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南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5年5月29日-6月4日在焦作市太极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
二、竞赛项目
50、100、200、400、800、1500米自由泳、50、100、200米仰泳、50、100、200米蛙泳、50、100、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个人混合泳、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蝶泳全能、4X50米自由泳接力、4X100米自由泳接力、4X50米混合泳接力、4X10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X5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X100米混合泳接力。
全能项目
自由泳全能:50、100、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仰泳全能:50、100米仰泳,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蛙泳全能:50、100米蛙泳,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蝶泳全能:50、100米蝶泳,4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一)所有组别皆可授予等级称号。
(二)上述比赛接力项目第一棒达到单项成绩标准的,可按单项成绩授予相应等级称号。
(三)全能中所包含小项,可按照单项成绩授予相应等级称号。
三、参赛单位
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济源示范区、省体育局所属业余体校、省市联办重点后备人才基地。
四、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须符合《河南省青少年体育竞赛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运动员赛前三个月内,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竞赛,并购买相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予参赛。
(三)运动员需签署《自愿参赛责任风险告知书》。
五、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必报领队1名,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等按参赛运动员6比1的比例报名,不足6名运动员按照6名运动员计算,6名运动员以上,每增加6名运动员增加1名工作人员(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二)运动员年龄分组
公开组: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14-15岁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12-13岁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11岁组: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0岁组: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9岁以下组:2016年及以后出生
(三)无正当理由或无故拒不参加河南省游泳赛艇皮划艇中心组织的集训或调训的运动员,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四)各单位要统筹做好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河南省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对于赛会期间参赛运动员出现的安全等问题,由所代表的单位全权负责。
(五)各单位领队和主教练有管理本队运动员家长的职责,如家长出现扰乱比赛秩序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该队进行处罚。
(六)运动员报项
1.14-15岁组、公开组的运动员限报4项只参加单项比赛,不设接力项目。
2.12-13岁组、11岁组和10岁组的运动员必须参加一项全能项目的比赛,未报全能项目比赛的运动员,不能参加单项比赛,所报单项不与全能所设小项重复,12-13岁组除全能外限报三项。
3.9岁以下组运动员参赛单项:50米自由泳腿、50、4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腿、50米仰泳,50米蛙泳腿、50米蛙泳,50米蝶泳腿、5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其中400米自由泳和200米混合泳必报一项,亦可两项都报。必报50米自、仰、蛙、蝶腿其中一项,亦可兼报。
4.12-13岁、11岁组另可报4X100米自由泳接力、4X10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X100米混合泳接力;10岁组、9岁以下组可另报4X50米自由泳接力、4X5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X50米混合泳接力;11岁组和10岁组的运动员单项不设800米、1500米自由泳、400米个人混合泳。
5.10岁组全能由4项改为5项,增加100米单项打腿(与全能泳式相同)。
6.参加相关组别的运动员比赛成绩必须达到如下标准:
组别 400米自由泳 200米混合泳
9岁以下组 07:15.00 03:45.00
10岁组 06:45.00 03:30.00
11岁组 06:00.00 03:15.00
12-13岁组 05:50.00 03:05.00
7.年龄组接力各单位限报1队,运动员不可跨组参赛。
(七)本次比赛达到相应标准的运动员方可参加下半年河南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因代表河南省备战全国比赛,无法参加本次比赛的,由代表单位申请,中心备案可直接参加省锦标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世界泳联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报到时进行参赛资格审核,检录时使用人脸识别身份核验终端(人脸识别仪)现场核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
(三)报名或参赛不足6人的个人项目、4队的接力项目,将取消该项目比赛。
(四)进行全能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在200米混合泳或400米自由泳出现犯规,可参加所剩全能和单项的比赛,但不录取全能名次。
(五)所有项目均采取一次性预决赛。
(六)凡拒绝竞赛资格检查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
(七)本次比赛已通过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备案,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最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
(八)处罚
1.运动员未游完全程、故意慢游、超出关门时间,取消余下所有项目参赛资格,已获得的比赛成绩全部取消。运动员比赛中超过关门时间,将被终止比赛。
2.运动员因病弃权,需在技术会提交弃权申请,并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赛中无故弃权需交纳300元弃权费。
3.运动员训练热身时,不得佩带划水掌;必须按要求游进和冲刺练习,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4.如未按规定交纳罚款的参赛队,将取消其参加我中心承办的下一次比赛的参赛资格。
5.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并上报省体育局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凡发现违反反兴奋剂管理规定者,取消其参赛资格。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比赛录取前八名,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录取。
(二)获得各项目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奖励证书,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八、赛风赛纪反兴奋剂
为弘扬体育精神,维护公平竞争的比赛环境,严肃赛风赛纪。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需签署《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九、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单位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报项,报名结束后,各单位必须于5月xx日前,将电子档报名表发到指定邮箱yybsbm@163.com。
(二)请各代表队于5月20日前将签署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自愿参赛责任风险告知书》,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开具的身体健康证明、购买的相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扫描发到指定邮箱yybsbm@163.com,纸质版于报到时提交。河南省游泳赛艇皮划艇运动中心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50号联系人:夏天电话:63862931
(三)各单位按要求到赛区报到,否则不能参加比赛。逾期不报到者按弃权论。
(四)运动项目中心在运动员报到时核准其注册资格、参赛年龄、代表单位等条件符合竞赛规程。
九、裁判员的选派严格按照《河南省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裁判员选派及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十、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另行通知。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省体育局。
附件:
1.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2.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3.2025年河南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参赛标准
2025年1月17日
附件3
2025年河南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参赛标准
一、公开组、14-15岁组
2025河南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各单项取得前12名可参加锦标赛,达标项目不可更改。达标项目不及3项者,可补报其他项目,参赛项目不得超过3项。
二、12-13岁组、11岁组、10岁组
2025河南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全能项目前16名运动员可参加锦标赛,全能项目不可更改,单项不限。
三、9岁以下组
各单项取得前24名运动员可参赛,项目不再更改。达标项目不及3项者,可补报其他项目,参赛项目不得超过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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