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游泳项目竞赛规程

辽宁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游泳项目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时间:2026年5月10日-15日
地点:抚顺
二、参加单位
(一)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朝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及各县(区、县级市)。
三、竞赛项目(161项)(加下划线为重点小项)
(一)U16组(24项):
男子(12项):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00米混合泳
女子(12项):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蚌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00米混合泳
(二)14组(32项):
男子(16项):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00米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2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16项):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00米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2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三)U13组(32项):
男子(16项):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00米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2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16项):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8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00米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2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四)U12组(24项):
男子(12项):蝶泳全能(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仰泳全能(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蛙泳全能(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混合泳)、自由泳全能(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200 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200米仰泳、200米蛙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12项):蝶泳全能(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仰泳全能(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蛙泳全能(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混合泳)、自由泳全能(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200 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200米仰泳、200米蛙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五)U11组(24项):
男子(12项):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 米混合泳接力
女子(12项):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六)U10组(25项):
男子(12项):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
接力女子(12项):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混合(1项):4×50米男女混合泳接力
四、运动员资格:
(一)符合《辽宁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要求,
(二)运动员必须在2025-2026年度注册或注册确认时与辽宁省体育局签订《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年满16周岁的运动员协议期限至少签订9年。参赛运动员需持有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赛。
(三)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且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中如出现任何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均按保险协议处理,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有以下疾病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心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四)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需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
(五)因代表省队备战全运会,未能参加2025年辽宁省游泳中心举办的省级赛事,由中心教练组书面申请,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允许参加省运会比赛。
(六)未经辽宁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同意,不参加省队集训的运动员不得参赛;已经参加省运会比赛的运动员,取消其比赛成绩。
(七)根据总则规定,十一岁组以上运动员需要在 2024、2025年省锦标赛中参加过省比赛,其代表单位只能是在省锦标赛中代表的单位(按总则规定交流除外),十岁组无需参加过一次省锦标赛,十岁组的代表单位按2026年注册时填写的代表单位参加省运会。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领队1人,运动员U16岁组男女各5人;U14岁组男女各6人;U13、U12、U11岁、U10岁组男女各8人。教练员人数按运动员人数4:1配备,超编人员报名另行通知。
(二)年龄规定:
U16 组2010年01月01日-2011年12月31日
U14 组2012年01月01日-2012月12月31日
U13 组2013年01月01日-2013月12月31日
U12 组2014年01月01日-2014年12月31日
U11 组2015年01月01日-2015年12月31日
U10 组2016年01月01日以后
运动员可以以小打大,但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同时跨年龄最多只允许参加大2岁组的比赛,即8岁可参加10岁,但不能参加更大组比赛,以此类推。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各单项、接力进行预、决赛,不足8人(队)时只进行决赛。全能项目按各项得分合计排列名次。
(三)U16、U14、U13、U11、U10组运动员每人限报3项(接力除外)。
(四)U12组运动员必须参加全能项目,还可另报两个单项(接力除外,男、女200米混合泳无须单独报项参赛)。
(五)运动员报名后,因伤病等特殊原因未到赛区者,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无故不到赛区者罚款300元。无正当理由运动员如单项弃权(重赛、伤病除外)交纳弃权费200元。故意犯规及消极比赛者,罚款300元。如所游成绩差于报名成绩的110%者,将视为故意慢游,罚款100元。运动员全能项目弃权其中一项,则被视为全能项目弃权。如全能项目弃权,则不得参加其它单项和接力比赛。
(六)各单项报名少于3人或3队的不比赛,报名人员通过抽签形式分配到其它项目。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辽宁省第十五届运动会青少年组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八、免责声明
各参赛运动员本人必须签署“运动员自愿参赛责任书(见附件1)”,承诺在比赛期间尊重和遵守比赛相关规则和规定,公平竞赛,声明在比赛期间出现的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情况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其他参赛人员免责。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报名单一式二份其中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需加盖市体育局和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公章,于4月7日下午14:00点,在省游泳中心(大连)办公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省运会比赛现场报名,要求各市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名表和电子版报名表都带到现场进行报名。联系人:孙长伟,电话:13500757066,逾期报名不予受理(为维护竞赛的公平,中心收到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后不允许更换人员,不允许改组、改项)。同时请各代表队于4月7日14:00后登陆“数智体育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所有信息需要与之前邮寄的纸质版报名单完全一致,若不一致以纸质版报名单为准。网上报名截止日期:4月8日14:00整,联系人:初紫峤,电话:13080779577
(二)运动队、裁判员请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十、仲裁委员、技术代表会和裁判员:由辽宁省体育局统一选派,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一、器材装备
竞赛器材、运动员装备要求详见补充通知。
十二、本次比赛接受各年龄组“达级”申请
运动等级方式为授予制,运动员无需上交申请,等级证书为电子证书,待公示等流程结束后,体育局统一设计、编号,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布,自行下载打印。具体实施办法详见总局政策法规:
https://www.sport.gov.cn/zfs/n4974/c27632556/content.html
十三、赛风赛纪及反兴奋剂按辽宁省体育局有关规定执行违者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辽宁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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