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成渝青少年春季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宗旨
1、全面贯彻党中央对青少年树立“健康第一”的重要指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体质。
2、通过比赛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参观红岩革命烈士纪念馆。
3、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提高游泳技能,为国争光。
二、比赛难点
国家不拿一分钱,全民筹资办比赛。
三、比赛亮点
团体总分第一名奖金8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四名2000元,第五、六名各1000元。
比赛成绩达运动健将奖金1000元、一级200元、二级100元。
四、组织单位
亚洲国际体育赛事发展中心
重庆985体育赛事有限公司
五、技术指导
亚洲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
六、承办单位
重庆渝北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
七、合作单位
中国洲克控股有限公司
八、赛事律师
重庆雾都律师事务所
九、办赛经费
办赛经费由组织单位、参赛单位筹资解决。
十、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5年3月28-29日重庆渝北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
十一、竞赛分组与比赛项目
6-7岁组:(限2018年-2019年出生者)50米爬腿、50米爬手、50米自、50米蛙腿、50米蛙、50米仰腿、50米仰、50米蝶腿、50米蝶、100米个混。
8岁组:(限2017年出生者)50米爬腿、50米自、100米自、50米蛙腿、50米蛙、50米仰腿、50米仰、50米蝶腿、50米蝶、100米个混、4×50米自、4×50米混。
9岁组:(限2016年出生者)50米爬腿、50米自、100米自、50米蛙腿、50米蛙、50米仰腿、50米仰、50米蝶腿、50米蝶、100米个混、4×50米自、4×50米混。
10岁组:(限2015年出生者)50米爬腿、50米自、100米自、50米蛙腿、50米蛙、50米仰腿、50米仰、50米蝶腿、50米蝶、100米个混、4×50米自、4×50米混。
11—12岁组:(限2013-2014年出生者)50米自、100米自、50米蛙、100米蛙、50米仰、100米仰、50米蝶、100米个混、4×50米自、4×50米混。
13—14岁组:(限2011-2012年出生者)50米自、100米自、50米蛙、100米蛙、50米仰、100米仰、50米蝶、100米蝶、200米个混。
15—17岁组:(限2008-2010年出生者)50米自、100米自、50米蛙、100米蛙、50米仰、100米仰、50米蝶、100米蝶、200米个混。
十二、竞赛时间与年龄分组
3月28日下午:6-7岁组、8岁组
3月29日上午:9岁组、11-12岁组
3月29日下午:10岁组、13-14岁组、15-17岁组
十三、参加单位
成渝地区及四川各游泳俱乐部、游泳学校、游泳池馆、各体育企业组队参加。邀请全国各游泳俱乐部参加,奖金颁发相同。
十四、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所在地户口页。
2、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购买由组委会组织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完成参赛免责声明及盖章签字手续方能参赛。
十五、组队和报名
1、各运动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报名人数不得高于60人,也不得低于10人,个人参赛限报6项,不得少于3项,接力除外。各项接力限报两个队,运动员不得跨组、跨单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参赛。人数多的俱乐部可组多支队伍参赛。
2、各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队)则按实际参赛人数(队数)录取。
十六、竞赛管理
1、本次比赛如遇运动员在免责声明,赛中体检、随队家长闹事等违规行为,一律取消该队贡献奖。
2、运动员比赛检录时必须出示该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口页复印件。如发现有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该队所获团体总分名次和奖金。
3、参赛运动员报名后不得退赛,因病因伤不参加比赛者一律不退费也不顺延。报名时因运动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搞错造成的严重后果自负。
4、比赛采用大屏显示电子计时,所有项目只进行决赛,同组或不同组运动员成绩相同名次并列。
5、各种泳姿分解技术比赛在水中出发,统一使用A型打水板,长度不得超过40公分,各队自备,使用其它打水板比赛成绩无效。
6、运动员比赛可在出发台上出发,也可在出发台下和水中出发,出发信号是电笛声。
7、100米个人混合泳在四种泳姿中任选两泳姿每种游50米,泳姿顺序自定,不得重复。
8、为了不影响各队参赛年终总积分排名及奖金,各队不要随意变换参赛队名。
9、第三场比赛开始后,各领队教练到编排组检查该队成绩证书是否有误,待比赛结束后签字领取,比赛全部结束再提出证书有误或遗漏概不受理。
10、本次比赛四种泳姿50米腿凡创重庆市最高纪录(前一组运动员创新纪录,后一组运动员必须超前一组运动员的纪录才算创纪录,余类推),对创纪录运动员主管教练将进行奖励(奖金100元)。
11、秩序册各队须提前预订并交费。
12、运动员参赛服务费每项100元,(报两项者则按每项150元交费)接力每项300元。
13、运动员应交高危项目赛事保险费和体检费每人共90元,赛事保险赔付仅限于运动员比赛在游泳池馆中意外伤害事故赔偿。
14、在竞赛规程中附件2下载接力棒次表,填好后各队报到时上交,过时不予受理。
15、本次赛事将进行线上直播投票评选,不愿意参与者提前与竞委会联系。
16、本次比赛运动员检录后将分批进行体检,完后立即比赛。
17、本次锦标赛运动员比赛成绩可作为2025年重庆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和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报名成绩。
18、本次比赛将为各队赠送带国旗运动装全套,满30名运动员送一套,满50名送两套。
19、本次比赛各队统一在运动员休息区候赛。20、本次比赛如遇严重疫情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比赛顺延。
十七、团体总分计算及奖励
1、各单项比赛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录取前六名按16、13、11、9、7、5计入团体总分。
2、团体总分的计算是按各队参赛项数计算,每报一项计2分,接力另计8分。运动员比赛成绩达运动健将加50分,达一级加20分,二级加10分。
3、各队报名项数及接力报项得分加上比赛得分及达等级加分等于该队团体总分。对获团体总分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牌,对获单项前八名(接力前六名)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对获团体总分前六名运动队颁发奖金。
4、组委会将对各运动队按竞赛费以20%作为贡献奖以现金颁发各运动队。
十八、技术官员与裁判员
由成渝地区互派技术官员、游泳国家级和一级裁判执裁。
十九、竞赛规则
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2023-2025年游泳竞赛规则及补充规定。
二十、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的评选与奖励
1、获团体总分前六名的各运动队每队评选一名优秀教练员,并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
2、对获团体总分前六名运动队每队评选两名优秀运动员,并颁发优秀运动员证书。
3、评选十名优秀裁判员并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二十一、报名及报到
1、本次赛事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代表队于2025年3月1日至3月20日扫二维码(竞赛规程附件3)登陆报名网站找到本次赛事后登陆报名,报名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531-88816039。
2、各运动队须在2025年3月20日前将该队参赛服务费(以项数计算),体检费与参赛保险费(以人数计算)汇至组委会指定开户行,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张锦连,
帐号:6212263100011174351,也可加微信转账(微信号:18983703269)。
未按规程规定时间,拖延交费的运动队停发教练员贡献奖。
3、各参赛队领队教练2025年3月28日上午9点到重庆渝北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报到,各队交参赛纸质免责声明,接力棒次表,按规定领取运动服装,不再召开领队教练员大会。裁判员于3月28日上午9:30参加裁判大会。各运动队适应比赛场地(试水)安排在3月28日上午11-12点进行。各队试水禁止运动员在出发台上跳水,违犯者后果自负,并停发教练员贡献奖。
4、各参赛队食宿交通自理,可选择从重庆西站下坐地铁5号线、10号线到中央公园西下,出1号口往全民健身中心方向前行500米达游泳馆。各队候赛休息区先到先得。推荐酒店:023-62752226。(游泳馆附近)
二十二、该竞赛规程解释权为大会组委会,规程中未尽事宜,详见补充通知。
附件 1:参赛免责声明
附件 2:接力棒次表
附件 3:网上报名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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