督促指导“青训名教练工作室”在建设复合型团队、提升科学训练水平、培养年轻教练员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新一轮“青训名教练工作室”申报评审。

    (七)强化青少年竞赛组织。制定完成2026年上海市第十八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项目单项规程,推进市运会各项筹备工作。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最新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细化完善本市青少年运动员等级认定和授予工作流程,严格过程管理,强化规范实施。以三大球、游泳、乒乓球等项目为重点,完善长三角青少年体育赛事协作机制,建设区域性青少年赛事平台。继续办好年度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青少年锦标赛、冠军赛等重点赛事,提升赛事品质,提高办赛效益。继续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数字化监控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

    (八)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持续强化青少年体育竞赛赛风赛纪管理,加强青少年体育道德教育,将赛风赛纪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日常训练和赛事活动。指导各区完善青少年训练反兴奋剂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运动员从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成绩观,营造风清气正、纯洁干净的体育环境。

    四、积极谋划“十五五”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

    指导各区、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十四五”时期青少年体育工作总结评估,深刻领会青少年体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聚焦关键问题,把握发展重点,积极破解瓶颈,科学规划“十五五”蓝图,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谋划推进上海青少年体育发展。

  • 202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竞赛规程总则

    202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

    竞赛规程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本市竞技体育发展新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9〕13号)和《关于加强新时代体教融合和学校体育工作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21〕27号)文件精神,推动本市重点项目发展,引导各区项目布局,拓宽竞赛参与群体,优化赛事组织机制,促进优秀后备人才脱颖而出,特举办202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

    一、竞赛项目

    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游泳、跳水)、水上(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体操、击剑、射箭、射击、自行车(公路、场地)、棋牌(围棋、象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五子棋、桥牌),共15个大项25个分项。

    二、竞赛日期

    2025年3月至11月。

    三、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市有关项目中心、单项体育协会、区体育行政部门、社会体育机构等。

    四、参赛单位

    本市各区。

    五、参赛组别

    各项目按自然年龄段进行分组,具体分组情况以各站单项竞赛规程为准。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对象必须是2025年在本市注册的青少年运动员,有关注册规定按照《上海市奥(全)运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办法》(沪体青〔2015〕295号)、《上海市奥(全)运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办法补充规定》(沪体青〔2017〕546号)执行;足球、棋牌项目运动员参赛资格分别按照上海市足球协会、上海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相关注册管理规定执行。

    (二)运动员凭当年有效的《上海市青少年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参加比赛,足球、棋牌项目运动员分别持当年有效的《上海市青少年足球运动员注册卡》《上海市棋牌项目青少年运动员卡》参赛。

    (三)按照最新本市体育后备人才输送认定办法,已被认定为向一线输送的运动员均不得参赛(作为全国比赛选拔赛的分站赛除外)。

    (四)每名运动员均需代表注册单位参赛(社会力量办训单位运动员须代表双重注册所属区方可参赛)。

    (五)参赛运动员须思想品德良好,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

    七、参加办法

    (一)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在同一项目同一比赛,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运动队参赛;运动员不得跨越组别参赛。

    (二)在各项目分站赛中,各区各组别原则上可报2支队参赛,参赛办法详见单项规程;各区应建立参赛队伍选拔机制,为本区学校、社会力量办训单位优秀体育苗子提供同等参赛平台。

    各区代表团凡以学校名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须为该校在籍学生,以社会力量办训单位名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须为该单位在训队员。

    (三)足球、篮球、排球参赛运动员(队)必须固定,经确认的第二站报名运动队,即为年度参赛运动队,报名表一旦确认,不得更改。

    (四)各参赛单位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为防止弄虚作假、停赛罢赛、打架斗殴、无故弃权等违反体育道德和纪律的情况发生,各项目可根据本项目行业协会相关规定对参赛运动队或运动员收取参赛纪律保证金,但须在单项竞赛规程中明确参赛保证金收取、扣罚和退回办法。

    (六)关于弃权的规定

    运动员(队)在报名后,因伤、病不能参赛的,赛前应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病假单(因事不能参赛的,则出具书面说明),经参赛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确认;因参加全国比赛、集训等事宜不能参赛的,赛前应出具全国比赛代表单位、项目中心等的证明(盖章),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故弃权。

    在系列赛各站比赛中,每出现一例无故弃权的,将在该项目总决赛区代表团团体总分中扣分,足、篮、排等集体球类项目扣除20分,其他项目扣除2分(按弃权小项、各站比赛累计)。

    (七)凡涉及年度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赛事须在单项规程中明确,其中可授予等级的组别、小项等应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发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比赛名称应与《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年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赛事名录的通知》中的名称相一致。

    (八)参赛报名:各项目均在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竞赛网(www.aijingsai.cn)进行网上报名。各参赛队按操作要求打印报名表后,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报送各单项竞委会。

    (九)各参赛单位要把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宣传教育作为体育育人、弘扬体育正能量的重要手段。各参赛单位应积极组织本单位运动员参加“上海市反兴奋剂宣传月”主题活动,并完成一次反兴奋剂知识问答。

    八、竞赛办法

    (一)竞赛设置要求

    202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各项目原则上设三站比赛,第一站为体能测试赛(棋牌项目除外),第二站为选拔赛,第三站为总决赛,并穿插举办小规模功能性赛事。

    第一站:可与本项目年度二线体能测试赛相结合,于5月中旬前完成;结合本项目发展需求设置体能测试年龄组别,测试成绩作为本年度系列赛其余比赛参赛条件之一,引导各区加强身体素质和专项体能基础训练。

    第二站:可与年度全国U系列比赛、市暑期苗子集训选拔队伍等工作相结合,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积分、名次、成绩或“升降级”等办法,选拔、录取一定名额的运动员(队)参加总决赛,年龄组别和小项设置要与总决赛相关联或一致。

    第三站:应与年度锦标赛等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相结合;种子选手(队)要根据该项目上一年度系列赛总决赛或本年度系列赛第二站名次、成绩进行设定;年龄组别和小项设置基本与可授予等级赛事及下届上海市运动会保持一致;各单项竞委会应单独成立由本项目优秀运动队教练员组成的优秀体育苗子选材工作部门,邀请本项目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赴赛场选拔优秀体育苗子,填写《上海市优秀体育苗子评价表》(详见附件1),对选出的优秀苗子进行评价。

    足球、篮球、排球项目有12支及以上队伍参赛的组别,按照“分层竞赛、分类选拔”的原则,严格执行“升降级”赛制,升降办法由各项目自定,形成第二站与总决赛升降、本年度总决赛与下一年度第二站升降机制,不断提升每场赛事队伍锻炼效益。其他组别赛制由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根据本市青少年最高级比赛的实际情况与“上海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相衔接,具体办法见各项目竞赛规程。

    (二)各比赛小项参赛人数少于2个参赛单位3人(队),均不安排比赛。

    (三)各项目比赛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或有关单项体育协会最新审定出版的竞赛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结合年度本项目二线体能测试赛的,则按相关项目二线体能测试标准执行。各项目各站比赛具体竞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办赛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年度系列赛平台,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注重参赛文明和礼仪,各承办单位须开展赛前升国旗仪式和赛后颁奖仪式。

    九、录取名次与计牌计分办法

    (一)各项目按总决赛实际比赛成绩进行排名,录取名次。

    (二)足球、篮球、排球男女各组别有12队以上(含12队)参赛的,录取前12名,各名次依次按55、45、40、35、30、25、20、15、12、9、6、3计分,前3名依次按5金、3金、2金计牌;3至11个队参赛的,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名次,各名次依次按44、36、32、28、24、20、16、12、8、4、2计分,前三名依次按4金、2金、1金计牌。集体球类项目比赛采用“升降级”赛制的,先录取较高水平组比赛名次,不足录取名次的,由下一个水平组进行递补。

    其他项目,有9名以上(含9名)运动员(队)参赛的,录取前8名;不足9名,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名次。奥运项目前八名依次按11、9、8、7、6、5、4、3计分;各项目前三名均按1金、1银、1铜计牌;非奥运项目计牌计分按50%进行统计。

    (三)足球、篮球、排球总决赛丙、丁组取得前三名的队伍,依次按1金、1银、1铜计牌和11、9、8计分,分别计入上海市第十八届运动会各代表团团体奖牌、团体总分。

    (四)关于协议计牌计分

    凡因跨区升学、转学、输送、搬迁变更注册的运动员,涉及协议计牌计分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协议必须于2025年5月前上报,协议有效时间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及以后,经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批准备案后方可按协议执行。

    2.协议中计牌计分方法应明确为双方各计一半或者全部计入一方,两者只能取一。

    3.协议成绩只适用于单人项目,如涉及两人及两人以上项目的,均计入现注册单位。

    十、奖励办法

    根据《202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各奖项评选办法》(详见附件2),对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表彰,具体奖项如下:

    (一)代表团团体奖牌奖、总分奖;

    (二)优秀组队奖;

    (三)各项目最快进步奖;

    (四)各项目年度最佳运动员(队)、最佳教练员;

    (五)各项目年度优秀裁判员。

    十一、申诉和纪律

    (一)凡对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的,代表团应在赛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附证明材料提交系列赛组委会裁决,逾期不再受理。

    (二)凡在比赛中有异议需申诉的,按各项目竞赛规则,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方式提交有关单项竞委会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三)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停赛罢赛、打架斗殴以及无故弃权等违反体育道德和纪律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四)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上海市体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上海市优秀体育苗子评价表

    2.2025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各奖项评选办法

  • 2025年浙江省青少年(儿童)游泳分站赛(第一站)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5年浙江省青少年儿童游泳分站赛第一站将于3月15日在嘉兴市少体校游泳馆举行。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经主办单位同意,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报名

    (一)请于2月26日—3月6日(截至下午5点)浙江省智慧体育公共服务管理平台(体育业务综管平台)登录浙江省体育公共服务管理平台:https://gl.tyj.zj.gov.cn/yw_back_server/#/login

    报名系统技术联系人:吴源,电话:0571-87968598(转)803,技术服务邮箱: support@yangtuo.cn。

    (二)网上报名后将报名表打印并盖公章,请于3月6日前报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1102室,邮编310004),逾期不受理报名。竞赛中心联系人:马书伟,电话:0571-85062589。

    (三)竞赛分组表将在比赛开始前三天在省体育局官网公示,查阅方式:登录浙江省体育局官网-政务信息-体育竞赛-赛事公告。

    、报到

    (一)请各参赛队按照竞赛分组安排于3月15日准时至比赛地点报到。地址:嘉兴市少体校游泳馆(嘉兴市南湖区吉杨路591号)。

    (二)报到时请出示竞赛服务费缴费凭证,具体比赛详情请查阅竞赛分组表。

    (三)各参赛队伍大巴车可停放至嘉兴市少体校(嘉兴市南湖区育才路50号),小型车辆可停放至少体校游泳馆停车场或周边停车场。

    、竞赛要求

    (一)本次比赛按照2025年浙江省青少年儿童游泳分站赛竞赛规程执行。

    (二)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三)男子 10 岁及以下组以及女子 9 岁及以下组中,若已获得冠军赛、锦标赛(迎春杯)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允许再次报名参加第一至六站分站赛的 200 米个人混合泳这一项目。

    、经 费

    (一)所有人员参赛费用自理。本次大会不提供午餐晚餐及点心,如需订餐请自行联系(订餐联系方式:吕先生 13115732666)。就餐地点安排在嘉兴市少体校游泳馆及培训部。

    (二)本次比赛须缴竞赛服务费200元/人,各参赛单位于2025年3月10日前汇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嘉兴市游泳运动协会,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营业部,账号:3300 1638 0470 5303 9965,备注用途:**单位 服务费)。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比赛成绩不差于浙江省少年儿童游泳分龄达标成绩新标准6级的110%的,退还竞赛服务费。如该站比赛只参加50米单项的,无需缴纳竞赛服务费。病弃可退还竞赛服务费,须提供医院证明,其他原因弃权不退费。

    赛区联系人:万勤峰13505738517,童  丹18605730415

    2025年浙江省青少年(儿童)游泳分站赛竞赛规程.pdf

    嘉兴市游泳运动协会

    2025年2月25日

    https://tyj.zj.gov.cn/art/2025/2/26/art_1229304851_59136818.html

  • 2025年浙江省青少年(儿童)游泳分站赛竞赛规程

    2025年浙江省青少年(儿童)游泳分站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第一站 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嘉兴市体育局
    第二站 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兰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第三站 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第四站 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第五站 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第六站 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宁波市体育局
    第七站(总决赛) 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金华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浙江省游泳协会
    四、参加单位
    各设区市代表队,有关县(市、区)体校、俱乐部。
    总决赛必须由各设区市组队,不接受县(市、区)体校、俱乐部报名。
    五、时间和地点
    第一站 3月15日 嘉兴市
    第二站 4月12日 金华兰溪市
    第三站 5月10日 丽水市松阳县
    第四站 9月6日 丽水市
    第五站 10月12日 绍兴市上虞区
    第六站 11月8日 宁波市
    第七站(总决赛) 11月30日-12月1日 金华市
    注:具体时间地点以该站比赛前补充通知为准。
    六、竞赛项目
    (一)第一到六站项目:200 米个人混合泳、50 米单项(蝶、仰、蛙、自四选一)、400 米自由泳,每站每人限报2项。
    (二)第七站(总决赛)项目:200 米个人混合泳,50 米单项(蝶、仰、蛙、自四选一),400 米自由泳,4×100 米混合泳接力(男子15 岁、女子 14 岁、女子 13 岁不设该项目)。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1.各市队参赛人数不得少于 15 人,杭州限报 50 人,宁波、温州市限报 40 人,嘉兴、绍兴限报 30 人,湖州、台州、金华限报 25 人,舟山、衢州、丽水市各限报 20 人。其他游泳队的报名限额为 10 人(上一年度迎春杯+冠军赛团体总分排名前三的单位可报 25 人:杭州健身、杭州大关、宁波江北),比赛承办单位奖励参赛名额 10 人。
    2.新增报名账号的申请,须由各地市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经主办单位同意后生效。另外,省游泳协会和省大体协游泳分会每年各自拥有一个申请指标。
    3.各俱乐部若每年达标率低于 10%的,将取消第二年分站赛的组队资格;全年达标不足 15 人的,将取消迎春杯、冠军赛组队资格。
    注:达标率=全年达标人数/每年实际报名参加的分站赛次数*每站可报最大人数。
    4.运动员报名人数在 10 以下(含 10 人)的单位,随队领队、教练、工作人员按运动员人数 2:1 报名,运动员报名人数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含)的,10 人以下部分按 2:1 报名,超出部分按 3:1报名,报名人数在 30 人以上的,超出 30 人部分按 4:1 报名。
    5.男子 10 岁及以下组以及女子 9 岁及以下组中,若已获得冠军赛、锦标赛(迎春杯)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允许再次报名参加第一至六站分站赛的 200 米个人混合泳这一项目。
    (二)运动员条件
    1.参赛年龄:
    男子:15岁组(2010年出生)、14岁组(2011年出生)、13岁组(2012年出生)、12 岁组(2013 年出生)、11 岁组(2014 年出生)、10 岁及以下组(2015 年及以后出生)
    女子:14岁组(2011年出生)、13岁组(2012年出生)、12岁组(2013年出生)、11 岁组(2014 年出生)、10 岁组(2015 年出生)、9 岁及以下组(2016 年及以后出生)。
    2.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浙江省体育局有效注册运动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检录。
    3.在比赛中,若运动员的成绩差于报名成绩的 110%、或 200 米个人混合泳项目、400 米自由泳的比赛中,成绩差于浙江省少年儿童游泳分龄达标成绩新标准 6 级的 110%,上述情况将被判定为故意慢游,且每人 200 元竞赛服务费不予退还。
    七、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印发的游泳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在本项赛事 1-3 站比赛中 200m 个人混合泳达到 6 级标准的运动员,获得 2025 年冠军赛参赛资格,4-6 站比赛、总决赛中达标的获得 2026 年第 46 届“迎春杯”锦标赛参赛资格。
    男子 10 岁及以下组不设 9 岁标、女子 9 岁组及以下组不设 8 岁标。
    (二)省队集训适龄运动员在当年全国比赛中取得的 200 米混合泳、400 米和 800 米自由泳成绩达到 6 级标准者可计入达标名单(根据全国赛取得成绩的时间计入)。
    (三)分站赛各年龄组单项前 16 名可报名参加第七站(总决赛),不得改项。如各设区市队进入前 16 名不足 2 人的,该年龄组可补至2 人。
    (四)第七站(总决赛)录取各年龄组单项、全能、接力前八名授予证书,前三名授予证书、奖牌,不足 8 人减一录取。个人全能得分相等时以 200m 个人混合泳成绩好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按 400m自由泳成绩好者名次列前。
    (五)第七站(总决赛)录取总团体前八名和组团体前三名。总团体:分别按各队所有运动员得分总和计算出团体总分;组团体按该年龄组男、女运动员得分总和计算组团体分,得分相等以个人混合泳第一名多者列前,仍相等则以长距离项目得分列前,以此类推。计分方法:比赛录取各年龄组单项前八名,分别按 9、7、6、5、4、3、2、1 计分(个人混合泳计分加倍)。400 米自由泳单项计分名次取前十六名,得分为 17、15、14、13、12、11、10、9、8、7、6、5、4、3、2、1 计分。所有项目均进行一次决赛。
    (六)第七站(总决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报到、保险、体检要求以及各队报名的审核情况详见赛事补充通知。报名截止后在省体育局官网上公示三天。
    (二)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交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一年内的体检合格证(一人一份)。上述证件、证明缺一者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三)参加比赛的各个代表队,报到时需一次性向大会缴纳保证金 2000 元。各队所缴纳的保证金,在比赛期间由赛事组委会负责对运动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员)所缴纳的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十、经费
    (一)所有人员参赛费用自理。
    (二)分站赛报到前须缴竞赛服务费 200 元每人,如 200 米个人混合泳、400 米自由泳比赛成绩不低于浙江省少年儿童游泳分龄达标成绩新标准 6 级的 110%的,退还竞赛服务费。若因病弃可退还竞赛服务费,其他原因弃权不予退费。
    (三)各代表队如需组委会提供中餐请提前一周预订,并自行承担费用。
    (四)运动员训练热身时,严禁佩带划水掌。由此造成他人伤害的运动员不得参加当日比赛,同时会对其所在单位处以 500 元的罚款,并视情节作出其他相应处罚。
    (五)运动员训练热身时,务必按照要求游进以及冲刺练习,但凡违反此规定,将会针对每名运动员的每次违规行为处以 100 元的罚款。
    十一、技术官员
    技术官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不足人员可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浙江省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浙江省少年儿童游泳分龄达标成绩新标准(200 米个人混合泳)

  • 广东省第十四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广东省第十四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中山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广东省社会体育和训练竞赛中心、广东省学校羽毛球协会、广东省学校啦啦操协会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5年7月在中山市举行。
    五、参赛单位
    以各地级市为单位组团参赛。省属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代表所在地市参赛。
    六、项目设置及竞赛分组
    (一)项目设置: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健美操、啦啦操、跳绳、定向运动共12个大项。
    (二)竞赛分组:田径、游泳、武术、定向运动分高中组、初中组,排球只设高中组,其它项目不分组。
    七、竞赛项目(节选游泳部分)
    (二)游泳(68项)
    1.高中组(36项:男、女子各17项,男女混合接力2项):
    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0米、200米仰泳;50米、100米、200米蝶泳;200米、4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 4×10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100米自由泳接力; 男女4×100米混合泳接力。
    2.初中组(32项:男、女子各15项,男女混合接力2项):
    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蛙泳;50米、100米、200米仰泳;50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50米混合泳接力。
    八、各项目比赛日期(另行通知)
    九、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学生须持来往內地(大陆)通行证〕,在2024年12月1日前具有广东省戶籍和所代表地级市学籍,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审核的在校在读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参赛时必须在中职学段)。非广东省户籍学生,须由所代表地级市提供该运动员 2024年12月1日前在本市学校就读的学籍证明,并加盖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中职学校指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幼儿师范学校、职业高中学校,不含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体育运动类专业学校等同等性质的学校。
    (二)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并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
    (三)参赛年龄(节选游泳部分)
    3.田径、游泳、武术、定向运动项目参赛运动员:
    (1)高中组为200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高中、中职学生。
    (2)初中组为200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初中学生。
    (四)体育运动类专业学校学生,以及休学( 学、退学)、毕业(结业、肆业)和补习班学生均不得报名参赛
    (五)分类性赛事。凡在本届运动会闭幕前曾代表各省份、职业俱乐部、行业体协(不含学生体协)、企业参加过下列赛事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以上秩序册或成绩册为准)。运动员在中学阶段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下列赛事可报名参加比赛但对此类参赛者,各代表团必须在第二次报名截止前,主动将相关运动员的参赛情况(含《运动员曾参加分类性赛事明细表》、赛事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等),发送到gdszyh2025@126.com.未发送或逾期发送不得参赛;经查实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取消相关运动员比赛资格和成绩,取消该项目代表队及所属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1.田径
    全国田径锦标赛(含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半程马拉松);
    全国田径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全国田径项群赛(包
    括短跑、跨栏、跳跃、中长跑、投掷等项群赛)。
    2.游泳
    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
    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
    赛。
    ……
    十、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各单位各项目各组别各限报1队。
    ……
    (三)游泳
    1.高中组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男、女子运动员共16人(男、女子各不得超过10人)。初中组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4人,男、女子运动员共14人(男、女子各不得超过8人)
    2.运动员每人可报名参加2个单项,并可兼报1个接力项目;各单位各组别各单项限报男、女子各2人;各单位各组别接力项目各限报1队;男女混合泳接力,必须为2男2女参赛。
    ……
    十一、竞赛办法
    各项目比赛均执行由国际各单项体育组织、国家体育总局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或全国各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部分项目竞赛办法如下:
    (一)田径、游泳
    1.比赛器材由大会提供,一律不准使用自备器材。
    2.比赛使用电子计时计分系统。
    3.游泳比赛中所穿游泳装备必须符合游泳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相关条款要求。
    ……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
    以下所述均指各比赛项目最终录取名次、奖励。
    (一)各组别各项目均按成绩分别录取、奖励前8名。不足8人(对、队)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对、队)数录取。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的,颁发金、银、铜牌和成绩证书:获得其他名次的只发放成绩证书。
    (二)在各项目颁奖仪式上为前3名运动员(队)颁发奖牌时,同时为其所对应的1名主管教练员颁发证书。
    (三)田径、游泳
    1.分别设田径、游泳高中组、初中组团体总分奖。
    2.各单位各组别团体总分按照运动员在相应组别的各项目名次得分和破纪录(田径、游泳)得分计算总和。
    ……
    (六)奖杯、奖牌、成绩证书由大会统一制作,赛区颁发。
    十三、计分办法
    (一)田径、游泳
    获得各组别各单项前八名者,分别按13、11、10、9、8、7、6、5分计分,接力项目、全能项目双倍计分。打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中学组)田径、游泳纪录者追加26分,打破全省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游泳纪录者追加13分;同时打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中学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纪录者,只计一个最高加分;在同一项目(含各轮次、赛次)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计一次加分。
    十四、其他奖项设置
    (一)代表团团体总分计分及奖励
    1.代表团团体总分构成和排序
    (1)按照《广东省中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积分办法》,各代表团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承办、自办学生体育赛事和参赛积分,以及承办本届省中运会的承办积分总和,按15%折算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2) 各代表团在本届运动会中获得的竞赛得分,按85%折算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3)团体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按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中学组)田径、游泳纪录(项、人、次)破全省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游泳纪录(项、人、次)数量,以及本届运动会获田径、游泳第一、二、三名数量的顺序确定。
    2.代表团团体总分奖励。代表团团体总分设一、二、三等奖:团体总分前8名为一等奖、9-16名为二等奖、17-21名为三等奖。对获得团体总分一、二、三等奖的代表团,分别颁发奖杯。
    (二)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设团体奖和个人奖(具体通知另发)。
    (三)设代表团、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发)。
    (四)对积极承办、协办和认真组建代表团参加本届运动会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牌匾。
    十五、赛风赛纪
    (一)为严肃赛风赛纪,体现学生运动会“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办会宗旨,突显教育特色,各市教育局须按照本规程总则的规定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认真进行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发生。
    (二)本届运动会将设立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队(员)、领队教练员、技术官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资格及赛风赛纪监督工作,并将建立投诉举报及申诉处理机制。对本届运动会参赛运动队(员)的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向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提交经代表团秘书长签字的书面申诉和详尽的支撑材料(公示期间须加盖地级市教育局公章)。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对违纪、违规队伍、人员的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决定。
    (三)对于冒名顶替、跨市跨组组队等弄虚作假的代表团,经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查实后,组委会将追加如下处罚: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成绩,取消该代表队相关运动员、教练员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按涉及到的运动员人数,在代表团竞赛总分中扣除26分/人。组委会将视具体情况,保留追加其他处罚的权利。
    (四)运动员资格检查
    1.赛前。第二次报名结束5天后,至比赛报到前7天,各代表团报名名单将在本届运动会官网上公示两周(具体以通知为准)。请各代表队根据竞赛规程再次认真核查本队运动员参赛资格,并相互查看、监督同组及其他代表队运动员的参赛资格。仅在公示期间接受对运动员资格的有关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运动队申诉时须提交由代表团秘书长签字、地级市教育局盖章的书面申请和详尽的支撑材料,发送到gdszyh2025@126.com。公示期间申诉如属实则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并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非公示期內不再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的有关申诉。
    2.赛中。比赛期间(本项目报到之日始),主办单位仅受理冒名顶替情况的运动员资格申诉。运动队必须在当场比赛结束30分钟内进行申诉,过时不予受理。申诉时须提交由代表队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请和详尽的支撑材料,递交给赛事仲裁,同时交纳2000元申诉费作为调查取证经费,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作为调查取证费用不予退还(出具调查费发票)。
    3.主办单位将随时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抽查,如查实运动员不符合参赛资格,将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成绩、名次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及收回证书,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教练员及收回证书,并参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取消违规运动员成绩、名次后,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规定,确定其他运动员(队)所获名次是否递补。
    (五)冒名顶替行为处理办法
    1.取消替赛和被替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不得参加后续比赛,取消违规运动队团体总分和各项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对替赛和被替赛运动员、违规运动队领队和教练员处以禁赛2年的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
    2.其他追加处罚视违规情况另行决定。
    3.其他处理办法详见各项目单项竞赛规程。
    十六、报名日期、办法
    (一)第一次报名(项目报名)
    1.报名时间和资料要求。各地市代表团必须在2024年9月30日12:00前将第一次报名表的电子版和盖章后的扫描件(或拍
    照)发送到 gdszyh2025@126.com,邮件标题和报名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市第十四届省中运会第一次报名表”。逾期不予受理。 2.篮球、足球、排球项目报名后不得更改、调整或补充,无故退赛将取消代表团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二) 第二次报名(团部人员、代表队具体名单) 1.各代表团于2025年4月进行第二次报名(暂定),具体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2.报名时须交资料 (1) 各代表团团部和各项目第二次报名表(盖章原件一式二份,含电子版)。 (2)代表团团部人员、各队领队、教练员、队医、工作人员、运动员必须交大一寸蓝底数码照片(拍摄时间应在2025年3月1日后)。每张照片以“项目+组别+队内职务+姓名”命名,且以地级市、项目、组别为独立文件夹整队存放。 3.第二次报名结束后,择期进行有关比赛项目的抽签(通知另发)。 十七、报到事宜 (一)技术代表、正副裁判长、编排长等人员在比赛前三天报到,其他裁判员在比赛前两天报到。 (二)各代表团团部人员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各项目运动队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三)各代表队必须在报到当天的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事宜,领取秩序册、号码布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大会不提供别针,请田径、乒乓球和定向运动参赛代表队自备别针(每人不少于8枚),用于固定运动员号码布、道次号码布和人名布等。 十八、联席会议 (一)裁判长、领队和教练员联席会议将于报到当天在赛区召开,各参赛队伍必须派领队或教练员依时出席并签到,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出席。 (二)领队和教练员均未出席联席会议的各代表队(以联席会议签到表为准),将取消该队各项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且仅接受该队对冒名顶替情况的申诉。 (三)篮球、排球和足球项目须提交《参赛运动员确认名单》,登记及核对比赛服装、袜子和训练背心颜色。《参赛运动员确认名单》提交后不得更改,如有错漏,责任自负。未按要求提交的队伍,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教练员评选资格。 十九、经费 (一)主办单位选派的裁判员、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的差旅费、劳务费、食宿费、保险、交通和服装等有关费用由大会负责。 (二)各代表团往返差旅费自理,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收取部分伙食费(具体标准另行通知,超编人员费用全部自理)。 二十、代表团团部 各地市代表团团部人员不超过12人。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联络员1人,工作人员4人。 二十一、服装 (一)各代表队比赛服装必须符合各运动项目规则要求,且统一服装。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队医和工作人员要尽量统一服装,比赛及参加规定的集体活动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 (二)领队、教练员、队医和运动员一律不得留怪异发型、染发和纹身。 (三)各队比赛服装、领奖服装如出现商业性广告、标志或文字,必须在赛前20天将加盖地市教育局公章的书面申请(注明原因、内容、形式和涉及单位简介等),以扫描件(或拍照)形式发邮件到 gdszyh2025@126.com(邮件标题和申请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代表团项目运动队服装广告申请”)。发送邮件后,收到邮箱自动回复视为发送成功,无需电话确认。服装广告须经大会邮件或电话同意后方能印制,否则队伍不能穿着印有该广告的服装比赛、领奖,并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教练员评选资格。 二十二、运动队资料查验 (一)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各代表团在第二次报名截止后5天内,以代表队为单位,将以下资格审查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邮件到gdszyh2025@126.com,邮件标题和压缩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省中运会项目组资格审查资料”。
    1.运动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或拍照)。
    (1)运动员信息汇总表须提供运动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就读年级班别、入学时间、学籍何时从何校转入本校等。
    (2)学校盖章后,初中须加盖县(区)教育局负责学籍部门公章,高中须加盖市教育局负责学籍部门公章。
    2.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参赛运动员的详细学籍信息表(每名运动员单独一张,必须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学校、入学时间、所在班级、学籍变动情况等信息),打印后加盖学校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再彩色扫描(或拍照),以“运动员姓名+学籍表”命名该扫描件(或照片),且每个文件(或照片)大小为600K-1M.
    3.将运动员身份证有头像一面,或港、澳、台学生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有头像一面进行拍照,以“运动员姓名+身份证”命名该照片,且每张照片大小为400K-600K。
    4.每个组别单独一个文件夹(以“项目+组别+地级市”命名文件夹),然后对文件夹进行压缩,再分组别发邮件到指定邮箱。
    5.运动员信息汇总表、学籍证明材料和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材料盖章后的原件,一律按照运动员信息汇总表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再分项目、组别,在第二次报名截止10天内,快递给大会查验(大会不予退还),具体收件地址另行通知。诺书
    (二)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与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
    1.每名运动员1份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必须由领队、运动员及其监护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人1份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分别由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及其监护人签名。
    2.各代表队在第二次报名截止后10天内,将签名并加盖公章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拍照或扫描件,以及所有人员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拍照或扫描件,以代表队为单位以压缩包形式发邮件到zs2025szyh@163.com。邮件标题和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省中运会项目**组风险告知书等”。未提交的单位不允许参赛。
    二十三、比赛检录
    每场比赛运动员凭《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证明表》、身份证等原件进行检录,部分项目还将结合人脸识别进行检录。
    (一)请统一在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网站的“中小学体育”专栏下载《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证明表》,电脑填写(不接受手写)所有内容打印一式两份后,粘贴运动员2025年4月1日后拍摄的大一寸蓝底证件照,再加盖学校或教育局公章,且公章必须要压盖在照片的一角(没有压盖照片视为无效),最后将《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证明表》(一式两份)原件过塑后,带到赛区进行比赛检录。
    (二)首选使用二代身份证检录,临时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护照、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和来往內地(大陆)通行证,其原件和电子身份证可以等同于二代身份证进行检录。为避免因遗失证件不能检录,建议可携带2种有效证件到赛区备用。
    (三)人脸识别检录时,运动员按顺序排队,摘取眼镜和帽子后,逐一将面部朝向人脸识别仪停留3-5秒,听到机器提示“比对通过”语音后,视为完成一名运动员人脸识别程序,下一名运动员重复以上操作。
    二十四、比赛监督、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裁判员等由主办单位选派,辅助裁判及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十五、执行《反兴奋剂条例》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二十六、其它规定
    (一)保险
    1.参加本届运动会各代表团的所有人员,必须办理对本次赛事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将保险凭证复印件带到赛区以备查验。
    2.主办单位选派的裁判员、工作人员及各有关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负责购买。
    (二)各代表团自备团旗(2米×3米)两面,颜色不限。代表团团旗除标明代表团名称(xx 市)外,不得出现其它文字、图案等标志。
    (三)运动会开、闭幕式及各项目比赛的开赛仪式、颁奖仪式等集体活动,各代表团、代表队务必按要求出席(一律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凡不按要求出席开、闭幕式和颁奖仪式的队伍,将不予发放奖杯、奖牌及成绩证书,并取消各项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二十七、未尽事宜由承办或协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广东省社会体育和训练竞赛中心、
    广东省学校羽毛球协会、广东省学校啦啦操协会。
    校对人:李华

  • 2025 年第四届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深圳站)(成人组)成绩册,21人刷新24项全国纪录

    新创纪录表 性别组别项目赛次 新纪录 类别 创造者 代表队 日期 原纪录

    1. 女子65-66岁组50米蛙泳决赛 49.61 N65R 吴敬欢 东莞道滘 2025-02-23 52.35 
    2. 女子50-54岁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2:40.49 N50R 李洁 杭州快乐会 2025-02-23 2:49.20 
    3. 女子50-54岁组200米仰泳决赛 2:56.72 N50R 龙凤华 荔湾泳协 2025-02-23 3:04.44 
    4. 女子40-44岁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1:07.68 N40R 张苗 南望今宵 2025-02-23 1:08.88 
    5. 女子18-24岁组50米仰泳决赛 30.55 N18R 邓月 龘行运动 2025-02-23 31.56 
    6. 女子18-24岁组100米仰泳决赛 1:05.64 N18R 邓月 龘行运动 2025-02-23 1:07.98 
    7. 女子18-24岁组200米仰泳决赛 2:29.26 N18R 李若琳 南望今宵 2025-02-23 2:32.62 
    8. 女子18-24岁组100米蛙泳决赛 1:16.52 N18R 寇乐童 博康体育 2025-02-23 1:16.71 
    9. 女子18-24岁组200米蛙泳决赛 2:40.73 N18R 寇乐童 博康体育 2025-02-23 2:50.51 
    10. 男子60-64岁组50米自由泳决赛 29.01 N60R 陈灼超南望今宵 2025-02-23 29.06 
    11. 男子60-64岁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1:02.98 N60R 黄国华 中大泳协 2025-02-23 1:05.19 
    12. 男子60-64岁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2:29.01 N60R 黄国华 中大泳协 2025-02-23 2:34.13 
    13. 男子60-64岁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2:57.27 N60R 叶家平 东莞道滘 2025-02-23 2:58.39 
    14. 男子55-59岁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1:01.26 N55R HuangYT 香港劍魚 2025-02-23 1:03.20 
    15. 男子45-49岁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58.35 N45R 郝乐 貮伍 2025-02-23 1:00.40 
    16. 男子45-49岁组50米蛙泳决赛 31.24 N45R 潘立聪 泳神 2025-02-23 32.06 
    17. 男子30-34岁组50米自由泳决赛 23.95 N30R 宋佳明 深圳伊强 2025-02-23 24.35 
    18. 男子30-34岁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2:01.89 N30R 宋晨睿 深圳伊强 2025-02-23 2:02.42 
    19. 男子30-34岁组100米仰泳决赛 1:01.09 N30R 彭飞扬 南望今宵 2025-02-23 1:03.04 
    20. 男子25-29岁组100米蛙泳决赛 1:04.91 N25R 许哲嘉 荔湾泳协 2025-02-23 1:07.17 
    21. 男子18-24岁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1:55.63 N18R 张宸源 水木环球 2025-02-23 1:57.90 
    22. 男子18-24岁组100米仰泳决赛 1:00.26 N18R 傅彦森 深圳后浪 2025-02-23 1:00.58 
    23. 男子18-24岁组100米蛙泳决赛 1:04.58 N18R 刘浩然 龘行运动 2025-02-23 1:05.84 
    24. 男子18-24岁组200米蛙泳决赛 2:21.46 N18R 王嘉腾 厦门市铎菲 2025-02-23 2:24.55 

    汇总 人 队 次 项
    新创纪录
    总计 21 24 24
    男子 14 15 15
    女子 7 9 9
    N18R:超18-24岁组全国游泳纪录
    N50R:超50-54岁组全国游泳纪录
    N160:超160-199岁组接力纪录
    N25R:超25-29岁组全国游泳纪录
    N55R:超55-59岁组全国游泳纪录
    N200:超200-239岁组接力纪录
    N30R:超30-34岁组全国游泳纪录
    N60R:超60-64岁组全国游泳纪录
    N35R:超35-39岁组全国游泳纪录
    N65R:超65-66岁组全国游泳纪录
    N40R:超40-44岁组全国游泳纪录
    N100:超100-119岁组接力纪录
    N45R:超45-49岁组全国游泳纪录
    N120:超120-159岁组接力纪录

    男子团体得分成绩
    名次 代表队 总 分 小类合计 总加分 总扣分
    1 广州市中大游泳俱乐部 983.00
    2 深圳南望今宵 493.00
    3 貮伍组织 290.00
    4 东莞市道滘镇体校 256.00
    5 惠州市惠城区游泳协会 228.00
    6 深圳龙游团游泳俱乐部 218.00
    7 深圳市飞跃游泳协会 164.00
    8 深圳市海岸游泳协会 159.00
    香港劍魚會 151.00
    爱游者联盟 151.00
    虎鲸队 143.00
    深圳链康数据有限公司 124.00
    广州市荔湾区游泳协会 120.00
    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游泳协会 105.00
    水木环球游泳俱乐部 90.00
    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深实高中园) 86.00
    清深-北深游泳俱乐部 63.00
    杭州快乐游泳队 50.00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游泳队 41.00
    华润文体 39.00
    广州市海鲲游泳俱乐部 26.00
    珠海市香洲区俊龙体育培训有限公司 26.00
    云南博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26.00
    奥尔维斯游泳俱乐部 24.00
    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 24.00
    深圳伊强游泳俱乐部 21.00
    厦门市铎菲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21.00
    中山健悦游泳 17.00
    深圳市万博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2.00

    女子团体得分成绩
    名次 代表队 总 分 小类合计 总加分 总扣分
    1 广州市中大游泳俱乐部 983.00
    2 深圳南望今宵 493.00
    3 貮伍组织 290.00
    4 东莞市道滘镇体校 256.00
    5 惠州市惠城区游泳协会 228.00
    6 深圳龙游团游泳俱乐部 218.00
    7 深圳市飞跃游泳协会 164.00
    8 深圳市海岸游泳协会 159.00
    香港劍魚會 151.00
    爱游者联盟 151.00
    虎鲸队 143.00
    深圳链康数据有限公司 124.00
    广州市荔湾区游泳协会 120.00
    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游泳协会 105.00
    水木环球游泳俱乐部 90.00
    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深实高中园) 86.00
    清深-北深游泳俱乐部 63.00
    杭州快乐游泳队 50.00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游泳队 41.00
    华润文体 39.00
    广州市海鲲游泳俱乐部 26.00
    珠海市香洲区俊龙体育培训有限公司 26.00
    云南博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26.00
    奥尔维斯游泳俱乐部 24.00
    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 24.00
    深圳伊强游泳俱乐部 21.00
    厦门市铎菲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21.00
    中山健悦游泳 17.00
    深圳市万博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2.00

    团体得分成
    名次 代表队 总 分 小类合计 总加分
    1 广州市中大游泳俱乐部 2707.00
    2 深圳南望今宵 1160.00
    3 貮伍组织 981.00
    4 东莞市道滘镇体校 678.00
    5 惠州市惠城区游泳协会 583.00
    6 爱游者联盟 410.00
    7 深圳龙游团游泳俱乐部 405.00
    8 广州市荔湾区游泳协会 403.00
    香港劍魚會 355.00
    水木环球游泳俱乐部 343.00
    深圳市飞跃游泳协会 280.00
    深圳链康数据有限公司 267.00
    虎鲸队 265.00
    深圳市海岸游泳协会 256.00
    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游泳协会 238.00
    深圳实验学校高中园(深实高中园) 168.00
    清深-北深游泳俱乐部 163.00
    杭州快乐游泳队 136.00
    深圳伊强游泳俱乐部 78.00
    珠海市香洲区俊龙体育培训有限公司 76.00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游泳队 76.00
    奥尔维斯游泳俱乐部 73.00
    广州市海鲲游泳俱乐部 59.00
    华润文体 54.00
    广州体育馆游泳青训队 47.00
    中山市烟洲中学 47.00
    厦门市铎菲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45.00
    深圳后浪 43.00
    中山市中山纪念中学 43.00
    云南博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42.00
    深圳市万博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30.00
    泳神俱乐部 26.00
    锦州健体游泳协会 24.00
    浩力游泳 22.00
    天津子木游泳俱乐部 20.00
    中山健悦游泳 17.00
    惠州学院 16.00
    深圳迎浪而上游泳俱乐部 14.00
    电子科技大学 13.00
    尤美宏游泳俱乐部 11.00

    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YyYEtagE_I3aoYiilHlz5Q

  • 2024年湖南省游泳运动员达一级项目名单汇总

    2024年湖南省游泳运动员达一级项目名单汇总
    https://tyj.hunan.gov.cn/tyj/xxgk/tzgg/202401/t20240103_32617193.html
    游泳(22人次)
      郑晨怡、林崇翰、万子愉、唐添骄(200米自由泳)、唐添骄(100米蛙泳)、唐添骄(200米混合泳)、陈梓喏、颜之凡、吴柏谦、余予、马钲凯(200米蝶泳)、马钲凯(400米混合泳)、莫祺(200米仰泳)、莫祺(200米自由泳)、粟婉晴(200米蝶泳)、粟婉晴(100米蝶泳)、钟悦兮(100米自由泳)、钟悦兮(400米混合泳)、钟悦兮(200米混合泳)、唐一午、张瀚林(200米蝶泳)、张瀚林(100米仰泳)

    https://tyj.hunan.gov.cn/tyj/xxgk/tzgg/202403/t20240301_32954606.html
    游泳(2人次)
      虞鹏霏(男子400米混合泳)、虞鹏霏(男子100米蝶泳)

    https://tyj.hunan.gov.cn/tyj/xxgk/tzgg/202404/t20240422_33282965.html
    游泳(30人次)
      吴柏谦、彭惠迪(女子200米仰泳)、彭惠迪(女子400米混合泳)、彭惠迪(男女4×100米混合泳接力)、陈子颖(女子50米蝶泳)、陈子颖(女子50米自由泳)、杨易烨(男子400米混合泳)、杨易烨(男子200米混合泳)、杨易烨(男子4×200米自由泳)、颜之凡、宋丁思曼(女子800米自由泳)、宋丁思曼(女子400米自由泳)、罗朝政(男子100米自由泳)、罗朝政(男子50米自由泳)、王泽奇(男子100米自由泳)、王泽奇(男子400米混合泳)、王泽奇(男子200米混合泳)、陈春皓(男子100米蛙泳)、陈春皓(男子200米蛙泳)、汪江悦、张鹤潆、杨士峣、邓梓轩、练奕泽、彭静、胡梓萱(女子200米自由泳)、胡梓萱(女子100米自由泳)、胡梓萱(女子400米自由泳)、李明翀(男子50米自由泳)、李明翀(男子200米自由泳)。

    https://tyj.hunan.gov.cn/tyj/xxgk/tzgg/202409/t20240930_33468149.html
    游泳(18人次)
      俞意洋(男子100米自由泳)、俞意洋(男子200米自由泳)、俞意洋(男子100米自由泳)、张瀚林(男子100米仰泳)、张瀚林(男子200米仰泳)、吴尚纯(200米仰泳)、吴尚纯(100米仰泳)、宋泯臻(男子400米自由泳)、宋泯臻(男子800米自由泳)、宋泯臻(男子1500米自由泳)、魏斌健、廖林、何华余、刘屹泓、席尚平、卞淞霖、周苗苗、田燊

    https://tyj.hunan.gov.cn/tyj/xxgk/tzgg/202412/t20241224_33535660.html
    游泳(10人次)
      朱石川、宋梓涵、唐添骄、余予、万子愉、谢欣宜、蒋梓涵、谢诺汐(1500米自)、谢诺汐(400米混)、谢诺汐(100米自)

    https://tyj.hunan.gov.cn/tyj/xxgk/tzgg/202411/t20241113_33499168.html
    游泳(45人次)
      宋泯臻、余泽豪、彭景诚、彭元、王智慧、蒋少轩、章馨予、刘航兵、赵湘、陈奕杰、黄睿麒(男子100米仰泳)、黄睿麒(男子200米仰泳)、黄睿麒(男子200米混合泳)、黄睿麒(男子400米混合泳)、吴泽一(男子100米自由泳)、吴泽一(男子200米自由泳)、莫祺(男子100米仰泳)、莫祺(男子1500米自由泳)、冯家旺(男子100米仰泳)、冯家旺(男子100米蝶泳)、冯家旺(男子200米自由泳)、王凤山(男子200米自由泳)、王凤山(男子400米个人混合泳)、王凤山(男子400米自由泳)、王凤山(男子1500米自由泳)、王嘉烨(男子50米蛙泳)、王嘉烨(男子100米蛙泳)、王嘉烨(男子200米蛙泳)、骆鑫宇(男子100米蝶泳)、骆鑫宇(男子200米混合泳)、骆鑫宇(男子1500米自由泳)、陈奇炜(男子100米蝶泳)、陈奇炜(男子100米自由泳)、周诗倩(女子100米蝶泳)、周诗倩(女子400米个人混合泳)、周诗倩(女子1500米自由泳)、向伶莉(女子100米自由泳)、向伶莉(女子1500米自由泳)、李艺妮(女子100米仰泳)、李艺妮(女子100米蝶泳)、俞旭东(男子100米蝶泳)、俞旭东(男子100米自由泳)、俞旭东(男子200米自由泳)、黄茜(女子50米蝶泳)、黄茜(女子100米蝶泳)

  • 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7-8月

    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教育厅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25年7-8月(竞赛天数为6天)具体日期及地点以补充通知为准。
    三、参加单位
    (一)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二)2025年广东省中学生游泳锦标赛、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U系列赛分站赛(第一站)(第二站)(第三站)中任一站成绩达标运动员的所在单位;
    (三)广东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游泳项目)。
    四、竞赛项目(共162项)
    (一)A组(38项)
    1.男子(19项):5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2.女子(19项):5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二)B组(28项)
    1.必报项目:400米个人混合泳
    2.男子(14项):5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400米个人混合泳、8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3.女子(14项):5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400米个人混合泳、8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三)C组(26项)
    1.必报项目:400米个人混合泳
    2.男子(13项):5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400米个人混合泳、1500米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3.女子(13项):5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400米个人混合泳、800米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四)D组(26项)
    1.必报项目:400米个人混合泳
    2.男子(13项):5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400米个人混合泳、1500米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3.女子(13项):5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400米个人混合泳、800米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五)E组(22项)
    1.必报项目:200米个人混合泳
    2.男子(11项):5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1500米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100米蝶泳腿。
    3.女子(11项):5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800米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100米蝶泳腿。
    (六)F组(22项)
    1.必报项目:100米蝶泳腿
    2.男子(11项):5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100米蝶泳腿。
    3.女子(11项):5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100米蝶泳腿。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年龄:运动员以身份证年龄确定组别。
    A组:2007-2010年;
    B组:2011年;
    C组:2012年;
    D组:2013年;
    E组:2014年;
    F组:2015-2017年。
    (二)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东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等单位按第十条要求报名参赛。
    (三)参加2025年广东省中学生游泳锦标赛、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U系列赛分站赛(第一站)(第二站)(第三站)中任一站成绩达到《游泳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4〕121号)二级及以上标准的运动员(以公示名单为准),在上述两个比赛结束后30日内完成省级注册后方可报名参赛。运动员报名项目须与成绩达标的项目一致,如省锦标赛未设项,允许换项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参赛单位须按照《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注册工作的通知》(粤体青〔2024〕44号),在“广东省青少年体育信息管理系统”注册成功。运动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及参赛。
    (五)全国注册人员范围按照《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注册工作的通知》(粤体青〔2024〕44号)执行。
    (六)凡符合参赛资格和年龄规定的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运动员(以招聘文件名单为准),均可代表输送单位参加比赛且不占该单位限定名额。
    (七)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均须在报名开放前,通过“中国反兴奋剂教育平台”参加反兴奋剂宣教学习并考核合格。
    (八)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须参加赛风赛纪教育并考核合格,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九)报到时,各参赛单位须向赛会提交参赛运动员赛前3个月内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检查健康证明原件,以及在注册地为所有参赛人员(含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含报到、离会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始凭证。若未能按时提交该两项证件,不予参赛。
    (十)凡报名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的单位,须在赛前20天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社会体育和训练竞赛中心报备。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采用快速比赛方法,所有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根据编排情况,同项目可以进行并组比赛。
    (二)无必报项目成绩者取消个人其他参赛成绩(不含接力)。
    (三)报名不足3人/队且不足2个单位的小项将取消比赛,主办单位将在报名结束后通知有关单位,允许相关运动员改项。
    (四)比赛采用电动计时。
    (五)对非伤病原因弃权、出发故意抢跳或者故意慢游超过报名成绩15%以上的运动员将取消余下的比赛资格。伤病判定由各队队医出示诊断结果(无队医的由县级以上医院出示诊断结果)和意见,由大会官方医务处批准。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各小项(含团体)均录取前八名,参赛人员不足8人/队均如数录取。
    (二)获得小项前八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计分,不足录取名额的项目,按各项目相应名次的分值进行统计。如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所得分值。如果第八名并列,则按对应分值的平均数进行统计。
    (三)各单位以各组各项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以参赛单位中获得最好的比赛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报名单位在8个或以下,按实际参赛单位如数录取。
    八、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设“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参赛单位有5队(含5队)以下评选2队,10队(含10队)以下评选3队,15队(含15队)以下评选4队,16队以上评选5队。
    (二)设“优秀运动员奖”:按参赛单位报名运动员数10:1比例进行评选。
    (三)设“优秀教练员奖”:按参赛单位数5:1比例进行评选。
    (四)设“优秀技术官员奖”:按技术官员参加人数10:1比例进行评选。
    九、运动员技术等级相关事宜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4〕121号),本赛事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见附件)。具体按照《广东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十、报名报项及报到
    (一)报名报项
    1.各参赛单位登录http://gdxjzx.org下载“青少年体育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或关注公众号(gd_xjzx)信息系统-参赛报名(报名日期及要求以补充通知为准)。
    2.报名完成后,请在系统导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进行扫描,于报名结束3天内发电子邮件至gdsxzxqsb@gd.gov.cn,联系人:孙天华,电话:020-83709469【报名表需注明单位、单项等,如: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报名表-广州市或XX学校(代表单位)】。
    3.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按运动员人数5:1配备和报名。
    4.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单项限报3人,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不含接力及必报项目),接力限报1队。
    5.广东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每校限报10人,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不含接力及必报项目),接力限报1队。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该校正式学籍。
    6.B、C、D、E、F组必报项目由系统默认自动报名,无须勾选。
    7.报名须填报近期最好成绩,以便合理编排。
    (二)报到
    1.运动队及技术官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2.各参赛单位须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进行参赛身份验证,服从赛程安排。确有困难需要延迟报到的,须将请假申请(写明具体请假原因)于报到日当天12:00前发送至赛会邮箱ssbdqj@126.com。不按时报到也不请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十一、技术官员
    技术官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二、经费
    各参赛单位食宿、交通自理。
    十三、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各参赛单位和全体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广东省体育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要求;不得利用赛事传播违反法律法规、影响社会稳定的资讯,不得传播有损赛事形象及运动项目形象的信息、视频、图片等。任何违反规定、要求的行为,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比赛的公平和秩序。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可查阅“广东省体育局”网站(tyj.gd.gov.cn),链接下属单位“广东省社会体育和训练竞赛中心”中的“赛事-省级青少年赛事-补充通知”专栏(链接:http://www.sxzx.gd.cn/sports/articletiyu/articleannouncepctz1)。
    十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一、可授予等级称号的组别及小项
    (一)组别:各组别
    (二)项目:男子、女子
    二、达到成绩标准,可授予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称号。

    注1:上述比赛接力项目第一棒达到单项成绩标准的,可按单项成绩授予相应等级称号。
    注2:同一比赛同一小项多次达到成绩标准的,只按最好成绩授予一个等级称号。
    注3:上述比赛须使用自动计时计分设备。
    注4:等级标准遵照体育总局最新印发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

  • 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U系列赛分站赛规程及(第一站)报名工作

    广东省游泳协会
    广东泳协(2025)12号
    关于开展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U系列赛分站赛(第一站)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青少年游泳俱乐部: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U系列赛分站赛竞赛规程>的通知》(广东泳协(2025)11号)等通知要求,为做好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U系列赛分站赛(第一站)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安排
    竞赛时间:2025年3月8-9日
    竞赛地点:佛山南海体育中心游泳馆(详见附件2)各参赛单位严格落实参赛主体责任,遵守赛事管理规定,告知运动员及其监护人比赛场地情况和赛事管理要求,根据运动员及其监护人的参赛意向,本着自愿、公平、公开、量力而行等原则报名参赛,做到自愿参赛、安全参赛、文明参赛。
    二、参赛单位
    2025年广东省游泳协会登记青少年游泳俱乐部。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1、2月25日中午12点:赛事报名平台开启;
    2、2月26日中午12点前:完成报名操作的项目请及时支付赛事服务费,逾期未支付赛事服务费的项目由报名平台自动取消报名资格,并重新释放未满额的项目;
    3、2月27日中午12点:报名截止,报名平台关闭。请各参赛俱乐部在平台导出“报名确认清单”,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赛事联系邮箱:gdsa-event@gdsa.com.cn
    重要提醒:请按照报名操作指南流程要求,及时完成赛事服务费支付。报名平台以完成赛事服务费支付确认报名资格。
    (二)报名方式:登录省游泳协会官网进行报名。报名操作等指南文件请在协会官网“资料下载”专栏自行下载。
    (三)报项要求:为确保赛事安全顺利进行,提高办赛质量,经研究办赛时长等因素,本站赛事报项要求:
    1、U8-U12组50米距离项目每个项目限报70人,100米距离项目每个项目限报20人;U13-U18组50米距离项目每个项目限报60人,100米距离项目每个项目限报20人,200米距离项目每个项目限报20人。
    2、每名运动员不限报名项目数,满额即止。初定竞赛日程详见附件3。
    四、相关事项
    (一)根据《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粤体青(2025)7号),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U系列赛分站赛(第一站)(第二站)(第三站)中任一站成绩达到《游泳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4]121号)二级及以上标准的运动员,获得2024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参赛资格。具体资格以省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为准
    (二)为确保办赛质量,提高办赛规格,预防竞赛成绩造假等情况,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本赛事使用全自动计时计分设备。
    (三)联系信息:咨询联系邮箱gdsyyxh@163.com;协会微信公众号gdswim-org;协会网站(俱乐部管理平台、赛事报名平台)www.gdsa.com.cn。
    附件:
    1、关于印发《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U系列赛分站赛竞赛规程》的通知(广东泳协(2025)11号)
    2、竞赛场地简介
    3、竞赛日程(初稿,以赛事秩序册为准)

    附件
    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U系列赛分站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游泳协会
    承办单位:待定
    协办单位:待定
    二、竞赛安排
    上半年:第一站3月;第二站5月;第三站6月;
    下半年:第四站10月;
    各站赛事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赛单位
    2025年度广东省游泳协会登记的青少年游泳俱乐部,
    四、竞赛组别
    (-)U16-18组: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16-18岁);
    (二)U15组: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15
    岁);(三)U14组: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14岁);
    (四)U13组: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13岁);
    (五)U12组: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12岁);
    (六)U11组: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11岁);
    (七)U10组: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10岁);
    (八)U9组: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9岁);
    (九)U8组: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8岁)。
    五、竞赛项目
    (一)U16-18组(男、女共18项):
    男、女子:200米个人混合泳;5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1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
    (二)U15组(男、女共18项):
    男、女子:200米个人混合泳;5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1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
    (三)U14组(男、女共18项):
    男、女子:200米个人混合泳、5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1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
    (四)U13组(男、女共18项):
    男、女子:200米个人混合泳、5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1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
    (五)U12组(男、女共16项):
    男、女子:5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1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
    (六)U11组(男、女共16项):
    男、女子:5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1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
    (七)U10组(男、女共16项):
    男、女子:5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1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
    (八)U9组(男、女共16项):
    男、女子:5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1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
    (九)U8组(男、女共16项):
    男、女子:5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1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
    综合考虑各站赛事办赛时间安排,第二站赛事在上述竞赛项目设置基础上,增加项目(男、女):
    U8-U10组:2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个人混合泳;
    U11-U12组:2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800米、1500米自由泳;
    U13-U18组:2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4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800米、1500米自由泳:
    六、参赛资格
    以自愿参赛为原则,符合竞赛规程要求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赛事只接受广东省游泳协会登记青少年游泳俱乐部为参赛单位的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七、参赛办法
    (一)在广东省游泳协会登记的游泳运动员,以登记有效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年龄为参赛年龄。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检录方可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必须按实际年龄组参赛,不得跨组
    (四)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按参赛运动员人数6:1配置。领队为本参赛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参赛单位主体管理工作。
    (五)参赛运动员须确保自身健康状况良好。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参赛运动员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有以下疾病患者或情况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六)各参赛单位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等赛事相关人员购买比赛期间(含报到、离会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各参赛单位在进行赛事报名前,在报名平台提交签署后的《运动员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和《运动员自愿参赛责任书》,提交教练员等工作人员签署《辅助人员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经审核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承诺书、责任书可以登录省游泳协会官网(www.gdsa.com.cn)“资料下载”专栏下载,或在报名平台下载。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若报名参赛的各竞赛项目报名单位不足3个、参赛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大会将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允许相关运动员改项。
    (三)所有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四)根据编排情况,同项目可以进行并组比赛。
    (五)采用快速竞赛方法。
    (六)为确保办赛质量,提高办赛规格,预防竞赛成绩造假等情况,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本赛事使用全自动计时计分设备。
    (七)违规行为及处罚
    1、比赛期间,不得无故弃权。开赛前运动员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赛应在比赛的技术会议上由参赛单位领队向组委会提交弃权申请。开赛后凡无故弃权,取消该运动员该站比赛已取得的竞赛成绩,取消该站余下比赛参赛资格参赛费不予退还,代表队团体总分扣5分;如因病弃权,须出示正规医院或赛会医生诊断证明书,可免于上述处罚。
    2、凡在比赛中被判为有意犯规或延误比赛者,取消余下所有项目参赛资格,已获得的比赛成绩全部取消。
    3、运动员训练热身时,不得佩带划水掌或脚蹼,否则取消参赛资格。运动员训练热身时,必须按要求游进和冲刺练习,否则取消参赛资格。由此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同时已获得的比赛成绩全部取消,并禁止参加当年广东省游泳协会主办的比赛。
    4、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扰乱赛场秩序、违反竞赛规程及相关通知要求、无理取闹的参赛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家长等,组委会将视情节取消相关个人运动员、参赛单位所属全体运动员的全部比赛成绩,同时禁止参加当年及次年广东省游泳协会主办的比赛,
    (七)以下竞赛项目设置比赛关门时间,如运动员在比赛中未在关门时间内游完全程,执行总裁将给予哨声示意,请运动员立即起水离开,并按照运动员未游完全程进行处理。具体标准如下:
    1、男子400米混合泳:6:01.00
    2、女子400米混合泳:6:51.00
    3、男子400米自由泳:5:36.00
    4、女子400米自由泳:6:16.00
    5、男子800米自由泳:11:32.00
    6、女子800米自由泳:13:02.00
    7、男子1500米自由泳:22:15.00
    8、女子1500米自由泳:25:45.00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所有比赛项目录取前十六名并颁发奖状,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如参赛人数不足十六人如数录取。
    (二)各分站单独计算综合团体总分,各分站赛综合团体总分前8名颁发奖杯。团体总分按各项名次得分累计相加排列名次;得分相等,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各项目前八名按:13、11、10、9、8、7、6、5计分;打破广东省游泳协会游泳U系列赛赛事纪录每次加15分。
    (三)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U系列赛事成绩纳入本年度广东省游泳协会评比表彰业绩统计范围。具体要求
    按照省游泳协会发布的评选办法为准。
    (四)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U系列赛分站赛达到晋级资格,可获得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U系列赛总决赛参赛资格。具体资格以正式公布的总决赛竞赛规程为准。
    (五)各站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评选参赛队10队;
    (六)各站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按各参赛单位报名运动员人数10:1比例评选,参赛单位运动员不足20人,评选1名。
    (七)各站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教练员”,按各参赛单位报名运动员人数20:1比例评选,参赛单位运动员不足20人,评选1名。
    (八)各站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按裁判员参加人数10:1比例评选。
    十、报名报到
    (一)登录省游泳协会官网(www.gdsa.com.cn)进行
    报名。各站分站赛报名要求另行通知。
    (二)在报名平台“报名成绩”一栏填写该运动员该报名项目近期最好成绩,并由参赛单位对报名成绩负审核责任。
    (三)报到时间、报到地点、联系人信息以赛事补充通知为准。
    十一、技术官员选派
    技术官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为确保办赛质量,重点岗位裁判员由一级(含)以上等级裁判员担任,其他岗位裁判员由二级(含)以上裁判员担任。
    十二、经费
    为确保赛事顺利开展,赛事承办方向参赛运动员收取赛事服务费100元/项。赛事服务费一经确认,不予退还,各参赛队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三、广东省游泳协会赛事成绩认定
    (一)广东省游泳协会组织青少年游泳赛事运动员竞赛成绩、竞赛名次是协会青少年游泳俱乐部星级评比、青少年游泳俱乐部教练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登记运动员年度评比的重要指标。具体要求以省游泳协会通知为准,
    (二)“广东省游泳协会游泳U系列赛赛事纪录”以赛会(广东省游泳协会)比赛最佳成绩进行统计,其他比赛成绩不在统计之列,凡全国注册运动员、专业队正式队员不纳入统计。本赛事纳入“广东省游泳协会游泳U系列赛赛事纪录”
    十四、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单位、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组委会制定的各项规定,不得利用赛事传播违反法律法规、影响社会稳定的资讯,不得传播有损赛事形象及运动项目形象的信息、视频、图片等。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国家体育总局和广东省体育局等相关单位管理要求严肃处理。参赛运动员报名参加比赛,视为同意主办方有权使用其肖像用于比赛(活动)新闻报道、推广、宣传等与比赛(活动)相关用途。
    十五、广东省游泳协会根据行业管理规范和行业要求,本着自愿、公平、公开原则开展游泳赛事组织工作。赛事相关规定(含参赛资格等)与上级部门不符的,以上级部门通知要求为准。
    十六、各参赛单位严格落实参赛主体责任,遵守服从广东省游泳协会、赛事组委会各项管理规定,转发告知运动员及其家长关于竞赛规程、竞赛通知、比赛场地情况等赛事管理要求,根据运动员及其家长的参赛意向,本着自愿、公平、公开原则报名参赛,做到自愿参赛、安全参赛、文明参赛。一经报名参赛,即视为服从赛事各项管理。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广东省游泳协会。

    附件3
    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U系列赛分站赛(第一站)竞赛日程(初稿,以赛事秩序册为准)
    第一场,2025年3月8日上午
    1.男子U16-18组50米自由泳决赛
    2.男子U15组50米自由泳决赛
    3.男子U14组50米自由泳决赛
    4.男子U13组50米自由泳决赛
    5.男子U12组50米自由泳决赛
    6.女子U16-18组50米自由泳决赛
    7.女子U15组50米自由泳决赛
    8.女子U14组50米自由泳决赛
    9.女子U13组50米自由泳决赛
    10.女子U12组50米自由泳决赛
    11.男子U16-18组50米蝶泳决赛
    12.男子U15组50米蝶泳决赛
    13.男子U14组50米蝶泳决赛
    14.男子U13组50米蝶泳决赛
    15.男子U12组50米蝶泳决赛
    16.女子U16-18组50米蝶泳决赛
    17.女子U15组50米蝶泳决赛
    18.女子U14组50米蝶泳决赛
    19.女子U13组50米蝶泳决赛
    20.女子U12组50米蝶泳决赛
    21.男子U16-18组100米蛙泳决赛
    22.男子U15组100米蛙泳决赛
    23.男子U14组100米蛙泳决赛
    24.男子U13组100米蛙泳决赛
    25.男子U12组100米蛙泳决赛
    26.女子U16-18组100米蛙泳决赛
    27.女子U15组100米蛙泳决赛
    28.女子U14组100米蛙泳决赛
    29.女子U13组100米蛙泳决赛
    30.女子U12组100米蛙泳决赛
    31.男子U16-18组100米仰泳决赛
    32.男子U15组100米仰泳决赛
    33.男子U14组100米仰泳决赛
    34.男子U13组100米仰泳决赛
    35.男子U12组100米仰泳决赛
    36.女子U16-18组100米仰泳决赛
    37.女子U15组100米仰泳决赛
    38.女子U14组100米仰泳决赛
    39.女子U13组100米仰泳决赛
    40.女子U12组100米仰泳决赛
    41.男子U16-18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42.男子U15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43.男子U14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44.男子U13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第二场,2025年3月8日下午
    1.女子U16-18组50米蛙泳决赛
    2.女子U15组50米蛙泳决赛
    3.女子U14组50米蛙泳决赛
    4.女子U13组50米蛙泳决赛
    5.女子U12组50米蛙泳决赛
    6.男子U16-18组50米蛙泳决赛
    7.男子U15组50米蛙泳决赛
    8.男子U14组50米蛙泳决赛
    9.男子U13组50米蛙泳决赛
    10.男子U12组50米蛙泳决赛
    11.女子U16-18组50米仰泳决赛
    12.女子U15组50米仰泳决赛
    13.女子U14组50米仰泳决赛
    14.女子U13组50米仰泳决赛
    15.女子U12组50米仰泳决赛
    16.男子U16-18组50米仰泳决赛
    17.男子U15组50米仰泳决赛
    18.男子U14组50米仰泳决赛
    19.男子U13组50米仰泳决赛
    20.男子U12组50米仰泳决赛
    21.女子U16-18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22.女子U15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23.女子U14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24.女子U13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25.女子U12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26.男子U16-18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27.男子U15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28.男子U14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29.男子U13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30.男子U12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31.女子U16-18组100米蝶泳决赛
    32.女子U15组100米蝶泳决赛
    33.女子U14组100米蝶泳决赛
    34.女子U13组100米蝶泳决赛
    35.女子U12组100米蝶泳决赛
    36.男子U16-18组100米蝶泳决赛
    37.男子U15组100米蝶泳决赛
    38.男子U14组100米蝶泳决赛
    39.男子U13组100米蝶泳决赛
    40.男子U12组100米蝶泳决赛
    41.女子U16-18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42.女子U15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43.女子U14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44.女子U13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第三场,2025年3月9日上午
    1.男子U11组50米自由泳决赛
    2.男子U10组50米自由泳决赛
    3.男子U9组50米自由泳决赛
    4.男子U8组50米自由泳决赛
    5.女子U11组50米自由泳决赛
    6.女子U10组50米自由泳决赛
    7.女子U9组50米自由泳决赛
    8.女子U8组50米自由泳决赛
    9.男子U11组50米蝶泳决赛
    10.男子U10组50米蝶泳决赛
    11.男子U9组50米蝶泳决赛
    12.男子U8组50米蝶泳决赛
    13.女子U11组50米蝶泳决赛
    14.女子U10组50米蝶泳决赛
    15.女子U9组50米蝶泳决赛
    16.女子U8组50米蝶泳决赛
    17.男子U11组100米蛙泳决赛
    18.男子U10组100米蛙泳决赛
    19.男子U9组100米蛙泳决赛
    20.男子U8组100米蛙泳决赛
    21.女子U11组100米蛙泳决赛
    22.女子U10组100米蛙泳决赛
    23.女子U9组100米蛙泳决赛
    24.女子U8组100米蛙泳决赛
    25.男子U11组100米仰泳决赛
    26.男子U10组100米仰泳决赛
    27.男子U9组100米仰泳决赛
    28.男子U8组100米仰泳决赛
    29.女子U11组100米仰泳决赛
    30.女子U10组100米仰泳决赛
    31.女子U9组100米仰泳决赛
    32.女子U8组100米仰泳决赛
    第四场,2025年3月9日下午
    1.女子U11组50米蛙泳决赛
    2.女子U10组50米蛙泳决赛
    3.女子U9组50米蛙泳决赛
    4.女子U8组50米蛙泳决赛
    5.男子U11组50米蛙泳决赛
    6.男子U10组50米蛙泳决赛
    7.男子U9组50米蛙泳决赛
    8.男子U8组50米蛙泳决赛
    9.女子U11组50米仰泳决赛
    10.女子U10组50米仰泳决赛
    11.女子U9组50米仰泳决赛
    12.女子U8组50米仰泳决赛
    13.男子U11组50米仰泳决赛
    14.男子U10组50米仰泳决赛
    15.男子U9组50米仰泳决赛
    16.男子U8组50米仰泳决赛
    17.女子U11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18.女子U10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19.女子U9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20.女子U8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21.男子U11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22.男子U10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23.男子U9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24.男子U8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25.女子U11组100米蝶泳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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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男子U11组100米蝶泳决赛
    30.男子U10组100米蝶泳决赛
    31.男子U9组100米蝶泳决赛
    32.男子U8组100米蝶泳决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