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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全国中学生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二、执行单位
    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中小学游泳分会
    三、承办单位
    枣庄市游泳运动协会
    四、合作伙伴
    枣庄名珠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025年7月23日18点前。
    2.竞赛时间:2025年7月25日-29日。
    3.离会时间:2025年7月30日12点前。
    4.比赛地点:枣庄新城文体中心游泳馆。
    六、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赛项目
    1.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
    2.蛙泳:50米、100米、200米
    3.仰泳:50米、100米、200米
    4.蝶泳:50米、100米、200米
    5.个人混合泳:200米、400米
    6.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7.男女混合接力:男女4×100米自由泳接力(2男2女)、男女4×100米混合泳接力(2男2女)
    (二)竞赛分组
    1.高中组(男、女)
    满足高中学籍要求,2006年9月1日(含)之后至2009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者。
    2.初中组(男、女)
    满足初中学籍要求,2009年9月1日(含)之后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者。
    注:鉴于本届锦标赛于暑期举办,关于学籍界定以报名时(2025年上半年)学籍为准。
    七、参赛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报名时应具有所代表学校学籍的普通中学学校学生。
    (三)香港、澳门运动员应在报名时自行征得所属协会同意,签署并上传《港澳运动员同意参赛承诺书》(见附件4)。
    (四)参赛单位必须赛前为所有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并开具体检证明,证明适宜参加所报竞赛项目。
    (五)思想进步、在校文化课考核合格,遵守反兴奋剂相关管理规定。
    (六)未参加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的运动员(以上以秩序册名单为准)均可报名。
    八、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和要求
    1.每所参赛学校可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含教练员和队医)人数与运动员人数按照1比3的比例报名。例如:1-3名运动员可报1名官员,4-6名运动员可报2名官员,以此类推。(注:参赛单位所报领队或教练必须为学校在职人员,运动员家长、裁判员不得兼任)。
    2.各参赛学校最少报名运动员人数为3人,不满3人不予报名。
    3.每所学校可报名参加对应组别比赛,每个组别限报15人(其中男、女运动员数量各不得超过2/3),如果学校为十二年一贯制或者完全中学,可按学校各学段设置报名参加对应组别比赛。
    4.各参赛单位参赛运动员需认真填写参赛项目报名成绩,报名成绩为个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的最好成绩,没有报名成绩的运动员作为成绩最差的运动员进行编排。
    5.每个比赛项目各参赛单位限报3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接力项目不限;接力项目各项限报1队,男女混合接力项目每队男、女各2人参加。
    6.如报名参赛组别不足3人或3队,则取消该设项,组委会将提前通知相关参赛单位,可按照竞赛规程更改参赛项目。
    7.本届比赛参赛名额依据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准入,运动员人数限定为1000人,报满后不再接受报名。
    8.运动员必须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参赛证原件检录参赛。
    9.所有参赛运动员在进行网络报名时,须签署并上传《运动员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1),工作人员须签署并上传《辅助人员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2)并上传,完成参赛报名。
    10.运动员代表单位和运动员参赛资格出现争议时,由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组织相关单位协商解决。
    11.本次比赛有效成绩达到“2025年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比赛(总决赛)”参赛标准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总决赛。
    (二)报名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微信小程序“数智报名”平台,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即可进行报名。报名开放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7月1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技术支持:高中乐:电话:17753781280

    注:在“数智报名”微信小程序完成报名后,需下载报名表经单位盖章连同成绩证明一并扫描PDF文件后发送至报名邮箱ztxyyfh@126.com。联系人:高冰洁,13699228919。
    2.各参赛单位需将全队合影(5寸彩照,统一穿着,包括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参赛人员(领队、教练、队医、运动员)照片(2寸标准证件照,每张照片须标识姓名、身份),学校介绍(200-300字),学校旗标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文件名为:XXXX学校2025年全国中学生游泳锦标赛报名信息)发送至报名邮箱。
    3.各参赛队在报名结束后,如运动员不能按时参赛,须由所在学校出具说明材料提交至组委会,同时不能进行人员递补,如有无故弃赛情况,将取消所在学校各奖项评选资格。
    (三)反兴奋剂要求
    本次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情况进行兴奋剂检查。凡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及兴奋剂违规人员将取消已获的成绩和名次,取消本队所有团体分数和名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界泳联最新竞赛规则。
    (二)50米、100米项目采用预决赛,其它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分组决赛。
    (三)处罚
    凡出现以下违规行为的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与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个人(全队)参赛成绩、取消个人(全队)参赛资格、禁止个人(全队)参加联合会相关比赛的处罚。
    1.报名后未到赛区报到。因病、因伤除外,但须出示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书并发送至邮箱:ztxyyfh@126.com。
    2.开赛后运动员无故弃权。因病、因伤弃权除外,但须出示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书。
    3.运动员故意慢游。比赛成绩慢于报名成绩10%,判定为故意慢游。
    4.运动员在比赛池或热身池佩带划水掌和脚蹼。
    5.运动员在比赛池或热身池未按泳道标识进行游进和冲刺练习。
    6.违反《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违反竞赛规程及相关通知要求,干扰、影响赛事正常进行、运动员参赛、裁判员执裁的相关人员等。
    十、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
    1.各组别均录取前8名。
    2.如参赛组别不足8人或8队(含),则按实际参赛数量减一录取名次。
    3.按总分分别录取高中组总团体、高中男子组团体、高中女子组团体前八名,初中组总团体、初中男子组团体、初中女子组团体前八名。
    (二)团体总分计分办法
    1.比赛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
    2.如团体总分相等,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三)奖励办法
    1.获得前8名的运动队(员)颁发成绩证书;获得前3名的运动队(员)颁发奖杯(牌)。
    2.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并颁发荣誉证书,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一、报到
    (一)报到地点
    1.报到地点:薛城人才公寓(枣庄市薛城区疏港路薛城医疗智谷大健康产业园4号楼)。
    2.联系人:李昊轩15965128106。
    (二)交验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报名表原件。
    3.参赛运动员电子学籍卡原件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中学)。
    4.保险单据(各参赛代表队所有人员须自行购买关于本次比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内容包括:意外身故和残疾(保额不低于10万);意外医疗(包含门急诊和住院费用,保额不低于2万);保险有效期时间须包括往返途中。)
    5.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6.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见附件3)。
    7.本校2号(160cm*240cm)校旗两面。以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赛。
    十二、开闭幕式、颁奖仪式、联席会须知
    各参赛队伍须按组委会要求参加开幕式、闭幕式、颁奖仪式及领队、教练员赛前联席会,无故不参加者,取消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十三、技术官员
    由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与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共同选派技术官员,其余不足部分由赛区推荐选派。
    十四、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赛事已纳入2025年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可达一级运动员等级。相关要求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游泳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十五、经费
    1.食宿费:根据2025年6月1日起执行的《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赛事活动食宿费收费标准指导意见》,为保障赛事安全,本次比赛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由提供食宿服务单位自行收取并开具发票,参赛人员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为280元/人/天,超编人员不予接待。赛会期间产生单间房差,请自行缴纳。
    2.申诉费:参赛单位提出申诉时,须向纪律监督委员会交纳申诉费2000元,胜诉退还申诉费,败诉由组委会代收后上交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3.保证金:为加强对参赛队伍的管理,保证赛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须交纳保证金,每队3000元,在比赛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代表队,将如数退还保证金。
    4.其他费用自理。
    十六、赛风赛纪
    1.各参赛学校应加强赛风赛纪管理。
    2.组委会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赛会相关规定对违反赛风赛纪规定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3.赛会期间如对参赛运动员资格问题有异议,可向纪律监督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相关材料、申诉费。
    十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昊轩(赛区联系人),电话:15965128106。
    高冰洁(中小学游泳分会联系人),电话:13699228919。
    田博(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电话:010-66093732。
    森犇(体育总局游泳中心),电话:010-67170587。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九、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