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十六届运动会游泳项目竞赛规程(青少年组)

一、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天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6年8月19日至23日,在天津市奥林匹克中心游泳跳水馆举行。

三、竞赛项目

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200米仰泳;

50米、100米、200米蛙泳;

50米、100米、200米蝶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

400米个人混合泳;

4×50米混合泳接力;

4×100米自由泳接力;

4×100米混合泳接力。

四、竞赛组别年龄与小项设置

详见附件1。

五、参赛单位

各代表团组队参赛。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2026年天津市青少年运动员游泳项目年度注册资格,并仅能代表年度注册期的代表单位参赛。赛时须符合《天津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二)符合项目参赛组别和年龄规定,运动员年龄、性别以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为准。

(三)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需提供赛前两个月内的体检健康证明。

(四)须完成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并通过相关考试。

(五)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区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杜绝一切违规行为,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取消年度注册资格,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如有违规行为者,将对有关单位、教练员、运动员进行严肃处理。视情况将对有关参赛人员和参赛单位进行进一步处理。

(六)参赛运动员资格经报名审核后,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及个人监督。

(七)各参赛单位须持有参赛人员(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工作人员等)在参赛期间(包括赴赛场往返路途中)内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事故及其产生的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七、参赛办法

(一)各代表团组成各组别参赛队伍,由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报名及组织参赛工作。

(二)参赛运动员资格经报名审核后,将进行5天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运动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举报。

(三)领队会(或赛前技术会议)确定最终参赛运动员名单后,不得无故弃权。因受伤弃权者须出具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临场伤弃者需经确认并由裁判长签字。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赛,须在赛前3个工作日向天津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递交书面材料并经批准。参赛运动员(队)如无故弃权,将取消该运动员(队)在本次比赛中已取得的所有成绩。

(四)比赛检录前45分钟携带运动员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证件、服装等有关检查,迟于此时间验证或未带齐证件者不允许参赛。

(五)比赛期间运动员须携带本人国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赛中将进行抽查,证件或证明资料不齐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六)赛事组织人员、参赛人员(运动员、领队、教练、队医、工作人员等)凭参赛证件或相关标识入场;非参赛人员进入比赛场馆按场馆有关入场或观赛规定执行。

(七)领队会时间及地点

2026年8月17日10时,在天津市奥林匹克中心游泳跳水馆新闻发布厅召开。

(八)各参赛单位在领队会时,须准备《运动员(健康)体检报告证明》《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参赛资格承诺书》《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反兴奋剂教育准入合格证明》等有关要求材料原件以备办赛单位查验查收,否则不予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使用全自动计时计分设备,各单项进行预、决赛,不足8人(队)时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序名次。

(三)接力项目在当场比赛开赛前30分钟,各参赛代表队须向编排记录处递交接力棒次表,开赛后递交无效。接力棒次表运动员名单必须与报名参赛该项目的运动员一致,否则成绩无效。

(四)竞赛项目各小项实际参赛(上场)不足3人(队)(含)时,该小项取消。

(五)场地器材服装

1.比赛场地和器材由办赛方提供,符合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竞赛规则的场地器材标准及要求。

2.属于运动员自身使用的比赛服装及装备由运动员自备,但必须符合竞赛规则的规定。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按照《天津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执行。

(二)出现并列和破(超、平)纪录按《天津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关规定执行。

十、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本次比赛参赛运动员达到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最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游泳项目规定的成绩和要求,可以授予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注:本次比赛4×50米混合泳接力项目第一棒运动员均不授予相应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十一、技术官员

(一)竞赛所需技术官员(仲裁委员、技术代表和裁判员等),经天津市体育局同意,由天津市游泳运动协会选派。

(二)裁判人员名单将进行5天公示。公示期间,如报名参赛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裁判员资格提出异议,需实名向天津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进行问题反映。

十二、申诉、仲裁

(一)如有抗议,须在本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出抗议要求,并在有关记录表上签字。

(二)赛后30分钟内,提出抗议的参赛队领队必须将签字的《申诉报告书》书面确认材料交与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结果。

十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

由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报名及组织参赛工作。通过“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报名。

1.每个参赛单位各组别限报一支参赛代表队。

2.领队1名,负责本次比赛期间相关事宜的责任人。

3.教练员、工作人员:最多可按运动员与教练员、工作人员8:1的人数比例报名。报名教练员须有运动员参加本次比赛且在天津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注册,每名教练员仅限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并由参赛单位审核资格方可报名。随队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内场区域。

4.运动员:

U18组、U16组、U14组、U13组,各组别男、女参赛运动员最多限报各6人;

U12组、U11组、U10组,各组别男、女参赛运动员最多限报各10人。

各年龄组运动员每人最多限报4项。各年龄组别接力项目,每个参赛单位限报男、女各1支队。

每名参赛运动员仅能代表一支参赛代表队参加比赛,仅能报名参加一个年龄组别的比赛。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比赛通过“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和“数智赛事系统”进行报名,未在平台注册的运动员需先进行用户身份注册。具体要求如下:

(1)平台身份注册网址为:https://qsn.ty.tj.gov.cn

参赛报名网址为:https://qsn.ty.tj.gov.cn:86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8:00至7月17日17:00

(2)通过“天津市青少年体育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报名确认结束后,登录“数智赛事系统”进行项目确认报名。

登录网址为:https://pc.vswim.cn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8:00至7月22日23:59

报名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拨打技术咨询电话:王老师15345407630。

(3)运动员报名参赛项目以平台上所报项目为准,在“数智赛事系统”进行报名确认的参赛项目必须与平台上所报名参赛项目一致,否则将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

2.全部报名截止日期后3个工作日内,下载打印项目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送交至天津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

3.报名信息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平台报名系统接收到的参赛报名单位上报的最后一稿的信息数据为准。无特殊情况,纸质版报名表(无论盖章与否)仅作为办赛单位报名留档资料,报名信息以平台报名系统数据为准。

4.报名截止后,报名表不得更改和补充,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者,赛事方有权进行相应处罚。未按报名要求填报的报名表,视为无效并删除处理。

(三)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各参赛单位参赛有关经费自理。

十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各参赛队须签订《赛风赛纪、反兴奋剂责任书》。按照《天津市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相关要求执行。

十五、因突发事件造成无法进行比赛,竞委会有权暂停、推迟或取消比赛。

十六、本竞赛规程报组委会批准后,由竞委会负责解释、补充并实施。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任老师、潘老师

联系电话:(022)23374154

附件1

“天津滨海农商银行杯”

天津市第十六届运动会游泳比赛青少年组年龄分组和小项设置

组别年龄项目
男子组女子组
U18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200米蝶泳
50米、100米、200米仰泳
50米、100米、200米蛙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
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200米蝶泳
50米、100米、200米仰泳
50米、100米、200米蛙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
U16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200米蝶泳
50米、100米、200米仰泳
50米、100米、200米蛙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
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200米蝶泳
50米、100米、200米仰泳
50米、100米、200米蛙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
U14组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200米蝶泳
50米、100米、200米仰泳
50米、100米、200米蛙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
4×100米自由泳接力
4×100米混合泳接力
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200米蝶泳
50米、100米、200米仰泳
50米、100米、200米蛙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
4×100米自由泳接力
4×100米混合泳接力
U13组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200米蝶泳
50米、100米、200米仰泳
50米、100米、200米蛙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
男女混合50混合泳接力男女混合4×100米混合泳接力
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200米蝶泳
50米、100米、200米仰泳
50米、100米、200米蛙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
男女混合50混合泳接力男女混合4×100米混合泳接
U12组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50米、100米、4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蝶泳
50米、100米仰泳
50米、100米蛙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
男女混合50混合泳接力男女混合4×100米混合泳接
50米、100米、4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蝶泳
50米、100米仰泳
50米、100米蛙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
400米个人混合泳
男女混合50混合泳接力男女混合4×100米混合泳接
U11组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50米、100米、4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蝶泳
50米、100米仰泳
50米、100米蛙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必报)
男女混合50混合泳接力男女混合4×100米混合泳接
50米、100米、4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蝶泳
50米、100米仰泳
50米、100米蛙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必报)
400米个人混合泳
男女混合50混合泳接力男女混合4×100米混合泳接
U10组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50米、100米、4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蝶泳
50米、100米仰泳
50米、100米蛙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必报)
男女混合50混合泳接力男女混合4×100米混合泳接
50米、100米、400米自由泳
50米、100米蝶泳
50米、100米仰泳
50米、100米蛙泳
200米个人混合泳(必报)
男女混合50混合泳接力男女混合4×100米混合泳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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