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沈阳市青少年游泳比赛暨苗子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6日-27日
地点:沈阳市体育运动学校-游泳馆
(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31号)
二、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艺术与科技创新发展联盟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游泳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主办单位:沈阳市游泳协会
协办单位:
智盈体科(北京)赛事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希西里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积分认证:NFEA新未来国际教育联盟
三、竞赛项目及年龄组规定:
(一)男女U14及以上组、男女U13组、男女U12组、男女U11岁组:
50米、100米、4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仰泳;
50米、100米蛙泳;
50米、100米蝶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二)男女U10组、男女U9岁组、男女U8岁组、男女U7及以下岁组:
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
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
50米爬泳打腿、50米仰泳打腿、50米蛙泳打腿、50米蝶泳打腿;
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三)参赛年龄组规定:
14岁及以上组(含14岁):限201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13岁组:限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者;
12岁组:限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者;
11岁组:限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者;
10岁组:限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者;
9岁组:限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者。
8岁组:限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者。
7岁及以下组(含7岁):限201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四、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领队1人,教练员按运动员报名人数5:1配备,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三项(接力项目除外)
(三)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且不得越组报名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要向承办单位提交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五)凡参加本次比赛运动员需交纳赛事服务费及保险费,参赛运动员由组委会统一为参赛运动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本次比赛不集中安排食、宿,如有需求请关注竞赛群内通知。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所有竞赛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分组决赛。
(三)每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允许比赛但不录取名次不计分。
(四)打腿比赛,运动队自备“A”型打水板。蝶泳腿、蛙泳腿、爬泳腿,均持A字板在水下一手持板,一手握仰泳出发器做好出发准备,出发后双手握A字板凹槽处游进,全程双手不许脱板;到达终点时,必须以板触壁。仰泳腿,面对出发台,双手抓住仰泳出发器做好出发准备,出发后立即进行仰泳上下交替打腿,不允许打水下反蝶泳腿,呈流线型仰泳腿游完全程,到达终点时,必须呈仰卧姿势触壁。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各单项、接力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记取得分;
(二)单项、接力前八名按13、11、10、9、8、7、6、5计分。
(三)设团体总分奖:14岁及以上组、13岁组、12岁组、11岁组、10岁组、9岁组、8岁组、7岁及以下组运动员各项名次得分累计相加计取团体总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四)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牌匾)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各队指定专人统一进行报名,所有运动员所报参赛项目必须填报报名成绩(接力除外)。比赛采用数智体育网上报名方式,请所有参赛队于时后,微信搜索“数智赛事通”小程序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5日09:00时,过时不予补报。
(二)报到:运动队于赛前1天,裁判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八、缴费:
1、本次比赛收取运动员赛事服务费:300元(含保险、赛事服务、证书等)本次比赛成绩免费获得NFEA新未来国际教育联盟的积分认证,可作为沈阳市游泳特长生中高考降分优先录取的凭证。运动员所获积分同步累积给教练员,教练员积分同步累积给俱乐部,可作为年度星级俱乐部、星级教练员评选依据。
2、各队报名参赛前需认真考虑,竞赛服务费和个人保险费一经收取将不予退款;
3、请各代表队微信添加竞赛财务负责人缴费,添加时请备注代表队名称;
4、缴费时需上交电子版报名单(含身份证号);
5、缴费后方可进入本次比赛参赛群;6、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7、缴费联系人,佟老师:15640226262
九、仲裁、技术代表和裁判员,由沈阳市游泳协会统一选派,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游泳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沈阳市游泳协会2025年3月28日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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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泉州市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5年泉州市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竞赛日期:待定
比赛地点:2025-04-28 至 2025-04-29
1参赛单位:各县(市、区)
四、竞赛项目
(一)甲组(男、女):
50 米自由泳、100 米自由泳、200 米自由泳、400 米自由泳:100 米籼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
(二)乙组(男、女):50 米自由泳、100 米自由泳、200 米自由泳、400 米自由泳、200 米混合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 米蛙泳、100 米蝶泳、200 米蝶泳、4×100 米自由泳接力、4×100 米混合泳接力;
(三)丙组(男、女):
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蝶泳全能、4×50 米自由泳接力、4×50 米混合泳接力;
(四)丁组(男、女):
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蝶泳全能、4×50 米自由泳接力、4×50 米混合泳接力;
(五)儿童组(男、女):
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蝶泳全能、4×50 米自由泳接力、4×50 米混合泳接力;
五、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具有泉州学籍,完成市级注册,并代表泉州市参加省级注册,凡注册到外地市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二)运动员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赛。
(三)运动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身体健康证明和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兵组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出生;
丁组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出生;
儿童组 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参赛人数: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运动员50人,男女运动员人数可自行调剂。
(六)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所有比赛名次。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甲组、乙组每人限报二个单项;丁、丙、儿童组每人限报二个全能(以上报项均不含接力)。
(三)比赛采用一次性决赛。
(四)参加二项全能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只需要参加一次200米混合泳和 400 米自由泳的比赛,成绩得分带入下一项全能。
(五)全能项目各单项成绩得分按《游泳训练大纲》评分表执行。全能项目中各规定的单项成绩得分之和为全能总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则以200米个人混合泳成绩优者名次列前。
(六)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则不得参加当日及以后任何项目比赛。
(七)参赛运动员赛前、赛中因病弃赛、弃权的,须向竞赛组提交正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参赛人数不足6人队(含6人、队)减一录取,只有2人、队参加不比赛,可在技术会上改报项目。
(二)计分方法:各全能及各单项均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接力计分加倍;团体总分按各单位运动员名次得分总和分别录取男、女团体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如总分相等,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参赛数不足录取数,按实际数录取。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须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赛前30天寄至泉州市体育局竞训科,并将电子报名表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市体育局竞训科邮箱(22130036@163.com),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以不参赛论。(二)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向大会交验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体检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证件资料不全者,不得参加比赛。
九、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正编人员每人每天自交食宿费130元,超编人员费用自理,每人每天 250 元。
十、赛事技术官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方,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河南省第三届学生游泳(中小学生组)比赛竞赛规程
河南省第三届学生游泳(中小学生组)比赛竞赛规程
一、织机组构
主办单位:河南省学生体育总会
河南省游泳运动协会
承办单位:河南省学生体育总会游泳协会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协办单位:河南环梦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6月21日(周六)-6月22日(周日)
地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龙子湖校区)游泳馆
三、竞赛组别
(一)中学生组
(1)初中组:201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高中组:201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小学生组
A组:7-8岁组(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出生)
B组:9-10岁组(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出生)
C组:11-12岁组(2013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出生)
四、比赛项目
(一)中学生组
50米、100米自由游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蝶泳,男子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子4×50米混合泳接力,女子4×50米自由泳接力,女子4×50米混合泳接力。
(二)小学生组
(1)7-8岁组
50米自由游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男子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子4×50米混合接力,女子4×50米自由泳接力,女子4×50米混合泳接力。
(2)9-10岁组
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蝶泳,男子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子4×50米混合接力。女子4×50米自由泳接力,女子4×50米混合泳接力。
(3)11-12岁组
50米、100米自由游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蝶泳,男子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子4×50米混合接力,女子4×50米自由泳接力,女子4×50米混合泳接力。
五、参赛办法
(一)以学校、俱乐部或培训中心为单位参赛(出现学校和俱乐部对报名单位存在争议的服从学校调配,否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运动员需能完成所报项目的比赛,参赛单位对报名运动员的游泳能力负有审核责任。
(三)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报1-3人。
(四)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五)按参赛年龄组要求,不得越组报名。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不得跨组别参加比赛。
(三)各项目报名少于3人(队),则取消该项目比赛,运动员可以在领队、教练员联席会上改报其他项目
(四)所有比赛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比赛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五)各组别每一个接力项目限报一个接力队,每个接力队限报4人。
(六)运动员参加比赛检录时,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法提供者不能参赛。
(七)对于因无故弃权和造成罢赛的运动队、运动员将取消该项目(团体或单项)比赛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取消该运动队、运动员所有项目的比赛成绩和资格。
(八)弃权、罢赛和取消比赛资格的认定解释由裁判长负责。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学籍并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学生。
(二)所有参赛的运动员须持有合法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无法提供者不能报名、参赛。
(三)运动员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者。
(四)各校报名前应对参赛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报名时如发现某运动员资格有问题,将取消其报名参赛资格,并不允许更换其他运动员报名参赛。
八、纪律要求
(一)坚持“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各参赛单位是本单位派出运动队的安全责任单位,对派出人员的安全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健康体检和安全教育,并负责参赛期间突发安全事件的妥善处置工作。
(二)各参赛单位要从培养学生诚信守法的高度,认真审核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对在比赛期间发生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及在大会期间违反大会纪律的,将视情节严重性做出严肃处理。
(三)各参赛单位有权对有异议的运动员资格问题提出申诉,申诉时可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书,同时需缴纳申诉费。
(四)各校教练员是本校资格审查第一责任人,如若运动员资格有问题,该队主教练三年内不得带队参赛。
(五)为端正赛风,严肃竞赛纪律,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理。
九、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1)各年龄组单项和接力项目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证书。
(2)不足8人(队)的减一录取。
(3)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二)计分办法:
(1)单项:1至8名分别计9、7、6、5、4、3、2、1分,接力项目计分加倍。
(2)团体总分按每一个参赛队单项和接力项目得分总和相加,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团体总分相同,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则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本次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等。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本次比赛采用“数智赛事通”小程序线上报名,请各参赛队于2025年6月16日(周一)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或从电脑端登录https://pc.vswim.cn,选择“河南省第三届学生游泳比赛(中、小学生组)”项目进行同步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6日(周一)截止。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随时联系管理技术人员:
郑老师 15854768050
(2)小程序上报名上传头像必须是免冠证件照,若未按照要求上传照片,无法参加比赛。
(3)以参赛单位组队统一报名,报名材料不完整的不接受报名,只接受每个单位一次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
换人员及参赛项目,请各参赛单位务必准确填报参赛人员及项目。
(4)为确保本次比赛的各项通知更加高效、信息传达更加及时,特此建立本官方工作交流群,群二维码见下图:
群聊:河南中小学生组游泳赛事工作群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完成后,请各参赛单位可直接从报名小程序下载后打印纸质报名表按规定时间提交给承办单位。
报名联系人:王治坤 18768876739(二)报到
报到时间:2025年6月20日(周五)14:30-17:00
报到地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体育馆1号门大厅内(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龙子湖西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报到时,须交验以下纸质版材料:
(1)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小程序下载的报名表)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本单位参赛人员及随队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含往返路途和比赛期间).
(4)《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件1)比赛联系人:王治坤18768876739
十一、参赛费用
(一)竞赛服务费
参赛者每人交纳竞赛服务费100元,用于竞赛组织与宣传等工作。
按以下相关通知汇至赛区指定账户。
收款名称:河南环梦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鼎路支行
银行账号:411899991010004803096
备注用途:参加河南省中小学组游泳比赛
汇款要求:各代表队请领队或教练员收齐后统一转入,注明学校、俱乐部名称或培训中心+参赛人数,不接受个人转账。
竞赛财务联系人:王歌 17797756515
十二、其它事项
1.仲裁委员会、裁判长、裁判员由总会游泳协会选派。
2.各参赛单位赛会期间食宿、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解决。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广东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广东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暨南大学
三、协办单位
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2025年5月21-26日在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举行
五、参赛单位
广东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其中,各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原则上应报名参加对应运动项目比赛。
六、竞速分组
男、女子均设置:甲组、乙A组、乙B组、丙组。
七、竞赛项目(共132项)
(一)甲组、丙组(男、女子各14项,男女混合接力2项)
1.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
2.蛙泳:50米,100米,200米。
3.仰泳:50米,100米。
4.蝶泳:50米,100米
5.混合泳:200米
6.接力:4×5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男女4×5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50米混合泳接力。
(二)乙A组、乙B组(男、女子各17项,男女混合接力2项)
1.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
2.蛙泳:50米,100米,200米。
3.仰泳:50米,100米,200米。
4.蝶泳:50米,100米,200米。
5.混合泳:200米。
6.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4×20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100米自由泳接力,男女4×100米混合泳接力。
八、运动员资格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学生须持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市)有关招生、录取规定,经考生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在报名截止前具有报名学校正式学籍,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的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
2.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电大、夜大、职工大学、函授大学、远程教育、自修大学和进修班、干训班(干修班)、培训班、专修班、代培班的学生均不得报名。
3.非全日制研究生及退学、休学、保留学籍、结业的学生均不得报名。
4.运动员参赛年限,不得超过其所录取专业、层次所规定的学制年限(学制年限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参赛年限以省教育厅公布的秩序册为准)。
5.思想进步、文化课考核合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运动员守则和反兴奋剂有关管理规定。
6.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检查(含心电图),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赛。
(二)分组及各组别条件
1.甲组
(1)必须符合以上“(一)基本条件”
(2)本科院校中非体育类专业的本科学生
(3)非体育类专业全日制研究生。
2.乙A组
(1)必须符合以上“(一)基本条件”
(2)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休闲体育等体育类专业及表演(武术表演)专业的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3)通过体育特长生、体育特招、体育教育、体育代表队等体育类招生政策就读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学生。
3.乙B组
(1)必须符合以上“(一)基本条件”
(2)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政策或优秀运动员保送上大学政策,录取进入本科院校的运动员
(3)本科以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身份入学,并经推荐免试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
(4)运动训练、竞技体育、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专科生、本科生。
4.丙组
(1)必须符合以上“(一)基本条件”。
(2)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非体育类专业的学生
(三)分类性赛事
凡在本届运动会闭幕前曾代表各省份、职业俱乐部、行业体协(不含学生体协)、企业参加过下列赛事的运动员(以上秩序册或成绩册为准),仅允许参加乙B组田径、游泳比赛。运动员在入大学前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过分类性赛事或入大学后参加分类性赛事的可报名参赛。但对此两类参赛者,各代表团必须在第二次报名截止前,主动将相关运动员的参赛情况(含《运动员曾参加分类性赛事明细表》赛事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等)发送到gdsdyh2025@126.com。经查实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取消相关运动员比赛资格和成绩,取消该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教练员评选资格。入大学时间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游泳: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
(四)普通专升本(本科插班生)、三二分段专升本学生、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学生、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学生,在第二次报名截止前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再按照所就读的院校、专业和层次确定参赛组别。
(五)从专科升格为本科的院校,从招收本科生开始三个学年内,可以参加丙组比赛(本科生不得参赛)或甲组比赛,但参加甲组比赛后不得再参加丙组比赛。同一所学校不得同时参加甲组、丙组比赛。
(六)运动员必须按上述要求报名,不得跨校和跨项目报名参赛,如报健美操不得再报啦啦操等。
(七)田径、游泳项目跨组别报名规则:允许甲组、丙组运动员参加乙A、乙B组比赛;允许乙A组运动员参加乙B组比赛,但不允许乙A、乙B组运动员参加甲组、丙组比赛,不允许乙B组运动员参加乙A组比赛,不允许甲组、丙组运动员相互跨组比赛。
九、报名规定和办法
(一)每单位各组别各限报一队。
(二)每组限报领队1人,各组教练员按运动员总数4:1配备,甲组、丙组限报教练员4人、运动员16名(男、女比例不限);乙A组、乙B组限报教练员5人、运动员18人(男、女比例不限)。
(三)各队必须报领队,且由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工担任,运动员不得兼教练员。各单位必须指定领队或教练员中1人,作为队伍管理和赛风赛纪责任人,并全程随队参赛。
(四)乙B组每名运动员可报2个单项,并可兼报接力;各单位各接力项目各限报1队。
(五)其他组别每名运动员可报2个单项,并可兼报1个接力;各单位各组别各单项限报男、女子各2人;各单位各组别各接力项目各限报1队。
(六)接力项目:
1.男女混合接力必须为2男2女参赛:
2.各队必须按照本队报名人数来填报接力项目数,不得多报、预报。如某队有6男4女最多只能报男子接力1项及男女合接力1项或者男、女子接力各1项或者男女混合接力2项。凡不按报名规定及本队报名人数而多报接力项目的队伍,主办单位将不予告知,直接取消该队该组别所有接力项目的参赛资格
3.甲组、乙A组和丙组凡出现运动员参加接力项目超过1项者,取消涉及该运动员参加的第二项、第三项接力项目成绩,根据成绩由后面接力队伍依次递补,并将追加扣除违规参赛单位该组别团体总分的处罚(每项接力扣除10分)。
(七)所有单项,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更改报名项目。不足3个报名单位的组别,取消该组别比赛。
(八)报名时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所报项目的近期成绩,填写不规范者按游泳竞赛规则有关办法进行编排,不填写者将不予编排比赛(接力项目除外)。
(九)大会只接受各单位各组别的首次报名材料(重复提交无效),请各单位务必核对无误后再报送报名材料。
(十)各项目报名后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参赛单位的报名不符合规程规定时,所涉及到的项目、运动员(队)视为无效报名,且不再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务必确保报名符合要求,信息准确无误。
(十一)各代表团需于2025年3月份(暂定)进行第二次报名(网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交第二次报名表(盖章原件一式二份,含电子版)。运动队领队、教练员、队医、运动员提交大一寸蓝底数码照片(拍摄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后)。每张照片以“队内职务+姓名”命名,且以项目、组别、学校为独立文件夹整队存放。第二次报名的具体时间、方式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竞赛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使用电子计时计分系统。
(三)超过10人的50米和100米项目采用预、决赛,其余比赛项目均采用分组一次性决赛。根据报名情况,部分项目将采用并组比赛,按竞赛分组录取名次。
(四)凡参加自由泳者必须用爬泳游完全程。
(五)400米自由泳设关门时间,超过关门时间还没有完成比赛者视为中途退赛,取消成绩。
1.乙A组400米自由泳:男子为7分钟,女子为8分30秒。
2.乙B组400米自由泳:男子为6分钟,女子为6分30秒。
(六)对出发故意抢跳、无故弃权或者超过报名成绩15%以上的运动员,将取消该运动员余下个人项目的比赛资格。
(七)游泳比赛中所穿游泳装备必须符合游泳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大会相关条款要求。
(八)运动员在游泳池训练热身时,应遵守赛前热身训练泳道安排,不得佩带划水掌或脚蹼,由此造成他人伤害的运动员不得参加当日比赛,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由竞委会做出相应处罚。
(九)运动员(队)不得无故弃权。凡无故弃权者,取消该项目成绩,不得参加后续比赛,并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录取名次、计分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1.各组别各单项均按成绩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队)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
2.单项比赛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二)计分办法
1.获得各组别各单项前八名者,分别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名次相同者,得分平均计算。
2.打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大学组)游泳纪录者加18分,打破全省大学生运动会游泳纪录者加9分;同时打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大学组)、全省大学生运动会纪录者,只计一个最高加分;在同一项目(含各轮次、赛次)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计一次加分。
(三)奖励
1.分别设甲组、乙A组、乙B组和丙组团体总分奖
2.各单位各组团体总分按照运动员在相应组别的各项目名次得分和破纪录得分计算总和。
3.分别录取、奖励获得各组团体总分前八名的队伍,并颁发奖杯与证书。如遇得分相等,以打破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大学组)纪录、打破全省大学生运动会纪录(项、人、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4.为获得各项目比赛前3名者颁发金、银、铜牌和成绩证书,,获得其他名次者仅发放成绩证书
5.在各项目颁奖仪式上为前3名运动员(队)颁奖时,同时为其所对应的1名主管教练员颁发证书。
(四)奖杯、奖牌和成绩证书由大会统一制作,赛区颁发。获得各单项前八名的参赛队伍,务必在颁奖仪式结束后10分钟内,派代表到比赛编排记录室签领各队的成绩证书,逾期不领取,不子补发。
十二、体育道德风尚奖
评选及奖励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具体办法另发。
十三、赛风赛纪
(一)为严肃赛风赛纪,体现学生运动会“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办会宗旨,突显教育特色,各高校须按照本规程的规定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发生。
(二)本届运动会将设立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队(员)、领队、教练员、技术官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资格及赛风赛纪监督工作,并将建立投诉举报及申诉处理机制。对本届运动会参赛运动队(员)的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向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提交经代表团秘书长签字的书面申诉和详尽证明材料(公示期间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的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决定。
(三)对冒名顶替、参赛年限超过学制年限、跨校、跨组(“田径、游泳项目跨组别报名规则”除外)组队等弄虚作假的代表团经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查实后,组委会将追加如下处罚:1.取消违规运动员参赛资格和成绩,取消该代表队相关运动员、教练员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按涉及运动员人数,在代表团竞赛总分中扣除18分/人。组委会将视具体情况,保留追加其他处罚的权利。
2.冒名顶替行为处理办法
(1)取消替赛和被替赛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和成绩,不得参加后续比赛。取消违规运动队团体总分和各项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对替赛和被替赛运动员、违规运动队领队和教练员处以禁赛(省教育厅主办的所有体育项目赛事)2年的处罚(自处罚之日起至第二年12月31日止,如2025年6月1日起到2027年12月31日止),并予以通报批评
(2)预赛、及格赛阶段。取消违规运动员(队)成绩,由后面的运动员(队)依次递升。
(3)决赛阶段。预赛、及格赛成绩有效,取消违规运动员(队)决赛成绩、名次,追回奖牌证书等,由后面参加决赛的运动员(队)依次递升。
(4)其他追加处罚视违规情况另行决定
(四)运动员资格检查
1.赛前。第二次报名结束5天后,至比赛报到前7天,各代表团报名名单将在本届运动会官网上公示两周(具体以公示通知为准)。请各代表队根据竞赛规程再次认真核查本队运动员参赛资格,并相互查看、监督同组及其他代表队运动员的参赛资格仅在公示期间接受对运动员资格的有关申诉,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时须提交由代表团秘书长签字、单位盖章的书面申请和详尽证明材料,发送到gdsdyh2025@126.com,不接受其他途径的申诉,公示期间申诉如属实则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并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非公示期内不再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的有关申诉。
2.赛中。比赛期间(本项目报到之日始),主办单位仅受理冒名顶替情况的运动员资格申诉。运动队必须在当场比赛结束30分钟内进行申诉,过时不予受理。申诉时须提交由代表队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请和详尽证明材料,递交给赛事仲裁,同时交纳2000元申诉费作为调查取证费,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作为调查取证费用不予退还(出具调查费发票)。
3.主办单位将随时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抽查,如查实运动员不符合参赛资格,将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成绩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教练员评选资格,对该队教练员处以禁赛(省教育厅主办的所有体育项目赛事)1年的处罚(自处罚之日起至下一年12月31日止),并予以通报批评。大会将视具体情况,对违规运动员保留追加其他处罚的权利,取消违规运动员成绩后,由后面参加决赛的运动员(队)依次递升,赛后取消成绩的,其他运动队团体总分名次不变,
十四、运动员资料审查
(一)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各代表团在第二次报名截止5天内,以代表队为单位,将以下资格审查资料打包压缩发邮件到gdsdyh2025@126.com。因多项赛事集中,邮件标题和压缩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省大运会代表团项目组资料审查资料”。 1.比赛报名表电子版。 2.运动员信息汇总表(运动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学习形式、专业、年级班别、层次、学制、入学时间等)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拍照)。 3.学籍证明材料。下载完整《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后:以“运动员姓名+学籍表”命名该文件 4.将运动员身份证有头像一面,或港、澳、台学生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有头像一面进行拍照,以“运动员姓名+身份证命名该照片,且每张照片大小为400K-600K. 5.每个项目每个组别单独一个文件夹(以“项目+组别+学校’命名文件夹),然后对文件夹进行压缩,再分组别发邮件到上述指定邮箱。 (二)新生录取名册 各代表团务必将所有项目报名运动员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在复印件上用荧光笔划出运动员名字,并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然后附上该项目盖章报名表的复印件,以项目、组别为单位:按照各代表队报名表上运动员顺序放置盖章后的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自行添加封面并注明“省大运会+代表团+项目+组别新生录取名册”,在2025年3月20日前快递提交大会查验(不予退还)。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701房,收件人:倪老师,电话:18620727774。 (三)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1.每队1份《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必须由领队、教练员、队医和本队所有运动员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 2.各代表队在第二次报名截止后5天内,将盖章后的报名表和《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拍照或扫描,每个项目每个组别单独一个文件夹(以“项目+组别+学校”命名文件夹),压缩后发至邮箱:inudyh2025@163.com。因多项赛事集中,邮件标题和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省大运会代表团项目组风险告知书等”。未提交的单位不允许参赛
十五、报到事宜
(一)技术代表、赛事总管、赛事总管助理、竞赛秘书等在比赛前3天报到,其他裁判员在比赛前2天报到。
(二)各运动队在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赛前适应场地安排另行通知。
(三)各代表队必须在报到当天的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事宜,领取秩序册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十六、联席会议
(一)裁判长、领队和教练员联席会议将于报到当天在赛区召开。各代表队必须派领队和教练员依时参加并签到,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
(二)领队和教练员均未参加联席会议的代表队(以签到表为准),将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教练员”评选资格,且仅接受该队对冒名顶替情况的申诉。
十七、比赛检录
每场比赛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进行检录。
(一)首选使用二代身份证检录。临时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护照、往来港澳合通行证和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其原件和电子身份证可以等同于二代身份证进行检录。
(二)首选使用加盖学校钢印的学生证。由学校统一发放的、且能够显示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和运动员姓名、大头照的证件(如一卡通等),其原件可以等同于学生证进行检录。
十八、经费
(一)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运动会有关人员的差旅费、劳务费、食宿费、保险、交通和服装等有关费用由大会负责:
(二)各代表团、代表队的食宿、交通、保险、服装和饮用水等参赛相关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
十九、服装
(一)各代表队需统一运动员比赛服装,且必须符合各运动项目规则要求。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队医和工作人员要尽量统一服装,比赛及参加规定的集体活动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
(二)裁判员以及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队医和运动员一律不得纹身、留怪异发型和明显夸张的染发。
(三)各代表队比赛服装、领奖服装如出现商业性广告、标志或文字,必须在赛前20天将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注明原因、内容、形式和涉及单位简介等),以扫描件(或拍照)形式发邮件到gdsdyh2025@126.com(邮件标题和申请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代表团项目组别运动队服装广告申请”)。发送邮件后,收到邮箱的自动回复视为发送成功,无需电话确认。服装广告须经大会邮件或电话同意后方能印制,否则队伍不能穿着印有该广告的服装比赛、领奖,并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教练员”评选资格。 二十、退赛 (一)报名后,如需整个组别退赛的参赛单位,务必在赛前7天将加盖公章的《广东省大学生体育赛事退赛申请表》发邮件到此gdsdyh2025@126.com。因多项赛事集中,发送时邮件标题和退赛文件必须同时命名为:“代表团**组游泳比赛退赛申请”。发送邮件后,收到邮箱自动回复视为发送成功,无需电话确认。
(二)整个组别退赛时,若无书面申请而直接退赛的单位,将取消所属代表团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评选资格。
二十一、裁判队伍选派
主办单位选派各项目比赛监督、技术代表、仲裁、裁判长、裁判员,辅助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十二、执行《反兴奋剂条例》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对违反《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追加通报批评、禁赛(省教育厅主办的所有体育项目赛事)1年的处罚(自处罚之日起至下一年12月31日止);对违反第二十四条或消极比赛的运动队领队、教练员追加通报批评、禁赛(省教育厅主办的所有体育项目赛事)1年的处罚(自处罚之日起至下一年12月31日止)。
二十三、其它规定
(一)保险
1.参加本届运动会各代表团的所有人员,必须办理对本次赛事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并将保险凭证复印件带到赛区以备查验。
2.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运动会有关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负责购买。
(二)集体活动规定
各代表团、代表队务必按要求参加运动会开、闭幕式及各项目比赛的开赛仪式、颁奖仪式等集体活动(一律不得穿短裤、背心)。如不按要求参加,将不予发放相关奖杯、奖牌、成绩证书,并取消相关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三)资料下载
《竞赛日程表(初稿)》《广东省大学生学籍证明表》《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广东省大学生赛事运动员信息汇总表》等,将在相关工作群中提供下载,
二十四、未尽事宜,将在广东省教育厅官网、“广东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广东高校学校体育工作群”微信群另行通知,主办单位不再书面通知
二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竞赛日程(稿v4)
第一场
1.男子乙B组50米蛙泳预赛
2.女子乙B组50米蛙泳预赛
3.男子甲组50米仰泳预赛
4.女子甲组50米仰泳预赛
5.男子乙A组50米仰泳预赛
6.女子乙A组50米仰泳预赛
7.男子丙组50米自由泳预赛
8.女子丙组50米自由泳预赛
9.男子乙B组50米蝶泳预赛
10.女子乙B组50米蝶泳预赛
11.男子甲组100米自由泳预赛
12.女子甲组100米自由泳预赛
13.男子乙A组100米蛙泳预赛
14.女子乙A组100米蛙泳预赛
15.男子丙组100米仰泳预赛
16.女子丙组100米仰泳预赛
17.男子乙B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18.女子乙B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19.男子甲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20.女子甲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21.男子乙A组100米蝶泳预赛
22.女子乙A组100米蝶泳预赛
23.男子丙组200米蛙泳决赛
24.女子丙组200米蛙泳决赛第二场
1.男子乙B组50米蛙泳决赛
2.女子乙B组50米蛙泳决赛
3.男子甲组50米仰泳决赛
4.女子甲组50米仰泳决赛
5.男子乙A组50米仰泳决赛
6.女子乙A组50米仰泳决赛
7.男子丙组50米自由泳决赛
8.女子丙组50米自由泳决赛
9.男子乙B组50米蝶泳决赛
10.女子乙B组50米蝶泳决赛
11.男子甲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12.女子甲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13.男子乙A组100米蝶泳决赛
14.女子乙A组100米蝶泳决赛
15.男子丙组100米仰泳决赛
16.女子丙组100米仰泳决赛
17.男子乙B组200米蝶泳决赛
18.女子乙B组200米蝶泳决赛
19.男子乙A组100米蛙泳决赛
20.女子乙A组100米蛙泳决赛
21.甲组4×50米男女自由泳接力决赛
22.男子丙组4×50米混合泳接力决赛
23.女子丙组4×50米混合泳接力决赛
24.男子乙B组4×100米混合泳接力决赛
25.女子乙B组4×100米混合泳接力决赛第三场
1.男子甲组50米自由泳预赛
2.女子甲组50米自由泳预赛
3.男子乙A组50米蛙泳预赛
4.女子乙A组50米蛙泳预赛
5.男子乙B组50米自由泳预赛
6.女子乙B组50米自由泳预赛
7.男子丙组100米蝶泳预赛
8.女子丙组100米蝶泳预赛
9.男子甲组100米蛙泳预赛
10.女子甲组100米蛙泳预赛
11.男子丙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12.女子丙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13.男子乙A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14.女子乙A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15.男子甲组200米蛙泳决赛
16.女子甲组200米蛙泳决赛
17.男子丙组100米蛙泳预赛
18.女子丙组100米蛙泳预赛
19.男子乙A组4×10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20.女子乙A组4×10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21.乙B组4×100米男女自由泳接力决赛
22.男子甲组4×5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23.女子甲组4×5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24.丙组4×50米男女自由泳接力决赛第四场
1.男子甲组50米自由泳决赛
2.女子甲组50米自由泳决赛
3.男子乙A组50米蛙泳决赛
4.女子乙A组50米蛙泳决赛
5.男子乙B组50米自由泳决赛
6.女子乙B组50米自由泳决赛
7.男子丙组100米蝶泳决赛
8.女子丙组100米蝶泳决赛
9.男子甲组100米蛙泳决赛
10.女子甲组100米蛙泳决赛
11.男子乙A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12.女子乙A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13.男子乙B组400米自由泳决赛
14.女子乙B组400米自由泳决赛
15.男子丙组100米蛙泳决赛
16.女子丙组100米蛙泳决赛
17.男子乙A组400米自由泳决赛
18.女子乙A组400米自由泳决赛
19.男子乙B组200米仰泳决赛
20.女子乙B组200米仰泳决赛
21.男子甲组4×10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22.女子甲组4×10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23.丙组4×50米男女混合泳接力决赛
24.男子乙A组4×20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25.女子乙A组4×20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26.乙B组4×100米男女混合泳接力决赛第五场
1.男子丙组50米蝶泳预赛
2.女子丙组50米蝶泳预赛
3.男子甲组50米蛙泳预赛
4.女子甲组50米蛙泳预赛
5.男子乙A组50米自由泳预赛
6.女子乙A组50米自由泳预赛
7.男子丙组50米蛙泳预赛
8.女子丙组50米蛙泳预赛
9.男子甲组50米蝶泳预赛
10.女子甲组50米蝶泳预赛
11.男子乙B组100米仰泳预赛
12.女子乙B组100米仰泳预赛
13.男子乙A组100米仰泳预赛
14.女子乙A组100米仰泳预赛
15.男子丙组100米自由泳预赛
16.女子丙组100米自由泳预赛
17.男子乙B组100米自由泳预赛
18.女子乙B组100米自由泳预赛
19.男子乙A组200米蛙泳决赛
20.女子乙A组200米蛙泳决赛
21.男子乙B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22.女子乙B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23.甲组4×50米男女混合泳接力决赛
24.乙A组4×100米男女自由泳接力决赛第六场
1.男子丙组50米蝶泳决赛
2.女子丙组50米蝶泳决赛
3.男子甲组50米蛙泳决赛
4.女子甲组50米蛙泳决赛
5.男子乙A组50米自由泳决赛
6.女子乙A组50米自由泳决赛
7.男子丙组50米蛙泳决赛
8.女子丙组50米蛙泳决赛
9.男子甲组50米蝶泳决赛
10.女子甲组50米蝶泳决赛
11.男子乙A组100米仰泳决赛
12.女子乙A组100米仰泳决赛
13.男子乙B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14.女子乙B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15.男子丙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16.女子丙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17.男子甲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18.女子甲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19.男子乙B组100米仰泳决赛
20.女子乙B组100米仰泳决赛
21.男子丙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22.女子丙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23.乙A组4×100米男女混合泳接力决赛第七场
1.男子乙B组50米仰泳预赛
2.女子乙B组50米仰泳预赛
3.男子乙A组50米蝶泳预赛
4.女子乙A组50米蝶泳预赛
5.男子丙组50米仰泳预赛
6.女子丙组50米仰泳预赛
7.男子甲组100米仰泳预赛
8.女子甲组100米仰泳预赛
9.男子乙B组100米蛙泳预赛
10.女子乙B组100米蛙泳预赛
11.男子乙A组100米自由泳预赛
12.女子乙A组100米自由泳预赛
13.男子甲组100米蝶泳预赛
14.女子甲组100米蝶泳预赛
15.男子乙B组100米蝶泳预赛
16.女子乙B组100米蝶泳预赛
17.男子乙A组200米蝶泳决赛
18.女子乙A组200米蝶泳决赛
19.男子丙组4×10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20.女子丙组4×10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21.男子乙B组4×10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22.女子乙B组4×10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23.男子乙A组4×100米混合泳接力决赛
24.女子乙A组4×100米混合泳接力决赛第八场
1.男子乙B组50米仰泳决赛
2.女子乙B组50米仰泳决赛
3.男子丙组50米仰泳决赛
4.女子丙组50米仰泳决赛
5.男子乙A组50米蝶泳决赛
6.女子乙A组50米蝶泳决赛
7.男子乙B组200米蛙泳决赛
8.女子乙B组200米蛙泳决赛
9.男子甲组100米仰泳决赛
10.女子甲组100米仰泳决赛
11.男子乙A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12.女子乙A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13.男子乙B组100米蝶泳决赛
14.女子乙B组100米蝶泳决赛
15.男子甲组100米蝶泳决赛
16.女子甲组100米蝶泳决赛
17.男子乙A组200米仰泳决赛
18.女子乙A组200米仰泳决赛
19.男子乙B组100米蛙泳决赛
20.女子乙B组100米蛙泳决赛
21.男子丙组4×5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22.女子丙组4×5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23.男子甲组4×50米混合泳接力决赛
24.女子甲组4×50米混合泳接力决赛
25.男子乙B组4×20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26.女子乙B组4×200米自由泳接力决赛 -
2025年深圳市少年儿童各体育单项锦标赛游泳竞赛规程
2025年深圳市少年儿童各体育单项锦标赛游泳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
支持单位:深圳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二、竞赛日期及地点
日期:2025年(待定)
地点:待定
三、参赛单位
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四、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U17组
男、女:12项
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混合泳)
(二)U15组
男、女:22项
50米自由泳
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200米(自由泳、混合泳)
400米(自由泳、混合泳)
女子800米自由泳
男子1500米自由泳
男女4×100米接力(混合泳、自由泳)
(三)U14组
男、女:22项
50米自由泳
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200米(自由泳、混合泳)
400米(自由泳、混合泳)
女子800米自由泳
男子1500米自由泳
男女4×100米接力(混合泳、自由泳)
(四)U13组
男、女:22项
50米自由泳
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200米(自由泳、混合泳)
400米(自由泳、混合泳)
女子800米自由泳
男子1500米自由泳
男女4×100米接力(混合泳、自由泳)
(五)U12组
男、女:14项
蝶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仰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蛙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自由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男女4×100米接力(混合泳、自由泳)
(六)U11组
男、女:14项
蝶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仰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蛙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自由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男女4×100米接力(混合泳、自由泳)
(七)U10组
男、女:14项
蝶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仰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蛙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自由泳全能(50米、100米、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男女4×100米接力(混合泳、自由泳)
(八)U9组
男、女:20项
5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10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200米(自由泳、混合泳)
(九)U8组
男、女:10项
50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
200米自由泳
五、参赛办法
(一)参赛年龄
U17组(16-17岁):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U15组(15岁):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者;
U14组(14岁):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U13组(13岁):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者;
U12组(12岁):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者;
U11组(11岁):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者;
U10组(10岁):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者;
U9组(9岁):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者;
U8组(8岁):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
(二)以区为参赛单位报名,各区必须组队参加。每区限报1支队伍。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按参赛运动员1:6配置,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不含接力),各单项各单位限报3人。有全能项目的组别,运动员必须选报一项全能方可兼报一个单项。接力项目每队每组别限报男女各一队,且接力项目运动员不可跨组参赛。
(三)运动员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符合《2025年深圳市少年儿童各体育单项锦标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运动员必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赛。
(五)港澳台地区及国外身份运动员不占各代表队参赛名额,只允许参加个人、双人项目,其成绩分数不计入各区单项总分(已代表深圳市完成广东省注册的除外)。
(六)各参赛单位必须提供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的比赛期间(含报到、离会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参赛运动员须经区以上(含区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七)运动员因伤不能参加比赛时,须向赛事竞委会提供由区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因伤证明,和社康以上(含社康)医院诊断证明;或经比赛现场组委会医疗小组鉴定属实的。否则作无故弃权处理,取消该运动员全部成绩并通报。
(八)在2025年深圳市少年儿童各体育单项锦标赛中,自愿代表各区进行参赛资格注册,则视为承诺自愿代表深圳市参加广东省注册,若拒绝代表深圳市参加广东省注册则视为自动放弃深圳市注册参赛资格。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一次性出发,所有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全能项目中200米混合泳和400米自由泳将进行单独排名(取得的成绩按单项进行颁奖和计分)。接力项目规定是男女各两人参加。
(三)根据比赛情况,同项目可以并组比赛。
(四)部分项目设置比赛参赛标准,如运动员在比赛中未在参赛标准内游完全程,执行总裁将给予哨声示意,请运动员立即起水离开,并按照运动员未游完全程进行处罚。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小项均录取前八名,参赛人数在8人/队(含8人/队)以下的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
(二)获得各项前三名者,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奖励名次者,分别颁发获奖证书。
(三)获得各项前八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计分。凡成绩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
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所得分值。
(四)年度锦标赛中,以公示文件游泳项目的记录表为标准,凡打破该记录的运动员(队),加计该项目一枚金牌的分数。同一运动员(队)在一个项目中无论打破几次记录,均只计一次。
八、奖项设置
(一)单项总分奖
设单项总分奖,计分为各组别、各小项得分之和,奖励总分前六名(若报名队伍在6个或以下,按实际参赛队伍数录取)。总分高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数相等计亚军数,依此类推。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
1.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按参赛队有5队(含5队)以下评选1队,6队(含6队)以上评选2队。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按各队报名人数10:1比例评选。
(三)“优秀运动员”奖:按各队报名人数10:1比例评选。
(四)“优秀教练员”奖:各区分男、女计算参赛队伍数量,按3:1比例评选。
(五)“优秀裁判员”奖:按裁判员人数8:1比例评选。
九、报名
各参赛单位根据竞赛规程要求及报名时间,在注册系统进行报名,(赛前45天开通报名,赛前35天截止报名),提交报名后,将下载的报名表(加盖代表单位公章)和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进行扫描,于赛前30天内发送至电子邮箱:jtc@wtl.sz.gov.cn。报名截止后将不得更换运动员名单,逾期报名不予受理,(组委会将对参赛运动员名
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联系人及电话:张碧琪,0755-88102767;李楠,13265885169。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裁判员及仲裁委员在组委会的指导监督下,由单项竞赛委员会统一调派。
十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马拉松游泳锦标赛补充通知
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马拉松游泳锦标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经主办单位同意,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马拉松游泳锦标赛将于5月在汕尾市举行。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现将赛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日期:2025年5月17日至18日
(二)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品清湖
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根据竞赛规程要求,于4月17日-23日登录http: //gdxjzx.org下载“广东省青少年体育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或关注公众号(gd-xjzx)进入信息系统,进行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准入要求:
各参赛单位所有运动员、领队、教练、队医、工作人员必须在报名开放前,进入“广东青少年体育”公众号,在菜单栏点击“赛事活动”,选择“省锦标赛/冠军赛”,参加反兴奋剂、赛风赛纪学习及考核,并签定承诺书,未参加学习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报名参赛。
3.报名系统相关问题咨询:
(1)社训中心:张境询,电话:020-83835912;
(2)信息系统:杨亚中,电话:17775862890。
4.报名完成后,请在系统导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进行扫描,于报名结束后3天内发电子邮件至gdsxzxqsb@gd.gov.cn,联系人:叶葳,电话:020-83709469【报名表需注明单位、单项等,如: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马拉松游泳锦标-报名表-广州市或XX学校(代表单位)】
(二)报到
1.各参赛单位请于5月15日09:30-14:30到汕尾体育馆报到(地址:汕尾市城区公园路206号汕尾体育馆,联系人:魏东晓,电话:13322688456)
2.各参赛单位须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进行参赛身份验证,服从赛程安排。确有困难需要延迟报到的运动员,须于报到日当天12:00前进入“广东青少年体育”公众号菜单栏点击“赛事活动”选择“省锦标赛/冠军赛”-“运动员请假”,填写请假申请并由领队签名提交。未按时报到且未请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3.赛事专项工作组、技术代表/裁判长、编排组请于5月14日15:00前,其余技术官员请于5月15日17:00前到显达酒店报到(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路777号,联系方式:钟经理0660-3288888,18138128299。)
4.各参赛队伍报到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原件,加盖公章)
(2)保险凭证
(3)健康证明凭证
(三)竞委会联系人及电话:
竞 赛部:孙天华,电话:13922409864;
后勤保障部:魏东晓,电话:13322688456。
三、经费
(一)各参赛单位食宿、交通等自理。如需入住指引酒店请自行联系,详见附件2。
(二)技术官员的食宿、差旅由竞赛委员会负责并按财务规定执行。
四、联席会议
定于5月15日19:30,在汕尾体育馆召开组委会会议及技术会议,请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员准时参加。会上将下发本次比赛技术规定等相关文件,宣布本次比赛相关注意事项;未参加的单位,概不接受对会议相关内容的申诉。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一、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
二、参赛队住宿酒店参考 -
重庆市第十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游泳比赛竟赛规程
重庆市第十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游泳比赛竟赛规程
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重庆市游泳协会、垫江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垫江县游泳协会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5年7月16日(周三)。
(二)比赛地点:垫江县三合湖湿地公园游泳馆。
五、参加范围
(一)区县团:各区县(自治县)。
(二)单位团: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
六、竞赛项目
(一)成年甲组: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二)成年乙组、青年组、少年儿童组:50米蝶泳、50米仰泳、50 米蛙泳、50 米自由泳、450 米自由泳接力。
七、参赛人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1.代表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本地户籍并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2.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必须是本单位、行业在编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
3.代表驻渝部队参赛:必须是本部队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参赛。
4.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团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上报。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团该项目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运动员年龄须在7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四)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及退役不满三年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八、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年龄组别规定
1.成年组
甲组:46岁-60岁(1965年1月1日-1979年12月31日)
乙组:31岁-45岁(1980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
2.青年组
16岁-30岁(1995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3.少年儿童组
甲组:13岁-15岁(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乙组:10岁-12岁(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丙组:7岁-9岁(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二)参赛人数。各单位参赛人数不限,但各单位每个组别参与团体计分的不超过8人(男、女各4人,不得相互调剂),其余人员只计个人名次,不计团体总分。
(三)每位运动员限报1项,可兼报接力。参加接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队报名运动员,男女不能混搭(比赛顺序按照先小年龄组后大年龄组,项目顺序按仰泳、蛙泳、蝶泳、自由泳安排,竞赛时间以赛前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2023-2025 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一次性决赛。
十、名次录取和奖励办法
(一)名次录取按《重庆市第十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接力项目取前12名,个人项目取前8名参赛队不足其录取名次时,依次递减一名录取。
(二)计分办法
1.接力项目双倍记分,按13、11、10、9、8、7、6、5、4、3、2、1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2.个人项目按9、7、6、5、4、3、2、1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3.名次并列按名次计分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三)区县团、单位团按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8名。若遇积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四)各单项因参赛队伍不足录取名次时,依次递减一名录取。
(五)大会另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其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六)各代表团团体总分前8名由组委会颁发奖杯;各单项团体项目前8名颁发奖状,各单项个人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优秀裁判员颁发证书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代表团按照规程要求于2025年6月25日-7月10日,在“重庆社体”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即关注“重庆社体”微信公众号,在左下方“社会体育”栏目中选择“全民健身运动会”专区,按照广播体操比赛竟赛规程要求在线填写相关信息。一经报名,不得无故更改或调整。
报名咨询:龚宇 15025605168
(二)报到
1.各参赛队伍于 2025年7月15日 14:00-17:00 到垫江县体育馆报到。
2.报到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报告,代表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协会参赛运动员的相关证明原件,免责申明。
十二、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选调,经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三、经费
各代表团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四、其他
(一)其它相关事项均按总规程执行,
(二)竞赛日程和分组表将于比赛前在参赛队教练领队微信群和比赛地点公布。
(三)各参赛单位要做好参赛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以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四)为了有利于本次比赛的顺利举行,各参赛单位报名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龚宇老师组建教练领队微信群,各参赛单位的教练或者领队一人以实名+电话号码加入。比赛结束后微信群撤销。
十五、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重庆市第十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
“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2025 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公告(一)
“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2025 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公告(一)
一、技术规定
本次比赛采用一次性决赛;
各就位时处于静止状态;
出发信号:电笛声
召回信号:连续短促哨声
1.运动员上道后,执行总裁判待运动员都脱去外衣后再用短哨声示意运动员准备出发(不是用短哨声示意运动员脱外衣)。
2.使用仰泳出发器时,运动员每只脚都应至少有一个脚趾接触池壁或触板。
3.对于蛙泳,不再判断两手或两脚是否在同一水平面上。
4.仰泳到达终点时,头部过5米线后身体可以完全没入水中。
二、蝶泳
1.蝶泳(D、E、F 组)持板打腿项目出发第一声长哨后,运动员下水第二声长哨后。
2.运动员做好出发准备动作一手抓仰泳出发杆,一手扶板,双腿脚底板贴池壁。
3.出发信号(电笛声)发出后抓仰泳出发杆的手经空中前摆握住扶板。
4.所有腿部的上下打腿动作应同时进行。
5.两腿或两脚可不在同一水平面上,但不允许有相对交替的动作,不允许蹬蛙泳腿。
6.出现该犯规情况的运动员,均在蝶泳游进过程中存在交替打腿的情况。
7.蝶泳(D、E、F 组)持板打腿项目途中游游进过程和到达终点时双手必须全程握住扶板手不得产生任何动力。
8.蝶泳(D、E、F 组)持板打腿项目转身和到边转身(100米及以上项目)手不离开扶板触壁,触壁后双手持板做转身动作,以俯卧姿势蹬离池壁,蹬离池壁前双手须持板。到边时手不离开扶板触壁,以第一触碰池壁点计取成绩。
三、仰泳
1.当使用仰泳出发器出发时,运动员每只脚都至少一只脚趾(新规则)必须与池壁或触板接触。禁止脚趾勾在触板上端。
2.运动员自愿使用仰泳出发器。
3.正常仰卧姿势允许身体做转动动作,但最大转动幅度不得达到与水平面成 90°的角度,头部姿势不受此限。
4.出现该犯规情况的运动员,均在混合泳项目仰泳-蛙泳转身前的触壁动作时,转体超过90°将身体转为俯卧。
5.在混合泳仰泳转蛙泳时会采用交叉转身的技术时,需特别注意在仰泳触壁前,转体幅度(肩)不得超过90°。
四、蛙泳
1、在蹬腿过程中,两脚必须做外翻动作。除关于长划臂阶段的打腿动作,不允许做交替打腿或向下的蝶泳打腿动作。
2、只要不接着做向下的蝶泳打腿动作,允许两脚露出水面。
3、出现此类犯规问题的运动员,几乎都是在蛙泳途中游或触壁前的最后一次动作中出现了向下的蝶泳打腿动作。
五、泳装需符合规则要求只允许运动员穿一件泳装参加比赛。男运动员泳装不得高于肚脐、低于膝部,女运动员泳装可以是连体的,且不得覆盖颈部、延伸过肩部、低于膝部。泳装的材质应为纺织品。
六、水下视频辅助
1、水下视频主要用于辅助岸上裁判对一些不易用肉眼直接观察到的水下动作犯规情况进行确认。
2、水下视频系统不作为直接判罚的依据,而是与岸上裁判的判罚相结合。如果岸上裁判对某一犯规动作存在疑虑或争议,可通过查看水下视频回放来进一步确认或驳回之前的判罚。
七、报趟
检录员询问参加800米和1500米的运动员观看报趟牌的位置,填写《报趟位置通知单》于每组比赛前交给转身检查长。
八、竞赛问题申诉流程
1、各代表队对裁判员的判决有疑问时,其领队或教练员应先口头向竞赛问题受理台提出询问。
2、如仍有异议,运动队必须在该项比赛结束30分钟之内填写大会提供的抗议书,抗议书须领队签字,逾期不予受理,同时交2000 元申诉费作为调查取证经费。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作为调查取证费用不子退还。
八、单项颁奖
1、每一项比赛结束后10分钟为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进行颁奖,请教练、领队敦促自己的运动员到颁奖处领奖。(穿运动服、运动鞋)
2、获得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所在运动队的领队或领导可以颁发本项比赛奖牌,需要参加颁发奖牌领队或领导请在颁发本项比赛颁奖前到达5号门颁奖处。
九、其他
运动员在做准备活动时,请遵守场地统一要求,按规定方向游进,一律不许带划水掌或脚蹼,视情节严重程度,由竞赛委员会做出相应处罚。 -
2025 年浩沙“FAFA”杯山西省游泳俱乐部系列赛(运城·闻喜站)竞赛规程
2025 年浩沙“FAFA”杯
山西省游泳俱乐部系列赛(运城·闻喜站)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山西省游泳协会
二、承办单位
闻喜县教育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闻喜县游泳协会
闻喜县龙威体育健身有限公司(闻喜县游泳馆)
四、竞赛时间
2025 年 6 月 1 日-2 日
五、竞赛地点
运城市闻喜县游泳馆
六、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男、女6岁及6岁以下组:201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女7-8岁组: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
男、女9-10岁组: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
男、女11-12岁组: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
(二)竞赛项目
1、6岁及以下组:50米 自由泳、自由泳打腿、仰泳打腿、蛙泳、蛙泳蹬腿;(5项)
2、7-8岁组:50米 自由泳、自由泳打腿、仰泳打腿、蛙泳、蛙泳蹬腿、蝶泳打腿;200米混合泳;(7项)
3、9-10岁组:50米 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100米自由泳、蛙泳;200米混合泳;(7项)
4、11-12岁组:50米 自由泳、蛙泳;100米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200米混合泳;(7项)
5、36岁组:450米 自由泳接力,混合泳接力,至少一名女生,四人年龄总计不得超过36岁; 6、48岁组:450米 自由泳接力,混合泳接力,至少一名女生,四人年龄总计不得超过48岁;
七、参加办法
1、各参赛队必报领队一人,领队需有民事行为能力;教练员、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
2、参赛队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经发现取消个人比赛资格、所有参赛成绩。
3、参加比赛的运动员由各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方能参赛。
4、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运动员不得跨组别报名参赛。
5、每名运动员限报三项(接力项目除外)。
6、每项接力每队限报一组。
7、打腿(蹬腿)项目使用器材为A字板,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8、参加过2025年山西省游泳俱乐部系列赛各分站赛且单项排名前八的运动员,将有资格报名参加2025年山西省游泳俱乐部总决赛,此要求仅限于代表在山西省内注册的俱乐部、学校、各有关单位运动员。
9、不接受个人报名。
八、竞赛办法
1、所有项目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执行。
2、比赛采取一次性决赛的方式。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3、每项比赛不足三名,则取消该项比赛,由大会联系领队安排运动员改项。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比赛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牌、奖品,前八名颁发证书。各单项比赛人数不足8人(包括8人) 时按实际参赛名次录取。2、团体总分取前三名颁发牌匾。
3、单项及接力比赛一至八名得分依次为:10、8、7、6、5、4、3、2分。
十、报名与报到
1、报名:本次比赛采用“数智赛事通”小程序线上报名,请各参赛队于2025年5月17日前扫描二维码或电脑端登录https://pc.vswim.cn进行报名,并注明运动员近期最好成绩。报 名 过 程 中 遇 到 任 何 问 题 请随时联系管理员:郑肖娜15854768050。
“数智赛事通”报名二维码(报名系统看)
2、逾期不按规定报名者不予安排比赛,报名截止后不再增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比赛,报名费不予退还。
3、领队会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安全责任声明书》和《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任缺一项不得参赛。
5、报到当天所报名队员每人可领取价值58元泳帽一顶。
十一、经费
1、报名费
报名参赛的运动员每人缴纳参赛费200元,报名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2、微信收款码(报名系统看)
3、请于2025年5月17日前将报名费汇至指定账户,并标注:××俱乐部报名费。
4、请各代表队及运动员自行前往比赛地点。
5、组委会不提供免费秩序册。
6、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费用需自理。
7、参赛人员需严格遵守赛区竞赛、防疫防控等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仲裁、裁判
仲裁、技术代表、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各参赛俱乐部可推荐1名具有二级以上裁判证书的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所有费用自理。裁判员如有不足,由承办方选派。
十三、其他
遇到不可抗拒原因,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期或终止比赛。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曹明书:15503596609
郭旖旎:15191880749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
2025年华东十城市青少年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2025年华东十城市青少年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华东地区城市体育工作促进会
承办单位:温州市体育局
执行单位:
二、比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2025年4月25-28日
比赛地点:温州体育中心
三、参加单位
杭州市、福州市、南昌市、上海虹口区、无锡市、温州市、青岛市、合肥市、南京市、黄山市以及温州市相关游泳训练单位。
四、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运动员24人(各组别男女各限4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每项限报2人。
(二)资格要求
1.参赛运动员凭运动员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参赛。
2.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必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3.各组别年龄要求:
10岁组: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出生者。
11岁组: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内出者。
12岁组: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4.运动员凭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参赛;同时提交各代表队人员(领队、教练、工作人员、运动员)比赛往返中及赛事期间的有效“人身意外伤害险”凭证、一个月内街道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单(必须包含心电图报告)。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项目
(1)10岁组:男女:50m、100m自由泳;50m、100m蛙泳;50m、100m仰泳;50m、100m蝶泳;200m个人混合泳4x50m自由泳接力;4x50m混合泳接力。
(2)11岁组:男女:50m、100m自由泳;50m、100m蛙泳;50m、100m仰泳;50m、100m蝶泳;200m个人混合泳4x100m自由泳接力;4x100m混合泳接力。
(3)12岁组:男女:50m、100m自由泳;50m、100m蛙泳;50m、100m仰泳;50m、100m蝶泳;200m个人混合泳4x100m自由泳接力;4x100m混合泳接力。
2.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及补充通知。
3.比赛采用一次出发。
4.各项目均直接决赛,按计时成绩决定名次。5.运动员不得无故弃赛(包括赛中),如赛中因伤弃赛需由大会医生证明,并经裁判长批准,否则取消成绩。
六、录取名次与计分方法
(一)个人名次
个人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分计入代表队团体总分,接力录取前八名,得分按2倍计算,计入代表队团体总分,参赛人数(队)不足八人(队)则按实际参赛人数(队)录取。
(二)团体总分名次
团体总分名次录取前八名,团体总分按各队运动员所获得名次得分总和计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其余类推;参赛队数不足八队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本次比赛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2025年4月17日下午17: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或电脑端登录https://pc.vswim.cn,搜索“2025年华东十城市青少年游泳”进行报名。在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技术人员联系:高中乐17753781280。请各参赛单位下载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18日下午17:00前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件和电子稿发送至641389916@qq.com邮箱,联系人:余游,联系电话:13868650200。
(二)报到
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见补充通知。报到需携带资料:
1.运动员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
2.运动员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3.已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安全协议书》。(附件1)
(三)领队与教练员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比赛裁判员
裁判长和裁判员由温州市体育局选派。
九、经费
各代表队往返交通费自理,每人每天自缴费120元,其它经费由赛事执行单位统一负责。温州相关参赛队伍费用自理。
十、安全
参赛代表队要做好训练和比赛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