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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第二十三届广州市成人游泳分龄邀请赛

    2025年第二十三届广州市成人游泳分龄邀请赛

    成人游泳俱乐部各分部及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国家全民健身号召,全面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喜迎粤港澳大湾区“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的举办。
    进一步推动广州市群众游泳运动项目普及,游泳健身活动高质量发展,增强广大市民体质,营造全民参与体育强市的良好氛围,促进成人游泳爱好者的广泛交流,加强成人游泳活动的有序广泛开展。我俱乐部拟于 2025 年 10 月 18、19日在荔湾区西郊游泳场举行“2025 年第二十三届广州市成人游泳分龄邀请赛”。
    该赛事在广州市游泳协会指导下,己举办了二十二届,得到了广大市民游泳爱好者的喜爱,也是年度重要参与赛事之一。
    西郊游泳场建于 1930 年,是广州最早期的三大游泳场所之一,目前广州市规模最大的游泳场馆之一,也是市内首个的城市沙滩游泳场。作为荔湾区属公共体育场馆,西郊游泳场历来是荔湾区开展全民健身和全国“游泳之乡”建设的主阵地,深受广大群众的喜爱,游泳在这里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深厚的群众基础,凝聚了很多广州市民尤其是老荔湾人的集体回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广州市游泳协会
    (二)承办单位:广州市游泳协会成人游泳俱乐部
    (三)协办单位:广州市荔湾区西郊游泳场、广州市体育基金会、广州君迪体育
    科技有限公司
    二、赛事名称、时间、地点
    (一)比赛名称:2025 年第二十三届广州市成人游泳分龄邀请赛
    (二)比赛时间:2025 年 10 月 18、19 日
    (三)比赛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郊游泳场
    三、参加单位
    广州市游泳协会成人游泳俱乐部所属各分部,市或区各泳馆、泳场、学校团体、企业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兄弟友好游泳协会、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不接受任何个人报名参加比赛)。
    四、竞赛项目
    50、100、200 米自由泳
    50、100、200 米蛙泳
    50、100、200 米仰泳
    50、100 米蝶泳
    200 米个人混合泳
    4×50 米自由泳接力
    4×50 米混合泳接力
    五、参加办法
    (一)参加年龄组规定
    18-24 岁组(2007 年至 2001 年)
    25-29 岁组(2000 年至 1996 年)
    30-34 岁组(1995 年至 1991 年)
    35-39 岁组(1990 年至 1986 年)
    40-44 岁组(1985 年至 1981 年)
    45-49 岁组(1980 年至 1976 年)
    50-54 岁组(1975 年至 1971 年)
    55-59 岁组(1970 年至 1966 年)
    60-64 岁组(1965 年至 1961 年)
    65-69 岁组(1960 年至 1956 年)
    70-75 岁组(1955 年至 1950 年)
    1、所有参赛人员都是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请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选择项目参加比赛。
    2、60 岁及以上组别的运动员要密切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出现身体不适症状,请立即停止比赛。
    3、70-75 岁组只能报 50 米项目(50 米自由泳、50 米蛙泳、50 米仰泳、50 米蝶泳)。
    (二)接力项目
    1、以 4 名运动员年龄累计相加设置:
    100-119 岁组别
    120-159 岁组别
    160-199 岁组别
    200-236 岁组别
    4×50 米自由泳接力
    4×50 米混合泳接力
    2、60 岁(含 60 岁)以上年龄组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接力比赛。
    3、接力项目各代表队限报 1 队,每队运动员须是 2 男 2 女,每场比赛开始前 30分钟截止提交接力棒次表。
    4、各代表队,参加接力的运动员必须有报名参加个人比赛项目,无报名参加个人比赛项目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接力。
    (三)本次比赛限报 600 人,每队不得超过 50 人(但可分为多支队伍参赛,且队名不能重复)。
    (四)按照年龄组的要求,不得越组或跨队报名,本人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需递交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以及需要直系亲属签字+电话号码,并缴纳参赛服务费均可报名。
    (六)现役专业注册运动员不得参赛,如发现立即取消成绩和所有参赛资格(若弄虚作假按第八条处理)。
    (七)参赛者饮酒后不能参加比赛,所有参赛运动员将进行酒精测试,BAC 应为0%(完全未饮酒),不达标者将不允许参赛,并不退还参赛费。
    (八)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及该队所涉及团体总分成绩。
    (九)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十)各代表队设:领队 1 名,教练 2-3 名(不得超过 3 名),领队需签署《领队职责责任书》。
    (十一)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游泳竞赛规则》执行。
    (二)所有比赛只进行一次决赛,以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
    (三)大会将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并组比赛,按年龄组录取名次的方式进行。
    (四)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五)所有接力项目,各队需 2 男 2 女运动员组成。
    (六)运动员比赛可选择出发台上、台下或水中出发。
    (七)个人自由泳项目可使用任何泳姿(接力项目除外)。
    (八)本次赛事将采用半自动计时系统,并辅以人工计时作为备用。
    (九)运动员参赛时,请按规定时间到检录处检录,需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无证者不得参赛。
    (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运动员参赛时,需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无证者不得参赛。
    七、关于判罚及申诉
    (一)比赛只接受参赛队领队或教练的咨询或申诉。
    (二)本次比赛不采用任何视频资料作为判罚依据。
    (三)各队如对判该队比赛中的犯规判罚有疑问,在该项完赛后 30 分钟内,可向竞赛问题咨询处咨询,如仍有异议,可按程序提出申诉,仲裁组的判决为最终判决。
    八、奖励办法
    (一)各年龄组单项、接力录取前 8 名,颁发大会统一制作的竞赛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
    (二)男子个人项目、女子个人项目、接力项目的总分相加录取前 8 名,由组委会颁发奖杯。
    (三)计分办法
    1、单项 1 至 8 名按 9、7、6、5、4、3、2、1 计分。
    2、接力项目按 18、14、12、10、8、6、4、2 计分。
    3、名次并列,按所获名次得分计算。
    4、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以第 1 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 2 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九、报名与报到
    (一)网上报名
    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各队需指定专人于 8 月 25 日 12:00 后统一将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 78908807@qq.com(邮件主题:2025 年第二十三届广州市成人游泳分龄邀请赛+俱乐部名称),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09:00-12:00;下午 14:0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李老师13631303930。
    逾期或不按规定报名的队伍,不予安排参赛,请参赛队伍在 9 月 25 日 24:00前完成网上报名。本次比赛限报参赛运动员 600 人,报满即关闭报名系统。
    (二)请各代表队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在网上报名显示成功后,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若无公章,则需领队签名+电话号码),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领队和本人都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领队职责责任书》原件邮寄至承办单位:广州市广州大道中 599 号泰兴商业大厦 C 区 3 楼银杉俱乐部;联系人:龙志生 13622267079。
    (三)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报名成功后打印出并加盖公章(若无公章,则需领队签名+电话号码)的报名表为准。
    (四)报名截止后,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比赛,则该分部(队)不可替补其他参赛人。
    (五)各代表队需提交参赛运动员近三个月内(9 月 25 日)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检查体检报告书(内含:本人姓名、心电图、血压数据、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六)请各队指定专人于 9 月 25 日 24:00 前递交所需的资料给承办方,便于报到时,领取运动员参赛证并办理参赛相关手续。
    (七)请各队的领队和教练于 10 月 17 日 16:00 时办理报到手续,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会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郊游泳场。
    十、经费
    (一)竞赛服务费
    1、已注册在市成人游泳俱乐部分部的参赛运动员,须缴纳赛事服务费每人 125元(含参赛者人身意外保险)。
    2、无注册在市成人游泳俱乐部代表队的参赛运动员,须缴纳赛事服务费每人 150元(含参赛者人身意外保险)。
    3、赛事服务费已涵盖个人两个单项,如需增加一项则加收 50 元,但个人单项不得多于四项(接力除外)。
    4、接力项目每项 120 元。
    5、报名费请于 9 月 25 日前汇至承办单位账户,未汇费用,不予安排比赛。
    开户名称:广州君迪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账 号:8110 9010 1140 0599 697
    俱乐部账户二维码:

    (支付宝账户) (微信账户)
    6、各代表队请领队收齐后统一转入,注明代表队名称+参赛人数。
    (二)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十一、赛风赛纪要求
    (一)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单位及全体参赛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组委会制定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广州市体育局等相关单位管理要求严肃处理。
    (二)各参赛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遵守赛事组委会的各项管理规定,转发告知参赛人员关于竞赛规程、竞赛通知、比赛场地情况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赛事管理要求。根据参赛人员的参赛意愿,本着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报名参赛,做到自愿、安全、文明参赛。一经报名,即视为服从赛事各项管理规定,并予以配合!
    (三)比赛过程中遇到问题按比赛规则和技术要求,合理合法提出咨询或申诉。不得无故弃权、闹赛罢赛;不得采用不理智不文明的言语言行发泄个人情绪或不满,严禁诱导、组织观众滋事闹事,干扰比赛正常秩序。
    (四)各代表队相关人员不得在比赛场馆(含看台、泳池周边等区域)悬挂或展示与本届游泳比赛无关的广告、政治性口号或其他无关内容的宣传物料。违反上述规定者,组委会有权要求立即撤除相关物品,情节严重者将取消该代表队参赛资格,并将违反规定者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十二、交通住宿指南
    1、市内有多条地铁线路及公交,到达比赛场地,请大家自行查询交通方式。
    2、周边有多个停车场地供自驾车辆停放(但停车费用需自理)。
    3、比赛场地周边有多家住宿酒店,可自行查询或预订(住宿费用需自理)。
    十三、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和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四、承办单位做好“2025 年第二十三届广州市成人游泳分龄邀请赛”赛事总结及活动宣传报道等汇总上报市游泳协会、市体育基金会。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赛事(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承办单位

    广州市游泳协会成人游泳俱乐部
    2025 年 6 月 26 日
    附件 1:报名表
    附件 2: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附件 3:领队职责责任书
    十七、竞赛日程表

    10 月 18 日上午 9:00 第一场
    1、女子 50 米自由泳
    2、男子 50 米自由泳
    3、女子 200 米仰泳
    4、男子 200 米仰泳
    5、女子 100 米蛙泳
    6、男子 100 米蛙泳
    10 月 18 日下午 14:00 第二场
    1、女子 50 米蝶泳
    2、男子 50 米蝶泳
    3、女子 100 米仰泳
    4、男子 100 米仰泳
    5、女子 200 米自由泳
    6、男子 200 米自由泳
    7、4×50 米混合泳接力
    10 月 19 日上午 9:00 第三场
    1、女子 50 米蛙泳
    2、男子 50 米蛙泳
    3、女子 100 米自由泳
    4、男子 100 米自由泳
    5、女子 200 米个人混合泳
    6、男子 200 米个人混合泳
    10 月 19 日下午 2:00 第四场
    1、女子 50 米仰泳
    2、男子 50 米仰泳
    3、女子 100 米蝶泳
    4、男子 100 米蝶泳
    5、女子 200 米蛙泳
    6、男子 200 米蛙泳
    7、4×50 米自由泳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