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与地点
2025年6月14日至19日,安徽省合肥市奥体中心游泳馆。
二、竞赛项目
男子、女子:
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200米仰泳;
50米、100米、200米蛙泳;
50米、100米、200米蝶泳;
2O0米、400米个人混合泳。
三、参赛资格
2025年度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运动员注册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含确认)的运动员。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界泳联最新竞赛规则。
(二)各单位各项报名人数不限,报项不限。
(二)运动员报名成绩为2024年巴黎奥运会、2O24年全国游泳冠军赛、2024年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2025年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中的最好成绩,无报名成绩的项目按编排原则自动安排泳道。
(四)400米及以下项目进行预、决赛,不足8人时只进行决赛。8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采用快、慢分组一次性决赛。
(五)赛时运动员须携带参赛证,用于检录和兴奋剂检查。
(六)运动员如预赛弃权(重赛除外),应在技术会上提交弃权申请;如决赛弃权,应在该项目预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弃权申请。超出上述规定时间外的弃权,须交纳弃权费500元。运动员如因伤病原因弃权,应出示组委会医疗组或正规医院证明,可免交弃权费。弃权费上交赛事组委会。
(七)报名后因故未到赛区者,其相关赛事费用不予退还。
(八)本次比赛实行预赛-决赛赛制,预赛1-8名进入决赛,预赛第9名为第一替补、第10名为第二替补,后续排名不再增补替补运动员。
(九)处罚
凡出现以下违规行为的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与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个人(全队)参赛成绩、取消个人(全队)参赛资格、禁止个人(全队)参加我中心相关比赛的处罚。
1.报名后无故未到赛区。
2.故意延误比赛。
3.运动员慢游。慢游判定标准:400米及以下单项比赛成绩慢于报名成绩10%,800米及以上单项比赛成绩慢于报名成绩8%。
4.在比赛池或热身池训练期间,运动员未按要求使用呼吸管、脚蹼、划水掌和牵引等辅助器材,或未按泳道标识进行游进和冲刺练习。
5.运动员无故不参加颁奖仪式或新闻发布会。
6.违反《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违反竞赛规程及相关通知要求,干扰、影响赛事正常进行、运动员参赛、裁判员执裁的相关人员等。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单项前3名进行颁奖仪式并颁发奖牌,前8名颁发奖状。
六、报名和报到
(一)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向各参赛队配发注册账号,各参赛队应于5月7日8:00至5月9日1:00登录http://xxx.xxx.xxx.xxx/(小编修改隐藏,参赛队伍请看通知文件)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资料后即报名成功。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于5月16日
17: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wimming@aquatics.org.cn,原件在技术会上提交。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联系人:
陈达杨,联系电话:1893463; 杨瑞昭,联系电话:1377255。
(二)各参赛队工作人员与运动员按照1:3的比例报名。
(三)各参赛队于6月12日报到,参赛队人员差旅费及当地食宿费自理。兴奋剂检查官于6月13日报到。交通及食宿费用由中国反兴奋剂中心负担。费用标准、报到信息以比赛补充通知为准。
七、颁奖与采访
(一)颁奖仪式应由获奖运动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二)参加颁奖仪式时应着领奖服和领奖鞋。
(三)各项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经混采区退出比赛场地,获奖运动员须按照组委会要求出席新闻发布会。
(四)运动员在领奖时须按组委会要求佩戴号码布。
八、赛风赛纪与反兴奋剂
(一)为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严肃赛风赛纪,维护公平竞争的比赛环境。所有参赛队人员需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和《文明参赛承诺书》,并于技术会上交。
(二)本次赛事已纳入中国反兴奋剂中心2025年度赛事检查计划,并由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开展兴奋剂检查。如出现兴奋剂违规事件,按照反兴奋剂相关规章制度处理。
九、其他
(一)本次赛事已纳入2025年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可达一级和运动健将等级。相关要求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游泳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二)本次赛事为2025年全国游泳锦标赛达标赛。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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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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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二届“湾区杯”游泳俱乐部联赛规程洲克·2025年第二届“湾区杯”游泳俱乐部联赛规程
2025年第二届“湾区杯”游泳俱乐部联赛规程
洲克·2025年第二届“湾区杯”游泳俱乐部联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赛事指导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游泳协会
联合主办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青少年游泳协会
深圳市福田区游泳协会
中国香港冬泳总会
联合承办单位:
深圳市英凡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玩去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申珑(深圳)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体产培训发展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福田区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深圳市云顶学校
赞助单位:
中国洲克控股有限公司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竞赛时间:2025年03月29日
竞赛地点:深圳市游泳跳水馆
三、参赛单位
第一届“湾区杯”已注册通过单位。
第二届“湾区杯”邀请注册单位。
四、竞赛组别及项目五、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按参赛运动员1:6配置。
(二)第一站不限制报名人数及项目数,
(三)每人100元/项 赛事服务费,接力项目400元/队,每单位最多可报两支同项队伍。
(四)运动员必须凭持有带照片湾区杯运动员证参赛。无参赛证凭个人有效证件参赛。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单位负责保存凭证。
(六)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时必须向赛事组委会出示医生证明,并经竞赛部门同意,否则作无故弃权处理,取消全部成绩
(七)所有参赛运动员需提供半年内有效健康证明,各单位自行收取(需有心电图)。
(八)若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时必须在联席会议时向赛事组委会提供情况说明,赛事服务费一经确认,不予退还。
(九)接力项目为两男两女,两个年龄组混组比赛,每个接力项目每个代表队仅限报名两只接力队伍并注明xx单位 1.2.队。
(十)所有参赛均以俱乐部单位,体育公司,学校或团体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一次性出发,所有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三)打腿项目在水中池壁出发。
(四)根据比赛情况,同项目可以并组比赛。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小项均录取前十六名,参赛人数在16人(含16人)以下的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获得各小项前三名者,分别颁发“湾区之环”金、银、铜牌、获得前十六名次者,分别颁发奖状,破记录者并设置年龄组记录,十六名次以外者颁发赛事参与奖状。
(三)获得小项前十六名分别按 30、26、25、24、23、22、21、20、18、16、14、12、10、8、6、4 计分。接力项目前十六名,分别按四倍单项分计分。凡小项成绩项目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所得分值。
(四)破纪录运动员加20分。
(五)每报名成功一项,该运动员记个人总分 10 分同时记团体总分10分,因病弃权需提交区级以上证明,否则不予记录团体及个人积
分。
八、颁奖
1、单项,团体接力前三名颁发湾区之环奖牌,前十六名颁发湾区杯奖状,所有参赛运动员颁发完赛奖状。
2、单项破纪录并获得冠军运动员发奖金。
九、报名事项办
(一)报名方式:各参赛单位按竞赛规程填写报名表后,加盖单位公章于赛前10天发电子邮件至347009653@qq.com,联系人:尤老师:13760456039 韦老师:13632816689 技术部:吴老师:13246602444 承办方:刘老师:13802557535 逾期报名,不子受理。
(二)所有参赛单位必须自行收取《保险单》《自愿参赛责任书》、《体检表+心电图》原件或扫描件留底,主办方需要存查时单位要有留底,否则出现问题各单位负责。
(三)报名时间:03月15日-03月18日
(四)单位及运动员注册时间:2025年02月26日起
(五)因病弃权需提交区级以上医院证明于联席会议前提交至组委会否则赛事服务费不予退还。
(六)请各参赛单位根据竞赛规程要求进行报名。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电子邮件至赛事组委会邮箱,报名截止后将不得更换运动员名单。
(七)扫描下方小程序二维码报名或微信小程序搜索:深圳市福田区青少年游泳协会小程序
十、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属福田区青少年游泳协会。 -
2025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竞赛规程
2025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福建省游泳协会
南平市体育局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南平市建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南平大武夷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平市游泳协会
福建省南平市农业学校
南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执行单位
福建英达沃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竞赛日期与地点
(一)竞赛日期
2025年5月12日至15日
(二)竞赛地点
南平市体育中心游泳馆
三、参赛单位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建省游泳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四、竞赛组别和项目
本年度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对标2028年洛杉矶奥运会新增项目,甲组增设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三个项目。五、参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福建省注册运动员。
2、在省队集训和在省少体校训练的适龄运动员,代表原单位参赛,占各参赛单位名额。
3、省队正式和试训(报调)运动员不得参赛。
4、17-18岁组参赛运动员不限定参赛条件。甲组、乙组、丙组、丁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2025年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或2025年福建省游泳俱乐部U系列联赛上半年两站(任意一站)中达标的运动员,具体见《获得2025年福建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锦标赛参赛资格运动员名单》。
5、参赛运动员,其所代表的单位,必须是该运动员“省级注册”的设区市运动队或该设区市所辖的俱乐部。
(二)各组别年龄规定
17-18岁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者。
甲组(15-16岁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14岁组):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13岁组):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丁组(12岁组以下):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参赛名额
1、各设区市参赛单位可派领队1名,教练员4名,男、女运动员各20名(不限组别),作为正编人员参赛。
2、除“正编名额”外,其他参赛人员按“超编人员”参赛。
(四)保险、体检和安全责任
1、各参赛单位必须为报名参赛的所有人员(含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办理参赛期间的个人意外保险。
2、参赛运动员必须进行赛前个人体检,其中心电图必检。体检报告必须是赛前60天以内。各参赛单位必须认真检查、核验参赛运动员的体检报告,确定运动员身体状况适合参赛的,方可报名参赛。
3、各参赛单位于赛前10天,向组委会提交盖公章的《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承诺书》(附件一)。因未进行赛前个人体检(含体检不合格)或未办理个人意外保险而产生的任何情况以及在参赛期间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4、各参赛单位是所属参赛人员参赛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加强队伍管理,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5、对于在比赛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参赛单位、领队、主管教练员和其他个人,按照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情况,将实施禁赛处罚。
六、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运动员参加各单项比赛的报名成绩应是本年度个人最好成绩。
3、各组别参赛运动员每人可报1-3项。
4、所有竞赛项目实行分组决赛。
5、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赛。
6、各项目报名参赛人数不足3人时,取消该项比赛。允许更改补报1项。
7、本次比赛已列入《国家体育总局2025年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比赛成绩可评定运动员技术等级。
8、参赛人员(含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报名参赛后,不得无故弃赛(指参赛前弃赛)、弃权(指参赛中弃权)。无故弃赛、弃权,属违反赛风赛纪行为,将翻倍扣减该代表队本年度省锦标赛名额,并视情节通报全省;对无故弃赛的参赛人员实施禁赛处罚;对无故弃权的参赛运动员,取消参加本次比赛已取得的成绩和名次以及继续参加本次比赛的资格。
9、参赛人员报名参赛后,因事弃赛、弃权的,须缴纳弃赛弃权费800元,并比赛结束前进行缴纳。未缴纳弃赛弃权费的,按无故弃赛、弃权处理。
10、参赛运动员赛前、赛中因病弃赛、弃权的,须向竞赛组提交区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经省中心批准后,可免交弃赛弃权费。
七、录取名次
1、各组别、各单项录取前8名。
2、各组别、各单项不足9人减1录取名次。
八、教练员计分排名
1、各参赛单位在进行比赛报名工作时,必须真实填报每名参赛运动员的主管教练员姓名。
2、每名参赛运动员只能填报一名主管教练员。
3、省队和省体校教练员不参与排名。参赛运动员是省队集训运动员或省体校队员的,填报各地市输送单位的输送教练员。
4、比赛秩序册中,必须标注每名运动员的教练员。
5、教练员计分方式,按照所属运动员在比赛中获得的名次及分值进行累加计算。
6、分值计算方式为:运动员获得各组别、各单项第一名的计30分;第二名12分;第三名10分;第四名6分;第五名5分;第六名4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
7、比赛成绩册中,须对全体教练员进行计分排名。排名按照累积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排名中须有教练员所属的参赛单位的名称。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本次比赛采用数智体育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单位于2025年5月2日23:00前,通过微信小程序“数智报名”进行报名。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管理员:高中乐(数智),电话号码:17753781280,微信同号。
2、在报名结束后,须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纸质版报名表。报名表须由各设区市体育局审核盖章后,于2025年5月7日前分别寄达: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5号福建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联系人:吴莎白,电话:0591-87806933;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天泉路273号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杨绍杰,电话:13906908054。如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邮寄报名表为准,逾期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报名者不予安排比赛。
(二)报到
1、竞赛监督、资格审查、技术代表、执行裁判长、编排裁判、自动计时裁判于赛前3天报到(5月9日)。
2、仲裁、其它裁判员、各参赛单位于赛前2天报到(5月10日)。
十、经费
1、各参赛单位差旅费、交通费自理。
2、参赛期间正编人员每人每天缴纳伙食费80元。
3、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十一、技术官员
竞赛监督、资格审查、技术代表、执行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省体育局统一选派,不足部分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负责选派,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福建省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2025年广东省中学生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5年广东省中学生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广东省社会体育和训练竞赛中心
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
广东省中小学游泳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
中山市体育发展中心
中山市烟洲中学
四、参赛形式
(一)以普通中学、中职学校为单位组队,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派队参加不少于一个组别的比赛。
(二)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和省属中职学校,可直接派队参赛。
(三)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运动学校、市级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及市级同等性质的训练单位,可直接派队参加。
五、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日期:2025年6月12日至15日(12日报到)
(二)比赛地点:中山市烟洲中学游泳馆,地址:中山市西区街道翠景道北道33号
六、竞赛分组及开设项目
(一)竞赛分组:甲组、乙组、丙组和丁组。
(二)开设项目
1.甲组、丁组(男子、女子各 17项,男女混合接力2项)
50 米、100 米、200 米、400 米自由泳;
50 米、100 米、200 米蛙泳:
50 米、100 米、200 米仰泳;
50 米、100 米、200 米蝶泳;
200 米、400米个人混合泳;
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男女4×10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 4×100 米混合泳接力。2.乙组(男子、女子各 16 项,男女混合接力2项)
50 米、100 米、200 米、400 米自由泳;
50 米、100 米蛙泳、200 米蛙泳;
50 米、100 米仰泳、200米仰泳;
50米、100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4×50 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男女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 4×50 米混合泳接力。3.丙组(男子、女子各 10 项)
100 米、200 米自由泳;
100 米、200 米蛙泳;
100 米、200 米仰泳;
100 米蝶泳;200 米个人混合泳;
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七、普通中学、中职组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学生须持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在报名截止前具有报名学校正式学籍,并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在校在读中学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参赛时必须在中职学段),但不包括技工、体育运动类专业学校学生】。转学者须满足转入学校学籍6个月及以上者方可代表转入学校参赛(以学籍系统为准)。
(二)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 年修订)》,思想进步,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检查(含心电图),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学段规定
甲组:广东省在校在读高中学生;
乙组:广东省在校在读初中学生;
丙组:广东省在校在读中职学生(含省属、市属)
(四)休学(辍学、退学)、毕业(结业、肄业)和补习班学生均不得报名。
(五)凡曾代表各省份、职业俱乐部、行业体协(不含学生体协)企业参加过下列比赛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以上秩序册或成绩册为准):
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
运动员在中学阶段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上述比赛可报名参加比赛,但对此类参赛者,各代表队必须在报名截止前主动提供相关运动员的参赛情况(含《运动员曾参加限制赛事明细表》、赛事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等),发邮件到邮箱:A13061306@126.com。经查实不符合本规定的,取消相关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成绩,并取消该队优秀教练员评选资格(六)运动员必须代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显示的归属学校参赛,不得跨学校、跨组别参赛,如甲组学生不得参加乙组、丙组比赛,乙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丙组比赛,丙组学生不得参加甲组、乙组比赛等,反之亦然,
(七)每名运动员在就读初中、高中、中职阶段,每个学段仅允许参加本项赛事对应组别比赛各3次,以省教育厅公布的秩序册为准。
八、体育运动学校组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运动学校、市级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及市级同等性质的训练单位,直接派队参加;参赛运动员须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赛。
(二)运动员参赛年龄
1.丁 A 组:2008 年-2009 年。
2.丁 B组:2010 年-2011 年。
3.丁C组:2012年及以后者。
九、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每学校各组各限报1队。
(二)报名规定
1.各单位各组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按运动员总数4:1配备,且不得超过4人。甲组、乙组运动员各不超过16人(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10人),丙组运动员不超过10人(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6人),丁组(含A、B、C组)运动员共计不超过20人(A、B、C 组各组人数自行安排,男女不限)。
2.各队必须报领队,且由本校在编在职的教职工担任,运动员不得兼教练员。各单位必须指定领队或教练员中1人,作为队伍管理和赛风赛纪责任人,并全程随队参赛。
3.若领队、教练员人数不按规定填报,该队所有领队、教练员名单不得出现在秩序册中,并取消该队优秀教练员评选资格。
4.每名运动员可报2个单项,并可兼报1个接力项目;每单位各组别各单项限报男、女子各2人;每单位各组别各接力项目各限报1队,男女接力项目必须为2男2女参赛。
5.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报名参赛。若代表2个或以上单位报名,经赛前查证属实的,取消该运动员本次赛事参赛资格,并不得补充和调整本单位报名资料;若已参赛,取消运动员比赛成绩和所代表队伍优秀教练员评选资格。
6.接力项目。每单位各组别各接力项目各限报1队,且每名运动员只能兼报1项接力。各队必须按照报名人数填报接力项目数,不得多报、预报。如某队有7名男生最多只能报1项男子接力,有11名男生最多只能报2项男子接力,5名男生5名女生最多只能报男、女子接力各1项或男女混合接力2项。凡不按报名规定及本队报名人数而多报接力项目的队伍,主办单位将不予告知,直接取消该队该组别所有接力项目的参赛资格如有运动员参加接力项目超过1项者,取消涉及该运动员参加的第二项第三项接力项目成绩,根据成绩由后面接力队伍依次递补,并将追加扣除违规参赛É蒹润位该组别团体总分的处罚(每项接力扣除10分)。
7.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
可更改报名项目。不足3个报名单位的组别,取消该组别比赛。
8.报名表上须注明所报项目近3个月的最好成绩,以便较合理编排,未填写报名成绩或不按要求填写者,按游泳竞赛规则的有关办法进行编排。
9.大会只接受各单位各组别的首次报名材料(重复提交无效),各单位务必核对无误后再报送报名材料。
10.各项目报名后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参赛单位的报名不符合规程规定时,所涉及到的项目、运动员(队)视为无效报名,且不再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务必确保报名符合要求,信息准确无误。
(三)报名办法及日期
1.请各队务必在本次赛事教练微信群查看本次锦标赛竞赛日程表(初稿)后再进行报名。
2.甲组、乙组和丙组报名办法。将在本次赛事教练员群另行发布,请普通中学、中职组各学校5月20日 15:00 前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丁组报名办法。报名登录 http://www.sxzx.gd.cn/或“省青少年体育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点击参赛报名入口,通过体校用户管理员进行报名4.请所有组别各队务必在5月21日 15:00 前,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件(或拍照)发邮件到邮箱:21396747@gq.com,逾期不予受理。因多项赛事集中,邮件标题和报名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市学校组省中学生游泳赛报名表”。发送邮件后收到自动回复视为发送成功,无需电话确认。 十、竞赛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本次比赛执行世界泳联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使用电子计时计分系统。 (三)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根据报名情况,部分项目将采用并组比赛,按竞赛分组录取名次。 (四)凡参加自由泳者必须用爬泳游完全程 (五)400 米自由泳和 400 米个人混合泳设关门时间,超过关门时间未完成比赛者视为中途退赛,取消该项成绩。关门时间如下: 1.甲组、乙组、丁组 400 米自由泳:男子6分钟、女子6分 30 秒 2.甲组、丁组 400 米个人混合泳:男子6分 30 秒、女子7 分钟, (六)出发故意抢跳、无故弃权者,以及比赛小项用时超过该小项报名成绩15%以上的,将取消该运动员余下个人项目的比赛资格。 (七)运动员在比赛中所穿游泳装备必须符合游泳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相关要求。 (八)运动员在游泳池训练热身时,应遵守赛前热身训练泳道安排不得佩戴划水掌或脚蹼,由此造成他人伤害的运动员不得参加当日比赛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由竞赛委员会作出相应处罚, (九)运动鴯龌洨员不得无故弃权,否则取消该项目成绩,不得参加后续比赛,并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报到事宜 (一)请于赛前一周在本次赛事教练微信群查看具体报到事宜。 (二)各队必须在报到当天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事宜,领取秩序册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联席会议 (一)裁判长、领队和教练员联席会议将于报到当天在赛区召开,各参赛队伍必须派领队或教练员依时参加并签到,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 (二)领队和教练员均未参加联席会议的代表队(以签到表为准)将取消该队各项优秀评选资格,且仅接受该队对冒名顶替情况的申诉。 十三、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 (一)录取名次 1.各组别各单项、接力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队)参加,则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全部录取。 2.单项比赛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二)计分方法 1.获得各单项前八名者,分别按 9、7、6、5、4、3、2、1 分计分,以此类推,接力项目双倍计分。 2.名次相同者,得分平均计算。 (三)奖励 1.设甲组、乙组、丙组和丁组团体总分奖。团体总分分别以其运动员在相应组别的各项目名次得分总和累计,如遇得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如得分、名次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接力项目得分名次,如仍相同,则团体总分名次并列。 2.不足 18 队参赛的组别分别录取、奖励团体总分前八名;18-23 队参赛的组别分别录取、奖励团体总分前十二名,超过24队(含)参赛的组别分别录取、奖励团体总分前十六名。 3.对获得甲组、乙组、丙组和丁组团体总分前八名的队伍,分别颁发对应名次奖杯和一等奖证书;第九名至第十二名或第九名至第十六名的队伍,统一颁发二等奖牌匾和证书;对获得各组别团体总分前八名运动队的教练员,经裁判组和大会审定后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 4.对获得各组别各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5.按照裁判员、工作人员总数5:1比例,分别颁发优秀裁判员、优秀工作人员证书(名单分别由裁判组和承办单位推荐产生)。 6.经主办单位审核,对积极组织比赛并提供优质赛事服务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单位”牌匾。 (四)承办单位报请主办单位审定奖杯、牌匾和证书式样后统一制作,并在赛区颁发。获得各单项前八名的参赛队伍,务必在颁奖仪式结束后10分钟内,派代表到比赛编排记录室签领各队成绩证书,逾期不领取,不予补发。 (五)2026年本项赛事开设组别、开设项目和各组各队运动员报名人数等,将视 2025 年本次赛事规模而定,最终以 2026 年印发的竞赛规程为准。 十四、集体活动规定 (一)如安排开、闭幕式,开赛仪式或颁奖仪式,各队务必按要求参加(一律不得穿拖鞋)。凡不按要求参加开、闭幕式,开赛仪式或颁奖仪式的队伍,将不予发放奖杯、牌匾及成绩证书。 (二)主持人未宣布颁奖仪式结束前,所有队伍(含已领奖队伍)必须留在原地排队参加完颁奖仪式,不得提前解散或离开,否则将取消该队优秀教练员奖并追回证书。 十五、经费 (一)代表队参赛所需食宿、交通、保险、饮用水等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劳务费、食宿费、交通费、保险费和服装等有关费用由主办方负责。承办单位统一购买裁判员和所聘请的工作人员保险,并在承办经费中开支。 十六、赛风赛纪 (一)为严肃赛风赛纪,体现学生体育赛事“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宗旨,各参赛单位务必按照本规程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认真进行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 (二)对跨校组队、参赛超过3次和冒名顶替等违反赛风赛纪者,经查实后进行如下处罚: 1.取消违规运动员参赛资格、成绩和该队优秀教练员评选资格,在该队团体总分中扣除9分/人,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其他处罚。 2.冒名顶替行为处理办法 (1)取消替赛和被替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和成绩,不得参加后续比赛。取消违规运动队团体总分和各项优秀评选资格,对替赛和被替赛运动员、违规运动队领队和教练员处以禁赛(省教育厅主办的所有体育项目赛事)2年的处罚(自处罚之日起至第二年12月31日止,如2025年7月1日起到2027年12月31日止),并予以通报批评。 (2)取消违规运动员(队)成绩,由后面的运动员(队)依次递升。 (3)其他追加处罚视违规情况另行决定。 (三)运动员资格检查 1.赛前。报名结束5天后,至比赛报到前7天,各代表队报名名单将在本次赛事教练员微信群上公示(具体以微信群通知为准)。请各代表队根据竞赛规程再次认真核查本队运动员参赛资格,并相互查看、监督同组及其他代表队运动员的参赛资格。仅在公示期间接受对运动员资格的有关申诉,逾期不予受理。运动队申诉时须提交由领队签字、参赛单位盖章的书面申请和详尽的支撑材料,发送到邮箱:zigeshensu@163.com,不接受其他途径的申诉。公示期间的申诉如经查证属实,则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并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报名资料。非公示期内不再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的有关申诉。 2.赛中。比赛期间(报到之日始),主办单位仅受理冒名顶替情况的运动员资格申诉。运动队必须在当场比赛结束30分钟内进行申诉,过时不予受理。申诉时须提交由代表队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请和详尽的支撑材料,递交给赛事仲裁,同时交纳2000元申诉费作为调查取证经费。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作为调查取证费用不予退还(出具调查费发票)。 3.主办单位将随时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抽查,如查实运动员不符合参赛资格,将取消该运动员(队)参赛资格、成绩和取消该队优秀教练员评选资格,对该队教练员处以禁赛(省教育厅主办的所有体育项目赛事)1年的处罚(自处罚之日起至下一年12月31日止),并予以通报批评将视具体情况对违规运动员保留追加其他处罚的权利。取消违规运动员成绩后,由后面参加决赛的运动员(队)依次递升,赛后取消成绩的,其他运动队团体总分名次不变 十七、服装 (一)各队领队、教练员要尽量统一服装,比赛及参加赛事规定的集体活动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 (二)运动员必须按竞赛规则要求着装,一律不得纹身、留怪异发型和染发,不许佩戴项链等饰物进行比赛。 (三)各队比赛服装、领奖服装如出现商业性广告、标志或文字,必须在赛前 10 天将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注明原因、内容、形式和涉及单位简介等),以扫描件(或拍照)形式发邮件到邮箱:A13061306@126.com。因多项赛事集中,邮件标题和申请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市学校省中学生游泳赛服装广告申请”。发送邮件后收到自动回复视为发送成功,无需电话确认。服装广告申请必须经邮件或电话同意后方能印制,否则队伍不能穿印有该广告的服装比赛、领奖,并取消该队优秀教练员评选资格。 十八、中学、中职组运动队资料查验 (一)资格凉审查资料 各学校在报名截止5天内,将以下资格审查资料打包压缩发邮件到zige1206@126.com(邮箱中间是数字1)。因多项赛事集中,邮件标题和压缩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市学校组中学生游泳赛资格审查资料”。
1.比赛报名表电子版。
2.运动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或拍照)。运动员信息汇总表须提供运动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就读年级班别、入学时间、学籍变动情况等
3.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显示学生详细基本信息的界面进行截图(每名运动员单独一张,必须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学校、入学时间、所在班级、学籍变动情况等信息),打印后加盖学校或学校教务处公章,再彩色扫描(或拍照),以“运动员姓名+学籍”命名该扫描件(或照片),且每个文件(或照片)大小为 600K-1M。
4.将运动员身份证有头像一面,或港、澳、台学生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有头像一面进行拍照,以“运动员姓名+身份证”命名该照片,且每张照片大小为 400K-600K。
5.每个组别单独一个文件夹(以“中学生游泳+组别+学校”命名文件夹),然后对文件夹进行压缩,再分组别发邮件到以上指定邮箱。
(二)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1.每名运动员1份《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必须由领队、运动员及其监护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队在报名截止后5天内,将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拍照或扫描件,发送邮件到邮箱:zhongyunhuiyouyong@163.com,且邮件标题和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市学校组中学生游泳赛风险告知书”。未提交的单位不允许参赛, 十九、比赛检录运动员凭《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证明表》和身份证原件进行检录。 (一)请统一在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网站“中小学体育”专栏下载《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证明表》,电脑填写(不接受手写)所有内容打印一式两份后,粘贴运动员 2025 年4月1日后拍摄的大一寸蓝底证件照再加盖单位公章,且公章必须要压盖在照片的一角(没有压盖照片视为无效),最后将《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证明表》(一式两份)原件过塑后,带到赛区进行比赛检录。 (二)首选使用二代身份证检录,临时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护照、往来港澳台通行证和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其原件和电子身份证可以等同于二代身份证进行检录。为避免因遗失证件不能检录,建议携带2 种有效证件到赛区备用。 二十、退赛 (一)报名后,如整个组别退赛的参赛单位,务必在赛前7天将加盖公章的《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育赛事退赛申请表》发到邮箱:gdxsswimm輓袖ing@163.com。因多项赛事集中,发送时邮件标题和退赛文件必须同时命名 为:“市学校组中学生游泳赛退赛申请”。发送邮件后收到自动回复视为发送成功,无需电话确认。
(二)如无书面申请而直接退赛的队伍,将取消该校该组别下一次本项赛事的参赛资格
二十一、保险
(一)参赛单位必须为所有参赛人员(含领队、教练员、队医和运动员)办理对本次赛事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将保险凭证复印件带到赛区以备查验。
(二)裁判员和承办单位聘请的工作人员保险由承办单位负责购买。
二十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对违反《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追加通报批评、禁赛(省教育厅主办的所有体育项目赛事)1年的处罚(自处罚之日起至下一年12月31日止);对违反第二十四条或消极比赛的运动队领队、教练员追加通报批评、禁赛(省教育厅主办的所有体育项目赛事)1年的处罚(自处罚之日起至下一年 12月31 日止)。
二十三、仲裁、裁判长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辅助裁判及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聘请。
二十四、资料下载
《竞赛日程表(初稿)》《运动员曾参加限制赛事明细表》《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证明表》《退赛申请表》等,请统一在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网站(http://www.gdssa.com/)“中小学体育”专栏下载。
二十五、赛事教练微信群
(一)本规程印发后,将继续使用去年本项赛事教练员微信群,各单位各组别仅可选派1名学校教练员进群,请主动添加洪老师微信(15280191556),必须以“组别+单位简称+姓名”命名群昵称,不按要求设置者和非学校教练员将删除出群,请各队伍相互监督。因多项赛事集中请统一以“省中学生游泳赛+组别+地级市+学校+姓名”发送添加申请。
(二)赛事有关通知、公告(如名单公示等),统一在教练微信群里公布,请各队教练员自行留意查看。赛事教练微信群仅用于大会发布消息,通知等,任何对赛事组织、运动员资格和裁判判罚等有异议者,都必须按竞赛规则和赛事规程相关规定,通过正常程序反馈或提交申诉。任何人不得擅自在赛事微信群或其他自媒体发布(或向有关媒体提供)未经证实具有煽动性或误导性的文字、图片或视频,以免因信息不对称产生误解对我省学校体育工作产生不良影响,损害大家共同努力营造的良好发展氛围。对于不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或单位,将取消该队各项优秀评选资格,视情节严重程度追加其他处罚或追究发布人员及其领队、单位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十六、未尽事宜,请各代表队自行留意本次赛事教练微信群,主办单位不再印发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
二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完整文件: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体育局关于举办2025年广东省中学生游泳等比赛的通知
https://www.gdssa.com/a/zhongxueshengtiyu/2025/0424/3797.html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5年广东省小学生田径锦标赛等项目比赛的资料包【小学生田径、游泳、篮球、大中学生毽球】
https://www.gdssa.com/a/zhongxueshengtiyu/2025/0429/3803.html -
中国体育彩票·曙光装配·2025 温岭黄金海岸抢滩赛竞赛规程
中国体育彩票·曙光装配·2025 温岭黄金海岸抢滩赛竞赛规程
一、日期和地点
2025年6月2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滩公开海域举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游泳协会、温岭市人民政府
指导单位:台州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温岭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石塘镇人民政府、温岭市总工会、温岭市融媒体中心、温岭市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温岭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游泳(救生)协会
执行单位:温岭市游泳协会
应急医疗救援: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滨海新城院区、温岭市天鹰应急服务中心、温岭市蓝天救援中心、台州红豹救援队、温岭市海鲸救援队
冠名单位:台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三、项目设置以及年龄规定
(一)精英竞速组:设男女共八个年龄组1500米竞速赛,分别 为:
18-35 岁组(1990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
36-45岁组(1980年1月1日1989年12月31日);
46-55岁组(1970年1月1日至1979年12月31日);
56-65岁组(1960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
(二)畅游组:男、女 18-65 岁组(1960年1月1日至 2007年5月31日)畅游500米。
四、参加对象
全国各地游(冬)泳协会、游泳俱乐部。
五、参赛人数
参赛人数为 1000 人左右。
六、参赛办法
(一)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不限人数。
(二)参赛人员必须符合竞赛规则年龄规定,具备单程游泳距离超过 3000米以上体能和技能水准。
(三)专业运动员退役3年后方可参加,违规参赛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及参赛成绩
(四)参赛者需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活动责任书》及3周以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身体健康证明,并交纳报名费方可参加。
(五)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1.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要求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①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②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③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④冠状动贗厲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⑤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⑥其它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2.运动员参赛不得冒名顶替,现场检录以二代身份验证为准一经发现有作弊行为,取消团队成绩和奖励。
3.各年龄组按《秩序册》编排时间进行检录,检录验证完毕后,ю嘧霅輒领旲】出纊蒹銜魏乩格货粮逊点集合做准备活动。检录点名三次不到者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六)凡报名后不参赛的运动员,不退还报名费。
七、竞赛办法
(一)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二)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分组或并组出发,凡出现抢跳、拉拽ấ育秉þс钐藎詞痦潇紺颡束了傖曄地柘拗б摁运动员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三)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并按有关竞赛规定给予处罚。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佩戴按组别规定的颜色泳帽、按规定书写的参赛号码和组委会指定的浪姿游泳安全浮球(跟屁虫牌)从出发处下水点出发。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竞速组各组别均录取前16名,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前三名)和奖金(人民币),第1名2000元、第2名1500元、第3名 1000 元;第4名 800元、第5名 600元、第六名 500 元、第7至8名各 300元、9-16名各 200元。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和奖金(人民币),第1名 10000元、第 2名 8000元、第3名 6000元、第 4名 5000元、第5名 4000 元、第6名 3000 元、第7至8名各 2000 元。
(三)计分办法:
1、精英竟速组男、女个人赛:前8名按 13、11、10、9、8、7、 6、5 计分,精英竞速组第八名以后得2分,参赛运动员及畅游组运动员每人计1分,并计入团体总分;
2、团体总分计算方法:
(1)各队各年龄组得分累计相加;
(2)团体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设优秀组织奖:
(1)连续三届参加本次赛事的团队,且本次赛事报名人数不低于 30 人的,每个队奖励 1200 元并颁发证书;
(2)有两届(可不连续)参加本次赛事的团队,且本次赛事报名人数不低于 30 人的,每个队奖励 800 元并颁发证书。
九、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单位用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5月23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温岭市游泳协会,联系人:李萍,联系方式:13857626801,邮箱:9467864@qq.com。
(二)请各参赛队于6月2日上午10点前到浙江省温岭市石塘镇金沙滩会场报到,报到时必须提交纸质报名表(加盖公章)领队及各参赛运动员签署的《自愿参加活动责任书》以及参赛运动员3周以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身体健康证明,以上资料全部提交后,方可领取参赛包、参赛证件等物资。
(三)请领队(教练)于6月2日上午10点在金沙滩参加组委会技术会议。
(四)各参赛队伍有需要帮忙联系住宿的,可以领队群里咨询。
(五)运动员凭参赛证6月2日-6月8日可免费进入温岭市当地国有景区。
十、经费
(一)报名费每人交纳报名费100元/人。请于5月25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
汇款帐户:
名称:温岭市游泳协会
帐号:201000156304000
开户行:浙江温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支行中城分理处
汇款后电话联系李萍:13857626801
(二)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三)各参赛代表队往返车旅费、住宿费、参赛服务费自理,
十一、仲裁、裁判和救生员
(一)技术代表、仲裁、执行总裁判、安全检察官、骨干裁判(救生)长由浙江省游泳协会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救生员由承办单位选派,必须由持有救生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十二、熔断机制
遇到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组委会根据安全风险决定是否延期或终止比赛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2025年南山区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5年南山区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南山区青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
三、执行单位
深圳市南山区乐火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佳兆业南山文化体育运营(深圳)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
深圳市南山区体育总会
深圳市南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五、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7日-18日
地点:南山文体中心游泳馆室外池
六、参赛单位
深圳市南山区2025年注册可参赛运动员方可报名。
七、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U17组
男、女:12项
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混合泳)
(二)U15组
男、女:14项
50米自由泳
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混合泳)
(三)U14组
男、女:14项
50米自由泳
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混合泳)
(四)U13组
男、女:14项
50米自由泳
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混合泳)
(五)U12组
男、女:8项
蝶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200米自由泳)
仰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200米自由泳)
蛙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200米自由泳)
自由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200米自由泳)
(六)U11组
男、女:8项
蝶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200米自由泳)
仰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200米自由泳)
蛙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200米自由泳)
自由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200米自由泳)
(七)U10组
男、女:8项
蝶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200米自由泳)
仰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200米自由泳)
蛙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200米自由泳)
自由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200米自由泳)
(八)U9组
男、女:20项
5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混合泳)
(九)U8组
男、女:10项
5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
(十)U7组
男、女:16项
50米打腿(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5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八、参赛办法
(一)参赛年龄
U17组(16-17岁):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U15组(15岁):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者;
U14组(14岁):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U13组(13岁):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者;
U12组(12岁):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者;
U11组(11岁):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者;
U10组(10岁):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者;
U9组(9岁):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者;
U8组(8岁):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出生者;
U7组(7岁及以下):201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以学校或俱乐部为参赛单位报名,每个参赛队伍可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1人,教练员按照参赛运动员1:10配置,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各单项各单位限报3人。有全能项目的组别,运动员必须报一项全能可兼报一个单项。运动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必须以学校或俱乐部为参赛单位报名。
(三)运动员必须在报名表上填写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号码、就读学校以及1张个人生活照,运动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各参赛单位必须提供:所有参赛运动员本年度区级以上(含区级)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体检报告),比赛期间出现伤病事故,由各参赛单位负责。
(五)运动员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须向赛事竞委会提供由区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因伤证明,和社康以上(含社康)医院诊断证明;或经比赛现场组委会医疗小组鉴定属实的。否则作无故弃权处理,取消该运动员全部成绩并通报。
九、资格审查
(一)报名后,组委会将对所有报名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核确定后方可正式参赛。
(二)凡是不在深圳市南山区注册系统可参赛的运动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参赛单位应确保所报运动员符合参赛资格,因资格不符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参赛单位自行承担。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一次性出发,所有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三)根据比赛情况,同项目可以并组比赛。
(四)部分项目设置比赛参赛标准,如运动员在比赛中未在参赛标准内游完全程,执行总裁将给予哨声示意,请运动员立即起水离开,并按照运动员未游完全程进行处罚。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参赛人数在8人/队(含8人/队)以下的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减一录取。
(二)获得各项目前三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奖励名次者,分别颁发获奖证书。
十二、报名及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根据竞赛规程要求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请各参赛队扫描下方“数智赛事通”小程序二维码或电脑端登录https://pc.vswim.cn,搜索“2025年南山区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进行报名。在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技术人员联系。赛事报名联系人:18025340583;平台技术联系人:高中乐17753781280。报名时间(4月29日12:00—5月5日12:00),将报名表(加盖代表单位公章)、南山区2025年注册可参赛运动员证明、健康证明(体检报告)、参赛选手正面高清生活照(jpg格式,照片命名为选手名字)和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进行扫描,于赛前5月6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zylhpx@163.com;报名截止后将不得更换运动员名单,逾期报名不予受理(组委会将对参赛运动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咨询电话:18025340583。
(二)本次参赛名额限定为每参赛队50人。请各参赛单位根据竞赛规程要求,在各俱乐部教练及领队处进行统一报名。
(三)比赛前1个小时到达比赛场地,等待检录和比赛。十三、仲裁委员及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2025年河南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竞赛规程
2025年河南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5年5月29日-6月4日在焦作市太极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
二、竞赛项目
50、100、200、400、800、1500米自由泳、50、100、200米仰泳、50、100、200米蛙泳、50、100、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个人混合泳、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蝶泳全能、4X50米自由泳接力、4X100米自由泳接力、4X50米混合泳接力、4X10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X5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X100米混合泳接力。
全能项目
自由泳全能:50、100、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仰泳全能:50、100米仰泳,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蛙泳全能:50、100米蛙泳,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蝶泳全能:50、100米蝶泳,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一)所有组别皆可授予等级称号。
(二)上述比赛接力项目第一棒达到单项成绩标准的,可按单项成绩授予相应等级称号。
(三)全能中所包含小项,可按照单项成绩授予相应等级称号。
三、参赛单位
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济源示范区、省体育局所属业余体校、省市联办重点后备人才基地。
四、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须符合《河南省青少年体育竞赛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运动员赛前三个月内,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竞赛,并购买相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予参赛。
(三)运动员需签署《自愿参赛责任风险告知书》。
五、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必报领队1名,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等按参赛运动员6比1的比例报名,不足6名运动员按照6名运动员计算,6名运动员以上,每增加6名运动员增加1名工作人员(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二)运动员年龄分组
公开组: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14-15岁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12-13岁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11岁组: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0岁组: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9岁以下组:2016年及以后出生
(三)无正当理由或无故拒不参加河南省游泳赛艇皮划艇中心组织的集训或调训的运动员,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四)各单位要统筹做好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河南省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对于赛会期间参赛运动员出现的安全等问题,由所代表的单位全权负责。
(五)各单位领队和主教练有管理本队运动员家长的职责,如家长出现扰乱比赛秩序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该队进行处罚。
(六)运动员报项
1.14-15岁组、公开组的运动员限报4项只参加单项比赛,不设接力项目。
2.12-13岁组、11岁组和10岁组的运动员必须参加一项全能项目的比赛,未报全能项目比赛的运动员,不能参加单项比赛,所报单项不与全能所设小项重复,12-13岁组除全能外限报三项。
3.9岁以下组运动员参赛单项:50米自由泳腿、50、4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腿、50米仰泳,50米蛙泳腿、50米蛙泳,50米蝶泳腿、5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其中400米自由泳和200米混合泳必报一项,亦可两项都报。必报50米自、仰、蛙、蝶腿其中一项,亦可兼报。
4.12-13岁、11岁组另可报4X100米自由泳接力、4X10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X100米混合泳接力;10岁组、9岁以下组可另报4X50米自由泳接力、4X5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X50米混合泳接力;11岁组和10岁组的运动员单项不设800米、1500米自由泳、400米个人混合泳。
5.10岁组全能由4项改为5项,增加100米单项打腿(与全能泳式相同)。
6.参加相关组别的运动员比赛成绩必须达到如下标准:组别 400米自由泳 200米混合泳
9岁以下组 07:15.00 03:45.00
10岁组 06:45.00 03:30.00
11岁组 06:00.00 03:15.00
12-13岁组 05:50.00 03:05.007.年龄组接力各单位限报1队,运动员不可跨组参赛。
(七)本次比赛达到相应标准的运动员方可参加下半年河南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因代表河南省备战全国比赛,无法参加本次比赛的,由代表单位申请,中心备案可直接参加省锦标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世界泳联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报到时进行参赛资格审核,检录时使用人脸识别身份核验终端(人脸识别仪)现场核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
(三)报名或参赛不足6人的个人项目、4队的接力项目,将取消该项目比赛。
(四)进行全能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在200米混合泳或400米自由泳出现犯规,可参加所剩全能和单项的比赛,但不录取全能名次。
(五)所有项目均采取一次性预决赛。
(六)凡拒绝竞赛资格检查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
(七)本次比赛已通过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备案,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最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
(八)处罚
1.运动员未游完全程、故意慢游、超出关门时间,取消余下所有项目参赛资格,已获得的比赛成绩全部取消。运动员比赛中超过关门时间,将被终止比赛。
2.运动员因病弃权,需在技术会提交弃权申请,并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赛中无故弃权需交纳300元弃权费。
3.运动员训练热身时,不得佩带划水掌;必须按要求游进和冲刺练习,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4.如未按规定交纳罚款的参赛队,将取消其参加我中心承办的下一次比赛的参赛资格。
5.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并上报省体育局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凡发现违反反兴奋剂管理规定者,取消其参赛资格。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比赛录取前八名,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录取。
(二)获得各项目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奖励证书,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八、赛风赛纪反兴奋剂
为弘扬体育精神,维护公平竞争的比赛环境,严肃赛风赛纪。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需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九、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单位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报项,报名结束后,各单位必须于5月xx日前,将电子档报名表发到指定邮箱yybsbm@163.com。
(二)请各代表队于5月20日前将签署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自愿参赛责任风险告知书》,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开具的身体健康证明、购买的相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扫描发到指定邮箱yybsbm@163.com,纸质版于报到时提交。河南省游泳赛艇皮划艇运动中心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50号联系人:夏天电话:63862931
(三)各单位按要求到赛区报到,否则不能参加比赛。逾期不报到者按弃权论。
(四)运动项目中心在运动员报到时核准其注册资格、参赛年龄、代表单位等条件符合竞赛规程。
九、裁判员的选派严格按照《河南省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裁判员选派及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十、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另行通知。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省体育局。附件:
1.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2.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3.2025年河南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参赛标准
2025年1月17日附件3
2025年河南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参赛标准
一、公开组、14-15岁组
2025河南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各单项取得前12名可参加锦标赛,达标项目不可更改。达标项目不及3项者,可补报其他项目,参赛项目不得超过3项。
二、12-13岁组、11岁组、10岁组
2025河南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全能项目前16名运动员可参加锦标赛,全能项目不可更改,单项不限。
三、9岁以下组
各单项取得前24名运动员可参赛,项目不再更改。达标项目不及3项者,可补报其他项目,参赛项目不得超过3项。 -
2025年沈阳市青少年游泳比赛暨苗子选拔赛竞赛规程
2025年沈阳市青少年游泳比赛暨苗子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6日-27日
地点:沈阳市体育运动学校-游泳馆
(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31号)
二、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艺术与科技创新发展联盟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游泳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主办单位:沈阳市游泳协会
协办单位:
智盈体科(北京)赛事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希西里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积分认证:NFEA新未来国际教育联盟
三、竞赛项目及年龄组规定:
(一)男女U14及以上组、男女U13组、男女U12组、男女U11岁组:
50米、100米、4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仰泳;
50米、100米蛙泳;
50米、100米蝶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二)男女U10组、男女U9岁组、男女U8岁组、男女U7及以下岁组:
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
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
50米爬泳打腿、50米仰泳打腿、50米蛙泳打腿、50米蝶泳打腿;
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三)参赛年龄组规定:
14岁及以上组(含14岁):限201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13岁组:限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者;
12岁组:限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者;
11岁组:限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者;
10岁组:限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者;
9岁组:限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者。
8岁组:限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者。
7岁及以下组(含7岁):限201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四、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领队1人,教练员按运动员报名人数5:1配备,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三项(接力项目除外)
(三)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且不得越组报名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要向承办单位提交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五)凡参加本次比赛运动员需交纳赛事服务费及保险费,参赛运动员由组委会统一为参赛运动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本次比赛不集中安排食、宿,如有需求请关注竞赛群内通知。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所有竞赛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分组决赛。
(三)每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允许比赛但不录取名次不计分。
(四)打腿比赛,运动队自备“A”型打水板。蝶泳腿、蛙泳腿、爬泳腿,均持A字板在水下一手持板,一手握仰泳出发器做好出发准备,出发后双手握A字板凹槽处游进,全程双手不许脱板;到达终点时,必须以板触壁。仰泳腿,面对出发台,双手抓住仰泳出发器做好出发准备,出发后立即进行仰泳上下交替打腿,不允许打水下反蝶泳腿,呈流线型仰泳腿游完全程,到达终点时,必须呈仰卧姿势触壁。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各单项、接力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记取得分;
(二)单项、接力前八名按13、11、10、9、8、7、6、5计分。
(三)设团体总分奖:14岁及以上组、13岁组、12岁组、11岁组、10岁组、9岁组、8岁组、7岁及以下组运动员各项名次得分累计相加计取团体总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四)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牌匾)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各队指定专人统一进行报名,所有运动员所报参赛项目必须填报报名成绩(接力除外)。比赛采用数智体育网上报名方式,请所有参赛队于时后,微信搜索“数智赛事通”小程序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09:00时,过时不予补报。
(二)报到:运动队于赛前1天,裁判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八、缴费:
1、本次比赛收取运动员赛事服务费:300元(含保险、赛事服务、证书等)本次比赛成绩免费获得NFEA新未来国际教育联盟的积分认证,可作为沈阳市游泳特长生中高考降分优先录取的凭证。运动员所获积分同步累积给教练员,教练员积分同步累积给俱乐部,可作为年度星级俱乐部、星级教练员评选依据。
2、各队报名参赛前需认真考虑,竞赛服务费和个人保险费一经收取将不予退款;
3、请各代表队微信添加竞赛财务负责人缴费,添加时请备注代表队名称;
4、缴费时需上交电子版报名单(含身份证号);
5、缴费后方可进入本次比赛参赛群;6、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7、缴费联系人,佟老师:15640226262
九、仲裁、技术代表和裁判员,由沈阳市游泳协会统一选派,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游泳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沈阳市游泳协会2025年3月28日 -
2025年泉州市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5年泉州市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竞赛日期:待定
比赛地点:2025-04-28 至 2025-04-29
1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一)甲组(男、女):
50 米自由泳、100 米自由泳、200 米自由泳、400 米自由泳:100 米籼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
(二)乙组(男、女):50 米自由泳、100 米自由泳、200 米自由泳、400 米自由泳、200 米混合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 米蛙泳、100 米蝶泳、200 米蝶泳、4×100 米自由泳接力、4×100 米混合泳接力;
(三)丙组(男、女):
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蝶泳全能、4×50 米自由泳接力、4×50 米混合泳接力;
(四)丁组(男、女):
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蝶泳全能、4×50 米自由泳接力、4×50 米混合泳接力;
(五)儿童组(男、女):
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蝶泳全能、4×50 米自由泳接力、4×50 米混合泳接力;
五、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具有泉州学籍,完成市级注册,并代表泉州市参加省级注册,凡注册到外地市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二)运动员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赛。
(三)运动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身体健康证明和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兵组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出生;
丁组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出生;
儿童组 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参赛人数: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运动员50人,男女运动员人数可自行调剂。
(六)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甲组、乙组每人限报二个单项;丁、丙、儿童组每人限报二个全能(以上报项均不含接力)。
(三)比赛采用一次性决赛。
(四)参加二项全能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只需要参加一次200米混合泳和 400 米自由泳的比赛,成绩得分带入下一项全能。
(五)全能项目各单项成绩得分按《游泳训练大纲》评分表执行。全能项目中各规定的单项成绩得分之和为全能总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则以200米个人混合泳成绩优者名次列前。
(六)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则不得参加当日及以后任何项目比赛。
(七)参赛运动员赛前、赛中因病弃赛、弃权的,须向竞赛组提交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参赛人数不足6人队(含6人、队)减一录取,只有2人、队参加不比赛,可在技术会上改报项目。
(二)计分方法:各全能及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接力计分加倍;团体总分按各单位运动员名次得分总和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如总分相等,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参赛数不足录取数,按实际数录取。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二)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向大会交验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体检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证件资料不全者,不得参加比赛。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正编人员每人每天自交食宿费130元,超编人员费用自理,每人每天 250 元。
十、赛事技术官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方,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河南省第三届学生游泳(中小学生组)比赛竞赛规程
河南省第三届学生游泳(中小学生组)比赛竞赛规程
一、织机组构
主办单位:河南省学生体育总会
河南省游泳运动协会
承办单位:河南省学生体育总会游泳协会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协办单位:河南环梦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6月21日(周六)-6月22日(周日)
地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龙子湖校区)游泳馆
三、竞赛组别
(一)中学生组
(1)初中组:201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高中组:201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小学生组
A组:7-8岁组(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出生)
B组:9-10岁组(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出生)
C组:11-12岁组(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出生)
四、比赛项目
(一)中学生组
50米、100米自由游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蝶泳,男子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子4×50米混合泳接力,女子4×50米自由泳接力,女子4×50米混合泳接力。
(二)小学生组
(1)7-8岁组
50米自由游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男子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子4×50米混合接力,女子4×50米自由泳接力,女子4×50米混合泳接力。
(2)9-10岁组
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蝶泳,男子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子4×50米混合接力。女子4×50米自由泳接力,女子4×50米混合泳接力。
(3)11-12岁组
50米、100米自由游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蝶泳,男子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子4×50米混合接力,女子4×50米自由泳接力,女子4×50米混合泳接力。
五、参赛办法
(一)以学校、俱乐部或培训中心为单位参赛(出现学校和俱乐部对报名单位存在争议的服从学校调配,否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运动员需能完成所报项目的比赛,参赛单位对报名运动员的游泳能力负有审核责任。
(三)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报1-3人。
(四)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五)按参赛年龄组要求,不得越组报名。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不得跨组别参加比赛。
(三)各项目报名少于3人(队),则取消该项目比赛,运动员可以在领队、教练员联席会上改报其他项目
(四)所有比赛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比赛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五)各组别每一个接力项目限报一个接力队,每个接力队限报4人。
(六)运动员参加比赛检录时,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法提供者不能参赛。
(七)对于因无故弃权和造成罢赛的运动队、运动员将取消该项目(团体或单项)比赛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取消该运动队、运动员所有项目的比赛成绩和资格。
(八)弃权、罢赛和取消比赛资格的认定解释由裁判长负责。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学籍并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学生。
(二)所有参赛的运动员须持有合法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无法提供者不能报名、参赛。
(三)运动员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者。
(四)各校报名前应对参赛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报名时如发现某运动员资格有问题,将取消其报名参赛资格,并不允许更换其他运动员报名参赛。
八、纪律要求
(一)坚持“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各参赛单位是本单位派出运动队的安全责任单位,对派出人员的安全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健康体检和安全教育,并负责参赛期间突发安全事件的妥善处置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要从培养学生诚信守法的高度,认真审核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对在比赛期间发生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及在大会期间违反大会纪律的,将视情节严重性做出严肃处理。
(三)各参赛单位有权对有异议的运动员资格问题提出申诉,申诉时可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书,同时需缴纳申诉费。
(四)各校教练员是本校资格审查第一责任人,如若运动员资格有问题,该队主教练三年内不得带队参赛。
(五)为端正赛风,严肃竞赛纪律,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理。
九、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1)各年龄组单项和接力项目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证书。
(2)不足8人(队)的减一录取。
(3)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二)计分办法:
(1)单项:1至8名分别计9、7、6、5、4、3、2、1分,接力项目计分加倍。
(2)团体总分按每一个参赛队单项和接力项目得分总和相加,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团体总分相同,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则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本次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等。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本次比赛采用“数智赛事通”小程序线上报名,请各参赛队于2025年6月16日(周一)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或从电脑端登录https://pc.vswim.cn,选择“河南省第三届学生游泳比赛(中、小学生组)”项目进行同步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6日(周一)截止。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随时联系管理技术人员:
郑老师 15854768050
(2)小程序上报名上传头像必须是免冠证件照,若未按照要求上传照片,无法参加比赛。
(3)以参赛单位组队统一报名,报名材料不完整的不接受报名,只接受每个单位一次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
换人员及参赛项目,请各参赛单位务必准确填报参赛人员及项目。
(4)为确保本次比赛的各项通知更加高效、信息传达更加及时,特此建立本官方工作交流群,群二维码见下图:
群聊:河南中小学生组游泳赛事工作群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完成后,请各参赛单位可直接从报名小程序下载后打印纸质报名表按规定时间提交给承办单位。
报名联系人:王治坤 18768876739(二)报到
报到时间:2025年6月20日(周五)14:30-17:00
报到地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体育馆1号门大厅内(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龙子湖西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报到时,须交验以下纸质版材料: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小程序下载的报名表)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本单位参赛人员及随队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含往返路途和比赛期间).
(4)《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件1)比赛联系人:王治坤18768876739
十一、参赛费用
(一)竞赛服务费
参赛者每人交纳竞赛服务费100元,用于竞赛组织与宣传等工作。
按以下相关通知汇至赛区指定账户。
收款名称:河南环梦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鼎路支行
银行账号:411899991010004803096
备注用途:参加河南省中小学组游泳比赛
汇款要求:各代表队请领队或教练员收齐后统一转入,注明学校、俱乐部名称或培训中心+参赛人数,不接受个人转账。
竞赛财务联系人:王歌 17797756515
十二、其它事项
1.仲裁委员会、裁判长、裁判员由总会游泳协会选派。
2.各参赛单位赛会期间食宿、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解决。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