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各奖项评选办法

附件 2
2026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各奖项评选办法
根据《2026 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竞赛规程总则》文件精神,特制定 2026 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各奖项评选办法。
一、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评选范围
各区参赛代表团。
(二)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并执行《2026 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竞赛规程总则》及单项竞赛规程等规定。
2.代表团需建立健全内部教育管理机制,加强对运动员(队)的日常引导与赛场约束。全体参赛人员需严格遵守赛场纪律,自觉践行“尊重规则、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的体育准则,比赛中展现顽强拼搏、奋勇争先的态度,秉持“胜不骄、败不馁”的优良作风,赛出风格和赛出水平,坚守公平竞争的体育初心,表现出良好的体育精神和道德风貌。
3.代表团存在下列任一行为的,将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1)违反参赛资格规定,在参赛人员年龄,性别,身份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2)比赛中不积极不主动,消极比赛,影响公平竞争的;
(3)为谋取不当利益,操纵比赛结果的;
(4)实施,组织或教唆,强迫他人实施闹赛、罢赛,无故弃权、拒绝领奖等扰乱赛场秩序行为的;
(5)故意伤害他人,损坏财物等出现赛场暴力行为的;
(6)不服从裁判员判罚,以指责、谩骂、攻击裁判员等方式干扰裁判员正常执裁的;
(7)不按正常程序申诉、不按事实举报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8)存在不尊重观众,与观众发生言语冲突等不文明言行的;
(9)发表不当言论、传播虚假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0)发生兴奋剂违规行为的;
(11)其他违背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三)评选办法
代表团道德风尚奖评选工作由组委会竞赛部负责,根据评选条件,综合听取各方意见,形成推荐名单,报组委会审核确定。
(四)评选名额
代表团的评选名额不限。
(五)奖励办法
对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团进行表彰,并授予荣誉锦旗。
二、团体奖牌奖、团体总分奖
(一)评选范围
各区参赛代表团。
(二)评选办法
1.团体奖牌奖统计、排名办法以区为单位,将每个代表团在系列赛各项目总决赛中获得的奖牌相加,即为该代表团团体奖牌数。金牌数多者名次列前;金牌数相同,则银牌数多者名次列前;银牌数相同,则铜牌数多者名次列前;金、银、铜牌数均相同,则名次并列,将并列名次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
2.团体总分奖统计、排名办法以区为单位,将每个代表团在系列赛各项目总决赛中获得的分数相加,即为该代表团团体总分。分数高者名次列前,分数相同,则再按团体奖牌奖排名办法执行。
(三)奖励办法
对获得团体奖牌奖、团体总分奖前十名的各区代表团进行表彰,并分别授予荣誉奖杯。
三、年度最佳运动员、最佳教练员
(一)评选范围
本年度各项目参赛运动员、教练员。
(二)评选条件
1.最佳运动员
(1)遵守竞赛规则及有关规定,在参赛过程中服从裁判,作风端正,勇于进取,顽强拼搏,能体现良好的体育道德风貌,无竞赛纠纷事件和违纪行为发生。参赛单位任一运动员在本年度系列赛中出现一次或一次以上违反赛风赛纪事例,并受到单项竞委会处罚的,则取消该代表团该项目最佳运动员评选资格。
(2)比赛成绩突出各项目依据本年度系列赛总决赛名次,有一项排名第一的运动员方可提名。其中,田径、游泳、跳水、水上(赛艇、皮划艇、帆船、帆板)、体操、射箭、射击、自行车(公路、场地)项目的各小项,成绩突出或表现优异可作为提名依据;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击剑以单项成绩为主要依据,以总决赛成绩为依据;棋牌项目以个人项目决赛成绩为主要依据。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获得前三名队伍中参赛并上场的运动员,在实际比赛中表现突出,或具备较大发展潜力,可提名为“最佳运动员”。
各项目可在以上评选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详细评选办法。
2.最佳教练员
(1)有较强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所带队伍比赛成绩突出,作风正派,无竞赛纠纷事件发生,能体现良好的体育道德风貌。参赛单位任一教练员在本年度系列赛中出现一次或一次以上违反赛风赛纪事例,并受到单项竞委会处罚的,则取消该代表团该项目最佳教练员评选资格。
(2)各项目以教练员所带训运动员在总决赛获得成绩为依据,金牌数多者优先,金牌数相等则银牌数多者优先,银牌数相等则铜牌数多者优先,再相等则总分多者优先。(三)评选名额
各项目最佳运动员、教练员评选名额详见附表1。
(四)评选程序
1.申报
(1)各区体育局根据相关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填写《申报表》(见附表 2、3),于各项目总决赛最后一个比赛日结束后1周内报相关项目协会。
(2)足球、篮球、排球最佳运动员申报名额为:获得第一名的运动队申报人数不超过 2 人,获得第二、三名的运动队申报人数为 1 人。其他项目符合评选条件即可申报。
(3)教练员比赛成绩为该教练员实际带训的运动员在本年度系列赛获得的比赛成绩,不得随意分配。
2.提名
(1)由各相关项目协会组织本项目教练员委员会、裁判员代表,依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最佳运动员、教练员申报人员进行梳理、审核、提名;提名时,各项目应综合考虑男、女各年龄组别的名额数量分配。
(2)各奖项提名人员在《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7 月 30 日前,将《申报表》送交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联系人:谭老师,电话:31211119,联系地址:徐汇区零陵路800号久事体育大厦 8 楼(竞赛部),邮编:200030。
3.审核公示
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提名名单进行审核,并在上海青少年体育网公示一周。
4.公布表彰组委会对最佳运动员、最佳教练员名单进行公布,并于本年度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总结大会上予以表彰。
(五)奖励办法
对评为“最佳运动员、最佳教练员”的个人授予奖状。
四、年度优秀裁判员
(一)评选范围
参与本年度系列赛各站比赛执裁的裁判员。
(二)评选名额
各分项原则上按 10∶1 的比例评选。
(三)评选条件
遵守裁判员守则,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向上,互帮互助,执裁中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从事市级及以上比赛执裁工作 3 年以上。
(四)评选程序推荐
各项目竞委会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确定推荐名单,于系列赛所有项目比赛结束后一周内将《申报表》(见附表4)报送至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联系人:谭老师,电话:31211119,联系地址:徐汇区零陵路800 号久事体育大厦8楼(竞赛部),邮编:200030。
2.审核、公示
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组委会组织人员对推选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在上海青少年体育网公示一周。
3.评选表彰
组委会对优秀裁判员进行公布,并于本年度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总结大会上予以表彰。
(五)奖励方法
对评为本年度“优秀裁判员”授予荣誉奖状。
五、各项目比赛奖励
各项目竞委会根据《2026 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竞赛规程总则》中的录取名次与计牌计分办法,统计、公布总决赛奖牌榜和总分榜,并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总决赛设立相应奖励。
附表:
1.2026 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各项目最佳运动员、教练员名额分配表
2.2026 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最佳运动员申报表
3.2026 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最佳教练员申报表
4.2026 年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精英系列赛优秀裁判员申报表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