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中学生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6年全国中学生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二、执行单位
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中小学游泳分会。
三、承办单位
蚌埠中奥体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026年5月27日18:00前2.比赛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6月1日3.离会时间:2026年6月2日12:00前
五、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赛项目
1.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
2.蛙泳:50米、100米、200米
3.仰泳:50米、100米、200米
4.蝶泳:50米、100米、200米
5.个人混合泳:200米、400米
6.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7.男女混合接力:男女4×100米自由泳接力(2男2女)、男女4×100米混合泳接力(2男2女)
(二)竞赛分组
高中组(男、女)、初中组(男、女)
六、运动员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每支参赛代表队参赛学生需来自同一所学校,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在校、在读中学生。
2.香港、澳门运动员应在报名时自行征得所属协会同意,签署并上传《港澳运动员同意参赛承诺书》(见附件1)。
(二)参赛年龄
1.高中组(男、女)
满足高中学籍要求,2007年9月1日(含)之后至2010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者。
2.初中组(男、女)
满足初中学籍要求,2010年9月1日(含)之后至2013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者。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方法
各参赛单位登录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官网,点击页面右下角“赛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https://www.sports.edu.cn/)。报名开放时间为2026年5月9日,截止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报名要求
1.参赛人员要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参赛。
2.每所参赛学校可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含教练员和队医)人数与运动员人数按照1:3的比例报名。例如:1-3名运动员可报1名官员,4-6名运动员可报2名官员,以此类推。(注:参赛单位所报领队或教练必须为学校在职人员,运动员家长、裁判员不得兼任)。
3.本次比赛设初中组(男、女)、高中组(男、女)。每所学校可报名参加对应组别比赛,每个组别限报15人,如果学校为十二年一贯制或者完全中学,可按学校各学段设置报名参加对应组别比赛。
4.各参赛单位参赛运动员需认真填写参赛项目报名成绩,报名成绩为个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的最好成绩,没有报名成绩的运动员作为成绩最差的运动员进行编排。
5.所有参赛运动员在进行网络报名时,须签署并上传《运动员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2),工作人员须签署并上传《辅助人员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见附件3)并上传,完成参赛报名。
6.每名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队报名一个组别比赛。每个比赛项目各参赛单位限报3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接力项目不限;接力项目各项限报1队,男女混合接力项目每队男、女各2人参加。
7.本届比赛参赛名额依据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准入,运动员人数限定为1500人,报满后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到地点
蚌埠市游泳跳水馆
(四)报到提交材料
参加比赛的运动队报到时必须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参赛运动员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如丢失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证明材料)。
2.盖章报名表原件。
3.参赛运动员电子学籍原件(盖校章)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中学)。
4.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证明(3个月以内体检视为有效,检查需包含心电图)。
5.保险单据(各参赛代表队所有人员须自行购买关于本次比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内容包括:意外身故和残疾(保额不低于10万);意外医疗(包含门急诊和住院费用,保额不低于2万);保险有效期时间须包括往返途中)。
6.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件4)。
以上材料组委会将在报到时统一验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界泳联最新竞赛规则。
(二)50米、100米项目采用预决赛,其它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分组决赛。
(三)处罚
凡出现以下违规行为的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个人(全队)参赛成绩、取消个人(全队)参赛资格、禁止个人(全队)参加联合会相关比赛的处罚。
1.报名后未到赛区报到。因病、因伤除外,但须出示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书并发送至邮箱:ztxyyfh@126.com。
2.开赛后运动员无故弃权。因病、因伤弃权除外,但须出示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书。
3.运动员在比赛池或热身池佩戴划水掌和脚蹼。
4.运动员在比赛池或热身池未按泳道标识进行游进和冲刺练习。
5.违反《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违反竞赛规程及相关通知要求,干扰、影响赛事正常进行、运动员参赛、裁判员执裁的相关人员等。
(四)反兴奋剂要求
本次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情况进行兴奋剂检查。凡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及兴奋剂违规人员将取消已获的成绩和名次,取消本队所有团体分数和名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九、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
1.各组别均录取前8名。
2.如参赛组别(项目)不足8人或8队(含),则按实际参赛数量减一录取名次。如报名参赛组别不足3人或3队(含),则取消该设项,组委会将提前通知相关参赛单位,可按照竞赛规程更改参赛项目。
3.按总分分别录取高中组总团体、高中男子组团体、高中女子组团体前8名;初中组总团体、初中男子组团体、初中女子组团体前8名。
(二)团体总分计分办法
1.个人项目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2.接力项目前八名按18、14、12、10、8、6、4、2计分。
3.如团体总分相等,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三)奖励办法
1.获得前8名的运动队(员)颁发成绩证书;获得前3名的运动队(员)颁发奖杯(牌)。获得各组别团体前8名的单位颁发奖杯(或牌匾)。
2.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并颁发荣誉证书,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3.成绩证书和荣誉证书均为电子证书,赛后公示无异议,可登录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证书下载平台按要求进行下载。
4.本次比赛有效成绩达到“2026年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比赛(总决赛)”参赛标准并符合参赛年龄要求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总决赛。
十、运动员技术等级
本赛事已纳入2026年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赛事名录,可达一级运动员等级。相关要求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游泳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十一、开闭幕式、颁奖仪式、联席会须知
按组委会要求各参赛队伍须参加开幕式、闭幕式、颁奖仪式及领队、教练员赛前联席会,如无故不参加的有关人员,将取消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十二、技术官员:
根据《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裁判员选派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试行)》。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技术代表、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等由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与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共同选派技术官员,其余不足部分由赛区推荐选派。
十三、经费
(一)食宿费
为保障赛事安全,本次比赛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参赛人员食宿费自理,由提供食宿服务单位自行收取并开具发票,收费标准300元/人/天,超编人员不予接待。
(二)保证金
为加强对参赛队伍的管理,保证赛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参赛队伍在比赛期间须缴纳保证金,每队3000元,在比赛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代表队,将如数退还保证金。
(三)其他费用自理
十四、赛风赛纪
1.各参赛学校应加强赛风赛纪管理。
2.组委会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赛会相关规定对违反赛风赛纪规定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3.赛会期间如对参赛运动员资格问题有异议,可向纪律监督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相关材料、申诉费。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报名联系人:李阳,010-66093737
2.赛区报到联系人:顾茜子,18256025661
3.中小学游泳分会联系人:高冰洁,18519518626
4.学体联联系人:田博,010-66093786。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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