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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马拉松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马拉松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25年5-6月(竞赛天数为2天,具体日期以补充通知为准);
    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
    (一)地级以上市;
    (二)各级各类体校、学校、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等。
    五、竞赛项目(共20项)
    (一)A组(8项)
    1.男子个人:5公里、10公里;
    2.男子团体:5公里、10公里;
    3.女子个人:5公里、10公里;
    4.女子团体:5公里、10公里。
    (二)B组(8项)
    1.男子个人:5公里、10公里;
    2.男子团体:5公里、10公里;
    3.女子个人:5公里、10公里;
    4.女子团体:5公里、10公里。
    (三)C组(4项)
    1.男子个人:5公里;
    2.男子团体:5公里;
    3.女子个人:5公里;
    4.女子团体:5公里。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年龄:运动员以身份证年龄确定组别。
    A组:2007-2008年;
    B组:2009-2010年;
    C组:2011-2012年。
    (二)参赛运动员、参赛单位须按照《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注册工作的通知》(粤体青〔2024〕44号)在“广东省青少年体育信息管理系统”注册成功。运动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及参赛。
    (三)全国注册人员范围按照《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注册工作的通知》(粤体青〔2024〕44号)执行。
    (四)凡符合参赛资格和年龄规定的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运动员(以招聘文件名单为准),均可代表输送单位参加比赛,且不占该单位限定名额。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均须在报名开放前,通过“中国反兴奋剂教育平台”参加反兴奋剂宣教学习并考核合格。
    (六)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须参加赛风赛纪教育并考核合格,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报到时,各参赛单位须向赛会提交参赛运动员赛前3个月内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检查健康证明原件,以及在注册地为所有参赛人员(含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含报到、离会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始凭证。若未能按时提交该两项证件,不予参赛。
    (八)凡报名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的单位,须在赛前20天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社会体育和训练竞赛中心报备。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公开水域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项目不足3人/队且不足2个单位的小项将取消比赛。大会将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允许相关运动员改项。
    (三)赛前训练将统一在赛场安排游泳测试,测试距离为1.667公里(实际距离以比赛场一圈为准),泳姿为任意泳姿,须在关门时间内游完全程,关门时间自第1名运动员到达终点后30分钟。
    (四)比赛采用电动计时。所有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根据编排情况,同项目可以进行并组比赛。个人赛和团体赛同组一次性比赛,同时计取个人赛和团体赛成绩,分别录取名次。
    (五)所有公开水域比赛项目均为任意泳姿,运动员应游完全程,并遵守所有指定的转弯浮漂和场地界限。
    (六)运动员不得借助水中的固定物或漂浮物帮助其游进,不得故意接触随行救生艇或艇上人员,禁止其他人入水带游,不能利用救生艇行驶中产生的水流而获利。比赛中可原地站立,但不得走动或跳动;运动员禁止使用和佩戴任何可能有助于其提高速度、耐力或浮力的装备,可以使用经过批准的泳衣、泳镜、泳帽(最多2顶)、鼻夹和耳塞。团体赛同一队伍的参赛运动员,必须佩戴统一款式和颜色的泳帽。
    (七)比赛按距离设关门时间,10公里项目,自第1名运动员到达终点后60分钟;5公里项目,自第1名运动员到达终点后45分钟。
    (八)为确保比赛安全,A组参赛运动员可根据自身能力和水平,向大会申请佩戴浮漂(跟屁虫);B组、C组参赛运动员须统一佩戴浮漂(跟屁虫)。戴浮漂(跟屁虫)由大会提供。
    八、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各小项(含团体)均录取前八名。参赛人员不足8人/队(含8人/队)均如数录取。
    (二)获得小项前八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计分,不足录取名额的项目,按各项目相应名次的分值进行统计。如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所得分值。如果第八名并列,则按对应分值的平均数进行统计。
    (三)各单位以各组各项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竞技组、公开组分别录取前八名。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以参赛单位中获得最好的比赛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报名单位在8个或以下,按实际参赛单位如数录取。
    九、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设“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参赛单位5队(含5队)以下评选2队;10队(含10队)以下评选3队;15队(含15队)以下评选4队;16队以上评选5队。
    (二)设“优秀运动员奖”:按参赛单位报名运动员数10:1比例进行评选。
    (三)设“优秀教练员奖”:按参赛单位数5:1比例进行评选。
    (四)设“优秀技术官员奖”:按技术官员参加人数10:1比例进行评选。
    十、运动员技术等级相关事宜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4〕121号),本赛事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见附件)。具体按照《广东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十一、报名报项及报到
    (一)报名报项
    1.各参赛单位登录http://gdxjzx.org下载“青少年体育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或关注公众号(gd_xjzx)信息系统-参赛报名(报名日期及要求以补充通知为准)。
    2.报名完成后,请在系统导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进行扫描,于报名结束后3天内发电子邮件至gdsxzxqsb@gd.gov.cn,联系人:孙天华,电话:020-83709469【导出报名表的标题后需括弧注明单位、单项等,如: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马拉松游泳-报名表-广州市或XX学校(代表单位)】。
    3.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按运动员人数5:1配备。
    4.各参赛单位个人项目报名人数不限,团体赛取最好成绩的3人累加。
    (二)报到
    1.运动员及技术官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2.各参赛单位须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进行参赛身份验证,服从赛程安排。确有困难需要延迟报到的,须将请假申请(写明具体请假原因)于报到日当天12:00前发送至赛会邮箱ssbdqj@126.com。不按时报到也不请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十二、技术官员
    技术官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三、经费
    各参赛单位食宿、交通自理。
    十四、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各参赛单位和全体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广东省体育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要求;不得利用赛事传播违反法律法规、影响社会稳定的资讯,不得传播有损赛事形象及运动项目形象的信息、视频、图片等。任何违反规定、要求的行为,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比赛的公平和秩序。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可查阅“广东省体育局”网站(tyj.gd.gov.cn),链接下属单位“广东省社会体育和训练竞赛中心”中的“赛事-省级青少年赛事-补充通知”专栏(链接:http://www.sxzx.gd.cn/sports/articletiyu/articleannouncepctz1)。
    十六、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2025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考核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2025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考核通知
    为了做好2025年我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招生工作,现决定采取线下考核形式进行综合考核,确因集训等原因无法到现场参加考核的同学可提出远程网络考核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安排
    (一)时间与地点
    考核时间:2025年2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00
    考核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园体育科学学院2楼212会议室(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艺体3栋)
    (二)报到与准备
    考试当天上午9:45前,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考核地点报到,远程网络考核的同学登入腾讯会议室(会议号和密码由工作人员另行通知)候考。
    (三)考核流程

    1. 考生签到后,考生须通过人证比对,考务人员核实考生身份,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候考区等待。
    2. 考生按照顺序逐一进入考核室,接受考官的综合考核面试。
    3. 为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考核全程进行录像,远程网络考核的考生需全身入镜。
      (四)考核要求
    4. 考生须穿着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5. 考核期间,考生应保持安静,听从考官指令。
    6. 考生如实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展示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五)设备调试
      2025年2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30,参加远程网络考核的考生准时进入腾讯会议室(会议号和密码由工作人员另行通知),考务人员将调试设备,核对考生信息,介绍考试要求。
      二、应急处理
      (一)如遇考生突发身体不适或其他紧急情况,请立即告知工作人员,我校将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考生端网络故障。考核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先检查自己的设备和网络环境,若在30秒内重新登录上可继续考试,否则将进入暂缓名单,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系统故障。若考官考场面试系统故障,我校会安排考务人员及时联系考生,按照突发情况预案,启动备用系统进行妥善处理,确保考生完整参加面试。
      三、录取原则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将组织综合考核,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选拔要求,确定拟录取保送运动员名单,综合考核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四、投诉处理办法
      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间是考试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投诉、申诉电话:020-39310263。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领导小组责成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
  • 荆州市游泳协会湖北省第二届“体育过大年”荆州市分会场《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赛比赛规程

    荆州市游泳协会湖北省第二届“体育过大年”荆州市分会场《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赛比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荆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荆州市游泳协会
    荆州文化体育中心
    二、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5年2月3日下午(13:00-17:00)
    (二)比赛地点:荆州文化体育中心游泳馆
    三、参赛资格
    接受个人报名,70岁以下,具有一定游泳技术水平,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 者均可报名参加。
    四、组别和项目
    (一)小学生组:50米自、50米蛙、50米仰、50米蝶;
    (二)中学生组:50米自、50米蛙、50米仰、50米蝶、200米混;
    (三)成人女子:50米自、50米蛙、50米仰、50米蝶、100米自、100米蛙、100米仰、100米蝶、200米混;
    (四)成人男子组:50米自、50米蛙、50米仰、50米蝶、100米自、100 米蛙、100 米仰、100 米蝶、200 米混;
    五、奖励
    所有报名并参赛者均有《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等级证书(通过微信小程序“WOW 赛事”平台下载打印)。
    六、参赛年龄组
    (一)小学生组(6-12 岁):2013 年1 月1 日-2019年12月31日
    (二)中学生组(13-18 岁):2007 年1 月1 日-2012年12月31日
    (三)成人女子组(19-70 岁):1955 年1 月1 日-2006年12月31日
    (四)成人男子组(19-70 岁):1955 年1 月1 日-2006年12月31日
    七、参加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报名前需准备好2 寸免冠登记照(底色不限),网上报名通过微信小程序“WOW 赛事”平台进行(报名平台请扫描下方图片中二维码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进入微信小程序后找到本次赛事即可进行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25 年01 月27日-2025年02月 01 日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如遇技术问题请点击报名平台“我的”菜单中“在线客服”解决。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5 年2 月1 日24∶00 前。咨询联系电话:黄菁 13593820276 .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参赛运动员在比赛检录时,必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到
    处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附件2)。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进行游泳运动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二)参赛者须提前 30 分钟入场;
    (三)每位参赛者自备泳衣、泳帽、泳镜;
    (四)检录三次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参赛者须遵守比赛组委会的管理制度,服从比赛规则。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运动员自愿参赛责任书我自愿报名参加湖北省第二届“体育过大年”荆州市分会场《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赛并自愿签署本责任书。我本人或本人及法定监护人(若参赛者未满18周岁)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且对以下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 、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高血糖或低血糖以及其它不适合游泳运动或可能导致意外发生的疾病),如隐瞒任何病情,所导致的后果由 我本人自行承担。为此,我郑重声明,本人自愿并可以正常参加湖北省第二届“体育过大年”荆州市分会场《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赛。二 、我本人承诺遵守本次比赛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 或注意到任何风险或潜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身体不适等,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 并告之赛事组委会。
    三 、我充分了解本次比赛往返路途以及比赛期间的训练和比赛过程中存在潜 在的风险,并可能由此导致伤残、损伤甚至死亡,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安全 负责的态度参加比赛。
    四、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及亲属均承诺放弃因参赛导 致我本人伤残、损失或死亡等事宜追究赛事组委会或赛事关联方的法律责任之权 利。
    五、我同意接受赛事组委会在本次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以及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我本人负担。六 、我愿意按照赛事的有关要求接受兴奋剂检查。七、本人承诺以自己的名义报名并参加比赛,同意向赛事组委会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资料用于核实本人身份,并同意承担因身份证和资料不实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八、本人若未满 18 周岁,承诺由法定或指定监护人陪同参赛,并指定监护人 已获得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九、我本人已办理购买比赛期间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保障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突发疾病、交通意外、第三者伤害等在参赛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 产损失)。购买相关保险的费用由本人承担,如因本人未购买相关保险而无法获 得赔付时,全部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与赛事组委会及赛事关联方无关。
    十、我本人在比赛期间对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如出现任何相关问题, 由本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
    运动员本人签名:
    未满 18 周岁运动员监护人签名:
    运动员(未满 18 周岁监护人)本人身份证号码:日期:2025 年 月 日
    附件3

  • 2025年河北省青少年游泳达标赛第一站竞赛规程

    2025年河北省青少年游泳达标赛第一站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河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中心
    河北省游泳协会
    二、承办单位
    邯郸市体育局(南区)
    唐山市体育局(北区)
    三、竞赛日期与地点
    时间:3月8日-9日
    地点:邯郸(南区)、唐山(北区)
    四、参加单位
    南区:石家庄、邯郸、邢台、衡水、沧州、定州、辛集
    北区:保定、唐山、秦皇岛、廊坊、承德、张家口、雄安新区
    各市体校、中心、场馆、俱乐部、企业命名等形式均可报名参加,须按所在城市报名南北区比赛,非事业单位的要出具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竞赛组别、项目及日程
    (一)竞赛组别
    男女10岁以下组:201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男女11-12岁组: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者。
    男女13-14岁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者。
    男女15-17岁组: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竞赛项目
    1、男、女10岁以下组(共24项):50米自由泳、50米自由泳腿、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仰泳腿、10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蛙泳腿、100米蛙泳、50米蝶泳、50米蝶泳腿、100米蝶泳
    2、男、女11-12岁组(共20项):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个人混合泳
    3、男、女13-14岁组(共20项)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个人混合泳
    4、男、女15-17岁组(共10项):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
    (三)竞赛日程见附件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进行了2025年度河北省运动员注册和确认的,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二)省优秀运动队集训、试训、在编适龄运动员可直接报名参加2025年河北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
    (三)各参赛队必须报领队1人,不得兼任裁判工作。
    (四)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达标1项即可报名参加河北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
    (五)参赛运动员须签署《免责声明》(附件1)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附件2),报到时上交相关材料方可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世界泳联最新竞赛规则。
    (二)各项目分段成绩不能作为达标成绩。
    (三)各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四)各项目报名成绩应为运动员近12个月内在河北省体育局主办比赛的正式成绩。首次参赛的项目应为运动员最好成绩。
    (五)运动员弃权必须在技术会上提交弃权报告,可免交弃权费。技术会后的弃权,须向组委会交弃权费300元,由于伤病原因弃权的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可免交弃权费;
    无故弃权比赛或拒不交纳弃权费的运动员将取消本次比赛全部比赛成绩。
    (六)运动员训练热身时,必须按要求游进和冲刺练习,不得佩带划水掌。由此造成他人伤害的运动员取消参赛资格,同时已获得的比赛成绩全部取消。
    八、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参赛单位于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报项,报名结束后,须打印报名表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至中心和承办单位邮箱,逾期报名按弃权处理,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相关细则见有关事项通知。
    (二)报到:技术代表、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计录长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仲裁、裁判员、各参赛队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
    (三)未尽事宜以补充通知为准。九、裁判员选派
    (一)由河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中心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
    (二)裁判员必须按时报到,逾期报到者,不予安排工作。
    (三)裁判员自带裁判服装(白色短袖和裤子)。
    十、经费
    (一)裁判员及点名人员的往返路途和食宿费由承办单位负担,不得绕道前往赛区,报销标准为高铁二等座或飞机经济舱。
    (二)各参赛单位往返交通、食宿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十一、赛风赛纪、反兴奋剂
    (一)违纪处罚执行《河北省青少年体育竞赛赛风赛纪处罚办法》。
    (二)兴奋剂检查违规处罚办法参照《反兴奋剂条例》、《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反兴奋剂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参赛人员保险要求
    (一)运动员、教练员等必须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由所属单位负担,报到时须提交保险单的复印件接受检查,未能提交保险单复印件者不得参赛。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志愿者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由承办单位负担。
    十三、其它
    (一)获得2025年河北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参赛资格的,参赛报到时须提交运动员河北省学籍证明。
    (二)申诉:对裁判组的判决有异议时,其领队或教练可先通过“竞赛问题受理台”口头向执行裁判长提出询问。如仍有异议,须在该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填写《申诉书》,由领队签名后交“竞赛问题受理台”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如胜诉,退还申诉费)。所诉问题将由裁决委员进行复议和裁决,为最终裁决。
    (三)承办单位于赛后10天内,将比赛项目的全部成
    绩用PDF格式发邮件至省游跳中心竞训科ytjxk@126.com,同时将比赛秩序册、成绩册一式三份寄到河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中心竞赛训练科。
    (四)参赛运动员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运动。
    (五)参赛单位及其代表单位必须保证省体育局及运动中心将免遭因参赛代表单位未缴纳相关保险而被追索引发的诉讼或者承担责任,省体育局及运动中心承担责任的,有权向相关参赛代表团及其代表单位追偿。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属河北省体育局游泳跳水运动中心。

    第一场
    1 男子13-14岁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2 女子13-14岁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3 男子11-12岁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4 女子11-12岁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5 男子10岁以下组50米自由泳决赛
    6 女子10岁以下组50米自由泳决赛
    7 男子13-14岁组100米仰泳决赛
    8 女子13-14岁组100米仰泳决赛
    9 男子11-12岁组100米仰泳决赛
    10 女子11-12岁组100米仰泳决赛
    11 男子10岁以下组100米仰泳决赛
    12 女子10岁以下组100米仰泳决赛
    13 男子15-17岁组100米蝶泳决赛
    14 女子15-17岁组100米蝶泳决赛
    15 男子13-14岁组100米蝶泳决赛
    16 女子13-14岁组100米蝶泳决赛
    17 男子11-12岁组100米蝶泳决赛
    18 女子11-12岁组100米蝶泳决赛
    19 男子10岁以下组50米蝶泳决赛
    20 女子10岁以下组50米蝶泳决赛
    21 男子15-17岁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22 女子15-17岁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23 男子13-14岁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24 女子13-14岁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25 男子11-12岁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26 女子11-12岁组200米个人混合泳决赛
    27 男子10岁以下组50米蛙泳腿决赛
    28 女子10岁以下组50米蛙泳腿决赛

    第二场
    1 男子10岁以下组50米仰泳决赛
    2 女子10岁以下组50米仰泳决赛
    3 男子15-17岁组100米蛙泳决赛
    4 女子15-17岁组100米蛙泳决赛
    5 男子13-14岁组100米蛙泳决赛
    6 女子13-14岁组100米蛙泳决赛
    7 男子11-12岁组100米蛙泳决赛
    8 女子11-12岁组100米蛙泳决赛
    9 男子10岁以下组100米蛙泳决赛
    10 女子10岁以下组100米蛙泳决赛
    11 男子13-14岁组200米仰泳决赛
    12 女子13-14岁组200米仰泳决赛
    13 男子11-12岁组200米仰泳决赛
    14 女子11-12岁组200米仰泳决赛
    15 男子10岁以下组100米蝶泳决赛
    16 女子10岁以下组100米蝶泳决赛
    17 男子15-17岁组100米仰泳决赛
    18 女子15-17岁组100米仰泳决赛
    19 男子13-14岁组400米自由泳决赛
    20 女子13-14岁组400米自由泳决赛
    21 男子11-12岁组400米自由泳决赛
    22 女子11-12岁组400米自由泳决赛
    23 男子10岁以下组50米自由泳腿决赛
    24 女子10岁以下组50米自由泳腿决赛

    第三场
    1 男子15-17岁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2 女子15-17岁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3 男子10岁以下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4 女子10岁以下组100米自由泳决赛
    5 男子13-14岁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6 女子13-14岁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7 男子11-12岁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8 女子11-12岁组200米自由泳决赛
    9 男子10岁以下组50米蛙泳决赛
    10 女子10岁以下组50米蛙泳决赛
    11 男子13-14岁组200米蛙泳决赛
    12 女子13-14岁组200米蛙泳决赛
    13 男子11-12岁组200米蛙泳决赛
    14 女子11-12岁组200米蛙泳决赛
    15 男子10岁以下组50米蝶泳腿决赛
    16 女子10岁以下组50米蝶泳腿决赛
    17 男子13-14岁组200米蝶泳决赛
    18 女子13-14岁组200米蝶泳决赛
    19 男子11-12岁组200米蝶泳决赛
    20 女子11-12岁组200米蝶泳决赛
    21 男子10岁以下组50米仰泳腿决赛
    22 女子10岁以下组50米仰泳腿决赛

  • 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竞赛规程

    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华南师范大学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25年3-4月(竞赛天数为3天,具体日期以补充通知为准);
    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
    参加2024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获得规定成绩的运动员所在单位。
    五、竞赛项目(共78项)
    (一)A组(32项)
    男、女子:5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1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2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800米自由泳、15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400米混合泳。
    (二)B组(14项)
    男、女子:5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400米个人混合泳;男子1500米自由泳、女子800米自由泳。
    (三)C组(14项)
    男、女子:5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蝶泳、蛙泳、仰泳)、400米个人混合泳;男子1500米自由泳、女子800米自由泳。
    (四)D组(6项)
    男、女子:100米蝶泳腿、200米(自由泳、混合泳)。
    (五)E组(6项)
    男、女子:100米蝶泳腿、200米(自由泳、混合泳)。
    (六)F组(6项)
    男、女子:100米蝶泳腿、200米(自由泳、混合泳)。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年龄:运动员以身份证年龄确定组别。
    A组:2007-2010年;
    B组:2011年;
    C组:2012年;
    D组:2013年;
    E组:2014年;
    F组:2015-2016年。
    (二)运动员报名本次比赛的项目须与参加2024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的个人项目一致(不含接力),且成绩为:2007-2009年、2014-2016年各年龄段各小项前12名,2010-2013年各年龄段各小项前16名(详见公示名单)。运动员按照对应年龄报名相应的组别。
    (三)参赛运动员、参赛单位须在“广东省青少年体育信息管理系统”注册成功。运动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及参赛。
    (四)全国注册人员范围按照《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注册工作的通知》(粤体青〔2024〕44号)执行。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均须在报名开放前,通过“中国反兴奋剂教育平台”参加反兴奋剂宣教学习并考核合格。
    (六)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须参加赛风赛纪教育并考核合格,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各参赛单位须向赛会提交参赛运动员赛前3个月内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检查健康证明原件,以及在注册地为所有参赛人员(含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含报到、离会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始凭证。若未能按时提交两项证明,不予参赛。
    (八)凡报名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的单位,须在赛前20天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社会体育和训练竞赛中心报备。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采用快速比赛方法,所有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根据编排情况,同项目可以进行并组比赛。
    (二)报名不足3人/队且不足2个单位的小项将取消比赛,主办单位将在报名结束后通知有关单位,允许相关运动员改项。
    (三)比赛采用电动计时。
    (四)对非伤病原因弃权、出发故意抢跳或者故意慢游超过报名成绩15%以上的运动员将取消余下的比赛资格。伤病判定由各队队医出示诊断结果(无队医的由县级以上医院出示诊断结果)和意见,由大会官方医务处批准。
    八、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各小项(含团体)均录取前八名,参赛人员不足8人/队均如数录取。
    (二)获得小项前八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计分,不足录取名额的项目,按各项目相应名次的分值进行统计。如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所得分值。如果第八名并列,则按对应分值的平均数进行统计。
    (三)各参赛单位以各组各项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以参赛单位中获得最好的比赛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报名单位在8个或以下,按实际参赛单位如数录取。
    九、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设“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参赛单位有5队(含5队)以下评选2队,10队(含10队)以下评选3队,15队(含15队)以下评选4队,16队以上评选5队。
    (二)设“优秀运动员奖”:按参赛单位报名运动员数10:1比例进行评选。
    (三)设“优秀教练员奖”:按参赛单位数5:1比例进行评选。
    (四)设“优秀技术官员奖”:按技术官员参加人数10:1比例进行评选。
    十、运动员技术等级相关事宜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 号)、《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4〕121号),本赛事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见附件)。具体按照《广东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十一、报名报项及报到
    (一)报名报项
    1.各参赛单位登录http://gdxjzx.org下载“青少年体育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或关注公众号(gd_xjzx)信息系统-参赛报名(报名日期及要求以补充通知为准)。
    2.报名完成后,请在系统导出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并进行扫描,于报名结束3天内发电子邮件至gdsxzxqsb@gd.gov.cn,联系人:孙天华,电话:020-83709469【报名表需注明单位、单项等,如:2025年广东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报名表-广州市或XX学校(代表单位)】。
    3.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按运动员人数5:1配备。
    4.报名须填报近期最好成绩,以便合理编排。
    (二)报到
    1.运动员及技术官员于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
    2.各参赛单位须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进行参赛身份验证,服从赛程安排。确有困难需要延迟报到的,须将请假申请(写明具体请假原因)于报到日当天12:00前发送至赛会邮箱ssbdqj@126.com。不按时报到也不请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十二、技术官员技术官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三、经费
    各参赛单位食宿、交通自理。
    十四、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各参赛单位和全体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广东省体育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要求;不得利用赛事传播违反法律法规、影响社会稳定的资讯,不得传播有损赛事形象及运动项目形象的信息、视频、图片等。任何违反规定、要求的行为,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比赛的公平和秩序。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可查阅“广东省体育局”网站(tyj.gd.gov.cn),链接下属单位“广东省社会体育和训练竞赛中心”中的“赛事-省级青少年赛事-补充通知”专栏(链接:http://www.sxzx.gd.cn/sports/articletiyu/articleannouncepctz1)。
    十六、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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